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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星期一上午。

 在奥森广告的营销企划部里,可没有什么星期一症候群,发懒放空想都别想,一早开始大家就绷紧神经工作,因为他们有个魔鬼上司。

 宋丹雅,二十八岁,是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最年轻的部门经理,面貌姣好,但她可不是靠外表来升官,据说当年还是菜鸟的她,每天都工作到晚上十点,假也是,非常努力且自我要求严格,当上经理,实至名归。

 而此刻,站在开放式的部门办公室里,她将手上的一份企划案退还给本人。

 “采琦,你的这份企划内容完全不行,重作,明天下班前交给我。”

 “是,经理。”

 “还有,力仁,振盛食品那个案子现在如何?”

 “今天会和他们总经理见面。”

 “很好,有问题的话再跟我说。”

 “是的,经理。”

 宋丹雅说完,转身走回自己的办公室,突然她停下脚步,看了下一旁的助理。“阿翔,你跟我进来。”

 “是,老大。”

 感觉老大最近的心情似乎不太好,阿翔连忙起身跟上。

 他叫他的上司老大还算好的咧,还有人说她是穿着Prada的营销企划部恶魔,对部门员工“、暝也”,但到了领每季的业绩奖金时,大家又觉得在恶魔底下做事也不算太坏。

 “阿翔,婚纱公司的案子我说要交给你去做,你有什么想法了吗?”阿翔是她的助理,其实聪明的,就是懒得动脑,都进公司三年了,还一直是个小助理,她决定推他一把。

 “老大,你等等,我拿个东西给你看。”阿翔走出办公室,再进来时,手上拿着一张纸,然后放在她面前。“老大,你看这个。”

 宋丹雅看着A4纸上大大的“征婚启事”四个字。“这要做什么?”

 “我的想法是,我们来替婚纱公司做个‘征婚启事’的广告如何?这是我在网络上看到打印下来的,现在很流行网络征婚,所以我想以类似这个的征婚启事为噱头来打广告。”阿翔说出自己的想法。

 宋丹雅想了下。“噱头是十足,但广告效益恐怕不大,重想。”

 “是。”阿翔搔搔头要离开,忽地从口袋拿出一颗糖果。“老大,这个给你。”

 宋丹雅困惑地看着糖果。

 “老大,你最近好像心情不太好,人家说吃点甜的,情绪会变好。”顶头上司心情不好,苦的可是他这个助理,其实不只是他,其他人也这么觉得,还有人半开玩笑说老大更年期提早到了。

 “谢谢你的糖果。”

 “不客气。”阿翔憨笑,然后走出老大办公室。

 她心情不好有这么明显吗?宋丹雅打开糖果往嘴里

 老实说,这阵子她的确有些闷闷不乐,和公事无关,是私事。

 上星期六,母亲又为姊姊安排了相亲,这几个月来姊姊几乎每个假都被母亲着去相亲,依母亲的意思,是要在姊姊三十岁之前把她嫁出去,或许是因为她有个表姊三十好几了都还没嫁,让母亲跟着担心起自家女儿的将来。

 她知道姊姊无心相亲,忍不住替她说话,结果母亲却说,等姊姊嫁出去,接下来就是她,因为她也已经二十八岁了,意思是,以后她也得这样每个星期都和不同的男人见面吃饭?

 看着桌上自己的名片,职称是营销企划经理,这是她努力工作多年得来的,但在思想传统的家族亲戚及父母亲的观念里,女儿养大后,值得炫耀的不是她的工作是什么,职位是什么,而是她嫁了一个多么了不起的老公。

 其实她也不是不婚族,从没说过不结婚,但是被着做某件事,就像姊姊这样被着相亲结婚,不免让人感到心浮气躁。

 她瞄到阿翔刚刚放的那张征婚启事,将它拿起来仔细看。

 “梁正宇,三十三岁,有正当的职业,长相端正,无不良嗜好,因为不想做王老五,在此征婚,有兴趣的未婚女可以来电,非诚勿扰。”

 “非诚勿扰?”宋丹雅轻笑了声,这和她看的某部电影类似。

 糖果的甜在口里化开来,焦躁情绪顿时少了几分。

 既然她不想后被着去相亲,也许她该主动出击…

 一个月后。

 “你好,我叫梁正宇,今年三十三岁,三岁时和家人移民到美国,从哈佛大学研究所毕业后,和好友回到台湾工作,因为家人都在美国,因此我每年固定回美国两次和家人相聚…”

