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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不谙世事
 林廷曦松了松力道,但没松开她,他仰头望向自己的月亮,琥珀的眼底沉了复杂情愫,眉宇间的霾尚未褪尽,声音也微沙哑“我想要。”

 “想要什么?”苏茉问他,以为他仍旧是近那个正常的林廷曦,但他又发情了。“你。”苏茉脑袋嗡得一声。小姑娘咬住瓣,杏眸倏忽遮上一层雾气,忐忑道:“晚上,还约了饭。”林廷曦没松口:“我很快。”

 神使鬼差地,苏茉想起上次他那过分的行径,他已经第二次、第二次…在她那里了。词汇匮乏,除了变态,她找不到第二个词语形容他,她拒绝:“不行。”他的手开始不安分地往她衣服里钻“可我硬了。怎么办?”

 苏茉以为他想在这里,忙一把推开了他,他身上还有一股汗味儿,因此男荷尔蒙的气味也极重。

 林廷曦扣住她来不及收回的手,一个弯就将小姑娘稳稳地抱了起来,她脚不着地,蹬腿也没用,他步子很快,抱着她走了几分钟。

 就走到路边停着的车前,单手擎着她膝弯,摸出兜里的车钥匙解锁,拉开了车门。是后车门。这是海滨,本就圣诞节,人来人往的,就算是车里,也不安全,很容易就被别人看了去。

 他也上车,关门声有点重,一只手已经捉住了那纤弱的细,她觉察到他状态不对劲,眉眼沉沉,气质霾,连嘴角的弧度都是下去的。温凉的手探进了她的衣服里,几乎下一秒就精准地扯上了她内衣的杯罩。

 苏茉惊吓不已,慌忙搁着衣服住了他的手“林廷曦。”她声音藏起了些畏惧的颤意,长睫颤颤,眼圈也开始泛红,为了稳住他的情绪,小姑娘抬起手,圈住了他的脖子,用额头蹭了蹭他的额头。

 这是一个充怜爱的动作,由苏茉做出来,不知是多少少年人做梦都不敢妄想的,果然,扯她内衣的那只手稍稍收敛了些。

 “那个阿姨好凶,我,我好怕。”苏茉先示弱,想以此勾出林廷曦的话来,他终于出内衣下的那只手,和着她的体温跟馨香,在她脑后“不怕了。乖。”

 声音还是沉了低落,眸仍旧灼灼,但苏茉的办法多少还算有些效果,她问:“林廷曦,你是对她耍氓了么?为什么她骂你骂的那么凶?”有些问题直接问出来。

 像他这种内心封闭的人,反倒不愿解释,不如找个更离谱的猜想顶上去,他或许还会解释一二。青年脸色有点无语:“…不是。”苏茉也不催他,只一双黑亮的杏眸望着他,专注认真的等候模样。林廷曦上那道纯粹的视线。

 嘴角一,半晌,才同她说:“她算是我房东的太太。”他还是个小学的时候,妈妈就生病去世了。

 这个家从来都是他跟妈妈相依为命,自他出生起,就没见过爸爸一眼。小时候成绩不好,男孩子又淘气,玩得最铁的好兄弟有一天掰了,就把他没有爸爸的事大声讲了出来。

 所有人都开始用异样的目光打量他,猜他或许是偷食生出来的杂种,不过那时他还有妈妈,尚且有可以逃避哭泣的港湾,直到妈妈病逝,他见到了自己的爸爸。一个很有钱的企业家,谈起他的发家史,可能让人有些不

 上世纪深圳刚被画了个圈特许开放时,毗邻香港,很多人去深圳劳务输出,赚到了钱,在香港买不起房,就在深圳买房养二,那时深圳的地价简直就是萝卜价,白菜价,他爸养的二有点多,因此买的房也多。

 后面的自然不用讲,除了踩狗屎运赶上深圳房价狂飙,还因为技术活过硬,倒了一个财团的千金,独生女…他的正房。怎么说也是入赘。

 他爸胆小如鼠,见风使舵,把所有二都轰了出去,不再联系,直到十几年后,在家中有了些地位,手头攒了足够支撑脊梁骨的钱财,才敢背地里去找找有没有自己遗留下的血脉。

 虽然他跟正房育有一儿一女,但全都不跟他姓。男人嘛,总不能每个传递香火的儿子,丢了姓氏,就跟没鸟一样,往后进祖坟都没脸见祖宗。

 很快他找到了林廷曦,令他格外欣慰的是,他虽然抛弃了那个女人,但她给儿子起名,仍旧冠了他的姓氏。

 这不让他找回些许温存的柔软,也愿意把儿子接回深圳,反正房子多,随便腾个顶好的学区房给他,安排个保姆,留够零用钱,其余的便不用他再心,但他就一赘婿,这事很快就被正房查出来了。

 柔弱的女人在她一双儿女跟前哭得肝肠寸断。儿子阮斯言自然见不得母亲受这委屈,他也只是个小学生,平斯文有礼,揍人也不疼,干脆牵了家里养着的几只训练有素的大型犬,锁住房门放狗,把小三生的烂货狠狠教训了一顿。再后来,林廷曦无论在那所学校上学,流言就跟到哪里。

 就属校门口小吃摊的摊主们穿的最,来一个家长,就要拉着人家说这事,不用怀疑,那是阮思年拿自己零花钱打通的我方宣发部门,那几年他简直生不如死,朋友的背叛,正房家少爷小姐的折腾,再加上老师同学或是有意或是无疑的冒犯,都让他性格扭曲黑暗,空地不着底线。

 后来他发现有条路子能让他的生活稍稍好过些,那就是成为有用的人。什么是有用?在学校里,是成绩好,能给班级学校拿到顶尖的奖项。所以他学习,拼了命的学习,为了自己想要的名次,多少苦多少累他都担着,果然,他站上领奖台,唾弃他的人视线几变,残存的谩骂也小声点。

 然后他一直霸占着榜首的位置,学校放出榜单前十的照片,那些在他背后指指点点过的女生,又好似从不曾碎嘴一般,竟然殷勤地给他送起了礼物。

 他觉得好笑,又觉得想吐。男生还好,对他的态度也就那样,从前厌烦他,他牛了依旧厌烦他。若是女生也这样有骨气。

 他或许还不会那般讨厌他们,见风使舵的下三滥见多了。难免倒胃口,于是很久以来,他都觉得同龄女生肤浅愚蠢,傻才会跟她们搭话。***在正房这里的有用,是有多远滚多远,别花阮家的一分一毫,自己投河洗去肮脏的血脉。

 但他也不想死,于是他离开深圳,在广州读大学,从不问亲爹要钱,一直拿自己存着的奖金过活。若问为什么不去更远一点的北上,大抵是一线城市中,广州的物价是唯一对穷人友好的一个。

 何况岭南,是她母亲的家乡。林廷曦想要什么,无论多难,都一定要搞到手。没有人帮他,他赌气一般觉得自己一个人也不差,能搞到就行,管他什么手段。没人给他板正这种偏执阴暗的个性,也没有女长辈教他要如何跟女孩子相处。曾经身血污,狗嘴里挣扎逃命的小少年,就这么野蛮生长着。

 直到走到苏茉跟前,垂眸瞧着她,一眼就相中了她软糯的声音,纯真温暖的杏眸,以及凝脂一般,半点伤疤也没有,半点血污也不沾的白净肌肤。以前他年岁小,不谙世事,对着童年玩伴讲起过没有爸爸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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