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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你真的不能来吗?就算晚一点到也没关系的…”

 车子已经抵达会场了,可是何曼侬还是不死心的抱着电话讲个不停。一旁的堂妹频频拉着她的衣摆要她收线好下车了,她也不管。

 “曼侬,很抱歉,今晚我值班,真的没办法走开。”汪洋温文儒雅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一直是那么的好脾气,不因为被她“唠”了大半天而有丝毫的不耐烦。

 “可是我一个人…”她声音可怜兮兮的。

 喂喂喂!我不是人喔?堂妹戳戳她指指自己,无声而用力的表达抗议。

 “还要被堂妹当小媳妇待…”好可怜哪。

 待!哪有!你给我差不多一点哦!堂妹继续无声抗议。

 “…好吧,我知道我不该无理取闹的,那,你去忙吧,我一个人就一个人吧,等一下要是宴会太无聊的话,我还要随时打电话给你哦。”终于心满意足的挂掉电话。

 “姊,这次这个男朋友到底是多优呀?居然能让你这么黏,以前好象没见你这样过。”抖下一身皮疙瘩,堂妹推着她下车,决定饶过车门边那个立正站好到快要成为化石的泊车小弟,不忘过去一张千元钞票以融化泊车小弟脸上笑到快要化成霜的面孔。

 今天何曼侬有个不得不出席的商宴场合,原本该出席的是她的父母,可是他们两位大忙人时间排不出来,目前还在欧洲为着明年度的订单奋斗中。大人不能出席,她这个家里面最闲的米虫自然就得发挥代班的功能来尽尽家族义务了。

 她比较常参与的是时尚晚宴,而不是这种商业场合;这种无聊场合对她来说只有一个功用——相亲。

 如果已经打算认真找一个男人定下来的话,这种场合确实是一个很优的婚姻易市场,有几次都是基于这个原因才来参与的,帮姊妹们找对象或帮自己找对象…那个范姜颐就是她先前找到的…哎,怎么又想到他了,讨厌!

 所以说,这种场合真的无聊透顶。但这次商宴的主办人是他们家族的远亲,家里若没人过来亮亮相就太失礼了。

 她只好来了,就算知道这样的场合一定会遇到那个她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但能怎么办呢?总不能一辈子不与他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吧?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台北的社圈毕竟就这么一点大,她也不想老是躲着给人讲更多闲话,之前已经有人传说她因为被拋弃而终酗酒买醉,邋遢到无法出来见人,所以消失在社界。要是今天她再不出现,接下来的流言恐怕就要说她出国堕落或自杀去了,所以今天无论如何,她都得美美的出现。

 今天她一定要很坚强,不可以给人看笑话了。虽然身边没有汪洋给她力量,但是她一定可以捱过的。她现在有新恋情了,多的是男人想将她捧在掌心呵护,她才没空为他表演失意戏码呢。

 她有汪洋了,她已经不在乎范姜颐了!

 一踏进大厅,几个堂表姊妹便面而来——“曼侬,怎么这么晚?路上车吗?”

 “才正要打你手机呢,就见你们已经出现了。”

 “哇!曼侬,你今天打扮得好美,这套白色的晚礼服是ISSEYMIYAKE的秋冬新款吧?真是漂亮,也只有你这样的身材才有办法把这种款型的衣服穿出感与优雅呀。”

 几个姊妹围着她谈谈笑笑,拥着她往朋友聚集的地方移去。护卫的姿态相当明显,一副护花使者模样,想来都是有志一同的打算好好保护她这朵感情受伤的花儿了。虽然知道近来她已有新恋情,心情已经不再是前些日子的低落,可是今天一定会面对到那个坏男人,大家打定主意要好好给她壮声势,绝不在那男人面前示弱分一毫。

 很感动,不枉她这些年来善尽绿叶职责,成功让她们找到如意郎君。

 她们聚在一处能得到足够隐私又能同时看清会场所有情形的角落聊天。今天与会的人很多,主办人四处穿梭照应来客,气氛很是热闹,一旁的乐队只以轻音乐助兴,还没开始吹奏舞曲。

 大概还要再耗上一个小时吧,等这些一心想来谈生意的大人们谈到过瘾了,就会放他们这些来玩的人去跳舞乐和乐和了。

 好无聊!幸好身边有姊妹们相陪。

 在她就要因为无聊而打出第一个呵欠时,周遭突然不寻常的静默了下来,目光一致的看向她,然后再看向大门口。不说话,可是很明显的,她成了全场好奇人士的焦点。

 是…他来了吧?