 假中午,坐在餐厅里,两人互相换名片后,梁正宇开始简单的自我介绍,而宋丹雅则是认真的看着面前说话的男人,晶亮的眼眸里有着讶异和困惑。

 她讨厌明明年纪不大却梳油头的男人,因为那样像个老头子,而他短发整齐,层次分明,给人一种舒自在的感觉;她讨厌男人将昂贵行头穿戴在身上,俗不可耐,而他穿着得体,浅蓝衬衫搭配深灰西装,简单不奢华,温雅有品味;她讨厌小白脸型的男人,因为那让人觉得不可靠,而他额角宽阔,鼻梁直,五官端正,让人产生莫名的好感与信赖。

 她听着他的自我介绍,她也讨厌男人说话轻浮没条理,而他谦和温文,低沉略带磁的声音,加上浅浅的笑容,俊帅人,当场让她失神了好几秒。

 为什么他会需要征婚?

 当时拿到征婚启事的单子后,接下来便忙着工作,直到前几天她翻到这张单子,才E-mail给对方,约了今天见面。

 回神后的宋丹雅,脑海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知名科技公司的执行副总,长相不错,不喝酒但偶尔抽烟,家境背景虽称不上豪门,但也算中上,条件这么不错的男人,为什么会需要征婚?

 她猛然想起那句话——好男人不是已婚就是GAY。他既然大剌剌的公开征婚,那么就不可能已婚,那么他是后者喽?想要找个女人假结婚,好掩饰自己的真实向?

 从大一开始打工到现在,算算她工作至今也快十年了,其间遇过不少同恋的同事或客户,她一向尊重他人的爱情观,但若是他真的想要用假结婚来掩饰自己的向,欺骗台湾未婚的女同胞们,那么她就无法坐视不管。

 “宋小姐,以上是我的自我介绍,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问题想问我?”梁正宇很有绅士风度地说着。

 “梁先生,你是GAY吗?”

 宋丹雅说不上自己究竟在气什么,她莫名的想知道眼前这个条件很不错的男人到底是不是GAY,如果是的话…如果是的话…她发现这个可能远比生气,更教人感到失落和失望。

 没料到美丽佳人的第一个问题会这么劲爆,梁正宇先是怔了下,然后不失笑了。

 不愧是“老大”,问题犀利又直接,呵。

 刚刚宋丹雅一走进餐厅,他一眼就认出她是一个多月前他所见到的那个“老大”,尽管当时只是惊鸿一瞥,却让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更教人惊喜的是,她是他今天征婚的对象!因此打从她坐下之后,他的目光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她。

 今天的她,不再是一身套装,而是穿着白色连身无袖洋装,外面套了件粉紫的针织小外套,微卷的长发贴着双肩垂下,少了那晚所见的利落干练,多了分俏丽人,不变的是,神情依旧充生气。

 他刚刚的笑,除了是笑她的问题就跟她的人一样,率直有个性,同时也是因为很高兴能再次见到她。

 看见她一脸认真地等着他的答案,他收起失笑,出浅浅温和的微笑。

 “我不是。”

 “不是?”

 “真的不是。”他语气真诚坚定。

 宋丹雅虽然也不清楚自己干么要这么在意眼前的男人是不是GAY,但知道他不是,真的让她大大松了口气,刚刚莫名而起的生气也顿时消失了。

 然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刚刚她太冲动了。

 “很抱歉,我刚刚的问题失礼了。”她道歉。

 “没关系,其实也有不少人问过我这个问题。”

 “为什么你会想要刊登征婚启事?我的意思是,应该会有许多朋友想替你介绍女朋友才是。”因为他的条件真的很不错。

 “我的亲人都在美国,再加上我几乎每天都泡在公司的研发室,因此我在台湾的朋友其实不多,好友不想我变成王老五,所以帮我刊登了征婚启事。”这个征婚启事是好友田承翰提议的,他不置可否,抱持随缘的态度,但此刻,他真的很感谢承翰。

 “是吗?其实我能了解你所说的情况,工作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宋丹雅落落大方的笑着。一直忙工作,转眼间就到了适婚年龄,她不也是?

