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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甚么是上帝无所计划

 好好睡,

 好好流泪,

 好好进入最深处

 一如往常尽其所能。

 回到水中,

 推挤冲撞和隐约闪光。

 上帝对思想无所计划

 进化如此

 是的。是的,

 告诉祂咱们的

 桶子已然

 而祂可以

 下地狱去

 ——史坦莱斯92。1。24

 献祭

 对于无价值

 它与有价值相抗

 如同荷马的野猪

 从击打这条道路还有

 牠的白色长牙

 穿透人体

 如同长茎劈啪爆响

 依然是无价值的

 我献祭予我父这个创伤

 ——史坦莱斯93。10。6

 以伯维勒街二重唱

 男人穿着黑皮革

 买只老鼠喂食他的巨蟒

 未曾仔细注意

 任何老鼠都行

 当从宠物店返回的路上

 我看见一个男人在旅馆修车厂

 向一团冰里的天鹅苦苦哀求

 带着链锯

 ——史坦莱斯94。1。30

 前言

 我是黎斯特。你知道我是谁?那么请跳过这个章节。对于那些从未见过我的人而言,我希望他们第一眼就能对我留下好印象。

 注意:这就是你们永远的英雄,一个金发碧眼,六呎高盎格鲁萨克逊男的完美典范,你们所见过最强壮的血鬼其中之一。我的獠牙太小,难以引起注意,除非我令它们如此;但它们相当锐利,而且我没办法忍受数小时不去啜饮人类的鲜血。

 当然,我并不是真的这么需要血。隔多长时间我才必须血,我并不知道。因为我从来没试过。

 我强壮得令人骇异。我可以飞向空中,我可以听到城市另一端甚至整个地球人们的交谈。我可以读心。我可以施咒人。

 我是不朽的。打从公元1789年起,我已几近永生的境地。

 我是独一无二的吗?绝对不然。在这个世界上有二十位血鬼是我认得的。其中半数我十分熟悉;再其中半数则为我所爱。

 还有大概上两百个汉和陌生人我一无所识,却或多或少听过他们。另外还有成千的神秘不朽者假扮成人类在四处漫游。

 男人,女人,孩子──任何人类都可以变成血鬼。一切都取决于一位血鬼的意愿,愿不愿意引领你进入幽冥,取你大部份的血,再让你将这些已经和他/她的血混合过的血回来。实际上并不是这么简单,但假如你存活下来,你就可以永远不死。当你还年轻时,你会饥渴不堪,或许必须整夜杀戮。等你活到千年之久,你将能看得很远听得很广,就算当初你成为鬼类时还是个孩子亦然。你会因为抗拒不了惑而去啜饮杀戮,不论你是否再也不需要这么做。

 假如你再活得更久,那么,谁知道?你会变得更坚韧,更白皙,甚至更骇人。你将会知道太多的苦痛,而陷入急遽转变的循环,一下残酷一下悲悯,一下意识明晰一下狂盲目。你可能会发疯。然后清醒。然后又忘记你自己是谁。

 我自己则是兼具年轻鬼和老鬼的特质。虽然仅只两百多岁,我却已经因为数个不同的缘由而继承了古代大老们的力量。我具有现代化的感受,却也有完全贵族式的无瑕品味。我确确实实知道自己是谁。我富有、俊美。我可以在镜子里望见自己的倒影,商店橱窗也是一样。我既爱唱歌也爱舞蹈。

 我有甚么办法?我热爱任何一切。

 想想。这是不是已经足够让你想要阅读我的故事?也许你已经读过了我众多的血鬼故事?

 这里有一点要注意:我是不是一个血鬼无关宏旨。它并非故事的重心。它只是一个被赋予我的特质,和我那天真无的微笑,柔和、低沉、带着法国腔的嗓音,漫步街头时的优雅是相同的。它不过是个包装。不论如何,发生在这个故事中的一切同样能够发生在人类身上。事实上,它的确曾经发生在人类身上,并且仍然会再度发生。

 我们都拥有灵魂,你,还有我都不例外。我们都想体验事物,我们分享同一个地球,丰饶、翠绿,也充险恶。我们都不知道何谓死去,无论相较之下我们血鬼算不算得上死了。可以确定的是,假如我们知道的话我就不会写这些而你也不会来看这本书了。

 在我们一同进入这个故事时,真正重要的是,我曾经寻求令自己成为这个世界英雄的目标。我让自己维持道德上的复杂,精神上的坚韧,美学观点的中肯──一个具有辉煌见和内在冲突的生物,一个有某些东西想跟你说的家伙。

 所以当你阅读这个故事,请为了这些理由而读──为了黎斯特再度开口,为了他的惊骇不已,为了他拼命寻求教训,寻求价值,寻求存在的理由,他想要了解自己的故事也想让你了解它,并且他现在正在说的乃是一个非常好的故事。

 如果这样还不够,去读些别的吧。

 如果够了,就请继续看下去。在桎梏之下,对着我的朋友和速记员,我口授下这些文字。且听我娓娓道来。不要打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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