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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看得两眼昏花
 我按照辛格拉的指示,将机车一路骑到位于山上的宫殿门口,不久之后,眼前便出现一座巨大雄伟的壮阔建筑,那就是杜兰莎晓赫赫有名的藩王宫…‘杜兰金宫’。

 但是这座藩王宫占地之广大,简直达到难以形容的地步,我无法单纯用‘豪宅’这个简陋的名词来形容,因为它的确当得上‘王宫’这两个字来作为夸耀。

 听辛格拉说,杜兰莎晓的前几代藩王,曾有一段时期信奉过回教。因此,杜兰金宫在外型上,便混合了伊斯兰特有的建筑风格。

 城堡的顶端,有着类似半洋葱头的椭圆形屋顶,纯白色的大理石外墙上,分别镶嵌了金、银、红、蓝四的素烧玻璃瓦片。

 墙壁与柱子之间,还有着雕工繁复的几何花纹。光看这份惊人的建筑气势,就不知道要花上多少人力、财力和物力,更别说要耗费多少时间岁月,才有办法兴建完成。

 所谓‘人比人气死人’,早上我们才刚刚离开安萨玛那座美丽宽广的别墅庄园,可惜现在跟这座宏伟的宫殿一比,那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根本无法相提并论。讲的难听一点,安萨玛的房子就像是路边的茅草屋一样,已经不被我看在眼底。

 根据辛格拉的说法,在印度这个国家,藩王大概是位居贫富差距最顶点的位置,因为他们的身份,大多是旧时代统治印度各地的王公贵族,当初英国入侵印度的时候,虽然曾靠着武力统一印度全国。

 但他们为了方便控制这块殖民地,随赋予这些原先的统治者藩王的王位,让他们宣誓效忠英国,仍旧统治着自己的领土。

 后来,印度推翻英国独立之后,这些藩王依旧存在并没有消失。印度政府和他们达成协议,徵收他们所统治的土地,但赋予他们许多特权做为补偿,每年还支付他们金额庞大的年金,虽然后来在金额方面有减少许多。

 但以印度目前还存在两百多位藩王计算,光是一年就要付给他们将近七、八千万的卢比,相当于台币六千多万的金额吧,而且,这些藩王所享有的特权也非常惊人。例如,他们不用缴所得税。

 也不用缴水电费,还拥有私人的武装军队,可以免费搭乘飞机和火车的头等舱而不必买票,还有进出口的货物也不需要缴纳关税。所以,很多藩王都利用这些特权大行其道,开始银行或者经营各种实业贸易,光明正大的大肆敛财。

 关于这个尾大不了的问题,印度政府也曾经在一九六七年开过会讨论,想要废除这些特权,结果那些藩王居然团结起来,展开史无前例的‘藩王大罢工’,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最后印度政府对于这项决议。

 终于还是在众藩王的抗议之下,不了了之。因为国会里有许多议员的资金来源和选举地盘,都是操纵在这些藩王手里。

 这情形其实跟那些先进的民主国家没有两样,民意代表与财团相互挂钩,倒霉受苦的永远是普通老百姓。因此穷者越穷,富者越富,贫富差距当然永远也无法弥平。

 现在,光是看到停放在这座藩王宫门口的一整排高级汽车,劳斯莱斯、宾士、BMW、法拉利、保时捷,几乎会让人误以为这里是什么高级进口车商的展示中心。

 在门口负责警戒的守卫人员,见我们穿的一身邋遢,误以为我们是附近观光的好奇游客,遂一脸不耐烦地挥手驱逐我们。他看我们还不走开,到最后甚至挥舞着手中,想用武力驱赶威赫。

 辛格拉摆起架子,严厉向他训斥几句,并告诉他我们是受藩王邀请而来的客人,叫他赶快去跟藩王通报一声。那守卫听了一脸咋舌,连忙半信半疑地走进去向上级禀报。过了一会。

 只见一群人手忙脚地冲出来铺着红毯,穿着制服手持乐器的宾仪队也脸严肃的分站两旁。

 随着隆重悠扬的乐声,一位穿着华丽西服的印度年轻人,在数十名仆役簇拥之下,脚下踏着红毯,缓缓从宫殿里走了出来。

 如此盛大的排场,总算让我见识到,何谓王家的仪式,但反观我身旁的小魔女,却没有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到,反而还表现出一副很冷漠的模样。

 或许是因为张家姐妹向来胆大包天,专门对付穷凶极恶的妖魔鬼怪,再加上她贵为栖息在地域里的魔界公主,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夸张的阵仗是她所没见过的呢?趁着这个难得机会,我稍微检视了一下这位年轻藩王的长相,发现他是位很典型的印度人。

