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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番外二夏殇篇
 女孩昂着头看那个比她高了半头的男孩,带了一些不可一世的口气“你是谁?”

 男孩不卑不亢,略微低了头,吐字清晰的说了“夏殇!”

 女孩若有所思“你为什么来这里?”

 男孩回答的干脆“为了生活。”

 女孩接着问道:“你是夏劫的弟弟?”

 男孩似有笑意,向前靠近了一步“你觉得我像吗?”

 女孩昂着头,一双灵动的眸子,闪动的不是她那个年纪该有的光“有没有人告诉你,你长得很漂亮?”

 男孩冷下脸来“我是男的。”

 女孩边的笑意更大“可是,就是漂亮。夏殇你真漂亮,比我任何的一个娃娃都要漂亮。”

 那个时候她是多大?

 十二岁,个子小小的,自己精致的像个洋娃娃,还要说别人像娃娃,那自负的样子,像个女王,可她那时候充其量算是公主。

 对的,我那时候只觉得她充其量,被夏劫宠着,所以是公主。可就算夏劫不宠她了,她也还是公主,因为我会宠她。原因吗?我们同类。

 尺宿是什么样子的?不好用一个词来形容,几句话都说不清楚吧,我家这丫头,倔强的让我想掐死她,可又舍不得她那纤细的脖子,只好一直包容着,陪着她。

 我给尺宿画过很多画像,素描也有、油画也有、甚至还画过国画。她在画卷中虽然是静止的,但那双眼睛总是在说话,只有两个字惑,她是那么个不经意之间,都能引了你的人。所以我喜欢说她妖孽,她也喜欢这个词,变态的我们。

 年少时更为变态,如今尺宿有了孩子,收敛了许多,我都快不认得了,若不是她时常作一下季简雨,我都会以为那是个贤良母。

 我的朋友不少,说是酒朋友也不算,但是说真心朋友,那有些过分,我那真心不曾交给过他们,只给了尺宿一人。

 其实我一直觉得,尺宿不是不喜欢我,只是不够爱我。因为有夏劫,她看不见我的存在,夏劫走了,她会跟我相濡以沫,所以我一直都虔诚的相信,尺宿是会跟我在一起的。

 “你在想什么?”尺宿忽然开口喊我。

 我愣了一下回过神来,放开方向盘就去捏她的脸,然后用力在她脸蛋上咬了一口,我是越来越喜欢咬她了,她风韵了,褪尽妖媚,竟然越来越可爱,越来越像小女生了。搞的我一直都觉得,这个家五口人,包括前恕在内,都在慢慢的变老,只有尺宿越来越小。当真是穿越了。

 尺宿一惊急忙推开我“看路啊你!怎么就放开方向盘了,开车呢!”

 有些指责的味道,我笑了,依旧是那晚的样子,尺宿说我这么笑的时候不像好人,其实我本来也不是好人。

 我看了她一眼说“尺宿你今天这么漂亮,是要把人家新娘子的风头都抢了吧!待会儿可不要有人以为,你才是新娘啊。啧啧,怎么就这么好看呢?”

 尺宿翻了翻白眼,将前恕调整了下位置,让他更舒服的坐在自己的腿上“得了吧,也就你会这么说。小雨说了,我也就是个蒲团之姿,跟小雨比起来我差远了!”

 脑子里忽然浮现出尺宿那次的恶作剧,趁着季简雨睡了。给他化了装,穿了件火红色的唐装,红色的绸缎上绣了花团锦簇,低低的摸,外面找了一件沙质的席地长衫,飘逸空灵的,若是穿了件白色的衣服,就是小龙女再现。

 貌似是尺宿某天心血来在网上订购的,拿到衣服了以后她只是看了一会儿,一直没穿,敢情是为了季简雨准备的。他皮肤白穿红色妖娆的很,尺宿给他穿衣服也不工整,领子敞开着,衣服的下摆凌乱,出季简雨的腿,别说真像个女人。

 尺宿连连拍手叫好,可还不敢大声,怕季简雨醒了。只将他摆了几个造型拍了照片,都是些惑的照片,不是胳膊,就是腿,有的干脆就了上半身,下半生隐隐约约的盖着丝绸。

 我在一边看着一直没说话,直到尺宿丢了件白色的古装给我,我才傻样“做什么?”

 尺宿嘿嘿的一阵笑“穿上。让你给我拍几张照片。”

 我虽然脸黑线,可尺宿的要求还是会答应的,换上那衣服以后浑身别扭,尺寸正好,像是量身定做的,季简雨身上的那件也是,合身的很,我不就疑惑了“你定做的?按照我们的尺寸?”

