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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T字型的舞白上,身材修长的模特儿踩着专业步伐,进行“湘江”于香港举办的夏服装展,舞台前的贵宾席上,一些身穿“湘江”品牌服饰的贵妇名媛,只要看见心仪的款式,便会与身旁友人低声交谈,或用相机拍摄下来。

 在贵宾席后方,坐着“湘江”参与这次服装展的设计师、打版师及助理,众人聚会神地看着走秀,然而坐在最外侧、一袭黑色西装的卢仕杰却拿着手机反复把玩。

 “什么游戏这么好玩?”旁边的Emma终于忍不住低声问。

 “看简讯。”卢仕杰把手机微微侧向Emma,她眯眼,只见冷光蛋幕上头有几个字—

 忘记你不在,晚餐不小心煮太多,吃不完。

 “就这样?”这么无聊的简讯,值得反反复覆不断回味?

 “你不懂啦。”卢仕杰嗤哼,按了几个按键,换另一封简讯。

 早点休息,别太累了。

 又换另外一封。

 今天新闻有播“湘江”在上海的服装展片段,哪一件是你设计的呀?

 又换。

 我要睡了,晚安。你也早点休息

 然后再换。

 我也想你。

 卢仕杰嘴角微扬,拇指摩掌着手机屏幕,轻而易举就能想象出远方的小女人是用什么样的表情打出这四个字。他原本只是打长途电话找她说话解烦,最后脑袋却管不住舌头,说出“我想你”三个字,还死烂打的也要她说,可是那个脸皮薄的小女人却找借口挂他电话,十分钟后才传来这句简讯。

 不过,就算只有四个硬邦邦的电脑字,不是用柔柔软软的声音说的,他还是心花怒放。唉,他真是个容易讨好的男人…

 Emma终于受不了他如疡如醉的笨蛋神情,暗暗翻了个白眼。这家伙该不会以前也这样吧?不,精明如她,以前百分之两百没有传过如此无聊、如此没营养的简讯。

 “听说你要提早回去?”她开口提问,把一个明明三十岁却宛如十八岁初次谈恋爱的男人,从简讯的魔掌中解救出来。

 “嗯哼。”可惜某人的视线依然紧黏着手机萤幕,不知又看到哪封简讯,身体周围仿佛被粉红色泡泡包

 “不留下来参加慰劳宴?”明天全员香港自由行,晚上在酒店举办员工慰劳宴,后天下午回台湾—这是接下来的行程安排。

 “没兴趣,我只想回家吃。”与慰劳宴的汉全席相比,他比较想吃家里的清粥小莱。

 “恋家的乖宝宝。”她弯眼椰愉。

 “哪个人不想回家?”卢仕杰把手机回口袋,终于甘愿把心思放在眼前的服装秀上。

 离家久了,都会萌生急于归家的念头没错,但你却是从踏出家门口开始就想家呀!Emma好笑地暗付。

 走秀持续着,这次“湘江”服装展的主题是旗袍,从传统式到改良式,从纯粹的东方色彩到中西融合,彻底展现女的含蓄及感。

 忽然,底下的闪光灯大作,细碎的交谈声也变多了。

 只见模特儿身穿一件改良式旗袍,缓步走出伸展台。这件旗袍从上往下由浅蓝转深蓝,绣线与缎面以同调变化,绣着象征清纯的百合花。旗袍的上半部前方为立领削肩,口上缘有三颗拘谨的百合花样盘扣,后方却是大胆的V字造型,V字之间,又有相同系的缎带叉穿梭其中;下半部则仿照西式晚礼服宽松曳地,前方的真丝缎从右脚媒往上斜削罕左腿,左边镂空的地方,则使用半透明泽带有层次感的蓝纱当料面,使左腿肌肤若隐若现。

 这件旗袍无论在几前的上海或是现在的香港舞台,同样都造成轰动。

 “『纯真之妖』。”Emma轻声低语“看到自己的设计展现在众人眼前,使众人惊,感觉如何?”

 “不错啊。”宽肩一耸。

 “有萌生回服装界的打算吗?”

 “并没有。”卢仕杰回答得毫不犹豫。

 “为什么?我认为,没有一位设计师敌得过自己的设计展现在众人眼前的感动,也因此或许你参加这次的服装展之后,会想要重回『湘江』。”

 “我很感动,但我不想再回牢笼里蹲。”他在“温柔之乡”好吃好住好自由,可没兴趣再把自己关起来。

 “没用,抗真低。”到底也知道卢仕杰不回“湘江”的理由,Emma不屑轻哼。

 “多谢夸奖。”随她怎么讲,反正他不痛也不。最重要的,是他和家里那只小女人观念一致就好,其他人闪边纳凉吧!

