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护士小姐说,把我送来医院的人是你,这些天你也一直在这陪着我,真是麻烦你了。”廖丹晴不忍看他一脸纠结的苦样,倒是自己先移开了话题“你说我叫『廖丹晴』,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吧?你叫屈至远?可是我想不起这个名字,你是我的什么人,家人吗?还是…”
“不。”屈至远想了想,这对他也是个很难的问题,想了一会他才说:“应该算是兄长吧!妳之前都叫我至远哥,我也一直将妳当成自己的妹妹。”
“这样啊?那我们的关系一定很好,这些天谢谢你了,至远哥。”
他苦笑,没想到还能听到她这样叫他,现在听来,倒像是一种讽刺了“不要那样叫了,我们已经很多年没见面,好不容易遇到,妳又出了这样的事。”
“真的?”她有点遗憾的样子“我还想问你,我平常都是怎样生活的呢!原来我们也已经很多年没联系了…”随即,她又
出了一个笑容“不过,能在这时候遇见你,说明你是老天专门派来救我的,你会不会觉得自己很倒霉,刚遇到我就给自己找了一身麻烦?”
“我们的确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不过我可以告诉妳,妳和从前比一点都没有改变,还是一样的乐观,凡事都先顾虑别人;可是妳真的没必要顾虑我,只要知道我帮妳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这样就够了。”自己反倒像是被她安慰了,这让屈至远怎么也说不出口,害她跌下楼梯的人正是他。
她应该将他对她的好,都视作理所当然才对,可她当然不会真的那样,她只会将他的话当作是一种安慰、当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她就是这样,从来不会从坏的方面想任何人。
因此,当年她得知是他拒绝了廖东的请求时,才会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
“那个,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既然你不是我的家人,那为什么这么多天,我的家人都不来看我呢?”
这件事早晚她也要问,屈至远知道瞒不了她,只能如实说:“妳的家人在五年前去世了,就我所知,妳没有其他亲人。”
廖丹晴沉默了一下,最后还是问:“他们是怎么死的?”
屈至远已经预先作好打算,如果她问,他要诚实地告诉她,那些是她有权利知道的事情,可是,他如实以告,真的是对的吗?她早晚会知道自己人生中的一切,那时她的怨恨都会回来,她不会再这样和颜悦
地和他说话;他也知道,她所表现出的友好只是因为,他是她目前在这世上唯一一个认识的人。
那么,如果他将所有的事情都一股脑地灌输给她,她能接受吗?她会再像这样听他讲话、接受他的帮助、视他为亲人吗?她当然不会,她始终都是廖丹晴,骨子里的性格是不会变的;可她若视他为敌人,这种境况下又有谁能帮她?
她已经失去了记忆,空白的心所接受的第一件事就是恨,那她将失去所有…他不能在这个时候告诉她真相。
“妳的父母是在一次车祸中去世的,那之后我就和妳家失去了联系,不过如果是那之前的事,我很乐意讲给妳听。”
“真的?至远,你真是个好人呢!”这个时候的廖丹晴,只能选择被动地接受。
廖丹晴又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医院为她重新作了详细的检查,也没有得到什么结论;日子这么一天天过去,廖丹晴觉得再在这里待下去,她不只想不起自己是谁,连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都要忘记了。
幸好屈至远每天下班后都会来医院看她,跟她说他所知道的她,听他讲完后廖丹晴才明白,原来他说他们情同兄妹,也不过是在短短的两年间,见面稍微频繁而已;他是她爸爸的同事,周末有时会到她家作客,他们之间的
集仅此而已,看来他们兄妹般的感情,只是作客间“顺便”产生的,他根本没有必要承担起照顾她的责任,越是明白这点,她就越是感谢屈至远对自己的无微不至。
她身体健康,却还必须坐在
上吃医院的饭,再这样下去,难保不会憋出病来。
“怎么,没胃口?”屈至远看出她有心事。
“我只是在想,不是说失忆的人如果到了曾经去过的地方,就可能想起些什么吗?可惜能证明我身分的证件都没有,我连自己是住在哪都不晓得,只能待在这给你添麻烦。”
她说的也是实话,医生说她被送来医院时,随身物品里没有派得上用场的,一般都会把身分证件之类放在钱包里,可偏偏她身上没有钱包,连手机也没有;这样一来,就算她有心出院,也不知自己该去哪里。
“妳从以前就丢三落四的。”屈至远一言带过。
当时,她的手提包是他拿着的,里面真的没有钱包,他想起当年,她上学时还做过忘记带书包的事,头一天上班,紧张得连钱包都没带出门,也是有可能的;至于手机,只有屈至远自己清楚,出于他自己也不太明白的因素,他并不打算将她的手机还给她,至少现在不会。
“如果妳住腻这里的话,可以办理出院,我会在附近帮妳找个地方暂住,这点妳不用担心。”屈至远不想再提手机的事,叉开话题“我们可以开车出去到处转转,也许妳能想起些什么也不一定。”
他知道这种事急不来,在医院干等也等不出个结果,医生也说了,这取决于她自己的心情,已经和治疗无关了;事实上,他早就打算为她办理出院,只是怕她不放心罢了!