 “你是营销企划经理,平工作应该很忙吧?”梁正宇手上拿着她刚刚给的名片,那是一家知名的美商广告公司。

 “嗯,是有点忙,不过我很喜欢我的工作,有挑战也很有趣,有时一忙起来,整个部门真的像是战场呢。”提起自己的工作,宋丹雅美眸湛亮,神采飞扬。“我想将来就算结婚了,我也不会放弃我的工作。”

 若是母亲知道她的想法,她可能又要被念上一顿,因为母亲平就经常叨念着她工作太忙,结婚后就别工作了,就算要工作,也不能做这么忙的工作…

 她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标准的家庭主妇,在母亲的观念里,男主外女主内,这样安定平顺的生活对女人是最好的,老实说她也没有觉得当个像母亲这样单纯的家庭主妇有什么不好,只是那并不适合她。她会结婚,但唯有这份工作,是她的兴趣,她不想放弃。

 她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对于她婚后想要继续工作有什么看法,他的家庭背景似乎和她家有些雷同,他父亲是大学教授,而他母亲也是家庭主妇,如果他想要的是个温柔的贤内助的话,那么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有可能也是最后一次。

 “我觉得女人有自己的工作很好,我们公司也有许多职业妇女,选择自己想要过的生活,每天过得快乐充实远比什么都重要。”梁正宇认同她的想法。

 他的话,让宋丹雅会心一笑,对他的好感又提升了不少。

 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对第一次见面的男人有着莫名的好感,甚至有着不可思议的想法,就算将来两人没有在一起,她也希望可以和他成为朋友。

 对彼此都有着说不出的好感,再加上关于工作的话题一聊开,两人一聊便是三个小时,聊到去掉了“梁先生”与“宋小姐”的称呼,相处的氛围自在悠闲,彷佛他们是一对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当两人走出餐厅,宋丹雅的手机响起,是母亲打来的。

 “妈,好,我知道,我晚点就回去了。”宋丹雅简单的回着,结束通话。

 “伯母要你早点回去?”

 “她以为我今天又到公司加班,我妈妈不太喜欢我太过热衷于工作。”她看了眼梁正宇“抱歉,我并没有跟我的家人提起今天要和你见面的事,因为不是很确定的事,我就没有跟他们说了。”其实她是怕说了以后,妈妈会追问个不停。

 “没关系,我懂。”梁正宇看着她低头将手机放进皮包里,觉得她下一秒可能会向他说再见,因此他开口问道:“你有急着现在回家吗?”

 “还好。”现在还不到四点。

 “那么我们走走好吗?”

 宋丹雅笑笑点头,两人往前缓步走着。

 五月是台湾的梅雨季,之前连续下了好几天的绵绵细雨,幸好今天早上放晴,天气还不错,有着初夏的感觉,暖热适中。

 “我刚刚忘了提我在台湾的‘家人’。”梁正宇看到宋丹雅出疑惑的表情,他笑道:“虽然我的家人都在美国,不过在台湾我有个‘小’家人,那就是达达,一只我养了五年的米格鲁。”

 “你、你有养狗?”宋丹雅表情僵了下,然后故作镇定。

 “多年前我的一个下属搬新家,新公寓不能养宠物,刚好我的公寓可以养,因此就认养了达达,假我常带达达去骑脚踏车和跑步,它是最佳的运动伙伴。”虽然不确定宋丹雅对自己的感觉,但梁正宇想让她多知道一点自己的事。“对了,你喜欢吗?”

 “嗯?喜欢什么?”宋丹雅有些心不在焉。

 “你喜欢户外运动吗?”

 “我是有运动的习惯,不过…”

 “不过什么?”

 “没事。”宋丹雅收了话。看得出来他常做户外运动,因为他不像一般上班族皮肤偏白,而是健康的小麦色,脸部的肌也没有松垮垮的。

 察觉到宋丹雅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梁正宇忍不住问道:“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说,我担误了你的时间,你还有其他的事?”

 宋丹雅看着他,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其实她不是有事,而是…

 “很抱歉,也许我不该担误你的时间,我只是很想多和你相处。”梁正宇很清楚自己对她的感觉,她的美丽、她的自信、她的神采奕奕,完全让他着。“如果可以,我很希望可以和你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你愿意吗?”

 对于他提出交往的要求,宋丹雅相当惊喜,也感到很开心,只是,她可以答应吗?

