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嗜杀之梦(上)
跟蓁蓁忙了整个下午,跑遍了救护中心、火葬场及法医处。在救护中心只找到关于宋玉风那宗车祸的一些简单的记录,从中得到的信息不外乎宋玉风在车祸中当场死亡,尸体支离破碎,所以沒有送到医院。而在火葬场中,我们虽然找到了有关他的火化记录,但却沒找到家属领取沒有骨灰的记录,也就是说家属沒有前來领取骨灰。火葬场的工作人员翻查记录后告诉我们,沒找到家属的联系方式,所以骨灰还在火葬场里。
这就奇怪了,发生车祸后,
警有到现场处理,家属也有抵达现场,火葬场怎么会沒有家属联系方式呢?这个问題火葬场的人沒有给我答案,因为记录沒有家属的资料不是他们的责任,叫我们到法医处问问,因为尸体是从法医处送來的,送來时就沒有家属资料。我提出由我们把骨灰转
家属,虽然这样做并不符合程序,但我们是警察,而且骨灰又长时间沒人认领,所以最后还是顺利把骨灰带走了,
随后,我们來到法医处,直接到流年办公室找他,让他帮來我们翻档案。他到档案室找了好一会儿,才把宋玉风的验尸记录拿过來了。然而,当他翻开记录时,马上就皱起眉头:“负责验尸的法医怎么沒有签名?”
我把记录拿过來,认真看了一遍。记录的内容大概是,死者由于车祸以致头骨爆裂而死亡,除了欠缺一个签名之外,似乎并沒有其它问題。正当我奇怪这份记录为何会沒有签名时,蓁蓁呆头呆脑地问道:“会不会是负责的法医一时疏忽,忘记签名了?”
流年笑说:“就算法医忘记了,记录存档时档案员也会提醒他,沒有签名的记录是不能存档的。”
“那为什么这份记录会沒有签名的呢?”蓁蓁又问。
“这可不好说,我也觉得很奇怪。按理说,记录必须有法医的签名才能存档的。”流年对这个问題也搔破头皮。
“先别管签名的事,看看这份记录那里有问題才是重点。”我说罢便把记录交给流年,让他检查一下记录是否有问題。
他认真地查阅后说:“如果不是少了个签名,这份记录从表面上是看不出任何问題。不过,负责的法医故意不签名,也就是说他不想对这份记录负责任,这说明这份记录肯定有问題。”
“你说了跟沒说还不是一样。”我白了他一眼。
他耸耸肩无奈道:“尸检不同于别的检验,一道细小的伤痕也可能影响到死因的判断。如果验尸的法医故意隐瞒某些绿细节,现在要找出破绽是很困难的,除非你能把尸体找出來,让我再检验一次。”
“尸体就沒了,骨灰倒是有一盒,你要不要检验一下。”蓁蓁也白了他一眼,并把宋玉风的骨灰放到他面前。
我说:“问題就出在这里,宋玉风之所以在死后第二天就被火化,肯定是因为有人不想夜长梦多。”
蓁蓁想了想问:“是赵松吗?”
“肯定跟他
不了关系,可是他极其量只是个商人而已。而要混过尸检,还得让火葬场在不知会家属情况下火化尸体,光是靠钱不见得就一定能办到,应该有政府官员跟他狼狈为
为他打通关系。”身为一名富有的房产商人,为了行事方便,赵松应该收买了不少政府要员。
“如果能把这个败类抓出來,那要抓赵松就容易多了。”蓁蓁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
“可我们现在连谁为宋玉风验尸也不知道,就更别说找出为赵松做事的官员了。”我说着又把记录拿过來再仔细地观察。
“要知道是谁给宋玉风验尸其实也不沒办法,只是程序上麻烦一点儿,要多花些时间。”流年的表情告诉我,这“麻烦”对他來说可不只是一点儿。他这人脾气比较古怪,最不喜欢巴结领导,所以要他去查明这事还真是难为他了。
不过,这回似乎用不着麻烦他,因为我仔细观察记录后,在签名的地方有所发现,便笑说:“或许,我们能用一个更快捷的办法。”说罢便去找來一支铅笔。
流年见我找來铅笔便恍然大悟:“我怎么沒想到,沒签名是不可能存档的,原來是这么一回事。”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用铅笔就能知道给宋玉风验尸的是谁吗?”蓁蓁还沒明白我的意图。
我懒得跟她解释,用铅笔在签名的地方轻轻扫描,流年趁我在干活的空档给她解释:“沒签名的记录是不可能存档的,就算法医漏签了,档案员也会要求他补上,所以记录存档时是有签名的。而现在记录上的签名之所以会不见了,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用于签名的墨水笔有问題,签名会随着时间渐渐退
甚至完全消失。”
“那阿慕现在在干活什么?”蓁蓁的脑筋转得还真慢,流年只好继续解释:“墨水虽然可以退
,但签名时笔尖在纸面上留下的痕迹是不消失的,所以用铅笔在上面轻轻扫描就能看见签名。”
他解释完的时候,我也已经把签名扫描出來了,虽然字迹比较潦草,但还是能看清楚“苏济深”三字。这人我也认识,他是名老法医,在法医处工作了十多年。我在被调到反扒队之前,曾经跟他合作过很多次,也算是半个
人。然而,我被调到诡案组之后,似乎就沒有再见过他,于是便问流年,他是不是被调走了?
“老苏提前退休了…”流年说着似乎想到些什么,拿起记录看了看又说:“他大概在一年前退休,应该就是在给宋玉风验尸之后不久。”
“姜还是老的辣,老苏早就做好置身事外的准备。”我无奈地笑了笑又说:“现在能联系到他吗?”
您的每一下点击,都是对作者的支持与鼓励!请保护知识产权,支持正版,《诡案组》为爱看小说网首发,首发地址为akxs6/book/1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