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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辑一金

 博尔赫斯和我

 他带来了那些基本的词语

 时间会把它们组成的语言

 抬举为莎士比亚的音乐:

 夜与昼,水与火,色彩与金属…

 ——博尔赫斯《一个萨克森人(公元449年)》

 1986年,我最值得炫耀的是年轻和健康,除此之外,我几乎什么也没有,没有恋爱,没有存折,没有忘不掉的欢乐,也没有驱不散的痛苦,生活对我来说似乎还没有真正开始。与此同时,在我万里之外,在球星马拉多纳的国土上,一位双目失明的作家,他最缺少的恰恰是年轻和健康,高龄和疾病正在无情地折磨着他,不断地向他敲响生命结束的钟声。当他预感到这点后,他跟那些步入生命末日的老人一样,执著地选择了自己的葬身地:内瓦。旅行是他人生的一大嗜好,伴随着死亡的脚步声,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到内瓦,成了他今生现世的最后一次旅行。

 1986年6月14,这位老人在内瓦与世长辞:他就是我心中的英雄博尔赫斯。

 在我的身边,没有人不知道,博尔赫斯是阿廷人——“燠热的美洲是我的大陆”博尔赫斯出生于阿廷首府布宜诺斯艾利斯,青少年时代他随父母亲待过不少地方,包括内瓦,但成年后他基本上没怎么离开过这个城市。与布宜诺斯艾利斯相比,我感觉内瓦只是他少年求知途中的一个驿站,就像我们很多人年轻时代都有一段在外地求学或谋生的经历一样。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独独选择内瓦做他与世诀别的地方,而不是布宜诺斯艾利斯或者其他地方。这成了他作为一个“宫制造者”给我们制造的最后一个秘密。

 告诉你们,我已经荣幸地揭开了这个谜语,但我不会跟任何人说的——我不告诉你,就像莫言先生有一次当着很大的官员和不少专家这样说道:“造长篇小说的秘诀我知道,但我不告诉你。”

 因为“不告诉你”你们可以怀疑我的“坦率”这无所谓的。我现在要说的是:当你们懂得怀疑时,也就等于喜欢上博尔赫斯了。因为怀疑,或者说制造怀疑,正是博尔赫斯最擅长并乐此不疲的。余华在《博尔赫斯的现实》一文中这样写道:“在他的诗歌里,在他的故事里,以及他的随笔,甚至是那些前言后记里,博尔赫斯让怀疑流行在自己的叙述中,从而使他的叙述经常出现两个方向,它们互相压制,同时又互相解放。”

 很难想象,失去这种叙述方式,博尔赫斯的作品会让人感到那么浩瀚,那么深邃,那么无穷无尽。其实,如果从作品数量而言,他一生的作品还不及我们身边有些人一年写下的多。好在文学从来不是以数量取胜的,如果这样的话,文学早给那些人糟蹋得不像样了。

 我说过,刚刚说过,1986年的我除了年轻和健康什么也没有,这个没有当然包括没有文学,也包括没有博尔赫斯。事实上,我在博尔赫斯生前连他的一个字都没碰过。这本来不该算我的错,但后来由于我对博尔赫斯产生了过度的崇敬,这竟然成了我常常对自己发出蛮横责骂的一个大不是。我有些天真地想,如果让我在博尔赫斯生前结识这位大师,那么他的溘然长逝一定会成为我的一次巨大悲痛,真正的悲痛。一个人需要真正的悲痛,否则那些小打小闹甚至自作多情的悲痛会把他毁坏的。为什么那些深宅大院里很难走出来一个硬朗的人,原因就因为他们只是生活在“蜜蜂的飞舞中”

 我是说,他(她)们可能经常会痛苦得叫爹叫娘,但所谓的痛苦只是被蜜蜂甜蜜的小刺蜇了一下皮表而已。在博尔赫斯的一篇诗作《白天的晚些时候》里,有一个这样的人,他被一条灰色的毒蛇吓死了,临死不出了“银色的甜蜜的”——有人居然将它译成了“洁白的糖”感觉像他是个糖病人,所以才弱不风,才会被吓死掉。哈哈,有趣的误译。说真的,阅读经他人翻译的博尔赫斯作品,有时真觉得是一件冒险的事情,你不得不随时做好捶跺足的准备。但这是没办法的。好在我们有个了不起的王央乐先生,是他首先把博尔赫斯作品送到我们面前的。由于他把头开得相当不错,使得后来者对博氏作品的翻译始终保持着一种相对的谨慎和高度。

