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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我爱他的全部
 唐清凯伤的重的,医生说有可能伤到了脑子,要观察一段时间。

 如果一周以后还醒不过来的话,那他剩下的人生,恐怕就要在上度过了。

 这个消息不仅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噩耗,对于唐家来说,更是一次致命的打击。

 唐清凯对于唐家的重要,根本就不是我所可以估量的。

 用管家大叔的话来说,只要唐清凯有什么三长两短,唐家就算是完了。

 我知道自己闯了大祸。所以唐家老老小小将我围住,朝着我大打出手的时候,我一句话都没有吭。

 这是我欠唐家的。

 更是我欠唐清凯的。

 若不是因为我,他现在还是盛唐集团的董事长,他还在过着属于他的正常生活,他现在可能已经成家,可能已经有了孩子…

 这一切都是因为我,都是因为他遇到了我,遇到了我这个灾星。

 唐清凯住院,整个蓝海市都跟着动起来。

 各大新闻的版面铺天盖地的都是关于唐家的报道。哪怕是盛唐集团的公关团队及时的出面,也压抑不住股民们的暴动。

 更有甚者,直接头戴着白条,举着写了大字的牌子跑到医院楼底下闹事。

 唐清俊指着我的鼻子说我是个灾星,是个人。

 唐清俊的妈连着扇了我好几个耳光,将我使劲儿的从唐清凯的病房外赶。

 唐欧扬冷冷的看着我,什么也没说。

 只有管家大叔,极力的护着我。

 我知道这是我欠唐家的,他们对我干什么都行,但是我绝不会离开唐清凯。

 哪怕是他真的会躺在上度过余生,我也不会离开他。

 哪怕是唐家真的就这么败了,我也绝不会离开他,以后他的人生,就由我张坷来负责。

 那天,我跪在唐家人的面前,字字句句说的掷地有声“你们就是扒了我的皮,我也不会离开唐清凯,只要你们能让我待在他的身边照顾他,你们就是让我当牛做马,当着你们的面儿吃屎都行,我只求你们不要让我离开他,让我留在他的身边照顾他。”

 我在唐清凯的边跪了三天三夜,被唐清俊扔出去好几回,脸更是几乎被唐家老太太给扇肿了。

 可是我知道,这次就算是真的把我给杀了,我也要死在唐清凯的边,看着他死去。

 这么闹了六天,唐家人终于被我折腾累了,由着我去了。

 也是从那天开始,唐家人就再也没有来过医院。

 听管家大叔说,他们都不对唐清凯抱希望了,觉得唐清凯这下子也算是完了,就早早的回去争家产去了,打点好剩下的钱。都准备跑路了。

 管家大叔在跟我说这些的时候眼泪一直往下,他站在我的旁边,沧桑道“小姐,这一次,即便是先生真的醒过来,唐家也算是完了,先生的地位不同往日,小姐您还是早点去寻找自己的出路吧,先生这里,由我来照顾就行,您还年轻,不要浪费了大好时光。”

 我听完管家大叔的话,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我径直拿过一旁放着的水果刀,直接刺在了自己的胳膊上,划开了一个大口子。

 我看着上面往外的鲜红血,认真的盯视着管家大叔“管家大叔,我不会离开唐清凯。还请您以后不要跟我说这样的话,我妈那边我已经托南薇帮我打点了,您放心,照顾唐清凯我能忙得来。”

 “您要是再说这样的话,就不要怪我不客气。我告诉你,你如果真的想让我离开他,就拿着把刀子捅了我吧,捅不死我就不要再说那样的话!”

 说完,我直接把刀子放在了他的手里,照着自己的肚子比了比。

 管家大叔见我的动作,着实被吓了一大跳。

 他咽了咽口水,终是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然后,他突然就朝着我跪了下来。

 跪下来的那一刻,他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给我磕了三个头,哽咽道“小姐,先生没有看错人,以后小姐有事尽管吩咐,以后老周我为您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我见我一向尊重的管家大叔朝着我这样,吓了一跳,连忙将他扶了起来。

 我跟他说“管家大叔。你放心,会好的,唐清凯会好的,唐家人不管他了,我管他,咱们所有的东西都用最好的,我赚钱养他。”

 我知道唐家人其实都是些狼心狗肺的东西,唐清凯这么一倒下,他们估计很快就会把盛唐集团的剩余价值榨完,保全自己。

 第七天是医生说的最后的观察期。

 从第六天的十一点五十九分开始,我就搬了一个板凳,早早的守在了唐清凯的边。

 我不相信唐清凯就这么丢下我不管了,我相信他一定会醒过来。

 所以从时针指向十二点的那一刻,我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他的身上。

 唐清凯的脑袋受了很严重的伤,头发因为做手术,已经剃光了。

 他的头上戴着纱网,鼻子上戴着氧气罩,脸色苍白,嘴角有几个细碎的小伤口。

 尽管他此时的样子十分的狼狈,可是在我看来,他身上的光环依旧耀眼,就连他身上的儒雅气质也不曾发生任何的改变。

 别人剃了光头都会很丑,看起来就像是和尚。

 而他剃了光头,却给了我一种别样的风采。

 英俊的五官,圆润的脑袋。一切的一切,在我的眼里都是那么的有魅力。

 我惊讶于自己竟然会对一个躺在病上没有任何直觉的男人产生这样恋的情绪,可是惊讶过后,我就明白,我真的特别爱特别爱他。我爱的真的是他的全部。

 哪怕我深深的知道,我爱他的程度根本就不及他爱我的半分。

 时间滴答滴答的淌着,这一天在我的眼里是那么的缓慢又是那么的快,煎熬着我的心。

 医生说,如果唐清凯今天醒不过来的话,那么他多半是永远都这个样子了,再也醒不过来了。

 我坐在前,伸手摸着他依旧柔滑的脸颊,看着他那只修长的手指头上的点点结了痂的伤口,想到孔易平里的那副狰狞面孔。真是难以想象他和孔易直接斗争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惊心动魄。

 其实我之所以选择了打手这条路,并不是因为我逃避出卖相去赚钱。

 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孔易和我妈。

 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唐清凯。

 从小到大,我挨了太多的打,因为我弱小,因为我无力反抗,所以孔易一次次的用我妈来威胁我,来待我,来待我妈。

 其实想要对付孔易。我心里明白,除了能够爬到很高的社会地位对付他以外,就是不要命,能扛打,也能打人。

 经过这些年的摸爬打滚,我清楚的明白了一个道理,也认清了一个社会现实。

 那就是以我这样一个出身低微,没有背景更没有关系的弱女子,想要爬到很高的社会地位,简直难如登天。

 即便是我像是南薇那样跟了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我也不过是那些男人的玩物而已,要个包包买支口红可能还能指望,但是一旦是涉及到麻烦的事情,他们大部分都会选择明哲保身。

 将我当成一个拖油瓶迅速的手。

 真的,在我进了皇朝夜宴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以我夜玫瑰的身份遇到的所有男人,都不会对我付出真感情。

 因为,我的身份是他们人生的污点。

 所以我只能选择靠自己,扛打。也能打人,也不用出卖身体,至少还留下一点尊严。

 其实我想的很明白,我那么刻苦的跟着我师父练武,除了用这项技能来吸引男人赚钱以外,想的更多的就是见到孔易的时候将他暴打一顿,再也不用害怕,好好的将我妈保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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