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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欺霜赛雪
 我决定找一个清静的酒吧坐一坐,逃离这个糜烂的场所。“有音乐,有酒,还有很多的人。”

 一般人对酒吧的认识似乎仅止于此,酒吧做为西方酒国文化的标准模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酒吧纷纷出现在九零年代中国大都市的一个个角落里,北京的酒吧里酒类的品种很多,上海的酒吧情调人,深圳的酒吧最不乏情,各有各的特色,酒吧已经变成现代人的另外一种娱乐了。

 金海湾夜总会副楼的顶层有两家酒吧,一家叫做“极限”另一家叫做“临风清扬”从酒吧的名字来看,临风清扬似乎是比较富有艺术的酒吧,让人有一种清心定神的感觉,于是我走了进去。里面的人很多。

 不过一点也不喧闹,大家都坐在自己的位置小声交流或者静静不语,里面有着柔和的灯光,柔软的墙饰,柔美的音乐,一切都是那么的典雅温馨,让人有一种临风而立,心情舒畅的感觉。“小姐,给我来杯‘金菲士’。”我走到吧台,微笑着对漂亮的吧女说道。

 金菲士这种酒由金酒、新鲜柠檬汁以及苏打水调成,酒香味甜,入口滑顺,可以消除疲劳,振奋精神,尤其适宜夏季饮用。

 “谢谢。”我接过吧女递过来的酒杯,找了一个临窗的座位坐下,这个位置比较偏僻,刚好没人打扰,又可以凭窗眺望夜景,正符合我的心意。我静静的看着窗外,聆听着轻柔的音乐,品味着甜香的美酒,心情很快就宁静下来,原先的空虚感再也没有了。

 接着我环顾四周,打量着周围的人们。我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一个美丽的女人,三十五岁左右的年纪,穿一件黑色的连衣裙,敞开的领口出一条白金项链,坠子的造型很别致,一看就知道珍贵无比。

 微微烫染过的短发让她显得高贵典雅又不失平和,清秀的脸庞白白的,一点都没有留下岁月的痕迹,小巧的鼻子坚得像雕刻般完美,感的小嘴涂了一层淡淡的无膏,两片薄薄的嘴感,圆润的下巴线条柔美光滑,雪白细致的皮肤看起来相当有弹,水水的。

 “太漂亮了!”我心里惊叹道,这个女人有一种成女人的风韵,成中透着妩媚,只见这个女人一只手托着酒杯,另一只手托着下巴,好像在沉思,脸上显出忧郁与落寞的神色。

 我不燃起了一股好奇心,她为什么这么忧郁呢?看她的打扮,收入应该不错,难道是工作的原因吗?

 还是丈夫对她不好?记得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所有的酒吧名字都叫寂寞,是寂寞把人们赶到这里来,这里有他们的同类,在同类中,人们也许会稍许感到好受点吧!”

 这个女人显然注意到我一直盯着她了,她抬起头望向我,眼里充和不屑,也许她心里正在想,又是一个狼!

 我是狼吗?现在我不知道,狼有什么不好?女人的美丽是用来欣赏的,没有男人的欣赏,女人也就没有打扮的必要,俗话说:“君子好而不。”

 我也只是好奇,根本没有一点要对她怎样的念头,只是觉得她有一股无法言喻的魅力。这个女人的忧郁让我想起了戴望舒《雨巷》中的那个姑娘,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

 眼前这个女人也是有像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像我一样默默的坐着,冷漠,凄清,又惆怅,像梦般的迷茫。

 我知道盯着别人看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刚要转头不看女人的时候,我看到她也直盯着我,我忽然想起儿时的盯眼睛游戏,看谁能盯得久,脸上不出会心的微笑,于是我眼睛一眨都不眨的盯着她,我们就这样互相盯着对方,一切尽在不言中,此时无声胜有声。

 过了许久,这个女人也许感觉到我的童心,也许感觉到我的无,她的脸上慢慢的浮现出甜美的笑容,有如花烂漫,有如灿烂,有如清风扑面,我不为之心折,失在这个美丽的笑容中。

 这个美丽的女人心里也是不平静的,今晚她和丈夫又吵架了,心里烦恼,所以跑出来喝酒,想不到会被一个年轻人眯眯的盯着看。

 原来以为他肯定是来泡妞的,可是他看自己的眼神澄净明亮,笑容很阳光,并不像是之徒,倒像个童心未泯的大孩子。

 “他为什么会来这种地方呢?他的眼神也忧郁的,与他俊朗的外表搭配起来,有一种特别的魔力,难道他也有烦心的事情?为什么这个社会有这么多不开心的人呢?也许叫他一起过来聊聊也不错。”女人心里暗想道。

 这女人忽然对我招了招手,示意要我过去和她坐同一桌。我吃惊的看着她,用手指指了指自己,用眼神向她询问,是叫我吗?女人轻轻的笑着点了点头,我端起酒杯起身来到她那张桌子坐下,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小强。”女人“咯咯”的轻笑道:“小强,是不是周星驰说的那只小强啊?”天啊!

