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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除非迫不得已
 我出生那个小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现在想想还真是奇怪…那城竟然没有名字。也许是我当时年纪太小,也没出过远门,眼中都只有三个地理概念。

 1、小城。2、城外无尽的山…俗称花果山。3、码头以外无边的大海…据说叫南海。既然想不起它叫什么名字,那就暂且称之为“无名城”好了!(对不起了,生我养我的小城…)

 十六岁以前,我眼中的世界就这么大,除了城、山和海,其他的一切都在另外一个不属于我的世界。既然不属于我,就我而言,当然可以不考虑它的存在。管他天大地大,我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生活的蛮快乐…

 “凡是不属于我的,统统是不好的。”…这就是我童年时的座右铭。由此可见,我这个人原本并不是很贪心的。这种排外心理现在看来当然有点消极,可在当时,它却帮我赢得了“好孩子”的美名。

 至于我是如何由好孩子变成坏孩子的,那可是个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好像从我16岁开始就已经彻底变坏了…

 至少老爹和街坊是这样认为的。先介绍一下我的父母大人。我老爹是个裁,名叫穆司塔发。这名字听起来很古怪,可他的确是土生土长的昆仑人。我的名字阿拉丁也是他取的…更TMD的古怪!

 倘若当他给我取名时肯征一下别人的意见,我后不知要少受多少嘲讽。因为这不伦不类的名字,我可算吃尽了苦头。

 可现在看来,这个倒霉的名字倒成了我老爹平生唯一的得意之作。多年之后当我再次回到“无名城”时“阿拉丁”这种古怪名字早就成了时尚,什么“阿里巴巴”、“辛巴达”之类更是炙手可热。

 我老爹在士几年前就已经预测到了未来的流行趋势,真不愧是裁出身…笑什么?裁也是艺术家呀!身为他的儿子,我也许该为之感到骄傲才对…如果他死前没忘记把艺术家的天赋遗传给我,为他骄傲一下也是值得的…

 除了以上所说,我那老爹一无是处。当年他号称全城最蹩脚的裁,同时也拥有全城最不自量力的坏脾气!自己挣不到钱也就罢了,还要我子承父业,也去做裁!本少爷当然不肯干这种没出息的勾当!

 于是就早早的把他老人家气死了事…我爹一无是处,可我娘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天仙!本少爷这副英俊潇洒的相貌就是遗传自她老人家。

 真奇怪!我那奇丑无比无才又无德的老爹是如何把她骗上手的呢?这可以列为我们家第一悬案。我问过娘,可每次她都苦笑,然后什么也不说的发呆…我问过爹,可每次他都傻笑。

 然后说他也不知道…他去求婚,娘就嫁给他了…我从别人口中得到了如下传言,也不知是真是假。据说我娘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自遥远的朱雀大陆。

 不知为何原因,竟落至此…我爹对她一见钟情,于是就傻兮兮的去求婚,结果真就给他求到了…我对这老套的剧情当然不满意,于是就千方百计的打听,可惜收获甚微,至今为止,我只知道娘的名字叫伊贺雪姬,果然不像本地人。

 老爹死后,家境愈发贫寒,娘没有多余的钱供我读书或去学徒,更不可能去做生意。于是我就高高兴兴的作了小氓。娘大可以改嫁到大户人家…毕竟她是本城第一美女。

 也许是为了我吧,她都一一拒绝了,现在想来,我这不成器儿子还真对不起她老人家呢。娘也没能陪我多久,爹死后不久,她就生病了,娘是从来不生病的,直到那对夫妇来访…闷热的午后,一对青年夫妇骑着骏马,来到无名城。

 男人身材高颀,相貌冷峻,当时我正在和一群狐群狗闲逛,无意间和他对视,心里一阵悸动…绿色眸子,宛若翡翠玉石。身旁的少妇更是美得让人心醉,高洁淡雅的气质犹如空谷幽兰。

 更不可思议的是她的相貌竟与我娘有七分相似。“小伙子,可知道伊贺雪姬夫人家住何处?”绿眸男子和气的问我。

 “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帮你问问…如果有十个银币作为酬劳。”我当然知道伊贺雪姬住在哪儿…她就是我娘呀…

 绿眸男子爽快的足了我的要求,十个银币落入口袋,可我的心却慌乱起来,为什么要说谎呢?我知道不该欺骗母亲的朋友,可还是说了谎,而且骗了他们的钱。我把这种行为归咎为惯性。说谎说惯了。

 原是为了骗老爹,免得挨打,后来就是为了捞到好处。到了现在,经过十几年自觉或不自觉的训练,我的撒谎功力早已炉火纯青,甚至形成了条件反…只要嗅到有利可图,谎言便无需经过大脑,自动冲出喉咙。

