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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上路
 墨哈飞看了墨音一眼,简单地道“丁勤现在来了,你终于能实现回冰原的愿望了。”

 墨音歪头看着丁勤“我实在想不到,以你的年龄,居然能在百凤城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不过,话说回来,倒也是你的行为,让我更铁了心离开。”

 丁勤对墨音并没有什么排斥之意“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墨音道“我想离开,确实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想要离开一个祖辈生活的地方,去闯出一片新世界来,对于任何人来说,都需要勇气。可能我父亲说了,我叛逆。但是并不代表我鲁莽。”

 “几年来,我一直在考虑离开的事。我也知道,很难说服我的父亲。我想过自己离家出走,但是那样,我又背弃了一个作为儿女的责任。只是,我不离开,自己心里又不甘。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就被这些矛盾所左右着,几乎天天晚上睡不好。”

 “直到近期,我了解到了你所做的事。你不用惊讶,感觉我们爱兰部落与世隔绝似的,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只要想知道,我就能知道。我知道你年纪轻轻,不畏权势,同时又修为深厚,改变了百凤城。我当然也还知道,你来过爱兰部落,带走了清心兰。”

 “同样,我也知道,你失忆了。你做的这一切,可能归结到根本,都是你想恢复记忆。虽然你的失忆治了很久没有起,你完全已经有可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忘记过去重新生活,可是你没有那么选择。”

 “你选择了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去战斗。而且,你做到了。当然,这么说,并不是我崇拜你。我并不崇拜任何人。我只是觉得,你能做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

 她的声音里多了几分坚决“前往天际州,虽然路途遥远,但是,毕竟目标还是明确的。只要有目标,只要肯努力,我想,每个人都能有所收获。你能,我也一样。这就是这一次,我终于鼓起勇气的理由。”

 她说完,看着丁勤“怎么样,你觉得呢?”

 丁勤听到最后,面上不由得带上了一种微笑。

 在他心里,倒是很佩服这个姑娘。所以,用一种类似于墨哈飞的口气,他道“不得不说,你比我想象中成。”

 岂料墨音白了他一眼“听你这么说,你也比我想象中要老成。或者说,是老。我并不喜欢年轻人用这样的口气说话,不管他经历过什么。你也一样。”

 丁勤略为尴尬地笑了。“可能我已经改不回去了。不过,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回到天际州,并不单单是路途的问题。这一路走来,即使没有强敌拦路,怕是也少不了荒野猛兽。这群人大都没有修为,怎么办?”

 墨音道“原始人茹饮血的时候,有修为吗?自然选择,适者生存。如果我们全军覆灭,那只能说是我们的命数。”

 丁勤对墨音如此坦然又颇为惊讶。他轻轻呼出口气“你真的不觉得,战斗技巧是一种很需要修习的东西?”

 “人各有志,物各有用,各取所需。你觉得有用,你就修。我觉得没用,我为什么修?我不求以武力统天下,武力于我又何干?”

 说罢,她不等丁勤的反应,也不问墨哈飞的意见,直接站起来,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丁勤看着她,也没有追问。

 实际上,墨音这几句话,让丁勤无法反驳。

 墨哈飞这时从怀中取出了一张地图,缓缓打开。地图是以羊皮加特殊染料制成,单从羊皮的成,便可以判断经历了极长的年月,而上面的各种示意符号和线条,却又都是鲜醒目。

 “这是我们先祖留下的地图。地图其实并不完整。你看,上面,是天际州的一部分。”墨哈飞指着地图上面道“这里,画得比较完整,包括从天际州出来的路,一直到这个叫做山的地方,都非常详细。”

 “而下面,经过我们考察,画的便是爱兰岛附近,以及天枢州的一部分。这些,也是画得比较完整的。按照下面的图,我们可以按照他们当时来的路线,一定程度上北上返行。”

 墨哈飞把手指沿着一条红色的线条慢慢向上延伸“应该就是这条路。”

 丁勤也仔细地看了这张图。因为天枢州百凤城这边,有一条河,以蓝色表示,同时在河中还有一个岛特殊标示,应该可以认定是爱兰岛。以爱兰岛为基础,按照现在的方位,丁勤找到了一座标示的城,应该是百凤城。