毕竟他不是她真正的亲人,她也没理由全部相信他的话,在医院里还有医生、护士们在,出了院就只有他们两人,他怕她不安。
“帮我找地方住?那怎么可以!”廖丹晴直摇头“医院的事都是你打理的,我怎么能…”
“妳只要说愿意或不愿意就可以了!我说过,我对妳好是应该的,妳不用太介意。”如果她真的愿意,是他该谢谢她才对,她给了自己一个照顾她的机会。
屈至远靠在病房的窗边,身上洒着阳光,他穿着略宽的牛仔
,上身白衬衫的外面,是件灰黑色的V领
衣,衬出他瘦长的体型;他的五官很好看,看上去和善又亲切,尤其是他笑的时候,感觉好像所有事情在他眼中都不是难事;而事实上,他也的确是这般亲切的人,能帮她解决眼前所有的困难。
然而,他更是一个怪人,还是大怪人!廖丹晴望着他,这张亲切又和善、让人看了就很安心的脸,曾经还让她觉得有点可怕;就在她刚醒来时,他头发蓬
,用那双红红的眼,一瞬不瞬地望着她的时候。
他对她的好太理所当然,难免会让人觉得是别有用心,廖丹晴无意识地摆
着手里的筷子,她想不出自己还有什么被人骗的价值,尤其是像他这样的人。
“真的只要我愿意,就可以吗?”她盯着筷子说。
屈至远的身体一下子从墙上弹了起来“妳说什么?”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
她抬头看他“我真的能依赖你,到那么过份的程度吗?”
他笑开了,略低下头,看到他嘴
那道开怀的弧度,可以看出他是真的很高兴;笑过后,他喜
未消,说:“傻丫头,胡说些什么?妳当然可以尽量依赖我!”他没有一丝勉强的意思,于是她也跟着松了口气,心中透入了这些日子以来的第一缕清新。
“我本来都已经作好被妳拒绝的准备了。”与她相比,屈至远是才真的是大大松了口气,好像他才是那个最担惊受怕的人。
他这个人真的好有趣啊!像是为了增添他的信心一样,廖丹晴指了指自己身前餐盘上的碗,说:“因为这个碗啊。”
那个碗没什么特别,只是一般家庭用的普通瓷碗,碗的外缘有一圈粉
小花作点缀;不过屈至远看了眼那只碗后,却有些别扭地移开了视线,廖丹晴一笑“这个碗不是医院的,对吧?和其他人用的都不一样,和我最初用的那只也不一样呢!”
“妳啊,眼睛还真尖…”
“我吃饭的时候习惯端起碗,可是医院的碗都比较薄,有一次吃饭的时候,我想端起来,却被烫了一下,当时你也在场;隔天碗就换成了这一个,你看着我端起碗,一脸很满意的样子,我就在想,这碗是不是你换的?”
