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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穿过丛林去看小溪水
 考上大学很容易,对我而言只需要考四科就可以有个录取的成绩。但上大学却很不容易,我需要从张村坐小面包到穗北北站,然后打个小三轮到穗北南站,再从南站坐长途汽车去省城,之后坐火车经过一天一夜到北京转车,再坐火车三天三夜才能到达西南那个四季如的城市。

 陈沣,王安,还有弱女姐都会跟我去上大学,所以我是一个很牛的大学新生,有一个氓保镖,有一个半吊子文人当顾问,还有一个亲爱的姐姐当保姆。现在这三个人都在我和弱女姐住的那个院子里等我,我们下午将坐客车去省城,赶今天晚间开往北京的火车。

 我从张村告别父母回到穗北,天竟然飘起细雨来。我在车站打了一个小三轮,坐在三轮车肮脏的遮雨棚下面侧着头看雾蒙蒙天,很诗意地想今天真是一个告别的日子。

 北方的九月已经很凉,再加之下雨,一场秋雨一场寒,我却还穿着单衣服。凉风从我的脚吹上来一直吹到我的裆里,里面的东西遇到冷风就缩成了它能缩到的最小体积,似乎对我很不满意。

 这东西喜欢温暖的环境,现在正下雨,虽然够,但却不够温暖。

 前面是红灯,车夫用力地把车停下。雨飘在他的雨衣上稀疏地下,好像一把刷子,把雨衣上原本的泥泞都清洗干净。雨下得越来越大了。

 路边有一个女人,穿着风衣在路上走,拎着一个比她的身体还要大的大包,长长的头发被风起混着细雨贴她的脸上。她停下身,把那个大包放到脚上,腾出手来,把头发从脸上顺去,出一张年轻的脸。

 我身子一震。

 绿灯来了,车夫扶着车把站起身,用自身的重力启动车子,三轮车吱呀呀地向前走,有几滴雨飘进来落到我脸上,我伸手把它们擦去,雨滴好像是我的泪水。

 雨天很诗意,也很伤感。尤其是看到一个诗意并且伤感的人。

 我回转头想不去看她,但是她却看到了我。

 她没有喊我,就是怔怔地站在那看我。车子慢慢启动越来越快,我离她越来越远,她张了张嘴巴,但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然后她不再看我,弯去拎那个大包。

 似乎是心不在焉,她脚下一滑,摔坐在雨地中。

 她坐在地上,抬头向我的方向看来。

 前面就是一个转弯,转过去她就不会再见到我。但我终于大喊了一声停!车夫急刹车,回头诧异地看我。

 我把钱给他,跳下车,向雨地上那个身影跑过去。

 走到她面前我拉起她,她仰着脸怔怔地看我,雨水落在她脸上,她眨了眨眼睛,之后,脸上多了两滴雨水,不过,却是热的。

 我不明白田花这样的文学青年为啥都喜欢些伤感的东西,好像一掉眼泪,叹息忧伤那就是距离文学更近一样,所以她们总找个机会哭哭啼啼的,现在抱着我,田花就开哭,呜呜咽咽地哭,把雨都哭得更大了。

 田花穿的风衣原本遮住了她前的硕大,但抱住我后,我前又传来了熟悉的感,想着这两个**没有被衣服遮住的样子,我实在无法和田花的忧伤同步。所以这个时刻我不是她的知音,我略略弯下一手拎起了地上那个大包,虽然体积很大,但是不重,估计是些衣被。然后另一支手拍拍她的背,打断她忧伤的情绪,说:“你要去哪里?我送你。”

 田花说:“我住这附近。”

 我点头,拎着东西就走,她挎着我的胳膊不肯分开,如同一个情侣。一走一动之间胳膊上传来她前柔软的硬度,好像嗅到了女人的味道,我裆里原本缩成一团的东西舒展开来,在风雨中抬起了头。

 这是田花的新家,就在她要上班的四小旁边,现在的她已经是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了,教语文,会与文学有联系。这房间比原来大很多,起码有个单独的卫生间和厨房,收拾得干净利索。我把那个大包放到地上,说:“我该走了。”