 Emma沉默下来,看着模特儿走到T字型舞白的前端,转了几圈后,与另外一名模特儿身形错,准备回后台。

 她叹口气,用半认真、半开玩笑的口吻道:“真可借,我原木在想,如果你重回『湘江』,或许我们有机会重新开始,毕竟扣除争吵的那段时间,我们还算处得不错。”

 卢仕杰惊恐地转头,像是看到妖魔鬼怪,高大的身体往外侧挪了挪。

 “你可别来——”

 Emma忍住笑的冲动,对惊恐的男人一扬眉。“放心,我可不是八点档连续剧里的坏心女配角,会跟学妹抢男人。只是,我真的很讶异你竟然会喜欢上铃兰。”

 卢仕杰默不作声。

 “我印象中有某人曾经说过,那丫头干瘪瘪,根本不是他的莱…”媚眼斜晚某人。“唉,瞧我真是健忘,一时想不起来是谁说的…仕杰,你记得是谁吗?”

 某人气息一梗。“夏晴禹,你很啰嗦!”

 “谢谢夸奖。”反正她不痛不,哈!

 “温柔之乡”的后门被人悄无声息地打开。

 卢仕杰把行李箱拖入门内,关上铁门后立刻把行李一丢,飞奔上楼,来到赵铃兰的房间,小心翼翼把门打开,摸黑走到边,按下

 灯开关,却发现上空无一人。

 “不在?”

 他狐疑地看了下手表。现在已经半夜两点十八分,是乖宝宝应该躺在上睡觉的时间!

 眉头紧紧皱起,腔雀跃消失到连渣都不剩,甚至窜起小小的火苗。

 “竟然趁我不在时彻夜不归,亏我还这么急匆匆赶回来!”

 他迈开大步回到二楼,不死心的在客厅与厨房看了一遍,暗想她会不会窝在某个地方睡着,却依然扑空。

 他哼哼哼的走回自己房间,一边掏出手机,准备拨电话给三更半夜仍不知归家的坏小孩,却在打开卧房光灯后,原本闷闷燃烧的小火苗,像是被浇上一盆水,瞬间“滋—”的熄灭。

 “原来在这里。”

 他的神情顿时变得柔和,握着手机的手垂了下来。

 看见安安稳稳躺在他上的赵铃兰,因为刺眼灯光而发出模糊咕哝,卢仕杰赶忙关上光灯,轻手轻脚走到边,打开柔和的头灯,坐在沿,伸手轻轻抚摸两个多礼拜不见的小脸。

 然后,他想起稍早之前在香港会场Emma说的话。

 过去他交往的女人都是身材丰、前凸后翘,赵铃兰真的不是他的菜,直到现在依然如此。然而,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却比他曾经喜欢过、那些拥有曼妙身材的“莱”还要…不,应该说更加可爱、更加顺眼、抱起来更加舒服。

 “这是对心上人才会有的感觉吧!无论对方长得什么模样,明明不是心目中理想的对象,可是一旦喜欢上就会觉得对方超级顺眼可爱。”他小声呢喃,很幼稚地捏住她的鼻头,在她难受皱眉时立刻放开,看她小嘴继续睡,又用食指戳她粉的脸颊,沉沉低笑出声。

 “不只是Emma意外,对于喜欢上你的这件事,也出乎我的意料呀。”

 当年他与Emma—夏晴禹分手后不久,经由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身材火辣的女子并发展成男女朋友。但是才交往一年不到,对方或许认为对他已经产生影响力,可以尝试改变他了,于是开始劝他放弃经营“温柔之乡”,说是男友经营这种店很丢脸,让她在朋友面前都不敢明讲,于是两人开始吵吵闹闹,过不久便分手了。

 当时,他心里实在有股说不出的郁闷,不明白女友为什么无法接受他的工作,为什么总是想要他放弃?为什么只看到“情趣用品店”,而没有看到他对设计衣服的喜爱?

 唉,还是把精神放在工作上,事业刚起步,就别再浪费心思女友,给自己五年的时间打拼努力,反正男人愈陈愈香,不怕没人要!

 他如此告诉自己,也因此再也没女友。

 至于他对赵铃兰的感情转变…起初,她从一个受他帮助的陌生女孩,变成他美女友的直属学妹,而他因为如狮子般领域强的个性所致,觉得既然是女友的直属学妹,他也要好好照顾人家才行,于是每回在校园中遇见,总会停下脚步哈啦几句,关心一下她的近况;和女方出去玩。也不忘买纪念品给她,惹得夏睛禹啼笑皆非的问他。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才导致他说出“她不早我的菜”这样的话。

 之后,她来“温柔之乡”应征,除了与她相识外,也因为她是服装系,对他的工作有很大帮助,所以他二话不说就录用她。再然后,无意间听到她和房东讨论租屋续约的电话,想到心目中的妹妹独自辛苦的工作租房子,他腔热血开始拂腾,转念一想恰好自己身边没有交往对象,绝对不会发生被人吼着“为什么这女人和你住在一起,你们一定有“情”这种情况,因此一句“要不要来住”就这

 样说出口。于是,他的生活中有了她的存在,也渐渐习惯有她的陪伴。

 现在若有人问他,他喜欢她吗?他的回答会是—

 他并不是喜欢她,而是比喜欢更深入,可是如果说这种感觉是爱,又太强烈了一点。

 该怎么形容呢?她就像是一道潺潺水,缓缓的、慢慢的、悄声无息的,从日常生活琐事里一点一滴渗透他的心。看起来微不足道,但他心里却已经留下她的刻痕,看似清清浅浅,却又无比深刻。