 若是刚刚他在餐厅里这么说,她一定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因为经过三个小时的聊天,他谈吐优雅,说话也很有见解和深度,她觉得自己对他的好感度可能早已经破表了。

 但是现在,她有些不知所措。

 他说他的爱犬是他在台湾的家人,但她从小就怕有的动物,不管小狈小猫甚至小兔子有多么可爱,只要有的,她都害怕,一点都不想要靠近,爸爸说可能因为她四岁的时候被邻居家养的小狈咬过,从此心里有阴影。

 再者,她平常是有运动的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会做一百个仰卧起坐来消耗热量,保持自己小肮平坦,但是她不爱户外运动,不喜欢去晒太阳,所谓一白遮三丑,她一点也不想晒黑,甚至平常还擦美白保养呢。

 可是他说他最喜欢假到户外做运动,和他家的爱犬…

 宋丹雅内心感到很挣扎,她不否认自己对梁正宇有好感,也很高兴他提出交往,但是他最喜欢的两件事,却是她最不喜欢的两件事,该怎么办?

 如果老实跟他说,那么他们会不会谢谢再联络,连朋友也当不成呢?可是如果不说的话,那不就是欺骗了吗?

 她有过两次恋爱经验,高中之前她都认真读书,初恋是大学学长,两人在一起两年后他移情别恋,和她班上的女同学交往,每次见到他们这么高调,说不难过是骗人的,之后她拒绝再谈校园恋爱。

 毕业后,她进入奥森广告,和同期进入的男职员交往,不过他的抗不好,只是被主管责骂就闹离职,她还记得对方骂她冷漠无情,他的话就该跟他一起离开,她只希望他能多考虑,但他完全听不进去,最后他们分手了。

 这些年来她拒绝了许多追求者,完全不想再谈恋爱,或许是和前两次结局都不甚愉快的恋爱有关。

 但此时此刻,她真的很想和眼前笑起来很温柔的男人谈恋爱,总觉得他们应该会相处得很好,甚至有可能会有个美好的结局…

 此时一个小男孩在人行道上骑脚踏车,直直向他们而来,梁正宇见状,将宋丹雅拉近自己的身边。

 “小心!”

 宋丹雅被吓了一跳,连忙扶住梁正宇护在她前方的左手,那手臂沉稳而有力,她抬眼看着他,顿时有些惘。

 “怎么了,这样看我,吓到了吗?抱歉,我应该更早注意到前方有人骑脚踏车过来。”梁正宇抬起手温柔的替她拨开前额落下的一缕发丝,斯文俊帅的脸笑得温和人。

 也不知道是今天的天气暖和,还是男人脸上那如沐春风的俊笑,让人身子暖了,心头也跟着变暖。

 “我答应。”她说了,没有犹豫也不再迟疑。“我答应和你交往。”

 梁正宇笑容加深,宋丹雅也跟着笑了,不用多说什么,彼此就像是能了解对方的想法。

 初夏的午后,他们决定交往。

 “我刚到家,吃了,你呢?”

 晚上九点多,宋丹雅刚回到家,接听梁正宇回拨的来电,站在玄关,她一边下高跟鞋,一边和他讲电话。刚刚从公司离开前,她打了电话给他,不过他不在位置上。

 本来他们约了昨天星期三晚上一起吃饭,不过他临时要开会走不开,因此只好取消,他的工作似乎比她想象的还要忙。

 当她将高跟鞋放进鞋柜,瞄到母亲就站在前方,一脸疑惑的看着她,她微侧过脸,放低声音说道:“你也不要工作得太晚,对了,关于星期六,你的时间呢?晚上吗?好,我知道了,到时候见了,掰。”

 宋丹雅穿上室内拖鞋。“妈,你干么偷听人家讲电话?”

 宋母狐疑的看着女儿。“丹雅,你刚刚和谁讲电话?”

 “一个朋友。”宋丹雅轻描淡写地说。

 “男的女的?”