 尺宿忙点头“聪明。夏殇你能去小雨旁边躺着吗?”

 “躺着?做什么?”我那时候有种非常不好的直觉,实际上我是对的。

 “抱着他,你手随便放,口啊,大腿啊都可以。”

 “你到底要做什么?”

 “拍照。夏殇你知道耽美吗?我觉得你们很像,你们这照片要是出了,肯定会红的!”

 “你再给我说一次?耽美?你让我跟季简雨耽美?疯了吧你!”

 愤愤的没再理她,再怎么宠都得有个限度,不能由着她胡来了,现在是让我们拍照片玩耽美,下一次呢?想想都觉得,尺宿脑子太抽象,我都跟不上了,哪儿学的那些个东西?又是谁跟她说了耽美这事儿?

 今天尺宿忽然说起来,我还是觉得恶寒了一会儿,怎么也想象不了,我跟季简雨躺在一起,怎么会有美感?但忽然又有了点好奇,于是问她“上次你说拍照片的事情,我拒绝你了,你怎么没去找姚夏?”

 尺宿连连摇头“他气质不行,不如你的好。”

 我有些沾沾自喜了,角不住的上扬,可又听她说“他哪里像受啊,太攻了!我要弱受的感觉。”

 顿时七窍生烟,以后止她上网,止跟一些七八糟的人聊天!

 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人为患了。

 孙一维的婚礼,大学时代的好友。还真的有些戏剧,记得那时候他跟一个卖水的妹妹传了绯闻,闹得沸沸扬扬的,他那时有多懊恼,我们每次在他面前提起水妹妹,他都有种要自杀的冲动。可就是这么两个人,今儿要结婚了,简直是奇迹。

 听说,这孙一维为了娶那个水妹妹,已经跟家里闹分裂,差一点就断绝关系了。原本一点也没看出来,他有那么强的意志,都以为他吃不了苦,会回家求饶的,结果硬是坚持下来了。如今修成正果,实属不易。

 感情这事儿,就得细心的经营,稳赚不赔的买卖。

 孙一维夫妇在外招呼客人,脸的幸福洋溢。

 我和尺宿来得算是晚的,大老远看到了一群人,都是大学时代的朋友,关系都还好。孙一维见了我热情的很,见到尺宿和她怀里的孩子吓了一跳。

 “这,这,这也太快了吧!我以为我是第一个呢!”孙一维震惊不已,的确,同学之中他是第一个结婚的人。

 我耸了耸肩,就是故意让尺宿抱着前恕一起来的,算是炫耀了吧。说起来,还真有些无聊。

 婚礼蛮有意思,谁也不能放过了孙一维,上学那会儿没少被他折磨。他喝的那杯酒里面,已经不知道加了多少的调味料。其他的都无所谓,只有一样让人受不了,放了芥末,而且还不少。

 谁放的?尺宿和前恕。小家伙也不知道妈妈在做什么,就一直帮着挤,放了整整一管芥末。尺宿一边放芥末一边说“让你唱歌吓唬我们,让你摧残我耳朵!”

 我只是笑不去阻止,也不帮忙。

 悲剧的是,孙一维自从喝了那杯酒以后,就开始不正常,抢过司仪的麦克风,天南海北的说了一通。说着说着还哭了起来,最后只说了一句话,让全场的人都哭无泪“为了感谢大家的到来,我给大家唱首歌吧!”

 他一开嗓,就有六个教授哭了,都是指导过孙一维声乐的知名教授。他们齐刷刷的摇头“这不是我的学生。”

 此话一出,让在座的人都笑了起来。我和尺宿也忍不住笑,这么长时间,孙一维的歌声还是如此的震撼。

 尺宿扭头问我“孙一维现在还是不是做房地产了?”

 我点点头“继承家业了。”

 尺宿若有所思“他爸爸真有先见之明,这要是哪个钉子户钉在他们家土地上了,就让孙一维去唱歌,准保不出三分钟,那些人全都得搬走,说不定房屋也直接倒塌了,省了拆迁的钱了。”

 我哈哈的笑起来,捏着她的脸蛋“有那么神奇?”

 尺宿一本正经的点头“不是咱定力好,早疯了!”

 我不置可否,孙一维的歌声确实吓人,这么久一点都没变化。要是人能一直不变,那该多好!

 可这,不过是奢望。

 而我,只能紧握最大的努力让自己不变,就算要改变,也只为尺宿改变,她要什么样子的我,那我就是什么样子的。仅此而已,如此幸福。当然更希望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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