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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砰砰两声
 砰砰”两声,泥地被砸出了两个窟窿,紧接着是两声凄厉的惨叫,连绵不绝。我十指如勾,隔空取了地上的松果,双臂齐振,爆发的内劲将双手的松果抛出去,松果带着凌厉的劲气入几十丈外的灌木,树林,草丛,只听惨叫连连,我运气大吼:“李某在此,挡我者死…”

 声音远远送出,在寂静的山野回,惊起了无数的鸟儿。我回头惨然笑道:“沈军师,替我保护两个姑娘。”沈怀风跟上两步:“大将军,我和你一起去。”

 “不用。”说完,弹至松树下,运掌而起“砰”的一声,一掌拍在松树上,顿时松叶飞散,松枝震落,我继续掌击松树,砰…砰…砰…第三十九掌,松树摇晃,树从泥土里松,我猛一口气,运足手臂劲力又连续击打松树干五掌,只听“喀喇”一声,整棵松树连拔起,缓缓倾斜,最后轰然倒下,我沉步上前,抱住树干,运气丹田,大喝一声,竟将大松树抱起,再次运气丹田,我的衣物无风自动,呼呼作响,一股浑厚无匹的罡气油然而升,直通四肢百骸,我缓缓将大松树横举过头顶,奋力往前一掷,大松树呼啸着飞向十丈外的陷阱“轰”的巨响,泥地的陷阱完全塌陷,出巨坑,顿时尘土滚滚,碎石飞散,四周响起阵阵惊呼,我趁着尘土障目,又张手如勾,隔空取了地上的松果,随即纵身跃起,扑向巨坑对岸边,脚一落地,松果周围的灌木草丛,这次,居然没有惨叫声,大概已跑了光。

 我冷冷一笑,继续向前,凭感觉,杀气在,所以埋伏仍在,果然,十步后,我眼前出现了一个人物,一位手持半截残剑的中年男子,我不认识眼前这个男子,但看到这把残剑,我下意识地内心狂跳,瞳孔急剧收缩,记忆起残剑乌木为当今天下最可怕的兵器,乌木为岐山老道横骨,残剑为落榜书生单纯笔,莫非眼前这个沧桑男子就是落榜书生单纯笔?“落榜书生?”

 我问了,问得很虔诚,对方是长辈,我不能直呼其名,记得很久很久以前就听说过单纯笔三个字,可以说,如雷贯耳,小孩夜哭,只要说出“单纯笔”

 三个字,即时止哭。男子语气异常和缓:“大将军威名远播,我还以为是一个虎背熊,身长八尺的中年壮汉,没想是一个斯文青年,真是后生可畏啊。”

 我能听出来,中年男子默认了自己的身份,我对他这份冷静与平静感到无比的压力,这是自信的表现,只有对自己的实力充信心,面对敌人时才能平静。

 我也平静,我也对自己的实力充信心,更重要的是,我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一个人不怕死,有时候也能冷静地面对敌人。

 “我们开始吧。”我冷冷地说,此时此刻,多余的话都令我厌恶,我是大将军,跟对手多说一句话,似乎都是心虚的表现,我忘却了对手是威震江湖的武功高手。

 “好。”单纯笔旋转了一下剑身,我目光如电,甚至能看清残剑上锯齿状的缺口。山野的微风将漫天的尘土吹来,仿佛是冥币纸钱烧完后飘的灰烬在徐徐落下,就不知我与单纯笔之间谁是死人。

 我扑了上去,快如急电,身为大将军,必须要有先声夺人的气势。单纯笔很简单地劈出一剑就化解了我的攻势,可我没有停止,我左臂伸出抓向残剑的剑身,这完全是有违常规的招式,一般来说,只有傻子才会去抓敌手的刀剑,因为这是同归于尽的战法,抓到了利刃,肯定会被利刃所伤,何况残剑削铁如泥。

