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你是说你开了你的普利茅斯牌新车跟随你太太?”检察官审问他。
“那天晚上我和一个朋友换了车子。”安迪说。但他冷静地承认自己计划得多么周详,只会使陪审员感到他城府很深,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
在还了朋友的车、取回自己的车后,安迪便回家去。琳达早已上
,正在看书。他问她去波特兰好玩吗?她回答说很有意思,不过没有看到她想买的东西。“这时我可以确定了。”安迪告诉那些屏息的旁听者。他在陈述时一直保持冷静和淡漠的声调。
“从那时候到你太太被杀的那十七天,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安迪的律师问他。
“我很难过。”安迪冷静淡漠地说,他说他曾经想过自杀,同时在九月八
去路易斯登镇买了一把
,他说这段话时,口气好像在念购物单一样。
他的律师要他告诉陪审团,在他太太被杀当晚,琳达离家去和昆丁幽会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安迪说了,但他所造成的印象更糟。
我认识他将近三十年了,我可以告诉你,他是我所认识的人当中自制力最强的一个人。对他有利的事情,他一次只会透
一点点;对他不利的事更是守口如瓶。如果他心底暗藏了什么秘密,那么你永远也无从得知。如果他决定自杀的话,他会等到所有事情都处理得干净利落,连字条都不留。如果他当年出庭时曾经又哭又叫、结结巴巴地说不清楚,甚至对着检察官大吼,我相信他都不至于被判无期徒刑。即使判刑,也会在一九五四年就获得假释。但他说起自己的故事时,就像播放唱片似的,仿佛在告诉陪审团的人说:信不信由你。而他们
儿就不相信。
他说那天晚上他喝醉了,而且自从八月二十四
后,他常醉酒,他不是一个善饮的人。陪审团的人无法相信这么一个冷静自制、穿着笔
双排扣三件头
料西装的年轻人,会为了太太和镇上的高尔夫球教练有染而酗酒,但我相信,因为我有机会和他长久相处、仔细观察他,而那六男六女的陪审团却没有这样的机会。
自从我认识他以来,他一年只喝四次酒。每年他都会在生日前一个星期到运动场和我碰头,然后在圣诞节前两星期再碰头一次。每次他都要我替他
一瓶酒。跟其他犯人一样,他拿在狱中做工赚的钱来买酒,另外再自掏
包补足不够的钱。一九六五年以前,肖申克的工资是每小时一
钱,一九六五年起调升到每小时两
五分。我每瓶酒
百分之十的佣金,因此你可以算一下,安迪·杜佛尼要在洗衣房中
多少汗,一年才喝得起四次酒。
在他生日的那天早上,也就是九月二十
,他会狠狠喝醉,当晚熄灯后再醉一次。第二天他会把剩下的半瓶给我,让我和其他人分享。至于另一瓶,他在圣诞夜喝一次,除夕喝一次,然后剩下的酒再交给我分给其他人。一年才喝四次,因为他被酒害惨了。
他告诉陪审团,十
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当晚发生的事只记得片片段段。其实早在那天下午,他就已经醉了:“喝下双份的荷兰勇气。”他说。
琳达离家出走后,他决定去找他们当面理论。在去昆丁家的路上,他又进乡村俱乐部的酒吧喝了几杯。他不记得曾经告诉酒保要他第二天看报纸,或对他说了什么。他记得去便利商店中买啤酒,但没有买擦碗布。“我为何要买擦碗布呢?”他又问。其中一家报纸报道,有三位女陪审员聆听这些话后,感到不寒而栗。