 刚刚偷睐了一圈,很确定他还没到。现在恐怕是到了。

 她深一口气,并不低下头佯装不知,或刻意躲避。她抬起头,跟众人一样看将过去,也好奇着他会带什么人来,会不会带他的新来让她、以及所有人开开眼界呢?

 对那个从她手中抢范姜颐的女人,她当然好奇,可是之前因着愤恨以及自尊,儿不愿去做打听,天天在心里诅咒都来不及,才不想去察看自己是败在何方妖孽手中。不想去知道那女人究竟是比她美还是比她丑,知道了又怎样?她都不会甘心的。败给比不上她的女人,是她的辱;然而,要是败在一个条件比她好的女人手上,又何尝不是种难以咽的痛楚呢?

 那时不想面对现实,不想去看别人的“新人笑”,所以有关他与他新女伴的种种消息,她都不听。

 直到今天,她参加这个商会,她有了新的恋人,她…才觉得,一切应该可以承受得住吧?就算今天会听到他们当众宣布要结婚…她也可以冷笑以对,或者更厉害的上前去对他们冷冷说一声“祝百年好合”什么的。

 她承受得住的,肯定可以。

 大门那边,范姜颐一行人正受到主人的热烈。何曼侬看得很清楚,随行在他身边的人共有四个,除了两个特助、一个秘书之外,那个站在他身边、穿著粉黄可爱小礼服的女孩,应该就是他的新女友了。

 那女孩浑然不觉自己成了全场的注目焦点,一双圆滚滚大眼到处瞟着,眼底不时闪过惊奇光芒,颇有刘姥姥初进大观园的趣味。

 “不怎么样嘛!真的是那一个小女娃吗?”开始有人头接耳低声议论。

 “从来范姜大少交往的都是超级大美人,怎么这次的水准这么大众化?真是平易近人哪。”几个女人偷偷掩嘴而笑。

 “这很好嘛,这样下次他又要找新女友时,我们就有机会了呀。”有人抱持着务实的看法。

 对所有末婚女来说,年轻、英俊多金又身为家族第四代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姜颐,实在是个好到不能再好的结婚对象了,每个人都暗自期望能得到他的青睐,不过这范姜大少的眼光实在太高了,一般中等美女是入不了他眼的。

 想想,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呀,毕竟他的条件那么好,当然也就挑了。

 而这次,他显然是打算让所有人的眼珠子掉出来,于是弃大美人而就一个普通小女孩,多么不可思议的选择呀!

 今天会把她带来这样的场合,可以说是正式公开了,也就是说他大少是玩真的呢。

 “不搭。”表姊第一个发表意见。

 “像只虫似的扭来扭去,那件衣服是会咬她是吗?”年纪最大的堂姊就是看不惯别人站没站相。

 “她以前肯定是没上过妆的吧?她脸上的妆很不匀呢,口红也吃掉了。哎呀,怎么用手去眼呢?左边的眼线都糊掉了,她是准备演小丑还是熊猫呀?”身为造型师的朋友叫了出来,双手紧握成拳,用力克制住自己冲上前去把人抓来好好重新上妆一番的望。

 “不错啦,很自然,纯真得没被世俗污染过。”

 “呵!”一群人只似笑非笑的叫这么一声,又看了过去,很是看好戏的心态。

 “不知道今天范姜大少的长辈们会不会出席来看准媳妇?”

 大家虽没有响应这一句,可是心里也是期待的。那一定很有得瞧!

 他…喜欢这样类型的女子是吗?何曼侬举起香槟轻啜,心,涩涩的,但脸上仍是挂着笑,笑着看待他的新恋情,新幸福。

 她以为自己会非常嫉妒那个女孩,可是并没有。既然她永远不会、也不愿成为那样“纯真无矫”的女子,那她又有什么嫉妒好生?

 她是何曼侬,她就喜欢自己现在这个样子,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否定自己的价值!

