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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 则为之计深远
 她想起自己很久没有稿了。乍然暴富,现在的她已经不靠写话本维持生计了,但身为一个有良心,有格调的作者,晓没有就此弃坑,她将灯花剪了剪,铺纸研磨,开始继续写她的王女情,她打算今晚将这个话本子完结。

 剧情进展得越来越快,都有反贼首来撺掇她造反了。这个世界已经不能留了,她要尽快想一个法子离出去。第二天早上,晓去书斋了稿子,将稿费随意进自己荷包。

 在大街上站了一会,转脚走向贺家。并不是她现在的宅邸,而是贺岱的房子,她从狗钻了进去,回到了自己住了十七年的小破院子。

 破院子在她成婚后,便封了起来,这种偏僻的小院落,封了两个月,院子里便被落叶堆了。树叶还是青翠的,地上的枯叶不知从何而来,大概即便是春天,也会有枯朽的落叶吧。

 她坐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静静看着屋顶,十七年的时间,她身处其中,是一天一天一刻一刻度过的。

 而在任务世界的这些年,这些时间,都是她亲身经历。这么多的光里,她遇到了无数的人,那些剧情人物像是磅礴的河水,不断地冲刷过立在河中的她,河水呼啸淌远。

 而源源不断的活水,又从远方再次冲刷到她身上,带着头破血一往无悔的气势,她忽然折了一小树枝,开始在树下刨土,刨了好几个坑,才算是挖到东西。

 这是一个木盒,不值钱的杂木,已经被泥土中的微生物蛀空了。上面挂着的小锁也锈迹斑斑摇摇坠,晓没有找钥匙,她徒手便将破旧的小盒子掰开了。盒子中是一团布包,鸦青色的棉麻布料。

 在地上展开,出了里面零零散散的小玩意。发霉的糖葫芦,缺胳膊的木头人,一朵褪的绢花,浑浊的兔子玉石,木簪子,一本千字文,还有十几个铜板。这些七八糟的东西,自然不是她埋的,而是另一个小呆瓜埋的。

 七岁那年的冬夜,她在冬青巷捡回了一个差点冻死的小乞丐,两个相依为命的小孩,共享了这间小破院子。

 时人学子常常称赞名士,希望得到名士的垂青提拔,而科举出仕,位列右相的柳觊绸便是这些学子的榜样,他们渴望成为下一个柳觊绸,实现从寒门到封侯拜相的转变,更渴望得到他的提携。是以,时下称颂柳相的辞赋层出不穷。

 其中,广为传的一篇赋文里,他们形容柳觊绸,是凭风玉琢的皑皑云虚郎。无法接受柳觊绸男子之身入仕,搅干坤的女学子们,将他捧上了神的地位,仿佛如此,便能够接受了,而她们怎么会想到,这位皑皑云虚郎,幼时是怎样一个灰扑扑的丑小鸭。

 柳觊绸刚被晓捡回来的时候,又瘦又小,全身上下,脸上手上脚上,甚至头皮上,都长了红红的冻疮,有的地方都破溃,出了黄的脓水,彼时晓从皇子府逃出来,身上还有些钱财,那些钱最后都花在了医馆里。花了半年的时间。

 她才将这个脏兮兮的小花猫养得可以入眼。小乞丐性格腼腆又沉默,他的腿被马踩断了。大半年都是躺在上,睁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

 看着晓跑来跑去,他没有名字,因为捡到他的地方,有一条柳堤,所以晓给他起名叫阿柳。阿柳是个女孩子,晓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是这么告诉她的。

 他自有记忆以来,就在行乞为生,没有别概念,时下人们称呼小乞丐,多是带有女意,所以他便以为自己是个女孩子,事实上,他连男女的区别之处在哪都不知道。阿柳没有晓机灵聪明。

 她是个见机行事十分机智的小乞丐,而阿柳显然是个呆头呆脑的傻乞丐,捡到他之后,晓便明白,为什么他能在富贵人聚集的建安城混成这样子,他连话都说不全,一点风吹草动,就吓得往小角落里缩。晓养了大半年,才让他的胆子大一点。

 从一个怯弱的脏兮兮小乞丐,到一个会抿着嘴对她笑的小女孩,个中差距,令养崽的晓儿十分有成就感,在皇子府赚的钱都花完了。于是晓隔三差五会再出去乞讨,就这样要饭,养活了两小只。

 童年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有时候她捡到好东西,还会给他送礼物。阿柳的腿好一点,每天会拄着树枝在狗边,等她回家,还会用火将隔夜的饼子烘热,等她回家,就将热水和热饼给她吃,贤惠又可爱。

 “这朵绢花好不好看?”她变戏法一样从自己的身后,摸出了一朵粉的绢花,摊开在脏兮兮的手心。

 阿柳的眼睛又大又圆,不同于成年后的璀璨破碎,幼时的那双眼眸有如秋日湖光,温柔安静,潋滟蹁跹,悄悄的欣一览无遗,他重重地点头。

 然后小晓将粉的绢花,在了他的短发里。小阿柳刚被捡回来的时候,头上也长了冻疮,为了方便治疗,所以晓索将他的头发都给剃掉了。

 小家伙没有什么美丑观念,给他剃头的时候很乖,晓握着刀,他便乖乖将脑袋送过去,也不管是不是要割他的脑袋。大半年过去,冻疮好了。

 阿柳的头顶也长出了浓密的短发,穿着小袍子,拄着一树枝,有些不伦不类的。短发是簪不住绢花的,所以阿柳一动不敢动,生怕将绢花碰掉了。晓捂着嘴大笑,伸手去掐他的脸,想要逗他走两步,但男孩胆战心惊地就是不动,还不赞同地将眉头颦了起来,无奈地看着她。

 夏日的风卷过梧桐树簌簌作响,最后一片落叶砸下来,碰掉了他头上的绢花。***幼年的柳觊绸,是个文文静静的小孩子,脸上冻疮的痕迹消去后,便出了真实的面貌。精致完美的骨相,如描似画的五官,鼻骨高窄,薄红,眉眼精致凸出,虽样样完美无缺,但这样一张脸,那一分一厘组合起来。

 却莫名有一种,早夭感。仿佛这张脸的主人,注定不得长久,英年早逝。漂亮有余,但福气不足。

 他对自己的美丑并没有概念,却会觉得晓儿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小女孩,他在心里将她与春天的花骨朵,蝴蝶的翅膀,冬日的阳光,包子铺热腾腾的包子,贵人间闪闪发光的配饰相比。晓捡了他,却不打算一直养着他,她的人生轨迹是已经写好的一本书,而阿柳是一个没有任何桎梏的炮灰角色。

 他的人生在剧情之外,有着无限可能,而无限的可能仅限于,不能与她相。一糖葫芦被她分开成两半,一半到了阿柳的手里,她道:“阿柳,我要送你去念书。宋先生的私塾,可以住宿,以后你可以在她的私塾读书。”

 她攒了点钱,计划送阿柳去念书,如果阿柳刻苦一点,考上个功名,以后的日子不会差,若是他再有几分聪明和运道,中了举,得了进士,到时候外放做个小官,那才真是天高皇帝远的自由自在。这是她为他谋划的前程。

 父母爱其子,则为之计深远,阿柳虽不是晓的亲人,但她捡了他,又在他的身上付出了那么多沉没成本,便也希望他以后可以过得很快乐。绑着一条高马尾的男孩茫然地看着她“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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