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
手上还藏六着昨
洗衣服时用的消毒水的味道。
我发现我开始喜欢这种味道,莫名地喜欢。
也许是因为消毒水的味道本身就以为着“已消毒”也许是因为我的手太过污秽。
仔细看看自己的手,因为不常做家务,不干什么
活,所以并不
糙;因为不喜欢用润肤霜,所以并不细腻;因为身高关系,我的手掌不小,手指也不算短;因为不打篮球,不爱运动,所以我的手掌也不算大,手指也没那么长,更别提什么柔韧
。
就是这么一
双手,曾令我多么骄傲,曾让我憧憬着这
双手能画出无限优美的线条。
而现在,我早已亲手将这双手污染了。
不再想画了,铪出来的至多是黑白双
的漫画。“诡异、恶心、丑陋。”这是我的画在多数人眼中的看法。我很高兴,因为那些画有了存在的价值。
想写些什么,累了,便不再写,兴许哪天心血来
,又会写上几段。
论坛的网友说我写的东西太过阴暗,劝我乐观点。
以前的语文老师说我的作文总有种沉重的感觉。
我并不高兴,因为我没有达成我的目的。
我理想中的文章,是那种让人读了以后有种被活生生剥去伪善的表皮,有那中极端狠毒刻薄才刺痛的感觉。赤
,血淋淋。
所以说一个未成年人,无论阅历再多,情感再丰富,总还是需要岁月来沉淀的。
成长的悲哀。
或许岁月本身就是一种可悲的东西。
“我用我的每一滴血来写作,当我的血
尽时,便再也写不出什么,那便是我的死期。”
我曾对一个想对我输血的人说。
对于一个身体污秽,灵魂腐朽的人来说,沾
血污的双手也不过是“凤
麟角”吧。
沾
血污的手,不配去碰任何人,尤其是所爱的人。
污秽的灵魂,连爱与被爱的资格都没有。
我曾多么想牵住那双纯洁的手,曾多么想拥抱那单纯的灵魂,但我终究做不到。
所以我才会有“麟,将来能牵着你的手的那个人,一定会很幸福吧。”的感慨。
很多人都会说像我这样的人怎么懂得爱。
“爱”一个被用滥了的字,能代表什么呢?
我连自己都不曾爱过,又懂得什么是爱呢?
“没人会爱我,包括我自己。”
至多只能说是“喜欢”或“有好感”吧。
“远离我,我不想污染你,你有你的自由,所以我请你离开。”
“该离开的,或许应该是我。”
我将自己的血洒在网络上,尽可能地污染更多的人,但对于那个喜欢的人,始终无法下手。
因为我还是人,我很自私。
“我们因为聪明而变得狡猾,因为狡猾而缺乏勇气,因为缺乏勇气而变得猥琐。”——杜马《投向分裂的怀抱》
喜欢这句话,所以写上来。
物以类聚,我一直在寻找朋友,与我相似的灵魂。
我是那么地害怕孤独,我只是希望身边能有个可以和我说话的人。
朋友是拿来出卖的,我坚信这句话。但我不否认有真正的友情,同时也坚信着“永远不要希望奇迹发生在自己身上。”
每个人体内都有一个不羁的灵魂,包括我。
只是他们懂得自制,不像我这样放
。
所以我直到现在都没找到一个和我灵魂相通的所谓“朋友”
“我们彼此孤独,却心心相印。”
“我们相互独立,却息息相关。”
“我们不断分裂,却永不分离。”
写上来,仅仅因为喜欢。
喜欢看着手心纠
的曲线,喜欢细数手指上如旋涡般密集的纹路,喜欢在昏暗的灯光下不停地变换手势,看着墙上纤细如花般的影子慢慢沉醉,入睡。
喜欢被黑暗保卫,温暖而有安全感。
让我在深渊的怀抱中静静睡去,与其融为一体。
“永远别把我叫醒,好吗?”
“你所需要做的,仅仅是抱紧我。”
我总是喜欢自己对着空气自言自语,幻想有个人会字字倾听。
喜欢黑色,想把指甲涂成北村铃那样的全黑色,但我还是没那勇气。
从某个角度而言,我很矛盾,很保守。
“喜欢什么事物,不一定要变成那个事物。”我为自己的软弱找借口。
黑色太过醒目,所以我穿衣服总喜欢不起眼的灰色系。
直到现在开始流行“冷酷银灰”我又重回了黑色的怀抱。
不为什么,只为能看到自己的手臂融在黑夜里,只剩一双苍白的手。
发现做人张扬一点其实感觉不错,只要你不是可以给别人看的。
我为自己张扬,感觉不错。
其中考试的卷子发了下来,我拿起那具惨白的“尸体”看着上面一个鲜红的“49”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我越来越讨厌理科了。
还得再学半个学期的理科。
不过,也没关系。
常识一下理科的学习,感受一下和麟相似的感受,那个神经
大的家伙。
气温骤降,似乎有持续低温的迹象。
“晚自习时,纸与笔拼命地想摩擦出爱的火花来取暖。”
我将冰冷的手放进口袋中,静静地想着什么。
那个曾写过“整个晚自习的教学楼被一片死寂
绕”的岁月已过去。
心死,即冷。
我从身体内部感受到一阵彻骨的寒冷,即使把自己裹得快要窒息,也无法驱散这种讨厌的感觉。
我幻想着有一个人能将我抱住,让我在怀抱中取暖。
我伏在桌上,用双臂环抱自己的颈项,想手相扣,十指爻错纠
。
The end or to be continue
注解:1、作于2003年11月10
。原文在班级
记上,有改动。
2、凡加“”的句子,均为曾在以前写作中用过的句子,摘抄句子有著名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