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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它转过头来
 难道有人会为了拒绝高价矢而丢掉手中的弩么?综上所述,若干个大武器商不但垄断了整个佣兵武器市场,还间接强了佣兵自由选择武器的权利。

 作为一个新兴的,拥有极大潜力的小型佣兵团(800多人算小型),我们罗刹军团必然成为各大武器商争相控制的一块肥

 不仅作了我们800人的生意,那群贪婪的家伙甚至把扩军上限时,那一万人的消费都算计好了!

 我阿拉丁和我的军团决计不受那班身铜臭气的家伙控制!我要建立自己的兵工厂,生产最好的武器装备!中队长王不留是个了不起的人才。

 他不但能说会道,更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不管什么复杂的玩意儿,只消被他看上几眼,制作工艺的秘密就别想再保留了,他能分毫不差的复制出仿制品,包管连原作者自己都分辨不出。

 好东西让他看到就别想保留独一无二了…因此,大家送了他个绰号叫“王不留”有这么一号人物监督盔甲制造,那家武器商不倒霉才怪!

 一周后,运回来的不仅是三百套崭新的盔甲,还有几十张手抄本装备制作程图,并附有详细备注。什么时候该注意什么,统统写的一清二楚。

 其内容包罗万象,不但有刀、剑、、矛、盔甲…也有弓、弩、箭矢…甚至连马蹄铁也没放过。基本上就是把那家武器店所有产品的制作说明书复制了一份!

 大大表彰了王不留一番后,我当众宣布了开创兵工场的计划。不出所料,这个近乎疯狂的举措遭到了绝大多数将领的反对。

 八位中队长中,只有王不留支持我的计划,甚至连颇有绅士风度的副团长“快刀张”也直言不讳的说“开办兵工场是个有悖佣兵传统的武断举措”当然,对血乌鸦而言。

 即便我说要开院她也会举双手同意。反对意见主要有以下两条:1)佣兵团的天职是作战而不是打铁!青龙…乃至整个四神历史上都不曾有任何一个佣兵团做过铁匠生意。

 2)花果山附近一带没有铁矿,即便要开设兵工场,也无原料可用,而且我们也没有足够的人手开采矿石冶炼钢材。本少爷是何许人也?这两个问题早就考虑到了。

 当下哈哈大笑道:“儿郎们听着,我阿拉丁大人自有妙计!”说罢自怀中取出一物…正是那盏得自无名王者墓的神灯!花果山没有铁矿,五百里外的“火焰山”却是东昆仑最大的天铁矿区。

 现实世界中的火焰山上有牛魔王夫妇霸占,我们不敢去分一杯羹,可神灯里世界中的火焰山却只有一群原始部落聚居。放着我的理想国不用,岂非天大的傻瓜!

 至于开采矿石和冶炼钢材的人手,那就更不缺了…只要带点儿玻璃球、彩布条之类的廉价货,向原始部落的酋长大人换千儿八百的奴隶,充当廉价的劳动力完全不成问题。

 为了让大家相信,我当场擦燃油灯,接着就念动咒文将全军送进了里世界,并转移到火焰山一带,之后的几天里,我们一直留在里世界中忙碌,在矿山间选了个水草茂盛的盆地区域作为临时总部。安定下来后,我立刻分派了任务:血乌鸦率领两个中队安营扎寨建立基地。

 王不留带两个中队根据图纸规划工厂,准备器材。快刀张带了两百人负责勘探矿山,寻找水源食物。我自己则带了余下两个中队去和当地土著“花族”涉。

 说来也巧,当时花族人正巧碰上大麻烦。一进营地我就发现人心惶惶,人人面带忧,更有不少族人正忙着收拾东西,准备搬家。老族长塔西对这次来访颇感惊异,把我们当成了山那边儿的移民部落热情招待。

 由于语言基本相同(都是昆仑语系),我们很快就能随意交谈了,当我问他为何闷闷不乐时,老族长告诉我说:“不知族里犯了什么忌讳,竟惹得大蛇神发天怒…派遣了一队巨兽来攻击花族人,吓得大家都不敢出门狩猎…”

 我听了大感兴趣,忙问他是些什么怪兽。老族长说:“那怪兽大的出奇,足足抵得上三头野牛!长着长长的鼻子,还有两枚锋利的獠牙…”倒!明白了…是大象嘛!

