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那天是九月初
对方太过热情,肖雨兔一时无措。任晴看着有些无奈,却伸出另一只手把纸袋也接过来,催促道:“行了,您别吓着人家。
您先回去吧,糖醋排骨闻着要糊了。”男人这才一拍脑袋赶忙往屋里走去,末了还不忘再唠叨一句:“等会儿上来的时候叫鸢鸢过来吃饭!”“知道了。”门关了,隔了几秒,从里面传来遥遥的炒菜声,听得肖雨兔肚子也有点饿。
“不好意思。”任晴也听到她肚子在叫,视线从门那边收回来,对她说“走吧,我送你下楼。”
一到饭点,小区好像就变得热闹了起来,家家户户的门后都传来火热的炒菜声,就连空气中都飘散起食物的香,他们就下个楼的工夫还碰到几个下班回家的邻居,任晴笑着一一同他们打招呼寒暄,体贴又周到,教养极好。
那些人一听说她是骆鸢的朋友,还纷纷招呼她再来玩,肖雨兔也不客气了,一路“好好好”一路走到小区门口,垃圾已经在路上被扔掉,任晴把手上的纸袋递给她,到这会儿也没什么好扭捏的。
她道过谢便接了过来,正要走,却突然被任晴叫住。“我常听鸢鸢说,你在学校很照顾她,谢谢你,以后也麻烦你多关照。”肖雨兔老脸一红,忙道:“哪有哪有,不必不必,应该的应该的。”
两人又商业互吹了几句,肖雨兔这才告辞,一边抬脚往家走,一边心里却在想,这人好像真的还不错,自己果然还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对男A强势霸道诡计多端的刻板印象果然不可取不可取。
只是刚走没两步,身边突然一阵风刮过,余光之中,好像掠过去一个红色的幻影。肖雨兔:“?”还没来得及疑惑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再扭头,只见一辆红色跑车斜着停在小区门口,在路上还留下一道黑色的飘逸痕迹,很是放
不羁。
驾驶座上坐着一个女人,一头黑色的大波
顺滑得像是丝绸一样,戴着墨镜,口红是相当张扬的正红色,从侧面看五官很精致,精致到一时间都无法辨认她的年纪,隐约有点眼
。
她搭在车窗上,跟任晴说了几句话,隔得有点远,她依稀只听见几句。“你突然回来做什么?”“我自己家,我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关你个小
孩什么事?”
“…已经做好晚饭了,没你的份。”“哦,那你们两个小朋友自己在家吃吧,刚好我们大人出去过二人世界。”
“…”女人的表情因为有墨镜遮挡她看不清。但是任晴的表情…她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来那是冷漠的面无表情,他们不知道又说了什么,女人突然转过头,朝她看来过来,似乎是嫌隔着墨镜不够清楚。
只见她染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一晃,墨镜被掀开了些,
出一双极漂亮的猫眼。看了她几秒,狡黠一笑。肖雨兔呼吸都停了一瞬,有被女娲的毕设惊
到。
然后就遥遥地听她说了一句:“Omega啊…真可爱,想
。”…好轻浮!而且她发誓!她发誓她看到任晴额头上冒出一个漫画里才能看到的“井”字,还跳了一下。
所幸女人很快便大笑起来,脚踩油门,说着“人家开玩笑的啦”便一脚轰进小区里,只留下一阵逐渐远去的引擎声和银铃似的笑声,像风一样来了又走了。
“抱歉,那是我妈。”…肖雨兔只知道他看起来是真的很抱歉的样子。这段友谊一直安稳无事地持续到了她们高中毕业。要说中途略微有一点小
曲的话,就是秦朝硬是死皮赖脸地加入了她们两个的小群体。
起初秦朝和骆鸢还互相看对方不顺眼来着,肖雨兔也不是不能理解,秦朝那副欠揍的蠢样,是个人都很难看他顺眼,不过后来不知道为什么。
他们两个莫名其妙就成为了一起看少女漫画的好朋友。肖雨兔还从任晴那里得知秦朝甚至会跑到骆鸢家里跟她一起打恋爱向文字类游戏,听得她十分幻灭,并且第无数次地怀疑秦朝到底是不是A,当然,任晴跟她说起这事的时候,话里话外暗示她管管的意思很明显。
不过当时正逢骆鸢被他标记,肖雨兔
心都是自家小白菜还没长大就被猪拱了的悲怆,因此听他说完之后就嘴巴一咧,眼神睿智,装听不懂,然后没多久就听说秦朝在骆鸢家里不小心猫
过敏,还有点严重,在家躺了半个月才好,好了之后就再也不敢去骆鸢家里玩了,至少不敢一个人去,不过这都是后话。
是的,高中还没毕业,骆鸢就被任晴标记了,她得知这件事情的时候,直呼自己还是看走了眼,男A果然没有一个不是人面兽心衣冠禽兽。
不过当她冲到好友家里准备惩恶扬善好好教训他一顿,顺便再对他威胁恐吓一番叫他这辈子都不敢对鸢鸢不好的时候,最终还是没能下下去手。无他,只因敌人太无
了。
在她去之前任晴就被骆姨…那个时候肖雨兔已经跟骆鸢一家人都混得很
…揍了顿狠的,听说就连向来温温柔柔,从来一句重话没说过的李叔都没忍住补了两拳。
她赶到的时候战局已经结束,任晴脸上挂着彩,躺在
上一脸虚弱,仿佛马上就要不久于人世,手上却是很实诚地抓着小姑娘的手还不忘吃豆腐。
小姑娘窝在他
边眼睛都红了,心疼得不行,而肖雨兔和骆姨一起站在门边嘴角直
,只有小姑娘的爸爸一直在旁边好声好气地哄“算了,算了”但是明明都是些皮外伤!再躺一会儿都要痊愈了!装什么装!
果然是诡计多端的男A,她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任晴还有这么绿茶的一面呢?不过木已成舟,看骆鸢也没有受委屈的样子。
她也只能祝福。高中毕业她去了警校,骆鸢去了任晴读博的大学,两人都各自繁忙起来,不再有那么多时间混在一起,不过一有空还是会聊天联机打游戏。比较让她意外的是,秦朝居然跟着她进了警校这件事情。
这傻子明明从小就嚷嚷着要继承家业,还一直都一副相当以“我的总裁父亲”为荣的欠揍样,以至于毕业填志愿的时候她
没问,默认他会去普通高校学金融或商管,再不就是出国镀金。
谁承想,居然能在警校报道的时候遇见他,那天是九月初,秋老虎的势头正猛,她一个人拖着大行李箱过来就热得汗
浃背了,太阳大得她根本没力气也被强光晃得不想抬头。视野之内原本是被晒得蒸腾出热气的水泥地,却突然闯入一双
包到不行的粉
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