 刚才的情况便是如此。自从偶遇他们之后,我就么没心思胡闹了,可又不敢回家自投罗网,只好在街上闲逛,至少得等那对夫妇离城后才能回去。

 十个银币在手,逛起街来自然潇洒多了,去翠香阁找红袖姐,还是到珍馐斋大吃一顿?红袖姐姐是本城第一名名远播。很多名人雅士远道而来,就是为了一亲芳泽。

 我这种小街痞本来没资格认识她,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有幸成为了这位花魁的救命恩人。去年清明节,红袖出城上香。半路上被几个黑蛇会的小氓堵住,想要来个霸王硬上弓。我也是小氓中的一员,当然是个跑龙套的小角色。

 红袖的保镖颇有些手段,个个是练家子的好汉。可惜好汉架不住人多,终于还是让我们得手。打架时我虽然没正面动手,可也在背后扔了几块砖头,砸趴下两位好汉,可算居功甚伟。

 没想到最后论功行赏,竟然没我的分儿!除我之外,黑蛇会当时还剩下三个人,他们为轮红袖的次序争论不休,把我扔到一边喝西北风。“小兔崽子还想搞女人?再等几年吧…”一个家伙如是说。

 “*你祖宗!”我心里就骂开了,说到能力,我阿拉丁不是吹牛…全城男人没谁是我对手!好吧!本少爷也没兴趣替人刷锅,女人没我的份,金银细软总该分我点儿吧?

 可那三个畜生竟要独,说什么躲在背后放冷箭的胆小鬼没资格分赃…好,好,好…你们不仁,休怪本少爷不义!老子让你们好看!我飞快的跑回城去…

 十分钟后,七八名捕快来到现场。那三个糊涂蛋还忙着排次序呢…当即被生擒活捉,趁着,我悄悄救走了红袖。

 救他的原因有三:1)看她衣衫不整梨花带雨,怪可怜的。2)那群捕快也不是好东西,办完了共事,难保不利用现场发一下私。3)我得捞点好处。

 “多谢小公子仗义相救,难女感激不尽…”一离危险,红袖就娇滴滴的像我道谢。“少来!本少爷不是白救你,拿一百枚银币来,不,金币!”我吓坏了红袖,她还在等着我说“区区小事不足挂齿,义助佳人,乃侠士本”呢。

 她带我回到了翠香阁,爽快的给了我一百枚金币。在我眼中,这是笔天文数字,可对当红名来说,委实算不得什么,除了金币,多才多艺的她还为我演奏了一曲《高山水》。真的好听,她的琴技绝了。

 “人生的一知己足以…茫茫红尘,知音难求…”弹完琴后,她这样感叹。我亦怅然。我也没有知音。把她给我的钱包掏出来,数出99个金币,摆在红袖的面前。她惑的望着我,惑中还有分量不浅的愤怒。

 “留下的一个金币是我们邂逅的纪念品,还给你的99个是未来友谊的储备品。”我说。她不明白,眨了眨妩媚的大眼睛,静静凝视着我。

 “如果你认为我们有可能成为朋友,就给我一个金币。友谊增加一分,就多给我一个,等到99枚金币再次回到我手中,咱们就是知己了,朋友不是求来的,倘若真心交往,友谊自会开花结果。”红袖咬着嘴,眸子好亮。

 纤纤玉手拉住我,一枚金币夹在两手之间。“小公子的话很有道理呢…”她用最感的声音对我说。有道理?我不知道。如果真的有道理,我为什么至今仍没知己?美丽笨女人…男人的花言巧语,是她们生存的动力。我懂很多道理,我知道怎样成为受人尊敬的伟人。

 倘若我能按照自己的理论来自我完善,在道德和人格上,基本可以做到十全十美。可现实呢?我只是个混混,想到的,不一定做到啊…我是思想上的巨人。也是行动上的矮子。更是道德上的懦夫。十六岁以前,我就是这副德行。

 名义上讲,红袖卖艺不卖身。她是有身份有地位的高级艺,除非迫不得已,她只需出售琴、棋、书、画等技艺。

 可我们的关系发展却很快。攒到第13枚金币的那天夜里,她告诉我:“你应该成为真正的男人了。”说这话的时候,她软软的躺到在我怀中,美丽的面孔闪烁着妖异与惑。

 我当然不会拒绝,反正又不吃亏。在她的教导下,我彻底了解了女人的秘密。红袖呢?也不吃亏,她有幸成为了我道王阿拉丁第一个女人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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