屈至远有种完全被人看穿的感觉,这种小到他确定她不会被烫到后,就马上忘掉的琐事,她却一直记在心上,应该说,她竟然察觉到了。
“应该说女人的细心可怕,还是妳的细心真可怕呢?”他算是默认了“从以前起,妳就对这种小事特别
感,没想到一个碗能给我加这么多分。”
“我是真的想不通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可是我相信你是真心的对我好、关心着我;尤其现在的我,脑袋一片空白,若还要去防备别人就太累了,所以我想我应该相信你,也相信自己。”她歪头,有些调皮地对他一笑“我做的对吧?”
真没想到,她已经想了这么多,就算没有了记忆,她还是会努力地去思考很多事,永远不向任何现况低头;这个看似弱不
风的小丫头,一直以来都是以自己的方式,去挑战她的生活。
而他也很高兴这次自己通过了她的检验。
◎◎◎
廖丹晴原本以为,等屈至远找到合适的房子,最快也要一个星期,没想到在隔天一早,屈至远就开着车来接她了,说要带她去看房子,顺便也办好了出院手续。
对于他的办事速度,廖丹晴已经不知该怎么形容,要知道,他前一天离开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而隔天早上八点他就出现在她的病房里,说一切准备就绪,就等她看看
不满意,这会不会太夸张了一点啊?
屈至远的样子甚至可以说带着些兴奋,完全看不出他费了很大工夫,在一夜间帮她搞定了住处,廖丹晴就那样胡里胡涂地被他带出了医院。
屈至远边开车、边为她介绍附近的环境,活
就是个专业导游;廖丹晴知道他这是在帮她拾起记忆,也就安静而专注地听着。
虽然一路上只有屈至远一个人在说话,不过他们都不觉得别扭,一个听、一个讲,都觉得这样的气氛很好。
屈至远没有直接将她带去住处,而是在指出通往她住处的路标后,将车子转了个弯,拐进了另一条大道。
“咦,不是应该直走吗?”这是廖丹晴离开医院后发出的第一声疑问。
屈至远十分自在的握着方向盘说:“不急,我先带妳去逛街。”
“逛街?”廖丹晴脑袋里的问号有增无减“不用了吧?我不爱逛街。”
瞧她那紧张的样子,屈至远忍不住笑了出来“我知道妳不爱逛街,可总该买些生活必需品,妳总不能一直穿着那身套装吧?”
廖丹晴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套装,那是她入院时穿的,想一想也对,她不可能一直穿着这件衣服,难怪屈至远一副自信的样子,原来他什么都替她想好了,就算她想推辞也找不出理由。
廖丹晴继续保持沉默,屈至远也不再理她,很自得其乐的样子,一路将车开去了市中心的商业街。
到底是屈至远陪着她逛街,还是她陪着他逛街?在他们下车后的三小时后,廖丹晴已经搞不清这个问题了。
屈至远昂首阔步地走在前面,廖丹晴走在他身侧默默地跟着,她偷偷抬眼,看到他
面得意、自豪无比;再一低头,就见他两手都各提了至少三个大袋子,而且那三个大袋子里全都是她的东西,其中没有一件是她自己挑的。
只知道女人沉
于逛街,没想到原来男人发起威来,连女人都自叹不如;廖丹晴严重怀疑,屈至远有这条街上所有商店的情报,他早就计划好了,从下车的那一刻,他就拉着她有条不紊地穿梭于各种商店,很有目标
地直奔专门的柜台,看都不看一眼,向柜台小姐说出一大堆商品名称;一间店,从进门到出门用不了十五分钟,手上的重量倒是呈几何倍数在增长,不过都是增长在他的手中。
袋子里的东西五花八门,连吹风机和牙刷都有,她不明白,牙刷这种东西在超商买不就好了吗?完全被他购物的热忱和速度打败,她都没有机会阻止。
“累了吗,要不要找地方坐下?”屈至远看了下表,问她。
她摇摇头“累的人是你吧?这些东西很重耶,我来提一些好不好?”