 电光火石间,单纯笔没有任何机会去细想,他本能地后退,后退,在后退,身前舞出了一片水银泻地般的剑幕,可以说自保得滴水不漏。

 我提运真气,凌空朝剑幕击出一拳,呼的一声,剑幕即散,瞬间化作一匹耀眼的白练绕向我的身躯,封盖我的四肢,比漫天的尘土还要密集,我大为震撼,从来没见过如此超卓的剑术,从来没见过如此快的速度,我大吼一声,运气五周天,连出五拳,拳风如山,稍微阻挡了一下凌厉如斯的剑光,闪电后退。

 呼呼,山野的风在怒号,将漫天的尘土吹散,单纯笔怔怔地看着我,没敢追来,我暗暗吃惊,没想到单纯笔有敏锐的生死嗅觉,如果他追来,那么我必定给他痛下杀手,一直以来,我打仗从不后退,就算被敌人砍了三刀,了三箭也不后退,可我今天退了,这是莫大的辱,我本以为用辱能换来给对手致命一击。

 很遗憾,单纯笔没有追来,我知道,今天遇到了高手,不同寻常的高手。“我很难赢你,大内军统领的称号名符其实,我甚至看不出你的师承,看不出你用的是何种武功。”

 单纯笔旋转了一下剑身,如鹰般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我没有说话,我在思索着如何杀死对手。

 但这时,我看到了一个身影,笔直而欣长的身影,布灰衣,道骨仙风,原来是军师沈怀风,我奇怪自己竟然没有察觉沈怀风越过了宽阔巨大的陷阱来到我身侧不足三丈的地方,但不管怎么说,如果有沈怀风助我,单纯笔死定了。

 我抬头看向单纯笔,竟意外地发现他悄悄地踏前了半步,这细微的动作令我打了一灵,按理说,我与单纯笔势均力敌,如今加了一个帮手,单纯笔应该感到恐慌,甚至后退,他怎么反而迈进半步呢?

 除非他有强烈的必胜之心,除非沈怀风不是我的帮手。此时此刻,不是帮手,就是敌人。我虽然提防着沈怀风,但我一直以为他是友非敌,至少是我军中的战友,是我的军师,我们曾经出生入死,我不愿相信沈怀风是敌人。

 “沈军师,你是来帮我的吗?”我问得很直接,生死存亡的关头,旁敲侧击也是多余的。沈怀风一愣,眉心紧皱。

 我马上释然,他这一愣,就等于告诉了我答案,我在讥笑,心中莫名的悲哀,也有无数的疑惑:“别做作了,当初我受伤,沈军师完全可以下手,何必等到现在。”

 沈怀风大概没想到我如此直接,他脸上稍微挂不住,不过,他很快就神色自若:“当时情形不同,仗没打完,源景城还没拿下,皇上密旨,只有等源景城攻下后,才杀死你,何况当时我以为你死定了,军医被钱纪中杀了,而你的刀伤见了骨头,那一箭穿过你肚子,连肠子都看见了。”

 我点点头:“嗯,不要说你,就连我自己也觉得死定了,可惜,我没死,我又活了过来。”“是很神奇,到现在我仍不相信是何碧涵的金疮药救了你,不过,这不重要,你还是必须死,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

 本来皇上还担心你叛国投敌,可你勇猛杀敌,叛逃的路已堵死,现在我才知道皇上的高明,皇上早知道你会为了想娶香君公主而拼命立功,立功心切,就一定会抗旨,你连抗十五道圣旨,已经罪不可赦。”

 沈怀风一脸肃穆,脚下不丁不八,蓄势而待,与残剑单纯笔互为犄角,形成夹击之势,看来我死定了。沈怀风叹息道:“李大将军,你还是自戕吧,皇上有旨,只要你自戕,一定厚葬你。”

 我怒急狂笑:“好一句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即便我要自戕,我也要先领教一下沉军师有何特别之处。”

 其实,我是心有不甘,我的心思念着李香君,我还没有见过几百年前的小君,她真的跟几百年后一样美丽,一样可爱吗?她跳舞真的很好看?她的子是不是又大又圆?