后来,在过了很久以后,安迪和我谈话时,对那个店员为何作证说他买了擦碗布有一番推测,我觉得应该把他当时说的话约略记一记。“假定在他们到处寻找证人的时候,雷德,”安迪有一天在运动场对我说“他们碰到这个卖啤酒给我的店员,当时已经过了三天,有关这个案子的种种发现,也已经在所有报纸上大肆渲染。或许五、六个警察,再加上检察官办公室派来办案的探员和助理,一起找上他。记忆其实是很主观的事情。他们一开始可能只是问:‘他有没有可能买了四、五条擦碗布?’然后一步步进
。如果有够多的人一直要你记得某件事,那种说服力是很惊人的。”
我同意,确实有这个可能。
安迪继续说:“但是还有一种更强大的说服力,我想至少不无这个可能,也就是他说服自己相信他真的卖了擦碗布给我。这个案子是众所瞩目的焦点。记者纷纷采访他,他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当然更威风的是,他像明星般出现在法庭上。我并不是说,他故意编造故事或作伪证。我觉得有可能他通过了测谎,或用他妈妈神圣之名发过誓,说我确实买了擦碗布,但是…记忆仍然可能是他妈的非常主观的事情。我只知道:虽然连我的律师也认为我所说的有一半都是谎话,但他也不相信擦碗布的部分。这件事太疯狂了,我那时已经烂醉如泥了,怎么还会想到把
包起来灭音呢?如果真的是我杀的,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
他开车来到岔道,把车停在旁边,静静地喝啤酒和抽烟。他看到昆丁家楼下的灯熄了,只剩下楼上一盏灯还亮着…再过了十五分钟,那盏灯也熄了。他说他可以猜到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
“杜佛尼先生,那么你有没有进昆丁的屋子,把他们两人给杀了?”他的律师吼道。
“没有,我没有。”安迪回答。他说,到了午夜,他逐渐清醒过来,同时宿醉的感觉开始让他不舒服。于是他决定回家,睡一觉后,第二天再像个大人般好好冷静地想一想“当我开车回家时,我开始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就让她去雷诺办离婚吧。”
“多谢,杜佛尼先生。”
检察官从椅子上跳起来发言。
“你用了最快的离婚方式,不是吗?直接用一把包着布的点三八左轮手
解决她,对不对?”
“先生,不对,我没有。”安迪冷静地说。
“然后你又杀了她的情夫。”
“不是这样,先生。”
“你是说,你先
杀了昆丁?”
“我是说我谁都没杀,我喝了两夸
的啤酒,还
了警察在岔道找到的随便多少
的烟吧,然后便开车回家,上
睡觉。”
“你告诉陪审团在八月二十四
到九月十
之间,你曾经想自杀。”
“是的,先生。”
“因此去买了一把左轮
?”
“是。”
“杜佛尼先生,我看你不像是想自杀的人,如果我这么说,会冒犯你吗?”
“不会,”安迪说“不过你看起来也不像特别
感的那种人。如果我真的想自杀,大概也不会找你谈我心里的苦闷。”
庭上一阵窃笑,但他这番话并不能赢得陪审团的同情。
“你那天晚上带着你的点三八口径手
吗?”
“没有,我已经说过了——”
“哦!对了!”检察官讽刺地微笑道“你把它扔进河里了,是吗?在九月九
的下午,扔进皇家河中。”
“是的,先生。”
“在谋杀案发生的前一天。”
“是的,先生。”
“真是太巧了,不是吗?”
“这无所谓巧不巧合,是事实罢了。”
“我相信你已经听过明彻警官的证词了吧?”明彻带人去搜索庞德路桥一带的水域,安迪说他把
从那儿扔到河里,但警方没找到。
“是的,先生,你知道我听到了。”
“那么你听到他告诉法庭,他们虽然找了三天,还是没找到
。你这么说,不是太取巧了吗?”
“不管巧不巧,他们没找到
是事实,”安迪冷静道“但我要跟你、还有陪审团说明一件事:庞德路桥很靠近皇家河的出海口,那里水
很急,
也许被冲到海湾中了。”
“因此也就无法比对你手
中的子弹,以及
入你太太和昆丁先生浑身是血的身体中的子弹了,是吗?”
“是的。”
“这不也很巧吗?”
