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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有本事你永远别回来
 这一晚,钟凌雪失眠了。

 而何砚堂听了她的话,滚了。

 看着往日打着地铺的地方如今空的,钟凌雪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不过,她可不会去求他回来!

 拿起程本翻了翻,明天早上她还有一个通告,她才没工夫理他!

 他爱走就走吧,有多远滚多远,她堂堂钟凌雪难道少了他会活不下去吗?

 她明天就证明给他看,没有他,她照样好好的!

 “米拉姐,明天你帮我再找一个生活助理,越快越好,钱不是问题!”她打给经纪人。

 哼,她就不信找不到比他更好的!

 凭她钟凌雪,只要勾勾手指头,愿意为她免费服务的人就可以绕地球三圈了,何况她又开出高价,那还不挤破脑袋啊?

 不要说她自负,事实本来就是如此,她干嘛要假装谦虚?她是钟家的女儿,继承了父母的美貌,天生就是美人坯子,而且又有个比爸爸更会赚钱的哥哥,她就算只当米虫,也能活三辈子,再说她还有自己的事业,她就是上帝的宠儿,是人人羡的对象,是镁光灯追逐的对象,怎么样?

 优渥的家世,天生的美貌,聪明的脑袋,她有足够的资本挥霍,没必要去看别人的脸色,也从不假装清高,社会就是这样,长得漂亮的女人是优势,活得漂亮的女人是本事,她既有优势,又有本事,干嘛不利用?装白莲花和圣母,就好了吗?虚伪!她不屑!

 她是自信,甚至是嚣张,可是她有挥霍的资本,天时地利人和,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一生下来就是公主,吃穿住行,样样都是精品,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也从来不会委屈自己,明明她有这个条件也有这个能力,她干嘛要亏待自己?

 她一向都是要什么有什么,不缺钱,不缺脸,从小到大是顺风顺水,只有旁人嫉妒她的份,没有她羡慕别人的份。没错,她是有点狂傲,可并不会仗势欺人,所以尽管大家都觉得她娇生惯养,但另一方面也坦率直很可爱,因此她的人缘一直不错,除了那些羡慕嫉妒恨的,其他都是喜欢崇拜。当然,异居多。

 从上幼稚园的时候,就有很多小男生喜欢她了,越长大就越发不可收拾,他们各个都围着她转,对她献殷勤,奉她为女王。

 可是,或许她是被惯坏了,那些人越是对她献殷勤,她就越是没有感觉,所以,那一年去孤儿院领养小朋友的时候,她一眼就挑中了那个一直沉默的小男生。

 她觉得好神奇,当其他小朋友都卯足了劲表现自己的时候,他就跟没事人似的,要知道如果被她家收养的话,他的命运就会因此改变了,他是太笨还是太蠢,居然都不懂得好好表现一下?

 她真的是有点不服气,因为她从来没遇到过那种的冷落,她那天特意穿得比平时更漂亮,所有的小朋友都被她倒了,真心也好,讨好也罢,反正每个人都围着她转,说她漂亮,说她可爱,说想跟她做朋友,就他例外,别说在赞美她了,他根本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她甚至还故意带几个小朋友去他身旁转悠,故意拿出玩具和礼物大声讨论,故意笑得更甜美更可爱,可是在她偷瞄的余光中,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抬过一下眼皮,他好像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当然,也对她没兴趣。

 这太让她生气了,她可是钟凌雪耶,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永远都是小太阳般的焦点人物耶,他居然甩都不甩她!

 哼哼,那她偏不要如他的意!

 他对她没兴趣没关系,她对他有兴趣就行了!

 她想驯服他看看!