 说真的,这是必须的。

 我没有忘记,我第一次读博尔赫斯小说的时间是1987年春天,在南京鲁羊家里。当时鲁羊还不叫鲁羊,也不像现在的鲁羊,可以尽管待在家里,除了少有的几堂课的时光。那时候他在出版社谋生,单位像绳子一样拴着他。这天,单位又把他牵走了。也许怕我一个人在家太无聊,出门前,他从书堆里出一本《世界文学》(不是当月的),建议我看看福特的两篇小说。我看了,但福特的僧尼一般冷静又干净的语言没有叫我喜欢,于是就顺便看了另外几个栏目,其中有个“拉美文学”专栏,是王央乐先生翻译的一组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有《叉小径的花园》、《马别图书馆》、《沙之书》和《另一个我》等四个短篇。

 当时我对博尔赫斯一无所知,所以开初的阅读是漫不经心的,似乎只是想往目中点什么,以打发独自客居他屋的无聊。但没看完一页,我就感到了震惊,感到了它的珍贵和神奇,心血像漂泊者刚眺见陆岸一样激动起来。哈哈,天晓得那天下午我有多么辛苦又兴奋!我很快就得出结论,捧在我手上的不是一个作品或作家,而是一个神秘又精致,遥远又真切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水做的,但又是火做的,因而也是无限的、复杂的,它由一切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事物织而成,而我仿佛就是织的网中的一个点、一线、一眼孔。阅读中,我不止一次地深深感到,我被这个框在黑框框里的陌生人扯进了一个无限神秘怪诞的,充虚幻又不乏真实的,既像地狱又像天堂的宫中。奇怪的是,出现了那么多我心灵之外的东西,它们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失,可我却并不感到应有的慌乱和害怕,而是感觉像回到了一个宝贵的记忆里,回到了我久久寻觅的一个朋友身边。

 什么叫难忘的经历?这个下午就是我阅读人生中的一次难忘的经历,它全然改变了我对文学的认识,甚至改变了我人生的道路。

 如果说醉、感动我一个下午不是件太难之事,那么要彻底醉、感动我,让这种醉和感动一个白天一个夜晚,又一个白天又一个夜晚地动起来,像某种传说里的经典爱情一样,这肯定是困难又困难的“要比用沙子绳子还要难”“需要悟透所有高级和低级的谜”现在看博尔赫斯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悟透了所有高级和低级的谜的人,他把我心灵的无数个白天和夜晚都以一种感动、醉的方式固定下来,动起来。他甚至改变了我的形象,不再是那个桀骜不驯的什么主义者,而是一个懂得了天高地厚的拜倒者。我敢说,我身边一个个自以为是的名作家也不乏这种感受和变化,只不过他们更喜欢在私下说而已。迄今为止,我只看到过一个人对博尔赫斯的作品提出责难,他是这样说的:

 “我不太喜欢博尔赫斯写的东西…他不是思想家,他是利用哲学问题作为文学素材创作的作家…他的作品只是一些片断,一些草稿,一些轮廊,一些小说构思的笔记和几行诗…在他写成的小说中,我比较喜欢的是《南方》、《乌尔里卡》和《沙之书》…”

 意思是说,除此之外,他就谈不上喜欢了。

 是谁在这么大放厥词?

 是他,博尔赫斯自己!

 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除了博尔赫斯自己,没有人可以站到他的作品上去指手画脚;二、博尔赫斯也许很想看到一个对他作品发难的人,因为实在没有,他只好把自己请出来了。

 想想,我们的作家是怎么惧怕人家对他作品的批评,甚至不惜挖空心思去组织一些吹捧的好言好语。这说明什么?不说明我们真成为了博尔赫斯,只说明我们太远离了博尔赫斯,远离了真正的文学。

 探究一下造就博尔赫斯小说魅力的因素很有意思。

 博尔赫斯小说似乎总是那些故事,那些场景,那些遥远的、影子一样的人物。换句话说,他用来制造小说的材料是有限的,不复杂的:简单的故事,古老的身影,甚至常常出现雷同的东西。但他给读者留下的感觉却是无限的复杂,无限的多,经常多得让我们感到一下子拿不下,仿佛他随时都在提供新东西,而那些东西总是那么深不可测,采之不尽。

