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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唐小妮上台唐妮

 各位叔叔伯伯、婶婶阿姨、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大家好!唐小妮上台一鞠躬。

 礼多人不怪,既是初到了贵宝地,那当然要礼数周到,一个都不能少。

 话说西方有瑶池仙境,东方有罗曼王国。

 在这罗曼王国里,人人都以能在“狗屋”出书为荣,唐小妮自是不能例外。

 话说多年前,妮子还只是一介小小读者,初次得阅狗屋书书,立即惊为天人,废寝忘食,不仅从此一头栽入了言情小说世界无法回头,还曾立下志向,无论海枯石烂、地老天荒,誓要成为屋中众狗──噢不,众作者之一。而今,唐小妮面色桃红、巧笑倩兮,得意地笑又得意地笑,只因多年美梦终能成真。

 咱家出版社虽号称狗屋,但里头躺着、卧着、趴着、嚎着的可都是重量级的编编及作者,咱家书书向来以严谨著称,不仅封面封底印刷精美、美工考究,就连书里头的每一个字、每一段话都是经过了再三琢磨、得起玩味方能够定下,也难怪长期博得众多读者的钟爱了。

 以上这段绝非狗腿谄媚,而是唐小妮的私人经验告白,一修再修三修还外带雕细琢,务必修到整本书读来顺顺畅畅零缺点,让客倌们看了爱不释手,且还非得买回家去藏在书柜里。

 说了半天还没提到创作动机呢!

 没什么特别原因,唐小妮向来就偏爱古装小说,又对那种宿命论的姻缘特别好奇,于是就兴起了个写童养媳的念头。

 在一般刻板的印象里,童养媳,就代表着“受气包”的意思。若是提到了侠盗义贼,就会联想到廖添丁或女侠木兰花。

 但如果能将这两种迥然不同的人格特质,放到同一个人的身上,恰好其未婚夫又是负责捉贼的官人,那么,故事想必精彩可期。

 说做就做,所以唐小妮夙夜匪懈完成了本书。

 故事里的男主角慕朝阳是个极为大男人主义的家伙,这会儿您见着的成品已然经过了修正,否则在原稿里他可是更坏、更糟糕的──热水烫伤女主角、用花瓶砸伤女主角…无所不用其极,就为了想赶跑这个他不想要的童养媳。(谁说最毒妇人心?哼哼,恶男的心,也好不到哪里去!)

 幸得小编及时提出了警告──

 “男主角太坏,坏到了太过不讨喜,读者可是会愤而摔书的唷!”

 一语惊醒梦中人。书摔坏了小妮可会心疼的,是以小妮大笔一挥,才有了今您所见着的形貌,当然喽,顾客为上,还盼这对主角人物及唐小妮,都能够一举博取您的心!

 絮絮叨叨了一大堆,成了,不再妨碍客倌们阅卷。

 来人!

 有客到,且让咱们掀帘儿齐声高喊──奉茶、奉茶!请进、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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