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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文的爽点
 当读者的时候,不知道啥是点,反正看书的理由就是,只要不太扯、情节尚可就基本能够看下去。由此看来,一个可以吸引读者阅读兴趣的设置,就应该算是点了。

 等到自己开始写文的时候,才发现所谓的点其实很难。如何才能摸到读者的高位置?然后辅之最恰当的力道与手法,才会给人以最薄而出的快,这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不yin尽其中数年,或者天资聪颖者,是很难做到的,所以这也是大神只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少数人的原因。

 一个无法让自己高的人,怎么可能会给别人带去快,这是我的一点小顿悟。

 自己的第一本书是写历史的,完全意yin套路,而且没有大纲,所以处女作写的很艰难,勉强维持到一百多万字的时候,就不得不草草结尾了。

 写文是一个很难坚持的过程,就像是你在一个女人身上卖力的表演,而那女人却没有一点反馈,甚至还心不在焉的问道:“你进去了?”

 这是一件比较悲哀的事情,所以很多人都烂尾了,胜者为王,真的易说不易做,没有观众的舞台,哪个演员还会有qing,所以说一点矫情的话,人之常情,太监也不丢人。

 这是自己的第二本书,说句实话,写了一百多万,也没有摸到什么网文的捷径,还是一如既往的蒙头去写,写故事,写人生。现在唯一的进步就是,文笔比之前顺畅了一点,码字的速度快了一点,再无其他。

 我这个人比较迷糊,写文有痛苦也有喜悦。我可以建造一个世界,然后按照自己的喜恶来写故事,在故事里,我是王者,拥有绝对的权利,而在故事之外,却颇显落寞,这种冰火两重天的感觉,是扑街作者的真实写照。

 为什么写文呢?这个我有点说不清楚。大学生活闲的很,自然要找点事情来做,打游戏或者打工的有很多,而我就就选择了写文,并且还自认是有点小文采的,所以不经意之间,便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最开始写的是三国历史文,很肤浅也很意yin,本来我是很鄙夷小白文的,但是自己来写的时候,也不由得沦为了小白文,没办法,水平有限。

 第一本书完事之后,我便发现自己不适合再写历史,所以思来考去,第二本书便转战了科幻文。

 当时脑子里一个灵感闪过,便萌生了开坑的想法,然后就付诸实现。

 想要说点高端的话,但是发现自己也没那个内涵,所以再最后闲扯一句。

 其实本书算不上是科幻文,只不过是借用了一个末世丧尸的背景而已,主要的落笔点还是在人,在故事。三哥比较喜欢写实的文风,所以这本书基本上也是走写实路线,就是在末日之下,一群正常人的求生之路,有点类似于美剧《行尸走》。

 当时脑子一热,便开了坑,现在想一想,还是很冒险的,我会说之前我一本科幻文都没看过吗?

 在写了将近十万字之后,我倒是感觉摸到了一些自己的高点。末世背景,其实很像是《鲁滨逊漂流记》里的孤岛设定,作者为什么要把鲁宾逊放置在孤岛上,不过就是为了展现人类最原始的生存**与最简单暴的自我求生,既要生动又要真实,这才是末世文的独到之处。鲁宾逊在孤岛上还会遇到野人,还会有星期五的陪伴,而类比之下,末世文大都要有丧尸来做敌人,同类来做伙伴,所以我的路数是,尽量的模仿笛福的笔法,用最真实的风格来展现一个末世背景之下,众人求生的故事,没有半点的科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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