“说什么傻话呢!”他一笑“既然不累的话,那咱们继续逛吧。”
“还要?”她下意识地提高音量。
“还没开始呢!”屈至远惦了惦两手的份量“这里只是一些生活用品,接下来去买衣服吧,然后是鞋子;天气很快就会变冷,秋冬的都要算进去!对了,护肤品什么的我就不懂了,只能提供给妳意见,要妳自己选啰。”
廖丹晴微张着嘴“你还能提供意见喔…”
“当然,我可是作过功课的,不过只有护肤品方面实在搞不太明白,真枉费我还是在女
用品公司上班。”
他说得轻巧而自豪,不过廖丹晴听出来了,她猜想的竟然真的对了,他这样游刃有余地不浪费一秒时间,真的是因为提前作足了功课。
可是,先别说为什么,他哪有那个时间?
他兴冲冲地要去下一个目的地,她上前一步,拉了拉他的袖子;他转头,用眼神问她有什么事。
“那个,至远,你昨天是不是没睡觉?”
被这样突然一问,屈至远又
出那种被看透的窘迫;廖丹晴竟因此而有些生气“你在着急什么啊?我都住了那么久的医院,再多住蚌一、两天又不会怎样。”
可是他等不了啊!屈至远没搞清楚自己是哪里
出了破绽,连他本人都觉得精神特别好、毫无倦意,她是怎么看出来的?
一想到她要出院,他哪里还静得下心做别的事?全部的心思都只想着要给她找什么样的房子、怎样才能将房子
得舒服些、她还需要些什么;越想越开心,就那样一边想、一边记,一边在网络上查数据、打电话问人,想停都停不下来。
等到他所有的朋友都已经被他烦得要去报警时,他才发现天已经亮了,打铁要趁热,干脆就洗个脸直接出门接她了“一想到要当妳的向导,就觉得不加把劲不行,万一搞砸不就丢脸了。”他也有点不好意思,问她:“我是不是有点兴奋过头了?”
何止啊,简直像个小孩子一样!廖丹晴看他那带点腼腆的样子,都不知该说什么好,她只好把心中的气转成行动,伸手去夺他手里的袋子“给我,我自己拿。”
“妳拿不动啦!”他巧妙地转着手腕,不让她得手。
“那分我几个也好!我拿不动,你就是大力士吗?”
他拗不过她,只得妥协道:“好吧,我们先去看衣服,然后再重新分配这些袋子好不好?”
似乎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他已经率先带路,反正旁边一排都是服装的专卖店。
他带她先来到一间欧洲品牌服饰的专卖区,这个牌子的衣服以剪裁简洁大方、质料舒适、颜色素雅为主,一眼看去觉得平常,越看越有味道的那种。
不过廖丹晴不需要第二眼,在第一眼她就确定,自己爱死了这家衣服的风格。
◎◎◎
“喜欢的话就多挑几件,这家的衣服很适合妳。”屈至远像个专业的推销员。
“这个你也知道?”她发现自己竟然有些在挑衅。
屈至远不以为然“这个还不简单,妳从以前就很喜欢这家衣服的风格,说是可以一直穿到老,我想人的眼光是不会变那么快的。”
廖丹晴哼了声,他是想告诉她,她仍是原来的那个廖丹晴吗?还是想说她眼光好是天生的,不会因为有没有记忆而改变?
他们从前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他倒是把她哪怕是最细小的事都记得清清楚楚,不知道为什么,这让她有点不服气。
在她正想得出神时,屈至远已经自动自发地,拿了好几件衣服过来,
到她手里,她手臂上的重量一下子加重不少“不是让我自己选吗?”她问屈至远。
“我怕妳不好意思开口啊!”屈至远倒是比谁都明白“这些是基本款,妳先去试。”
难道就是怕她不好意思开口,他才为求保险任何东西都挑最贵的买、买的还特别多吗?他这理论未免有点太恐怖了吧!廖丹晴被柜台小姐热情地拉去试衣间,进试衣间前她看了下屈至远,他还站在那笑
地望着她,脚边堆
了购物袋。
换好了衣服,柜台小姐还等在外面,一见她出来就开始称赞她穿着这牌子的衣服有多么合身,好话说了一车都要把她说晕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真是人配衣服,她穿的衣服还比她这个人更吸引目光。
“小姐妳看,这衣服穿在妳身上,就跟订作的一样呢。”柜台小姐还在对她洗脑,夸着、夸着不知怎地,就夸到了屈至远那里“让妳男朋友看到了,他一定会被
死了,我这就去叫他过来,他正在隔壁看鞋呢!”