 *****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中午就到你的办公室谈细节。”棕发灰眼的席斯先生这么说着,也让一旁的特助记下这个行程。

 周旋了半小时,终于使这件案子有了一点眉目,只要能坐下来谈,范姜颐就有把握能抓住这个手握数亿美元投资案的大客户。

 范姜颐笑着点头,并对身边的下属使了个眼色。他身边的人立即会意的离开了去——为了明席斯先生的莅临,他们必须马上回公司做好一切准备。跟在范姜颐身边、身为他的心腹,他们随时处在备战状态。

 两个特助先走了,而王秘书则迟疑了下。范姜颐对她微微扬眉表示询问,她眼光往正在食物区奋战的人儿扫去一下。

 啊,差点忘了微莲也在。

 “你带她一起走。”今晚是没空陪她了,他得盯好席斯,不能让其它虎视眈眈的银行团趁虚而入。

 “是。”王秘书轻应,很快定了。

 他跟着王秘书的身影看过去,看着微莲手舞足蹈的抓着王秘书对食物指指点点,可见她吃得很满意,急找人一同分享这个喜悦。王秘书摇头,说了什么,就见微莲脸上的笑容一垮,然后不知打哪里变出一个大塑料袋“霍霍”两声张得大开,一副要打包的模样,幸而王秘书及时阻止,且以最快的速度将人带离会场。明天马上帮王秘书加薪!范姜颐心里很快做出这个决定。

 “真有趣,不是吗?”席斯先生也跟着许多人一样兴致盎然的看着这一幕,并带笑的问着范姜颐。

 范姜颐客套的微笑以对,没有说什么。可是席靳先生却很想闲谈这样的话题,除非范姜颐走开了去,不然就得陪他聊下去。

 “听说你之前的女友美若天仙。”

 他微笑,从侍者托盘里拿过两杯香槟,一杯给席靳先生。

 “她在现场吗?可不可以帮我引见引见?”席斯先生四十来岁,有过两次婚姻记录,两任席斯太太都是国际知名名模。他风自许,情人多不胜数,收集美女是他舒解繁重工作压力的方式,就算有些美女是不能为他所收集的,能够纯欣赏也很不错,美化世界嘛。

 范姜的新女友实在没什么看头,连带教他对人家口中所谓的“美女前女友”的说法感到存疑了起来。

 “席斯先生,在场的女士全都是美女,够你眼睛忙了。”

 “嘿!别想闪躲——”正想抗议呢,不意眼光突然被一处亮点吸引住,都忘了自己还在说话,就这么噤了声。

 哗!东方美女!

 好美的东方瓜子脸!好细致无瑕的象牙肌肤!好的身材!好会穿衣、好会打扮,妆点得她好优雅好美丽呀!

 她一定是大明星吧?这么耀眼的美女,怎么没有走国际路线呢?一定会大红大紫的呀!没有人全力捧她吗?他愿意当她的伯乐!他愿意!

 “席斯先生。”范姜颐伸手拉住他。

 “呃?怎么?”恍若梦游的声音,还没回神。

 “你的衣服了。”范姜颐静静的提醒他。

 席斯先生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呆呆的看着自己雪白的西装上有一大片金褐色酒,从领结往下延伸到长,而罪魁祸首就是他手上那只拿倒的香槟杯。

 席斯低声诅咒了句,喃喃道:“这样怎么去认识那位大美人!可恶!”

 “席斯先生,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在附近有一处招待所,你要不要先到那里稍做梳洗?”

 “很近?”想到回自己下榻的饭店换洗的话来回至少要耗去两个小时,到时再回来的话,宴会也结束了。

 范姜颐笑着道:“很近,车程来回只要四十分钟。而我的司机现在正在外头随时听候你的差遣。”不由分说,他已领着人往大门口走去。

 完美主义的席斯先生当然乐于接受他这样贴心的安排。对一边的下属道:“你们其中一个快赶去帮我买一套ISSEYMIYAKE的西装,记得要白色的,我要跟她做一样的搭配…可是或许驼的会让我看起来比较成稳重…”真是教他左右为难哪!

