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是一位脚一跺
想着,他把一只手,移到她的
房上,隔衣抓着,按着,终觉不过瘾,于是掀开了她身上仅有的那一件
巾围裙。
光后的陶菲菲,另是一番风味,鼓鼓的玉峰,上面点缀的是红红的玛瑙,凝脂般的肌肤,玲珑的曲线,黑亮的
,粘粘的
水,肥
的大腿,雪白的美
,无一不美,无一不最让人发狂。
凌轩两眼
火,身体硬到极限,现在他不想别的,一定要征服她,让她知道自己的本事。面对凌轩赤
情的行为,陶菲菲突然变得有点清醒了,哼着:“嗯…羞死人了。”
凌轩却得意的夸道:“你知道你现在有多
人吗?我简直想爱死你了。”说着又是上下其手的一番作
。
陶菲菲再一次的
醉在他的温柔之下,她闭眼不答,凌轩兴奋把她抱到一旁的小沙发上坐好,将玉腿分搁在两边扶手上,使她的女
秘密以最
人的姿态表现出来。
陶菲菲娇躯颤着,她觉得下边都淌水了。这感觉真
,象在天上飞一般,良久,凌轩感觉时机成
,忽地抱住她,将她放倒在
上后,自己
了上去。
两人在
上翻滚着,最终再一次导演了昨晚最刺
和香
的一幕,只是昨晚是在酒醉的迷糊下撞击。
而今天完全是清醒下的
醉,是征服,一次男人对女人的彻底征服!陶菲菲“啊”的一声,凌轩听得出来,这不是痛苦的。
而是快乐。凌轩得意的抬起头,一边
着下身,一边舒服的
着。真是一个女人一个味,宁慧芬一个味,徐玲玲一个味,覃妮妍是一个味,眼前这成
的美女又是一个味。
不愧是美女,进到她的身体自己就有无限的
足感。再看陶菲菲,开始还有点矜持,现在因为
体的刺
,身体逐渐升温和迸发出的美感,她忘情地叫了起来了她的双臂不由的抱住凌轩的脖子,星眼半闭,小嘴张合着,发出最
感的声音,
股与
也惭惭地配合,那是她这辈子以来最疯狂也是最舒
的一次,以后,她都希望这样,永远这样!“好美…好想永远这样下去…”
陶菲菲不断的呻
道。凌轩说道:“你说什么,声音太小,听不见。再说一遍。”陶菲菲啐骂道:“你这个…魔鬼,别折磨我了…你让我飞天了…”凌轩哈哈的笑了,意气风发,他用自己的实力证明自己的优秀,
得陶菲菲胡言
语。
后来,凌轩还让陶菲菲换个姿势,换狗干的姿势。陶菲菲大羞,但在
火的冲
下,她也变得听话了。好漂亮的
股,又大又圆,又结实,又有弹
,圆得象西瓜,白得象棉花,光滑得象世间最美的玉。
领先又一次忍不住的对着她的美
发起狂来,一次又一次,就像永无止境那样…当两人舒服的躺下,陶菲菲抬头望着他,似乎很
惑,娇嗔的道:“你这胆大包天的混蛋,强
了我,就不怕我告你去。”
凌轩心里一震,脸上憨憨地笑着,道:“你去告好了,告诉全世界的人,你被我无数次的干过。我也很
足,知道吗?”陶菲菲气恼极了,对他的
脯就是一顿粉拳,气愤的道:“从小到大,还没有男人对我这样无礼呢。
我老公当初追我的时候,不知道跪下来求我多少次,我心一软,才跟他上了
的。你这死东西,净来硬的,我打死你。”凌轩也不躲,随便她打,打累了,她软在凌轩怀里。
凌轩一边抚摸她的秀发和光滑的肌肤,一边感叹的道:“如果我知道向你下跪就可以跟你上
和做你老公,我可以天天对你跪着!”
“
话!”陶菲菲嘟起小嘴的道:“你当我死了,天天跪着?”凌轩听话的抱起她,嘻嘻的道:“按照你的说法,古代那些皇帝在他们有生之年都不知道死了千万回了。”
“为什么?!”陶菲菲不解的问道。凌轩嘻嘻的道:“那些大臣和臣民不是天天向他跪着喊万岁万岁万万岁吗?”