哇!屈至远去看女鞋吗?他真的很不在乎旁人的目光耶…
廖丹晴叫住那柜台小姐“他不是我男朋友啦!”她说,万一柜台小姐也跟屈至远这么说,让他听到多尴尬。
“不会吧!”那小姐的八卦因子被
了起来“这么说是那位先生正在追妳啰?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好男人要赶快抓紧啊!”
“不、也不是那样啦…”廖丹晴苦笑,怎么柜台小姐这么热心啊!
“怎么会不是?你们刚才在外面打情骂俏我都看到啦,小姐妳别这么迟钝了,他绝对有那个意思!那么好的男人哪里找啊?看得别人都要羡慕死了。”柜台小姐真把她当自己人,起初的专业形象都变成了一副花痴样“那位先生人帅就算了,对人态度也十分亲切,最重要的是他又疼妳,我在这里做了三年,还是第一次见有男人这么热衷陪女朋友逛街呢!不像有些人啊,一看就知道有钱,但一看也知道是在拿钱应付女人。”
“这样啊…”他们看起来,像是在打情骂俏吗?
“啊,说曹
曹
就到。”柜台小姐连忙闭嘴,廖丹晴看到屈至远正朝这走来。
他走近打量她,也许是受了柜台小姐那番话的影响,在他的目光下,廖丹晴竟觉得心跳有些局促,不敢去看他的眼了。
“很好。”他满意地赞许道,然后吩咐柜台小姐:“麻烦妳先把这几件包一下。”
哪几件啊?廖丹晴忙打断他“其他那几件还没试过耶。”
“试过了。”屈至远十分有理“妳身上的这件就是代表,其他的留着以后慢慢换好了。”
哪有这样的!衣服也有代表?廖丹晴总是对他的歪理没有办法,她看到柜台小姐正在一旁偷笑,她无奈地叹了口气。
屈至远直观地将她的叹气理解为换衣服换累了“我在附近订了餐厅,吃完后下午再接着逛别的吧!”
“是、是。”连午餐都计划进去了,他的行程也未免太过精准了!
屈至远所订的餐厅就在附近一间大楼的顶层,他订了靠窗的两个位置;在椅子上坐下后,廖丹晴才发现,原来自己真的累了。
“怎么了?脸色不太好。”屈至远又小题大作了“要不吃完饭还是先回住处吧?医生说妳身体没问题,可毕竟半个月没怎么活动了,突然走这么远的路还是会吃不消吧?是我没有考虑到,都怪我一时太兴奋…”
“我又不是玻璃做的。”廖丹晴失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没错也要变出错来,而且还都要往自己身上揽,这显得她多霸道啊!
屈至远绝对不会是个对人战战兢兢的男人,可怎么在她面前,就总摆出这种一点也不适合他的低姿态呢?
“我脸上有什么吗?”屈至远还真的摸摸自己的脸,因为廖丹晴一直在看他。
她回过神来,摇了摇头,状似无意地摸摸自己的包包,想掩饰那一时的失神,这一摸之下她可真的愣住了,她的包包不见了。
“糟糕,一定是忘在刚才试衣服的店里了。”
“怎么了?”屈至远问她。
“看来我真的很会忘东西。”她说:“我的皮包不见了!那里面虽然没什么东西,可那是我失忆前带在身边的东西,我还是要把它找回来…”
见她那么紧张,屈至远说:“在之前的店里吗?要不我现在去拿吧!”
一般人都会说吃完饭再去拿,何况那个包包真的一文不值,可屈至远竟然当下就说要亲自去帮她拿,廖丹晴心中一暖;虽然不拿回那个包包,她真的是吃不下饭,可她还是摇了下头。
“我自己去就好了,路又不远。”她打定了主意。
他不是担心她这个、就是担心她那个,又把她当玻璃看待,她正好可以藉此让他知道,她可不是那么没用的人。
屈至远本来想说服她,不过这次她无比的坚决,很有自信地告诉他:“等菜上了我就回来了,你先坐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