 我从历史书上看到过东昆仑一带的历史变迁,据说二千年前,当昆仑大陆还处于史前时代末期时(后新石器时代),东昆仑海发生过大规模地壳变动,海面下降,两大陆间出现了一条曲折的陆峡,沟通了玄武热带大草原与东昆仑半岛。

 就是在那个时期,热带象为了避开草原干季缺水期的折磨,沿着长长的陆狭,成群结队的来到东昆仑山区避暑。

 等到雨季来临后,再原路返回…当然,也有一部分象群懒得长途跋涉,就留在昆仑没再回去,一直生存下来,直到一千年前,由于昆仑地区气温突然大幅下降,象群不能适应气候骤变,逐渐消亡了。

 现在的昆仑山区早就见不着野生大象了,我也是上次和老桃去白虎沙漠旅行时,在某邦国都城的国家动物园中见过一次。

 根据老酋长的描述,我断定他口中的怪兽准是大象。里世界的年代比四神世界晚了接近两千年,略一算,恰好是热带象群渡海而来的时期。

 “有多少族人被那怪兽杀害?”我问老族长,犹豫了好一会儿,他告诉我说“没人被杀,只是大家都怕得紧…谁知它们会不会突然发怒,冲进村子来…”这个答案正是我要证实的。

 据我所知,大象是相当温和的动物,如果不刻意挑衅,他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当然,这些话没必要告诉老族长。利用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向族长提出了换条件。

 我帮他们赶走怪兽,作为报酬,他得派一千名健壮的男族人帮我军团开采矿山,锻造武器。族长说这事儿他一个人决定不了,必须开个长老会问问大家的意见。在得到答复之前,只得请我们一行人先在村里住下休息。我欣然应允。

 “花族”其实并非该族族名的准确翻译(那个直译的族名太拗口),是我根据他们的某种特殊的风俗作出的意译。

 “花族”人…不论男女…在举行成年礼仪式(男12岁,女10岁)时,都要在部纹上一圈五斑斓的纹身,作为成年的标志。

 当我得知他们所崇拜的族神是金环蛇时,这种古怪的风俗就很容易理解了,是夜,我们参加了族人们的篝火舞会。好客的花族人送上大碗的自酿酒,大块的烤,我和手下兄弟们都谨尊为客礼仪,酒到即干,喝了个尽兴。

 除了族人们犷豪放的性格,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群只穿着束短裙,围着篝火跳起曼妙“蛇舞”的花族少女。一颦一笑间含情脉脉的眼神。

 人的身材,特别是那纹着美丽花纹的纤…都让人心醉神…一觉醒来天已大亮,老族长带来了好消息…长老会投票通过了我的提议。

 事不宜迟,我立刻要率众捕象。族长认为他们也有责任出一份力,就派了五百名最出色的猎人同去。

 跟踪脚印来到森林尽头,我们在河岸边儿发现了那群大家伙。别说花族猎人,就连我身后那些罗刹佣兵也都心头发怵。说这些巨无霸性格温和,实在让人难以相信。这个世界本就经常黑白颠倒:越是强壮高大的,越是温和。反倒是那些躲在阴暗角落里蝇营狗苟的小东西们更加阴险狠毒…而且防不胜防。

 正如寓言中所说“一头狮子打败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却输给了小小的蚊子”我现在扮演的角色就相当于蚊子。

 吩咐手下及猎人们远远躲好,我独自走近象群。根据常识和仔细的观察,我找到了头象。先鞠躬深施一礼,我用象的语言(别忘了我吃过公冶长果,会百兽语)向他请安。

 那位尊贵的领袖显然不把个头矮小的我放在眼中,爱理不理的甩了甩鼻子,算作还礼。我不以为忤,继续陈述请求,希望它们能够离开花人的地盘,并到我的营地上做客。

 闲暇时帮忙搬搬矿石,也好活动一下筋骨,权作锻炼身体…“哼!少废话,不过是想骗我们去做奴隶罢了!休要故玄虚,想达到目的,就先战胜我吧…”

 头象居然一眼就看穿了我的用意。大肆赞扬了它的聪明才智,我又抱怨说:“这不公平。您比我高大十倍,胜之不武。”“那…你说怎么办吧…”它宽容的答复中出无比的自信。

 “既然你自认为力大无比,可敢跟我比比力气?”我问道。头象当然一口答应。“是这样的:这世上只有三件东西我搬不动,若是你能将它们全部搬起,我就认输!”“好,就这么办!”它答应了,左寻寻,右找找,我们来到山脚下。指着一块小山般大的花岗岩,我说:“第一个就是它!”

 “看我的…”头象傲然上前,踏起前蹄用力一蹬…“轰隆…”那巨石应声翻倒。“!妈…妈的…这厮果然身大力不亏…”初战受挫,我第二次就选了株参天古树。

 头橡伸出鼻子卷住树身,猛得一甩头,千年古木被当场连拔起!“这很容易…”轻松的甩飞古树,它转过头来,得意的说道。

 被它的神力吓傻了,我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怎么办?难道天下间真的没有什么能难住它?…嗳!…有了!

 幸亏肚子里坏水多,我很快就想到了一条妙计。“我说橡大哥啊…小弟是真心诚意佩服您的神力了!不过呢…这最后一件您是无论如何也搬不动的…”

 那象听了大为不服,两战全胜它自信,根本不信我能难倒它。“少说大话吧…若是当真搬它不动,我便率全族作你奴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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