 上天啊,没见到李香君公主之前,我不想死,我不愿意死。沈怀风冷测测道:“那你就不是自戕了,而是违命抗旨,你会落得个死无全尸。”说着,从怀里慢慢出一形状怪异东西,如一把扫帚,只是通体乌黑,我一看,瞳孔再次急剧收缩,忍不住口问:“乌木?你是岐山老道横骨?”

 沈怀风的老脸掠过一丝笑意:“不错,在下还有一个名,叫沈横骨,半年前受太监总管朱才秉之托改名沈怀风,入军中任军师,可惜行军打仗我不在行,还得周身是伤,可单对单过招,大将军未必能赢我,如果加上残剑,你必败无疑,听老道一言,放弃吧。”

 “残剑乌木联手,天下谁能敌,我死定了,临死前想知道昨天是谁行刺我,那人的身手也不错。”我在暗暗积蓄力量,准备殊死一博。

 沈怀风略带感伤道:“说实话,与将军相处了半年,我敬重大将军的为人,告诉大将军多一些事也无妨,太监总管朱才秉乃当年的七步流星刀。”我愕然:“什么?是二十年前的武林盟主七步流星刀?”

 沈怀风淡淡道:“不错,我和残剑都听命的人自然不同凡响,皇上网罗了众多江湖精英,能控制江湖,自然就控制天下。”

 “好好好,我李某能得到当今三位绝世高手的垂注,死而无憾,不知七步流星刀在不在,以前我在宫里几乎每天都与朱总管照面,想不到我有眼不识泰山,如果他就左近,不妨现现身,让我这个后生小辈膜拜膜拜。”

 我震惊之余,几乎陷入了绝望,传说七步流星刀穿敌手的身体后,对手还能跑七步才倒地,故有七步流星刀之名。

 沈怀风摇了摇头:“朱总管如今为皇上的肱骨,位高权重,怎能随便离开京都,但你也不要失望,他的弟子来了。”

 “弟子?”我好生失落。沈怀风诡异一笑:“你一定想不到,朱总管唯一的弟子就是若公主,她已学到了七步流星刀的真谛,眼下只是欠缺点火候,再过得两年,若公主的七步流星刀一定炉火纯青,青出于蓝胜于蓝。”

 话音刚落,沈怀风身后不远,一块巨石后冒出了一位妙龄女子,我凝神望去,正是若公主,眨眼间,若公主如幻影般移到了沈怀风身侧,鬼魅之极,我不暗暗吃惊。

 “沈横骨,朱老头能做我的师傅,那是他的福气,就他那两下子也不见得有多高明,连一个奴婢都杀不了,你就别替他到处吹嘘了,省得我脸上无光。”

 若公主厉声道。沈怀风脸色大变,慌忙应答:“臣有罪。”单纯笔淡淡道:“臣拜见公主。”却不下跪,估计情势所,不敢有丝毫大意,一双鹰眼依然盯紧我。我深深呼吸几下来平复内心的躁动:“这么说来,闵小兰是你李若尘杀的了。”

 单纯笔一声叱喝:“大胆。”若公主却微微一笑,朝单纯笔摆了摆雪白的柔荑:“不错,闵小兰是我杀了,杨瑛是我杀,黄鹂也是我杀的,马夫也是我杀的…咯咯。”

 我脑袋嗡的一声响,顿觉得天旋地转,浑身剧烈地抖起来,一股腥味从腔涌上嘴里,又被我硬生生地下,骤闻噩耗,我仍竭力克制我自己,如果我回头看马车的话,眼前这三个人会抓住机会对我雷霆一击,但我知道,以若公主的凶残,她既然杀了闵小兰,就不会轻易放过杨瑛和黄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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