“死相,你最会狡辩!”陶菲菲坐起来,怒着小嘴巴的道:“说,你今后打算处置我?”凌轩抱着她,温柔的道:“我想过了,两个办法,一是你跟老公离了,跟我住。另外一个办法就是你和我这样偷偷摸摸的做地下情人!”
“哇!这样说来,怎么都是你赚得便宜啊!”陶菲菲不满意的道。“你不服气啊,我走。”凌轩装作无所谓,懒洋洋捡起衣服,就要穿上。
陶菲菲不解的道:“你要做什么?”凌轩道:“你既然认为是我赚了你的便宜,那我就走了。不服气你还是可以报警抓我的!”
陶菲菲蹭的跳起来,指着凌轩的鼻子说:“凌轩,你当我陶菲菲是什么,是婊子吗?玩完就走,就没见过象你这么绝情的男人。你给我过来。”
凌轩还真乖乖地过去。陶菲菲拉他上了
,无限风情地说:“抱着我再睡一下。”同时趴在他怀里腻声说:“你是真正的男子汉,我喜欢你,你…你也
足了我。”
凌轩抱住她,眨了眨眼,他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娇
无比的陶菲菲居然就这么让自己给彻底的征服了?而且还说出这么
人的话来。女人果然天生的弱点就是她们的动物
,让男人干一次,就什么都变了。
当然,凌轩对陶菲菲可不是干一次就可以完成了壮举,而是两次!而且是
足,全面的
足,这不是什么男人都可以做得到的。身居深闺的怨妇,如狼似虎,非一般的能耐,冲上去的男人往往会被烧成灰都有。
西门庆是怎么死的?武松打死是《水浒传》,在《金瓶梅》里,西门庆是死在潘金莲的肚皮上的,
血狂碰而亡啊。
所以,
福固然不错,却非人人可以享受,值得凌轩庆幸的是,陶菲菲不是潘金莲,自己也不是西门庆,当然,凌轩现在的荒
过度也还远没有达到西门庆那种地步,而且对于陶菲菲的征服实在是壮举,足以让凌轩自豪和载入他的光辉史册。
凌轩觉得自己幸福得要死了,把手放在陶菲菲
脯上,也合上眼睛,体会着平静之美。***
其实如何处理凌轩与自己的关系,陶菲菲比凌轩更早的拿定了主意。反正自己的老公在外边花天酒地的养女人,这段婚姻已经没有什么根基可言。
但是她还不能离婚,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自己老公家庭背景,原来当年陶菲菲读完高中,因为没有考上大学,就托亲戚朋友关系进了银行系统的学校,三年之后出来就在银行做了一个小职员。
当然这个时期追求陶菲菲的人比中学的时候还要多,但是她谁也看不上。在陶菲菲的心里,长得好看,有才干都不行,单单有钱也不行。凭自己的条件,长得好看,又要有才干,家庭背景也要好,有钱更不用说,还要疼爱自己的男人,这的五好男人才配得上做她的老公。
其实这也是很多女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形象,当然,陶菲菲是算幸运的。她老公何承伟就是她心目中的人选,不但人长得帅,而且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是处级干部,又是高干子弟出身,家庭富有。
更难得的是何承伟对她的一片爱慕之心,有一次下班回家,有一个男子对陶菲菲多看两眼和吹了一个口哨,一旁护送陶菲菲的何承伟当即上前就是一耳光。
接着,象疯了一样痛打对方。要不是陶菲菲拦着,不出人命才怪呢。此举惊人,想不到一向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的何承伟也会动手打人。陶菲菲更加确信他是真心真意的深爱自己,加上他的门第之高,家庭之富,陶菲菲早已倾心。
在对方几次跪地求婚之后(呵呵,现在有骨气的男人很少了),她终于点头答应了。嫁入何家,陶菲菲才知道何承伟的老爸是省政府里数一数二的人物,省里四套班子的重要成员,是一位脚一跺,全城都要发颤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