 他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得到了墨哈飞的回应。

 可是,这样的方位一旦确定,反却又让丁勤有些忧虑。

 不为别的,因为距离。

 如果地图是以等比例尺绘制的,那么,单单是走出天枢州这一部分,便不止万里。

 而且,天际州那边,似乎路途更长。

 “我们可能会走很长时间。”丁勤有意无意地道“而且,这些路,经过这么多年,是否发生了变化,我们无法判断。”

 墨哈飞道“我知道。但是,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中间。”

 他用手在地图中间划了一下“中间这些,看上去像是褪了一般,没有画出什么东西来,但是实际上,经过我们的研究,是从一开始,就没有往上画什么。究其原因,我们历代都认为,当初,我们的先祖,也根本不知道他们走过的地方还有什么。可能是因为路途凶险,他们没有时间,更没有机会将走过的路周边情况更详细地记录下来。”

 丁勤隐约觉得,这样的情况他遇到过。没有地图,并不代表就无法到达指定的方位,只不过其中的困难,可能比想象的还要复杂。

 “只要有基本的方位,我们就能走。从地图上看,不管中间地带遇到什么,我们都是在一路往北。”丁勤道“只要不是横穿沙漠那种没有任何补给的区域,我们就有希望。”

 “如果就是沙漠呢?你会怎么办?”计雨在一旁,这时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

 丁勤其实也在想。他的手指在桌子上敲了敲“那也只有带足补给,奋力一搏了。”

 墨哈飞将地图收起来“我也是这么想的。本来我们决定出走,就是一场赌博。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们下午便可以出发。”

 丁勤又看了一眼大厅中的人“不急,我们还需要准备一下。如果我们这样离开,有些太过于显眼。百凤山庄虽然已平,但是在它其下,还有不少原来的死忠。若是他们听闻我离开,一定会想办法进行拦截。对于我,那些小势力,怕是不会形成什么威胁,可是对于你们,就不一样了。”

 “至少,我们要在百凤城的势力范围之内,确保安全。我的想法是,你们去足马匹,带上百凤城的特产。我们要化身为商队再出发。这样一路走去,我们受到的威胁会小得多。”

 丁勤把自己的想法说完,等着墨哈飞的回应。

 墨哈飞有些犹豫“一个带着小孩儿的商队?”

 丁勤道“没错。因为百凤城时局动,所以我们趋利避害。这样说得通。按照路线,我们几天后,就将达到下一个城的势力范围。到那里之后,我们就该安全多了。”

 墨哈飞思索一会儿,终于点头道“好,依你说的办。我们马上去准备,明天一早出发。今天,你就留在这里休息吧。”

 丁勤并没有拒绝。既然已经决定和他们在一起,他就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

 第二天一早,准备就绪。

 如果不仔细观察,可能人们真会觉得,丁勤和墨哈飞他们一行,是一队商人。

 他们的衣着是按商人穿着的,马匹带的东西,也都用了商队专用的木箱。而且,在木箱之中,除了必备的各种路上给养物品,还真带了将近一半的商品,包括百凤城的特产,还有他们爱兰岛上的药材。

 当初,丁勤从湖中冒出来时,离百凤城不下千里。而现在,由爱兰岛往北,百凤城的势力范围延伸,同样超过千里。

 带着一群没有修为人的赶路,特别是其中还有小孩子,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一天下来,他们行走不过百里距离。

 爱兰部落之中的人,活动范围很小,身体素质多数也不好。走一天之后,个个筋疲力尽,特别是在休息一晚上之后,几乎没有几个能打起精神头的。

 如此一来,走到天际州冰原的理想,一下子在个别人心中破灭了一半。

 一直到第五天,他们才走到一个中等大小的城镇,山特城。为了安抚人心,同时也为了帮他们恢复体力,丁勤决定在这里休整几

 带着不少百凤城的特产,让他们能够在这里进行易,补充路上缺少的补给。当然,作为商人,也需要有商人的规则,在这一点上,似乎他们都并不太擅长,只能硬着头皮在合适的地点摆起了小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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