 为什么会有这种效果?答案在他诡秘的叙述上。他之叙述初看来,充了精致的、陌生的措词和比喻,它们首先惑了我们,让我们一时无暇去关注故事本身的走向。这感觉有点如同看时装表演,表演完了,你脑海的往往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服装,而不是模特的长相或表情,虽然她们的表情甚至长相都很近似,但你就是记不住,因为你本来就无暇去记她们。

 这还不是根本的。如果仅仅是这样,那我们只要看两遍或三遍就解决问题了。问题是博尔赫斯的叙述还藏着更复杂、深秘的技巧,他叙述希望达到的效果,不是正常的设法让读者接近故事,而是远离。准确地说是:接近了又远离。他总是这样惑读者,先设法苦口婆心地给你制造一个东西,当这个东西造得无可挑剔、令你笃信无疑时,他突然又对你说:哎哟,这个东西原来不是这样的,我可能把它错了。我们不可能从他的叙述中抓住什么,抓住了什么,就要放掉什么,结果最后我们手上依然是空空的。这样,当他下回再向你转达同一东西时,你不会觉得他在重复,只会觉得更来劲,感觉像又摸到了上次从你手上滑掉的“那条鱼”你以为这下一定会把它捉住,结果它又跑了,甚至跑得更远。

 也有些东西是不会跑的,它们就在你眼前,但你还是无法抓住,因为它们随时都可能转身离去,或者永远亮在“玻璃的另一边”这又是博尔赫斯叙述的奇妙,他从来不通过把什么推到很远让你抓不到(这就成神话或者童话了),相反,他常常把什么都推到你的眼前,看上去一切都活蹦跳的,似乎伸手可及,却又永远抓不着。在这种事实面前,我们把他小说说成魔幻也好,宫也罢,甚至说成游戏,都是可以理解的。难以理解的是,他的这一切不知从何而来,又不知从何而去。

 坦率说,在这世上能让我感到光荣和幸福的事情并不多,我甚至没感到生活在爱情或金钱中是光荣幸福的。但沉醉在博氏书籍中,我确实感到了光荣和幸福。十多年来,他漂洋过海伸出的手越来越亲切又深刻地触摸着我,温暖着我,给了我各种各样的愿望和力量,使我的生命获得了某种伸展和灵敏。我就像棵不错的树,在对博氏作品不倦的阅读和想象中长出了枝枝桠桠,长出了龙须。有时候,我觉得他的书籍很像一位经风霜因而变得温和善良又智多识广的长者,与其在一起远比跟一个惊惊乍乍的女人在一起更真实,更快乐,也更占有眼前的世界,和内心的自己。

 希腊诗人埃利蒂斯说,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英雄。我曾经推崇卡夫卡为我心中的英雄,但现在我心中还有一个英雄,他就是博尔赫斯。这位失了明却依然长年蛰居在图书馆里的文学大师,尽管和腹哀怨的卡夫卡有着截然不一的创作风格和热情,可我感到他们是一种高度的对垒,是一种东西的正反面,就像国王和狮子,蛇和阴险的女人:他们在我心中具有相等的形象,相等的质量。

 2000年8月19完稿

 我有三本《聚书的乐趣》

 我是那些寻找藏书癖所爱书的人中间的一员

 ——爱德华·纽顿

 几年前,朋友从国外回来,见我寒酸的陋室,却有几橱子沉甸甸的书,似乎有点打动他,由衷地夸了我一番,之余,又炫耀地跟我讲起了一个藏书家的故事,他的名字叫爱德华·纽顿。

 00辑一金“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藏书之多之奇使你简直难以相信…现在整个欧洲都在谈论他,人们对他除了应有的惊诧和膜拜外,似乎更多的是怀疑…人们怀疑他是因为他所做到的太神奇了,就像我们怀疑门捷列夫在马车的颠簸中梦见元素周期表一样…有些书,你也许可以想象作家是怎样创作并让它出版出来的,却很难想象他——爱德华·纽顿——是怎么索集到他橱子里的…他橱子里有很多书都是举世无双的,他感兴趣的似乎也正是这些‘孤独的书’…”

 朋友如是说。

 一个人能博得另一个人如此赞美,哪怕仅此一人,仅此一次,我想也足矣。我对这个和著名的物理学家(牛顿)几乎同名的藏书家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朋友关于他的讲述也变得更加详尽。最后,朋友告诉我:这位藏书家不但藏书,而且还写书,他写的书就像他藏的书一样,同样是了不起的,尤其是那本堆他藏书经历和快乐的随笔集,《聚书的乐趣》。我马上申请:“能给我一本吗?”朋友对我矜持地点了点头,应道:“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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