 “妈,我又不是犯人,只是和朋友讲电话而已。”宋丹雅还不想让家人知道她了男友,因为一旦父母亲知道了,肯定会卢她,要她将男友带回家,她当然会介绍正宇给他们认识,但不是现在。

 她和梁正宇交往到现在快一个月,刚刚在电话里,他们约了星期六晚上见面,因为他白天还得到公司,那天正好是他们交往一个月的日子,让人期待。

 她心里盘算着之前她和客户到一家五星级饭店的餐厅用餐,点了他们新推出的季烤特餐,很不错,美国顶级的霜降雪花牛经过烧烤后,汁四溢,美味好吃,她希望他也能尝尝看。

 “丹雅,你老实跟妈讲,你是不是男朋友了?如果了男朋友,就带回家给爸妈认识一下。”宋母说着。

 她可不是随便说说,实在是小女儿这阵子变得有些怪怪的。

 首先,她讲电话的语气完全变了个样,这丫头说话向来都像个女教官似的,但最近她发现女儿晚上的电话变多了,而且说起话来轻声细语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在谈恋爱,笑得很甜。

 再来,她每到假就不见人影,而且还是刻意打扮后才出门,那样子不像是去公司加班,连孩子的爸都在问丹雅是不是在谈恋爱,她也是这么认为,毕竟那丫头这几年都一副女强人的样子,她好怕女儿说不结婚。

 虽然她最近一直替大女儿安排相亲,但其实也有替小女儿注意不错的相亲人选,打算在大女儿嫁人之后,就换这个丫头,如果她自己谈恋爱了,她也就省事多了,不过要先带回家给他们鉴定一下,毕竟像她这样的年纪,交往的对象很可能就是结婚对象,所以要慎重一点。

 “妈,我说过了,只是一个朋友而已。”

 “如果你了男朋友,就带回来给我和你爸瞧瞧,如果不错的话,就快点定下来,让我少点烦恼,这阵子我的白头发都不知道多了多少。”宋母轻叹。

 见母亲灰白的头发,宋丹雅放软态度。“妈,我不是说过,你不要烦恼我跟姊的感情问题,我们会自己看着办,你和爸有空就去游山玩水。”她父亲在几个月前提早办退休了。

 “我现在哪有心情去游山玩水,你姊的相亲又没有成功,真不知道她在挑什么,上次那个相亲对象明明条件不错,是个国中老师,而且长相也很斯文,真不知道你姊姊为什么要拒绝对方。”

 “妈,其实姊姊她…”

 “你姊她怎样?难道她有男朋友了?”宋母惊讶。

 “没有,她没有男朋友。”姊姊不是有男朋友,而是有个喜欢多年的男人,但是,她无法向那个人告白,算是单恋吧。

 她和姊姊虽然长得有点像,但个性迥异,姊姊的个性很温柔,也许就是因为如此,才会无法拒绝母亲安排相亲,可是也无法放下内心的依恋,可想而知,姊姊承受的压力有多大。

 “她也是这样跟我说,不过你刚刚想说什么?”宋母问着。

 “没什么。”关于姊姊的感情问题,她无法代替她回答。“妈,工作一整天,我想先去洗澡休息了。”

 宋丹雅找了个借口,结束谈话,然后走上三楼,她很清楚母亲再问下去,可能又会把矛头指向她。

 回到房间后,她将手机放到桌上,看着它,想起星期六的约会,她忍不住甜甜一笑。

 也不知道是因为年纪成的关系,还是像人家说的,在对的时机遇上对的人,她和正宇的交往,就如她所想象的,相处融洽,相知相惜。

 虽然大多时候总是她先打电话给他,但是她觉得那没有什么,毕竟遇到好男人,她想好好把握。

 不过有个问题,上个星期他们看完电影,正宇问她要不要去他家坐坐,顺便认识达达,她当时找了借口先回家,但下次呢?她总不能一直都拒绝去他家吧?

 她想起前几天问助理阿翔,如果最喜欢的人养了你最不喜欢而且害怕的宠物,该怎么办?

 “最后一定会分手。”

 “什么?”

 “老大,这是我亲身经历过的,大学的时候我女友养了一只猫,其实我很讨厌猫,但因为我很喜欢她,所以假装自己也很喜欢猫,可是她每次回老家,就会要我帮忙照顾猫咪,让我觉得好烦,因为我真的不喜欢猫,没办法再假装下去了,虽然我真的很喜欢她,可是我还是决定跟她分手。”