 连她也知道周星驰说的小强,哎!这可是我的伤心之处,本来叫小强也没什么不好,可是自从周星驰在《唐伯虎点秋香》这部电影中把一只蟑螂叫做小强之后,大家都别有深意的叫我小强了。

 想不到在这里被一个美丽的少妇叫了出来,而且她还知道这么一段典故。“嘿嘿!此小强非彼小强也,请问你的芳名…”我苦笑着解释道。

 “如果你真的爱我,让我走开…”任贤齐唱的《小雪》突然从女人旁边的皮包里响起来,她拿出手机一看,轻轻的对我说了一句:“对不起!”然后接了起来“是,我马上来!”

 女人脸上出焦急之,她合上手机,脸上出歉意的笑容说道:“不好意思,我有点要事,必须走了,有缘再见。”说完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一切都来得这么突然,不等我反应过来,女人已经消失了,我怅然若失,心里有点失落,好像丢失了什么似的,但是那个身着一袭黑色长裙,像丁香一样的美丽少妇却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她走了,却又好像没有走,她轻轻的走了,正如她轻轻的来,她轻轻的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今天早上我很早就起来了,留下光溜溜的刘琼在上,昨晚和她连续作战了几个小时,难怪她睡得这么香,累得都爬不起来了,我穿好衣服走下楼梯,到附近的早餐店准备好好的吃顿早餐,我要了一碗皮蛋瘦粥和四油条。

 我自从升上大四后就很少有早上的课,所以经常睡懒觉,或者在房里和菲菲做“晨间运动”很少在外面吃早餐,今天有事起得比较早,才有机会吃早餐。

 这家早餐店的早餐确实不错,东西很多样,光是粥就有五、六种之多,还有面条、米粉、油炸的各种小吃、蒸的饺子、馒头、包子等等,是一家典型的广东早餐店,我特别爱吃这里的粥和油条,因为粥煮得很烂,饭粒全都碎了。

 散发着淡淡的清香,里面还有皮蛋和瘦,新鲜甜美。我好久没有吃早餐了,所以今天多叫了两油条,吃得真是舒服啊!我轻轻的放下碗筷,用餐巾纸抹了抹嘴巴,看看时间,还有五分钟车就要来了。

 于是我匆匆的走出早餐店,朝公车的站牌走去。我从大三开始就有一份家教,是教一个国中女生语文,已经有两年了。

 这两年里我和她一家人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她对我很依恋,叫我大哥哥,她妈妈也像姐姐一样的对待我,今天是她暑假的第一天,昨晚打电话来非要我过去陪陪她,因为她下个学期就升上国三了。

 七月二十几号要开始暑修,所以非要我抓紧时间去陪她几天。我的这个学生叫做杨灵,长得古灵怪、聪明可爱,和她妈妈杨静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也许是因为缺少父爱的原因吧!

 她的脾气古怪,蛮横好强,杨静为她请过不少家教老师,可是都做不长久,被杨灵气走了,可是说也奇怪,我和杨灵特别投缘,她在我面前表现得很好,连杨静都觉得奇怪,问我有什么法子能让这个小魔女收敛个性。

 但是我根本没有用什么法子,怎么回答啊!后来和杨灵混之后,我问她为什么喜欢我,她说我长得帅,和她的爸爸很像,不,比她爸爸还要帅一点,不过这两年来,杨灵的脾气确实全部改了过来。

 除了古灵怪没变之外,已经变得非常乖巧可爱、人见人爱了,此时公车站牌下站了好多人,二、三十个男女老少都挤在不大的亭子下,等待公车的到来。

 我突然眼睛一亮,远远的看到一个女孩鹤立群的站在人群中,她的身高大概有一米七五,一头飘逸的黑发如瀑布一样倾泻下来,披在秀美的香肩上,她的背影有一种让人砰然心动,想一睹真面目的感觉。

 等我走到公车站牌下,才真正看清楚这个女孩,只见她的秀发飘逸乌黑,眉目如远山黛,眼眸含水深邃,鼻梁高而直,小嘴感红润,下巴小巧圆润,拥有一张完美无瑕的娇颜,散发出一种古典的冷气质。

 女孩身上穿着一件草绿色的无袖丝质V领T恤,出两条白似莲藕般的手臂,光滑细致,欺霜赛雪,剪裁得体的衣服紧紧的裹住她那坚高耸的玉峰,收的设计让她的小蛮无遗,她下身穿着一件纯白色的及膝薄纱裙,出纤细修长、白白的小腿,没有一丝多余的赘,她的衣服、身材以及气质搭配得完美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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