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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凌晨六点整,宜兰的天空,清澈似一汪蔚蓝海。

 “咕咕咕!”睡得正香,耳边霍地传来一声音量破表的仿叫声,罗娜吓得捣住双耳,下意识翻了个身,东倒西歪的摔下

 “哈哈哈!堂姊摔下了!样子好蠢喔!”年纪约莫八、九岁的小男孩蹦蹦跳跳地指着地上瞪大双眸的罗娜。

 “罗柏高,你再给我闹一次试看看,信不信我打烂你的**!”她咬牙切齿飙骂。

 “是婶婶要我来叫你起,你敢打我试试看,婶婶会打烂你的**。”罗柏高扮了一个鬼脸,拿着用厚纸板自制的大声公一溜烟儿跑出房间。

 “可恶的小孩!要是真有虎姑婆,我一定会出钱请她来,把你这块萝卜糕煎了沾酱油吃!”罗娜骂骂咧咧的扶站起,才想爬上铺睡回笼觉,间忽然一阵痛。

 “啊呀!我的…”噢,不会吧?她还这么年轻,居然跌下就闪到,简直就跟老婆子没两样。

 “娜娜,你起了没?还不快点下来帮忙,我跟你爸都快忙不过来。”罗母的吼声从充作早餐店面的一楼,响亮无比的直达三楼。

 罗娜好不容易蹭回温暖可爱的被窝,自然是装死先,来个不理不应。

 水眸往上一翻,失神地瞪着天花板,脑袋开始试着放空。

 回到宜兰老家已经一个礼拜,早已把她这个女儿当作走失人口的老父老母,见到她回来无惊无喜,只是问她几时回台北。

 在习惯乡间生活的父母眼中,向往繁华奢靡生活的她,是颗留不住的沙,不论怎样苦口婆心规劝,甚至屡次帮她安排了几个憨厚老实的相亲人选,她都抵死不从。

 就连当年被江明翰狠狠伤害,她也不愿意回老家疗情伤,然而这回,她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于是她回来了。

 “不回台北了,我想回宜兰定居。”当时拖着两大箱行李进家门的她,气势磅礴的向父母宣布。

 “喔。”老父老母只是淡淡瞄她一眼,随即撇开头继续看他们的八点档乡土剧。

 “我是说真的!”觉得自己的决心被彻底藐视,她恼火的握拳低吼。

 “那你愿意跟陈婶婆的儿子阿勇相亲吗?”罗母一脸不信的瞟过来。

 “愿意。”她毫不迟疑的点头。反正心如死灰,就算嫁给牛头马面又有什么关系?

 “真的?”罗父惊讶地转头瞪向自家闺女。

 “真的。”她视死如归的再次承诺。

 狠话都撂尽了,老父老母才终于相信她想返乡定下来的决心。

 白天早起帮忙早餐店忙碌的生意,下午到附近的花田散步发呆,偶尔跟婶婆安排的相亲人家吃饭,被对方父母三嫌四挑,然后无功而返的回家洗澡睡觉,几句话便能完整代她目前的生活。

 才短短一个礼拜,在台北经历过的那些,彷佛一场梦,雾散人去,只留下一颗空的心。

 其实想想,她也够洒的,连最后归还婚戒时受到心爱男人的羞辱,都还可以微笑离开,这么漂亮的风度,连她自己都深感诧异。

 以漂亮的姿态退场,总比被人当面驱逐来得好吧?

 “娜娜,你快下来帮忙煎蛋!”罗母的吼声又高了八度。

 罗娜翻了个白眼,只手扶在后,下换上牛仔和白T恤,随手将一头秀发用香蕉夹固定成马尾。

 “柏高不是半小时前就去叫你起?”见到女儿姗姗来迟,罗母边将围裙递给她边碎骂。

 “那块臭萝卜糕害我跌下,还闪到了耶!”套上围裙,双手利落地在后将系带打个活结,罗娜不地向老母告状。

 “你活该!”罗母驳回她的诉状。“都已经六点还不下楼帮忙,老是赖,害我们两个老的忙不过来。”

 “哎唷,拜托,之前我不在的时候,你跟爸就忙得过来,现在多我一个,反而忙不过来,妈,你这不是摆明了在坑我?”

 “拿去,五号桌客人的培蛋饼和热红茶。”自动忽略她的抱怨,罗母直接将餐盘给她。

 罗娜切了一声,端过餐盘走向摆在店门口的客桌。“五号桌…”

 怪了,那个背影怎会这么眼?不可能呀,绝对不可能是某人。

 完了,她该不会是因为悲伤过度,罹患了啥精神官能症,开始出现幻觉吧?

 用力闭了闭眼再睁开,罗娜蹙紧眉心,捧着餐盘的手都开始发抖。

 “你杵在哪里干什么?还不快点端过去。”正在煎萝卜糕的罗父扬声催促。

 “喔,好。”担心父母看出异状,她沉下浮动不安的心,连忙将餐点端过去。

 也许是鸵鸟心态,又或者是害怕真的是自己思念过度的幻觉,她走近五号桌时,脸垂得低低,七手八脚的将餐点端上桌。“这是萝卜糕跟热红茶…”

 “我点的是热咖啡,不是热红茶。”熟悉的温醇嗓音在耳边响起,她浑身一震,手中的热红茶都被震得洒出来。

 像人偶娃娃似的,她僵硬地转动眼珠,望向那个坐在陈旧的折凳上,穿着墨黑格子衬衫,下身搭配黑色窄管丹宁长,脚上套着黑色系带登山短靴的俊美男人…活生生的陆至权!