 她觉得阿翔说的太夸张了,怎么可能只是因为喜欢的人养了自己讨厌的宠物就分手,两人会分手应该还有其他原因,只是他的话就像颗小石头,一直搁在她的心头上。

 她不是没想过要老实跟正宇说,但是,可想而知他会有多么的惊讶,应该也会感到失望吧?这让她很犹豫。

 她向来是有问题就马上解决,这是第一次,面对问题她选择了先搁着,因为她不想让那个男人对自己感到失望,更不想失去他。

 明知道逃避是不对的,但她选择保护他们之间刚萌芽的恋情。

 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她这么想。

 同一时间,梁正宇坐在办公室里,和丹雅结束通话后,他笑着收起手机,而田承翰此时走进他没有关上门的办公室,看见的就是好友笑得很幸福的模样。

 “我听到了,某人星期六晚上要去约会,看来你和宋小姐交往得很顺利。”田承翰说着。之前正宇和他说过和徵婚对象宋丹雅正在交往的事。

 “这个星期六是我们交往一个月,约好了要见面。”不过因为他白天还会到研发室,所以约了晚上去吃饭。

 “一个月了?这么快?”见到好友恋情顺利,田承翰也替他高兴。“不过交往一个月的特别日子,你打算怎么庆祝?”看见好友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又续道:“看你的样子,肯定没有安排节目,不过也不能怪你,因为这是你的初恋嘛,要我给你点意见吗?”

 别看正宇现在是个有型的帅哥,念大学时,他可是戴着大眼镜,标准宅男的模样,女人缘不是很好,不像他,跑夜店的次数不输去学校,因为学校有寒暑假,夜店可没有。

 虽然正宇偶尔会跟着大家一起去夜店,毕竟也是个青春男儿,也会有想玩玩的时候,只是次数不多,很懂得自制,不像他玩得很疯狂,不过自从和思颖订婚后,他已经收起玩心了。

 他们家族经营连锁饭店,但他对经营饭店完全没有兴趣,还好他上头有两个哥哥可以帮忙,因此他邀志同道合、想在科技界一展长才的正宇回台湾创业,他出钱而正宇出脑袋,然后很幸运的,他们成功了,现在他拥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五的股权,而正宇有百分之三十五,剩下的都是小鄙东。

 这些年来,正宇一直窝在公司做研发,没有什么机会去认识女人,而且老实说,前几年的创业真的忙到天昏地暗,连睡觉时间都没有了,哪还有时间和精力去泡妞,所以宋丹雅可说是正宇的初恋了。

 “照我说,既然都去饭店吃饭了,那么就顺便订一间房间,在房间里摆红玫瑰,再送上一条钻石项链当礼物,女人肯定又惊又喜的抱住你狂亲,接着就是一起度过热情火辣的一夜。”田承翰笑说着。“虽然世界上的女人有很多种,但哪个女人不爱玫瑰花?哪个女人不爱钻石项链呢?”

 梁正宇对于好友的建议,摇头。“我不会那么做。”

 “为什么?**做的事,会让彼此的关系变得更亲密,感情加温,你可别跟我说你们交往一个月,只有牵牵小手而已,那就太扯了。”

 梁正宇没有回答好友这个问题,事实上他们当然不只有牵手,第一次他送她回家,他就亲了她,之后轻吻变成浓烈的深吻,不过就仅止于亲吻拥抱。

 “正宇,别把**看作什么太**的事,老祖宗几千年前就说过,食也,听我的没错,开房间后会让你们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而且有时候你太过绅士,女人搞不好会以为自己没有魅力呢。”田承翰说着,从口袋拿出一个小东西:“来,这是我送给你和女友交往一个月的礼物。”

 梁正宇接过来“这不是保险套吗?你随身携带?”

 “这有什么好惊讶的,‘致’这种东西不容易控制,有时候感觉一来就想要了,所以带保险套也是对爱情的一种尊重,除非想要结婚,不然有小孩会很麻烦的。”生了孩子才不要,那才缺德呢。

 梁正宇看着保险套,问道:“承翰,你觉得认识多久才可以结婚?”

 田承翰一脸惊讶。“喂,老友,你别跟我说你想结婚了?你们不是才认识交往一个月?而且我老实跟你说,思颖还没有放弃要介绍好姐妹给你呢!”

 又把他当“肥水”了?梁正宇忍不住笑了。“麻烦请转告思颖,谢谢她的好意,我已经有想结婚的对象了,还有,我不需要这个。”他将保险套还给好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观,他对于承翰的“老祖宗说法”没有意见,只是他更在乎两人在一起的感觉,如果你爱一个人,就算只是看着她,也会感到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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