 田花抱住我说:“我不让你走。”

 我知道留下来会发生什么,我有些抗拒但又有些期待,对待我这个三年的女同学,我始终都有着这样矛盾的感觉。我贪婪于她身体的,其实又会暗地里鄙视她所谓的文学,我觉得她是扭捏作态。我感动于她对我的感情,我不怀疑这感情的热烈,但我又会矛盾于这情感的纯粹,文学青年有时候所追求的,其实只是一种能让他们伤感的状态。他们沉醉于那伤感中,并以之为美。

 田花抱住我的脖子开始吻我,热呼呼地气息在我脸上,她说:“张进,再陪我一次吧,你走了,我们就见不到了。”

 她从我的一边角吻到另一边角,非常细致和用心,轻微闭着眼睛,睫都在颤动。我则瞪着眼睛看她,雨水冲洗掉了她脸上的脂粉,让今天的田花有了一种往日没有的清新,我好像都不认识她了。**时候的她看着妖,就算她只是一个高中生,但仍会给人那感觉,就如同一个放妇人。现在她不是**了,在那个夜晚我让她真正成了女人,可现在的她一点放的感觉都没有,又有了**才有的清纯。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我不在看她,也闭上我的眼睛,慢慢张开我的嘴巴,她的舌头滑进来,我们两张嘴切合在一起,她发出呜呜地声音,舌头上的动作渐渐剧烈。

 就算没有爱情,那也伪装一把。就算只有望,那也披上一个外纱吧!我闭着眼睛,调动我所有的情感,或许我也是文学青年,我也有多愁善感的基因,我慢慢真的感动了,我似乎沉静在一中虚构的现实里,并以为她现在就是我最最爱着的情人。我热烈地拥抱她,疯狂地吻她,并开始她的衣服,把她的光溜溜的,摆成一个躺在上的大字。

 我站在前开始我的衣服,让我变成赤间的东西巨大而张扬,面对着上赤的女人,频频点头。

 她坐起身,伸手捉住了那肆意的东西,一口含下,似乎那是可口的冰。我冷一口气,打了一个哆嗦。却照着那身子扑上去,嘴巴翕动,也去寻找同样的源泉,如同啃一个带皮的西瓜,鼻子嘴巴都是汁水淋漓。

 我们的第二次结合,没有疼痛只有愉。我曾经和孙小漫在她的上我的上在玉米地里甚至在一中高三已经没有学生的教室里我们试验过无穷的姿势,算上孙小漫的专业素养,专业的探究精神,加上我的愿意配合,我和孙小漫如今都可以算一个性学博士。我这个博士是被训练出来的,但是相比较于我孙小漫的“十年寒窗”田花在上的表现才是一个天才。

 田花热烈而狂放,她才是第二次,我已经和孙小漫好几十次了,但我竟然有些应付不过来,董半仙说的对,白虎的女人喜好yin。如果不是他的藥方改造我过我的小弟弟,如今我肯定早已经溃败。

 我艰难地支撑着,想起了那天在平秋月家里看到的很多名人传记,那里面的名人呢在逆境都是不肯放弃,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最后才能走向胜利。坚持不一定会胜利,但不坚持一定不会胜利。我给自己喊口号,喊一二三四,二二三四。我给自己唱战歌,唱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我甚至还会唱: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亲爱的,你张张嘴,风中花香会让你沉醉,亲爱的你跟我飞,穿过丛林去看小溪水。

 这歌现在没有出现过,肯定是以后才会传的歌,不过我估计我肯定唱错了,因为我穿过了丛林没有见到小溪水,我见到的绝对是一片肆的汪洋,那汪洋把单都了。

 我唱着歌,田快地在我身上跳跃。她问我这叫啥歌,我说我也不知道。她就说我唱的很好听,就让我继续唱。

 于是我就继续唱。田花继续跳跃,好像是一条在汪洋里颠簸的小船。

 汪洋里还有龙卷风,打着卷来了,强大的力好象是要把我的灵魂给走。我的经验告诉我你不能和这风暴正面对抗,要顺势而为,要心里平静,才能继续坚持下去,所以唱歌是一个好法子。我就给田花唱歌!