 他的下属还没应声,范姜颐便已道:

 “别麻烦了,我马上打电话请ISSEYMIYAKE的经理将所有男秋冬新款带到招待所供席斯先生挑选”说完立即打电话,轻易解决这个小问题。

 能对突发事件(而且还是小到不能再小的琐事)有这样精准完美的处理,让席斯先生与他的下属不讶然的瞪着范姜颐看。太厉害了,这人。厉害到有点…可怕。

 这范姜颐,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席斯先生,请。”司机已将车开过来,范姜颐亲自为他打开车门。

 ******

 热闹的华尔兹终于奏起,气氛一下子变得好热烈,让那些陪着长辈来见习的年轻男女终于可以态意的活动筋骨了。

 何曼侬一向是男士注目的焦点,从第一首舞曲扬起,前来向她邀舞的男人多到差点必须向她的姊妹们支领号码牌的地步。她今晚只跟认识的人跳舞,不的一律婉拒。

 不过,光是与那些认识的共舞,就够她跳到脚软了。

 “呼呼呼——”好不容易又跳完一首,她觉得自己必须要休息一下。

 “曼侬,下一首…”

 “我好渴,想歇一歇。”

 “我马上去帮你端果汁!”她的舞伴飞奔而去,很荣幸有机会为她服务。

 在商界,想追她的人一向很多,可是她很少接受过。出社会后所交往的对象通常以专业人士为多。而今,在有过范姜颐这个差劲的前例之后,她更深信她不适合与商人交往。大家当朋友就好了。

 商人,年轻时重利轻别离;中年时卯起来三四妾;老年时一身病痛赖老。糟糕透顶。

 对爱情还抱有梦想的人,最好别把商人当对象,她以前就这么想了,却还是大意的沦陷下去,结果证明,她的想法一直都是对的,商人,不是她该动心的对象。她要的爱情是很纯粹很纯粹的,纯粹到近乎苛求、近乎…天真。

 这里,这种地方,不会有她要的男人,不会有她要的爱情。

 她的爱情在汪洋那里,他会给她全部的爱,他不会让她的未来充不安,不会让她有人老珠黄、衰爱弛的恐惧。

 幸好,他回来了,他回到了她的身边…

 “玩得愉快吗?”一杯红酒放到她手中,耳边同时传来低沉的问候。

 她瞪着前方,没有转头看向那个不知何时站在她右手边的男人。就算没看向来人,她也知道他是谁,只是没想到一直都在忙的他,居然有空“拨冗”来她这边与她打招呼。

 故意要营造什么话题吗?让人谈论他范姜大少手腕高强到不仅可以轻易搞定客户,也可以摆平被他甩掉的前任女友,让两人和平相处是吗?

 “有这个荣幸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这次乐队弹奏的是慢步舞曲,更多人下舞池跳舞了。不过何曼侬知道有很多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他们两人身上。

 “不了,我跳累了。”她转身往左手边的单人沙发走去。她那些姊妹们都下去跳舞了,没人可以帮她挡挡范姜颐的接近,她感到有点紧张,手心微微冒汗,希望他快点走开。

 “要吃什么吗?”

 吃?她可没他那新女友的好胃口。

 她一勾,他便知道她在笑什么。

 “她是个很纯真的女孩子。”

 她脸色冷淡,不应。

 “由于家境清寒,她等于是靠社会救济长大成人的。难能可贵的是在恶劣环境下长大的她,依然拥有纯真善良的个性。”

 跟她说这个做什么?炫耀吗?这是哪门子炫耀?没有人会把身世悲凉的程度拿出来炫耀的。

 “接着你就要告诉我,我条件太好、出身太优、人也无限美好,可惜你配不上我,你不是我理想对象,我一定会遇到更好的男人来跟我匹配。”她点点头,终于看向他“好了,我替你把所有的安慰话都说完了,你可以离开了吗?”然后,目光很快又移开。

 他在看她,她不看他,可是全身知觉都感受得到他目光带给她的压力,那压力逐渐要扼住她的呼吸…她艰难的维持住冷淡的外貌,她必须找个力量来支撑她的勇气。对了!汪洋,她需要他!

 伸手往晚宴手袋里捞着,很快捞出手机,用力按下快速键“1”,响了两声,那头很快的有了响应——“曼侬?”

 是汪洋温柔的声音!他在叫她,声音温柔得教她好想哭…“汪洋…”她声音好低好轻,好依赖。

 “怎么了?”