 所以,她打了父母收养一个大孩子的计划,硬是把小她两岁的他给带回了家。

 她开始每天使唤他,捉弄他,可其实她也不是真的想欺负他,她只是想看看他到底有没有别的表情。

 只可惜,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他那张千年冰山脸,从来都没有融化过。

 而复一,她倒是越来越习惯他沉默的存在了。

 当她有需要的时候,小到吃饭睡觉,大到上学考试,他都是她身边最自然的存在。

 他的生活能力比她好多了,挤牙膏从来不会掉到地上,所以她从五岁开始,就没自己挤过牙膏了。他吃饭也从来不会掉一个饭粒,所以她十岁之前都是由他喂饭。

 还有他的脑袋也超级聪明,明明比她小两岁,可是她的功课他全都会,每次考试之前他还会给她划重点,每次都正中考卷的红心。

 他真的是十项全能,她可以给他打一百分!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的脾气也很好!不管她怎么懒,怎么任,怎么耍无赖,怎么发脾气,他都不会跟她计较。

 当然了,她也是有分寸的,不会无理取闹。只除了她十八岁生日那一晚…

 其实,她最初对他真的没有那种想法,五岁的时候还什么都不懂呢,就只是觉得他不甩她,她偏要征服他而已,可是后来,他们天天在一起,吃饭、睡觉、做游戏…长大后,上学、放学、旅行…反正不管干什么,只要有他在的话,她都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

 可是,随着年纪的长大,他的身高从最初矮她一头,变成超过她几十公分,就算她穿高跟鞋都只能到他的下巴,他还越长越帅,褪去了少年的青涩,一股叫做男人的魅力隐隐而生。

 学校里的女生也都不是瞎子,她们最喜欢他那种沉稳冷漠,又带点忧郁气息的男生了,所以,她们见到他的时候会害羞地脸红,还时不时地送一些粉红色的信封给他,虽然她从没见他拆开过就直接丢进了垃圾桶,但她还是会非常非常地生气!

 还有一次,有个漂亮的小学妹直接找到了家里来,带了自己亲手制作的手工饼干送他,而她当时正翘着二郎腿,很没形象地躺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剧,一边吃着他亲手为他烘焙的生日蛋糕。

 原本过生日她是非常开心的,可是一瞬间她的心情就不好了,比起那个小学妹的温柔贤惠,她简直就像个无药可救的女魔头。

 于是,女魔头发飙了,毫无道理地训斥了小学妹一顿,一直到把人家骂哭,然后还不等小学妹逃跑,她就先摔门而去。

 她叫了一群狐朋狗友去唱K,还点了很多酒,她十八岁了,想怎么喝就怎么喝,而且十八岁还意味着,她还能干一件更了不起的大事!

 那天晚上,她回家后大耍酒疯,把他给扑倒了!

 其实过程她已经不记得了,但是第二天早上醒来,她从他身上惨不忍睹的状况推测到,昨晚她都干了什么好事。

 后悔吗?当然不!她甚至有点得意,送什么情书?烤什么饼干?他的人还不是被她给吃掉了?他是她第一个男人,她是他第一个女人,他们是彼此的第一次,他是她的了!嗯,这个结论让她感觉非常美妙!

 只不过她浑身酸痛,跟折断了后又重新接上了似的疼,她很不满意,所以她撂下话来,以后要由他主动!

 以后?当然了!他的味道那么鲜美,她怎么舍得放过?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她先把他榨干了,他就再没有精力去找别的女生了!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了那么久,一眨眼,他都要上大学了。虽然他没有跟她商量过,可是她从来都没有担心过,他终有一会离开她,去寻找属于他自己的天空。

 所以,在刚刚他宣布要去深泉学院的时候,她一下子懵了,而且很生气,为什么他没有提前跟她商量过?他是不是早就等着这一天,迫不及待地要远离她了?

 这些年来,他对她千依百顺,从没有忤逆过她一件事,他对她也很好,她的食衣住行都由他一手包办,她也习惯了他的陪伴,喜欢他的照顾,别人,她都不要。

 可是,她却忘记了很重要的一点,她从来没有问过他的意思。他牵她上学,帮她补习,给她做饭,帮她对台词,甚至陪她嘿咻,她都当成了理所当然,她却是忘了,这一切都是她强求来的,一切都是她主动的,而他从来也没有表达过什么。

 而现在,他终于长大了,大到可以自己独立去闯了,而她,似乎没有资格,也没有立场去阻止他,她把他束缚了这些年,奴役了这些年,已经够了。

 “何砚堂,你爱滚就滚吧!我才不稀罕你!有本事的话,你永远也别回来!”钟凌雪气呼呼地关了灯,连平里从来不关的小夜灯也熄掉了,因为只有这样,她眼角的一滴泪水才不会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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