 罗娜的嘴从大0逐渐变成小0,随后又抿成一直线,放下洒了手的热红茶,故作淡定的问:“你来这里度假吗?”

 陆至权双臂盘上口,墨眉微挑反问:“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是来度假的吗?”

 罗娜鄙视地扫描他上下,故意吐槽:“不像,比较像是下乡抓。”

 先前赞美他,崇拜他,那是她傻。虽说婚还没正式离,但两人现在的关系,用两个曾经有过集的陌生人来比喻,那是再贴切不过。

 陆至权不怒反笑:“是啊,我确实是来这里当猎人的。”只不过他猎的不是动物,而是来猎的。

 啥?宜兰虽然是近几年火红的观光胜地,但是啥时有打猎这种活动?随便猎捕野生动物犯不犯法?

 哎,就算犯法又怎样?他口袋深,罚上个十来万也不怕,她何必替他担心,神经!

 “喔,那就祝你打猎愉快罗。”罗娜讪讪地说,回身想走,纤细手臂忽然一紧,别眸一睐,才发现他拉住了她。

 “我要的是热咖啡,不是红茶。”陆至权好脾气的提醒她。

 “喔。”她冷冷睐他一眼,有些赌气似使劲抓过那杯热红茶,结果悲剧立马发生,红茶反泼了自己一身。

 望着她火大低咒的生动表情,陆至权挑高嘴角,笑了,因为他确信这场打猎应该会很愉快。

 ******

 中午十二点半,尖峰时刻的人已散去,罗娜正忙着收拾,刻意忽略依然坐在五号桌的那抹醒目人影。

 “娜娜,你是不是认识那个长得像演偶像剧的客人?”罗母边刷锅子边偷瞄向店门口,好几次还与那个俊男对上眼,一把年纪了,心跳居然还会“动次动次”

 “不认识。”罗娜咬牙地说,抓紧抹布擦拭台面。

 那个死鬼到底在搞什么鬼?吃喝足还不快点滚蛋!一整个早上占着茅坑不拉屎,当那张五号桌是他下榻的饭店吗?

 “不对呀,他一直往这边看,好像是认识我们。”罗母被某人的感双眼电得七荤八素,心中小花开。

 “该不会是什么变态**狂?”罗父抄起锅铲,一副准备扞卫女的铁汉架势。

 罗娜翻了个白眼:“爸,你卖闹啦。”

 “看他一脸色的看着你妈,有够令人不!”罗父完全搞错方向。

 “老仔,那个缘投仔少年郎真的一直盯着我?”罗母放下钢刷,拨拨头发,春风面地笑呵呵。“这也难怪啦,以前我年轻的时候,大家都叫我黑猫姊仔。”

 “不要脸!这么年轻还想肖想别人的老婆,我要把他的腿骨打断!”罗父妒火一起,握紧锅铲就冲过去。

 “爸!”见状,罗娜差点没晕倒。

 “少年仔,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老婆?”罗父手中的锅铲往前一挥,抵在陆至权高的鼻梁前。

 陆至权眉头一拧,顺势站起身,昂藏颀长的身高优势,硬是将罗父的气势强

 “岳父,你是不是误会了?”他开始施展难得一见的亲和力,好在岳父心中留下好印象。

 “误会?我还跟错会例一下,你喊我什么?”罗父出大白天撞鬼似的惊恐神情。

 “岳父。”陆至权扬起灿烂人的感笑容,随即又转向一脸呆傻的罗母。

 “岳母,我是娜娜的老公,我姓陆,你们喊我至权就好。”

 “陆至权,你嗑药了是不是?”淡定神功彻底大破功,罗娜气炸了。“我们已经离婚了!”

 “离婚?!”罗家两老异口同声惊叫。

 “谁说我们离婚了?”陆至权双臂盘,漂亮的剑眉挑高。

 “我说的。”罗娜眯眼恶瞪。

 陆至权出乎意料的对她绽开一抹笑,掏出后口袋中的古驰皮夹,将身分证递给罗家两老,让他们看清楚身分证后的配偶栏。

 “真的是娜娜耶!”罗母高嚷。

 “娜娜,你啥时结婚的?为什么都没跟我们报备?”刚出了个大糗的罗父见风转舵,连忙转移焦点,佯装怒气冲冲地质问女儿。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跟他正在办离婚啦。”罗娜大声喊冤。

 “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婚?”罗母一看这个外型英俊、体格高壮的女婿就满意,一对上眼,心脏就“动次动次”的跳,好像瞬间回,恢复成青春少女。

 “他爱的是别人,不是我啦。爸、妈,你们不是从小就教我,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人家不爱我,我当然要把位置让出来,你们说对不对?”

 这是什么七八糟的歪理?陆至权眉角与嘴角隐隐动两下。

 “你这样说也对啦。”更绝的是,罗母居然还真的同意。“我跟你爸一直觉得,那种死占着位置又不做事的公务员很可恶,所以才会这样教你。”

 “离婚也好,我看这个少年仔不可靠,一看就知道会在外面跟女人黑白来。”罗父嗤之以鼻的哼了两声。

 这下陆至权总算知道,罗娜那异于常人的思考逻辑是出自何处,显然是自小案母“调教”有功。

 “可惜啊。”罗母望着他叹气。

 “别跟他牵拖这么多,他只是刚好路过,顺便来看看我过得好不好而已。”罗娜推着父母往早餐店走,不忘回头恶狠狠地刨了嘴角挑高的陆至权好几眼。

 真倒霉!这只死鬼哪边不打猎,偏偏跑来宜兰,还莫名其妙被他撞着了她家早餐店,真的是称得上悲剧的孽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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