按照当时报纸的记载,安迪听到他这么说时,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整整六个星期的审判过程中,这是安迪不多见的情绪反应之一。
“由于我是无辜的,再加上当我说我把
丢入河里时,我说的是实话,因此找不到
,对我而言,其实是很不巧的。”安迪说。
检察官炮火猛烈地质问了他两天,把便利商店店员的证词中有关擦碗布的部分重新念一遍。安迪反复说明他记不得曾经买过擦碗布,但也承认他记不得没买过擦碗布。
安迪和琳达于一九四七年初合买过保险,是吗?是的。如果安迪无罪开释,是否可以得到五万元的保险理赔?是的。那么他前往昆丁的屋子时,不是抱着杀人的打算?打算杀了自己的
子和昆丁?不是。如果不是的话,那么他认为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因为这个案子不像劫财害命。
“先生,我完全想不透发生了什么事。”安迪静静地说。
这案子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星期三下午一点钟,
付陪审团表决。十二位陪审员在三点半回到庭上。法警说,他们原本可以早一点返回法庭,但是为了能享受一顿从班特利餐厅买来、由公家招待的免费
大餐,而拖了一点时间。陪审团判定安迪有罪。各位,如果缅因州有死刑的话,他会在番红花还未从雪中冒出头之前上了西天。
检察官问过安迪,他认为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安迪避而不答。但他其实心中的确有一些想法,我在一九五五年一个黄昏时把这些想法套出来。我们两人花了七年工夫,才从点头之
进而成为相当亲近的朋友,但直到一九六年之前,我都从未真正感到跟他很接近。而且我想,我是惟一曾经真正跟他接近的人。我们由始至终都在同一层囚室,只是我在走道中间而他在走道末端。
“我认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笑道,但笑声中没有丝毫幽默的意味“我认为那天晚上,我真是倒霉透了,古往今来最倒霉的事都集中在这短短几小时内发生。我想一定有个陌生人凑巧经过。也许在我走了之后,有人车子爆胎了,也许是个强盗,也许是个神经病,走进去把他们杀了,就这样,我就被关进来了。”
就这么简单。而他却得下半辈子——至少在离得开以前——都待在肖申克。五年后,他开始申
请假释,但每次都被驳回,尽管他是模范犯人。但当你被烙上了谋杀的罪名后,想离开肖申克可有
得等了,慢得就像
水侵蚀岩石一样。假释听证会中有七个委员,比一般州立监狱还多两个,你不
能收买那些家伙,也无法用甜言
语哄他们,更不能向他们哭求。在假释听证会中,有钱都不能使
鬼推磨,任你是谁都
翅难飞。而安迪的情况,原因就更复杂…不过且待下文分解吧。
有个名叫肯德里克斯的模范犯人,在一九五年代向我借了不少钱,后来足足花了四年才付清。他
付给我的利息大部分是用情报来抵。干我这一行,如果消息不灵通,就是死路一条。肯德里克斯能看到
一些我绝对看不到的纪录和档案。他不像我只在那个该死的车牌工厂里操作
板机器。
肯德里克斯告诉我,在一九五七年以前的假释听证会上,反对安迪假释的投票纪录是七比,一九
五八年是六比一,一九五九年又是七比,一九六年是五比二,以后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经
过十六年后,他还在第五区的十四号牢房。到了一九七五年,他已经五十七岁了。他们很可能到一九八三年时,才会大发慈悲放了他。
他们饶你一命,但是却夺走你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东西。也许有一天,他们会放你走,但是…
听着:我认识一个叫波顿的家伙,他在牢房里养了一只鸽子。从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三年,当他们
放他出来走走时,他都带着这只鸽子。他叫鸽子“杰克”波顿在出狱前一天,也放杰克自由,杰
克立刻姿态漂亮地飞走了。但是在波顿离开我们这个快乐小家庭一个星期之后,有个朋友把我带到
运动场角落,波顿过去老爱在那里晃来晃去。有只小鸟像一堆脏
单般软趴趴地瘫在那里,看起来
饿坏了。我的朋友说:“那是不是杰克啊?”没错,是杰克,那只鸽子像粪土一样躺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