 除了外表相当俊朗之外,他同样有着印度人特有的黝黑皮肤和深邃五官,从年龄来看,应该在二十四、五岁左右吧。

 大概从小营养就摄取得比别人好的关系,他的身高比起一般印度人要高上许多,虽不至于高到象辛格拉那般魁梧的地步,但至少比我高就对了。

 另外,他身上也比辛格拉多了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双眼透视着威严目光,让人一眼就能感觉得出很有活力,绝对是那种手握权柄,常常发号施令的大人物。

 那位年轻藩王走到我们目前,很有礼貌的点了个头,并伸出右手向我说:“光临杜兰莎晓,我是乌代普?克喇?加拉罕基二世,我代表我父亲前来接你们。”

 听到对方所说的词,让我忍不住在心里叫说:“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这一路上所遇到的主要角色,居然都会说一口流利中文,看样子,我们可以省下很多翻译上的麻烦。

 但最叫我受宠若惊的,是象我这样默默无闻的普通小老百姓,这位年轻藩王居然也愿意屈尊降贵的跟我握手示好。我慌忙回握他的手腕,弯鞠躬,一脸惶恐的说:“哪里,哪里,你真是太客气了。

 不过…你的中文说的真是不错哪!”加拉罕基笑了笑说:“我们这里是贸易大城,会几种语言是很平常的事,况且,中国离我们印度很近,我的中文就是我父亲学会之后,才转教给我的。”

 他接着将手伸向小仙,但是见到小仙那张稚气绝美的可爱脸孔之后,他脸上的表情却忽然怔了一下。“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嗯…不!没什么。”

 加拉罕基低头致歉说:“不好意思!因为刚刚看到你的样子,突然让我联想起了我母亲。”我惊讶的说:“她还只是个小孩子呀,这跟你母亲又有什么关系?”加拉罕基轻叹口气,苦笑着说:“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

 我母亲在十三岁时就嫁给了我父亲,十四岁时就生下了我,可惜后来没过多久,她就因病意外过世。我跟她相处的时间不长,只能从相片上来睹物思念。所以刚才见到这位小姐时,才会显得如此失态。”

 我的天啊!他的妈妈在跟小仙一样的年龄时,就已经提早结婚了,而且还在十四岁时就怀孕生下小孩。要不是之前辛格拉有跟我说过,印度有早婚的风俗习惯,否则我一定会显得大为吃惊,虽然这样做有点不太礼貌。

 但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继续追问他说:“能不能再再请问一下,你父亲今年几岁啊?”加拉罕基一脸得意的回答说:“家父今年七十八岁了。”七十八岁!

 那就是说,加拉罕基的母亲,在还是个十三岁小萝莉的时候,就嫁给了他五十多岁的老父亲。彼此相差了快四十岁的婚姻,这样居然也能够成立,真是不得不让人钦佩,印度果然是萝莉控的天堂。

 辛格拉本来悠闲的站在一旁,这时忽然开口问加拉罕基说:“老大君尼隆赫姆先生呢?”加拉罕基顿了一顿,委婉地说:“家父目前身体不适,正在山上的离宫疗养,因此不方便接见客人。”

 一听到对方生病,小仙立刻自告奋勇的说:“他是生了什么病?我略懂一点药学常识,或许能够帮他顺便看看。”加拉罕基皱着眉头,一脸尴尬地说:“恩…他得的病是…马上风。”

 小仙偏着小脑瓜,小脸疑惑地问说:“马上风?那是什么毛病?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

 我拉着她的小手,摇摇头小声暗示她说:“那时男人才会得的病,小孩子不要知道太多,等你长大后就晓得了啦。”小仙昂着下巴,不高兴的嗔怒说:“我想知道啦,我命令你说。”

 没有办法,我只好将她拉到一边,在她可爱的小耳朵旁,悄悄地告诉了她。结果她听完之后,稚气小脸立刻羞得透红,还狠狠用力踢我一脚出气。

 “白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害我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丢脸!”“怎么又怪到我头上,明明是你自己坚持要知道的嘛!”

 加拉罕基一摆手,做出个邀请的姿势说:“你们远道而来,一定非常辛苦,我已经命令人准备好房间,请你们先稍微休息,有事情的话,等晚宴时我们再详谈。”他代完毕,身旁立刻有好几名仆役跑出来帮我们拿着行李。

 在那群仆役的带领之下,我们穿过有如宫般的漫长回廊,沿途所见到的景,都是富丽堂皇、雕梁画栋的室内装潢。

 金的、银的、玉的、镶钻的、象牙的、翡翠的、玛瑙的,除了豪华之外还是豪华。老实说,我们已经觉得词穷,无法找出更佳的形容词来抒发我的惊叹。总而言之,这里到处金光闪闪,看得我两眼昏花,几乎快分不清东南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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