 “我过去你那里好不好?我过去你那里陪你值班好不好?”

 “你会觉得无聊的,不然,你要不要去『仙客来』今晚他们集合在那边排戏。”

 “不管不管!我就是要去你那里!”她努力将心思放在通话上,也终于努力有成,忘了身边还有个足以让她窒息的男人。

 但她的遗忘没能持续太久,范姜颐走到她面前,伸出手掌盖在她手机上——当然也盖住了她的手。

 “我们还没谈完。”

 她像被火烧到一般的退了一大步,拿手机的那只手更是用力挥开他,一个不小心,还把手机甩了出去,摔在他脚边。

 范姜颐弯身捡起,脸上表情冷淡,也不征求她同意便径自对电话那头的人说了:“曼侬待会就会过去。”没等那边做出响应,他关机。

 他的表情让她感到危险,可是因他而起的火气也在狂烧着,她才不怕他!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对他小心翼翼伺候、一心只想让他娶回家的笨女人了!他甩了她,移情别恋的甩了她!

 “手机还我。”她伸手要着。

 他没有为难,将手机放回她手上,但——

 “哎!你——”她惊呼一声。

 因为范姜颐突然抓住她,她一个不防,掉进了他双臂的箝制、他的怀里!

 “跳支舞再走。”

 不由分说,将她往舞池里带,这时一首圆舞曲的前奏正好扬起。何曼侬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等她发现自己在做什么时,她已经在他的带领下轻快的旋转若翩蝶。她怔愕,只能一直跳下去,像是被他完美操作的木偶。

 眼角余光看到四周的人全以惊的眼光看着他们。

 她的社舞跳得很好,大家都知道,可是没有人知道范姜颐居然会跳舞,还跳得那么好!

 而他们的搭配简直是天衣无!所有人都退出舞池,都睁大眼睛欣赏着他们华丽的演出。谁会相信这样完美的表演是来自一对刚分手的情侣?!

 轻快旋转、快步飞跃,她的长发像风飘扬的黑丝绸,她的裙摆化为天上的白云、石的花,时而轻摆,时而狂

 她不停的转,不停的转,长发一再扫过他的膛,步伐一再与他相,手里的手机早不知道遗失到哪儿去了,她手上没有其它东西,只有他的盈握。

 第一次他们热舞,是在西洋情人节,二月十四号,他们在他的公寓吃烛光晚餐,不想出去人挤人。

 他放了音乐,向她邀舞。她见识到他惊人的舞技,他说他在英国读书时拿过国标大学组冠军。得到了冠军后,就因为课业与工作繁忙,疏于练习了。他说她的舞跳得很美,引发他熄灭多年的跳舞,那一夜,他们跳得好尽兴、好累、得快要断气。然后,他说——

 “我们同居吧,明天就搬过来。”

 她说好,她眼睛里傻兮兮的闪着天上的月星辰,说好,轻易说好。

 好喜欢他、好他,甘心为他作牛作马,打定主意要当他的子,光是幻想着别人叫她“范姜太太”的美景,就足以让她高兴上一整天。

 她为他克制自己的脾气,为他收敛自己的种种——不再常常去时尚派对,不再常常去夜店玩乐。为了讨好他,甚至不敢在他面前翻看时装杂志、珠宝杂志什么的,怕他认为她是肤浅无知无用的千金小姐,对他的人生、事业没任何帮助。所以她强迫自己去啃商业杂志,天天忍着呵欠看完经济报、工商时报,努力创造他会感兴趣的话题,甚至去他公司上班…她是傻瓜。

 从来没有一桩爱情让她谈得这么委屈,把自我压缩得这么卑微,而她当时居然还那么的甘之如饴!

 不是大傻瓜是什么?

 啪啪啪啪——

 蓦地,掌声从四面八方热烈响起,为他们的湛表演喝采,久久不绝。

 不知何时,舞曲已经奏完。她气不已,瞪着他看,体力与心思都极度消耗,一时无法动弹,只能这样站着。

 他也在,但看来仍是精力充沛到可以接着连跳一百首舞曲的样子。

 两人对望,然后,他突然低下头轻啄了她角一下。

 四周突然静默。

 “啪!”

 一巴掌。

 这是她的回礼。

 四周持续静默,噤若寒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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