 “亲爱的你慢慢飞 ,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 ,亲爱的你张张嘴 ,风中花香会让你沉醉。亲爱的你跟我飞 ,穿过丛林去看小溪水 ,亲爱的来跳个舞 ,爱的春天不会有天黑。我和你绵绵翩翩飞 ,飞跃这红尘永相随。追逐你一生,爱恋我千回,不辜负我的柔情你的美…。”

 我唱歌的时候,田花没有停止动作,脸上带着复杂的表情,开始是享受,一会儿就变成了痛苦,到后来那样子几乎是痛不生,最后软在我身上一个劲地发颤,好像是得了脑血栓。等颤了一会儿她就一动不动了。

 我不管她,继续把我的歌唱完。

 “我和你绵绵翩翩飞,飞越这红尘永相随 ,等到秋风尽秋叶落成堆 ,能陪你一起枯萎也无悔。等到秋风尽,秋叶落成堆,能陪你一起枯萎也无悔…”

 等我唱完,田花从我身上抬起了头,前的两个**颤微着,我看到她已经泪面。

 …

 泪水一滴,又是一滴,从她的脸上滑落,落在我膛上。

 田花喃喃地念:“等到秋风尽,秋叶落成堆,能陪你一起枯萎也无悔。能陪你一起枯萎也无悔,可是…”

 我知道她要说什么,我不想让她说出来,那会太文学太伤感,我有点害怕,我担心自己会被感动,于是我就用嘴巴堵住她的嘴,疯狂地吻她,把她在身下。我在她身上驰骋,她的样子楚楚可怜,着眼泪看着我。看着我的面孔因痛苦扭曲,到后来是痛不生直至变形,最后我软在她身上一个劲地发颤,好像是也得了脑血栓。

 她两只腿如同老树,紧紧地攀住我不让我分离,感受着我震颤的韵律,她的眼泪又了下来。

 我捏捏她的脸蛋说:“你可真是爱哭。”

 她破涕为笑说我讨厌。这个样子十分可爱,有点象平秋月。

 我对她说我要走了,还要去省城赶火车。田花就起来帮我穿衣服,我站在地上穿子扣带,她站在上给我扣衬衫扣子。

 她一边扣一边说:“张进,你以后还会记得我吗?”

 我没回答,因为我也不知道。田花就在我肩膀狠狠地留下了一排牙印。女人都是属狗的,喜欢咬男人,我没有反抗就任她咬。田花咬了以后还担心我疼,对那牙印又亲又摸又吹的,她告诉我,说她书里看到过女主人公就喜欢这样咬男主人公,因为这样,男人就不会忘记女人了。

 我就说,他们说的对,因为他们是作家啊。作家说的都没有错的。

 田花就对我说:“以后我也要成为一个作家。”

 我点头,说:“你会成功。”

 田花送我出来,我又打了一辆三轮,她看着我上车,雨已经停了,却比下雨的时候还要冷,她站在那裹起了风衣领扣,但衣服的下摆却被风吹起,同样被吹起来的还有她的头发,因为刚刚的疯狂而变得杂乱,现在被风一吹,那头发更了。

 车向前走,她距离我越来越远,我挥了挥手,这刹那我眼睛竟然有些不争气,我一直都避免自己被感动,这种泛滥的感情是危险的,我要避免,因为男人需要刚毅,男人不需要流泪。

 我肯定没有流泪,脸上的泪水一样的东西肯定是雨滴。

 车的颠簸中,我的肩膀略略有些疼,那是被田花咬的牙痕。我想她说的很对,文学作品里都是女主人公咬了男主人公以后,这样男主人公就不会忘记女主人公。

 可是,在我的生命里,她却不是我的女主人公。

 我知道,她其实也知道。但我们都没有把这话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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