 “小傻瓜,你还真厉害,不知不觉就俘虏我的身心…唉,幸好我对生理反应的分析比对心理分析来得快,否则也许到现在仍无法领悟对你的…”

 说着说着,他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再仔细一想:对生理反应的分析比心理分析快?这样说起来…

 “难不成,我其实是靠下半身反应来带动脑筋思考的肤浅男人?!”卢仕杰遭受打击,傻傻看着睡梦中的小女人半晌。…算了,肤浅就肤浅吧,有人肤浅一辈子都找不到对的女人,如此比较起来,他可算是肤浅男人之中的翘楚!

 某个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得意洋洋,吻了吻心爱小女人的额头,然后进入浴室匆匆洗完澡,浑身光溜溜的躺上大,抱住软绵绵的她。

 “我回来了。”

 他闭上眼,足的叹息。

 终干,回家了。

 星期一“温柔之乡”公休,店里的长型沙发旁好戏上演。

 “你可以把西装换下来了…”

 “可是我比较想穿西装。”他穿西装她穿旗袍,多相配!

 “那你穿着,我去换衣服…”

 “不行,你没听过『等价换原则』吗…什么?不知道?你啊,别光只会看全是文字的国外翻译小说,有时候还要看一点漫画增长见闻呀。”男人趁机进行机会教育。

 唉,就是有人认为看漫画不会长知识,所以不知道有许多“至理名言”都能在漫画里挖掘出来。

 “好吧好吧,我下次去租书店租回来给你看。”瞧他多有心。

 “…你不是明天才要回来?”难道她记错时间了?不可能啊!

 “我提前回来,难道你不开心?亏我还带礼物给你。”他好伤心。

 “不是的…”她当然很开心他能提前回来,甚至一大早睁眼看见他的时候,她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我记得你在简讯里有问,哪一套衣服是我设计的,现在你穿的就是。”

 “我现在知道了,我们可以把衣服换下来了吧?”忘记之前是在聊什么话题,她说想看他穿西装的样子,于是两人一起下楼去,看着他从行李箱翻出西装与一包东西,要她也换上,还特别叮她这件衣服不用穿内衣。

 结果…

 “为什么急着换下来?你不觉得我穿西装很帅?”

 “…嗯。”她承认,他穿上正式西装后,仿佛变成另一个人,加上他高壮的体格,简直就像杂志里的外国男明星。

 “我也觉得你穿旗袍好美。”他毫不吝贵地称赞,拉下她捂在前的手,把她推倒在沙发上,双臂如同牢笼一般困住她,视线从她的脸部往下移,滑过细白颈项,落在口的蝴蝶结上。

 赵铃兰的脸瞬间涨得更红。

 这哪里是旗袍,明明就是情趣服装!还有,他什么时候设计这款衣服的?

 她没看过这件衣服的设计稿,而且这件件衣服使用的布料,店里没有。

 现在她身上的衣物是用黑色绸布制成,样式十分简单,仅仅在只及大腿的下摆用金色绣线绣着一朵朵铃兰花,身前中分式的开口有一成串蝴蝶结绑着。

 喔,还有,这件衣服还附小内,同样设计成绑带款式。

 卢仕杰看穿她的思绪,得意的说:“我在『湘江』预备服装展时,特地空为你设计制作的,布料与配件都是高级品…对了,我衣柜里还藏着另外一件,改天拿出来让你穿?”

 “不用不用…”

 “明明就在卖情趣用品还这么害羞?”

 赵铃兰又羞又嗔的瞪他。她说过工作与生活是可以分开的嘛!

 她害羞的神情,让卢仕杰背脊窜起一阵酥麻,闲言闲语宣告结束,他伸出食指着蝴蝶结中心,开始酝酿把她吃下肚的气氛。

 “我算的尺寸果然情确。”他真的好佩服自己的量测能力,光是用手就能量得这么准。

 赵铃兰发出羞惭的低,双手捂住脸,哪里还有勇气看?

 “铃兰,猜猜看这件旗袍的名称是什么?”卢仕杰拉过她的右手,伸出舌头逐一暖昧而缓慢地舐她的手指,视线紧紧捕捉她的眼。

 赵铃兰努力抓住脑中一丝清明,浑身发软的说:“我才不要猜。”

 “那你想知道吗?”

 “不要…”知道了没有什么好处,只会让她更害羞。

 卢仕杰才不管她要不要知道,径自开口:“这件旗袍名叫『礼物』。男人把衣服当成礼物送给女人,女人穿上后,把自己当成礼物送还给男人…”最后一字消失在她的嘴里,他压制住她,在炙热的舌纠中,使她半靠在沙发上,巨大的身体挤在她双腿之中。

 …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野兽吃辰足了,一场狂野的纠才宣告停止。

 至于这场爱所导致的后遗症,就是赵铃兰有持续两个月的时间,在顾店时总会莫名其妙的鼻血…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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