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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早上四点半之前,我已经把神甫的尸体料理干净,心情也好多了。其实我每次做完这样的事后总有一种很愉快的感觉。杀人能把亲爱的德克斯特那些森计划中的疙疙瘩瘩铲除干净。那是一种甜蜜的能量释放,能够松开我体内那些小小的阀门,让我心情愉快。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如果你觉得恶心的话,那我就只好对你说声抱歉了。我并不是杀人狂。我都是采用正确的方法,选择恰当的时机,瞄准合适的对象——这些非常复杂,但非常必要。

 干这样的活很消耗体力,因此我感到很累,但是绕着我几个星期的紧张情绪已经消失,黑夜行者冷漠的声音宁静了下来,我又可以依然故我了。我又可以变成那个古怪、滑稽、无忧无虑、内心已经死亡的德克斯特,不再是那个手持尖刀的德克斯特,不再是那个名叫德克斯特的复仇者。

 我把所有的尸体搬到花园里,把这幢破损不堪的房屋收拾干净,把东西打包进神甫的汽车,接下去我要让这辆车消失。我把神甫的车开到一条小河边,我的小船就停泊在这里。这是一条五米长的尖尾长艇,吃水很浅,但发动机的马力却不小。我把神甫汽车的牵引绳挂到船上,然后爬上船,打开船上的发动机。汽车咕咚咕咚地沉到水底,一切罪恶都被河水冲洗干净。接着,我缓缓地驶离小河,朝北穿过海湾。

 六点半我回到了位于椰树林的公寓里,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基地,我的宝贝都放在这里。我从口袋里掏出载玻片,那是一小片很普通、很洁净的玻璃——正中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神甫的一滴血。这滴血很漂亮,很洁净,现在已经干了,只要我想回忆这段经历,可以随时将它放到显微镜下。我把这块载玻片跟另外三十六滴干涸的血滴放在一起,这些都是我小心翼翼地保存着的,十分洁净。

 我花了很长时间冲淋浴。温热的水洗去了我最后一丝紧张情绪,肌也放松下来,最后几缕异味和痕迹也随着水被冲走,那是神甫的尸体以及埋葬着尸体的花园在我身上留下的。

 他杀孩子。我本应该宰了他两次才能解恨。

 我喜欢孩子。我这个人对爱毫无知觉,所以我永远不会有孩子。一想到那些与有关的事——你怎么干得出来呢?自尊心往哪儿搁呀?可是孩子不一样。多诺万神甫的死是罪有应得。我遵守了哈里的行为准则,也足了黑夜行者的心愿。

 七点一刻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干净了,我又变回那个日常生活中的德克斯特。我喝了一杯咖啡,吃了几片点心,就去上班。

 我的办公室在飞机场附近,摩登现代,大而明亮。实验室在二楼后部,隔壁是一间小办公室。其实也说不上是什么办公室,只是血实验室旁边一个方方正正的小间,但却是我个人专用的,谁也别想和我共用。办公室里放着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另外还有一把小椅子是给客人准备的,如果来客的个头太大就不行了。此外还有电脑、书架、文件归档柜、电话机、电话留言机。

 我进来的时候电话留言机的信号灯正在闪烁。只有一个人会找我,那就是我养父的女儿德博拉·摩,她是一名警察,跟她父亲一样。

 这条留言正是她的。

 我一按按钮,德博拉的声音传出来:“德克斯特,你一进来就给我回电话。我这会儿在犯罪现场,就在塔米雅米胡同的酋长汽车旅馆。”停顿了片刻,我听到她用手捂住话筒跟别人说话的声音。接着她又开始说话了。“你能马上来吗,德克斯?”然后她就把电话挂了。

 我是不会拒绝德博拉的。我没有家庭,养父母也去世了。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德博拉之外,没人在乎我的死活。如果说我还有什么感情的话,那么这点感情就一定是属于德博拉的。

 我动身去塔米雅米胡同。每一座大城市都有这样的区域。如果一个身都是斑点、患有晚期麻风病的侏儒想找一个十七八岁、教堂唱诗班的大块头姑娘做,就可以到这里来,开一个房间。事过之后,也许会把隔壁房间里的哥们全都请去喝古巴咖啡,吃夜半三明治。只要他肯付小费,谁也不在意的。

 德博拉最近在这里耗费的时间太多,也许这是因为她的任务就是打击卖犯罪。她有她的想法,但我并不赞同。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在塔米雅米胡同打击卖犯罪只能是穿着过分的衣服站在外面,充当犯罪分子的饵,以便她的男同事能把那些前来寻花问柳的嫖客抓起来。德博拉很讨厌这个工作,她觉得处理这样的案子太没劲,她心目中的理想是当一名警察,可她的长相却像个性感女郎。当然这也不能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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