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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小女子有个毛病,这个毛病其实很久了,就是很容易笔误。

 以前用笔写字时,常常写错字,现在虽然都用键盘打字,但依然常常打错字,例如西泽拉打成西泽沙发,就成功的让我的编编发笑。

 我不只容易笔误,也很容易口误。

 例如有一次一位朋友遇事不顺,我为了安慰他,在他部落格上留言“成事在人,谋事在天”,结果让他大笑了好久,虽然我下小心颠倒了,不过反而达到更好的“笑果”,哈。

 又有一次我朋友问我去哪里喝下午茶,我说去“杉林溪”,让她当场傻眼,正确答案应该是“外双溪”…

 还有一次跟住大直的朋友闲聊,我说实践大学附近有一家鹿鸣馆租书店生意很好,我朋友想了一下,一脸疑惑的问我﹕“你说的…是白鹿租书店吧?”

 类似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让我常闹笑话,不过我的朋友都习惯啦,能够娱乐他们,也是我的荣幸咩~~

 当初接下这本人狗恋的提案时,一直在思考该怎么写,很怕自己写得不好,让投稿者失望。

 如何让变成狗的男主角,也可以跟女主角有火花,是一大挑战呢!我写过血鬼,但至少血鬼是人,写过外星人,至少还是人,可是狗怎么办?

 我左思右想,狗…狗…狗…嫁狗随狗!脑海里冒出这句成语,觉得很符合人狗恋,和编编讨论后,就定下这个书名了。

 让男主角变成狗,要写得不像是宠物店文章,是一项挑战,而依照投稿者的设定,女主角是男人婆,更是一项挑战。

 要让男人婆讨喜,让英俊的男主角弃美女而选择相貌普通的男人婆,必须有能够说服读者的理由才行,我也想夜也想,想来想去,觉得必须从女主角的个性下手才行。

 一个人虽不美,但心美,才会让别人打从心底喜欢这个人,所以我决定多琢磨女主角的个性美,而不是形容她的长相多有特色,身材多火辣,这些外在条件轻描淡写就好。

 患难见真情,久见人心,经由言情小说来呈现这种精神,那也不错呀,哈哈。

 总算是完成这篇故事了,希望读者大大们会喜欢这个很特别的设定。

 炳罗香莹,感谢你的故事大纲灵感提供喔,莫颜很荣幸完成这本书,希望你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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