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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4丹尼尔的故事

 恶魔的宠儿,或是《夜访血鬼》出身的男孩

 我们深信不疑,守候许久

 在某个黄昏时刻,那些从天堂驾车而来的暗影是何许人物?

 虽然玫瑰知晓这些,

 它并没有喉咙,

 无从诉说起一切。

 我那必死的半身笑了,

 符码与讯息并不全然等同,

 什么是个天使呢?

 不过是扮装的鬼魂罢了!

 史丹.莱丝,

 他是个高的年轻男子,有着一头灰金色的头发与蓝紫眼眸,穿着一件肮脏的灰色T恤与牛仔!刺骨的寒风横扫着清晨五点钟的密西大道。他感到很冷。

 他的名字是丹尼尔.莫利,叁十二岁。不过他看上去显得年轻许多,是那种学生样的青春面孔。当他行走在路上时,一边还喃喃自语着:『阿曼德,我需要你。阿曼德,明天晚上就是演唱会了。某些恐布无匹的事情将会发生,无比的恐怖…』

 他饿得不得了。已经有叁十六个小时没有进食,在他落脚的那个脏污小旅馆房间,冰箱里空空如也,何况一大清早他就被踢出门外,因为没钱付房租。一时间,他无法记起所有的事情。

 然后,他记起那个不断侵扰他的梦境。只要他闭上眼睛,梦境便会周而复始地上演。如此一来,他一点食也没有。

 他不时看到梦境里的双胞胎,那个被烤的女人躯体就在他的眼前,头发焦黑、皮肤如同脆皮烤鸭。她的心脏如同一颗肿的水果,另一个盘子上的脑活像被煮似的。

 阿曼德一定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梦境,而是某个攸关黎斯特的重大讯息。阿曼德很快就会前来,告诉他这些谜底。

 天哪,他既虚弱又失神!至少需要一杯饮料。他的口袋里没有一个子儿,只有一张陈旧绉折的支票,那是《夜访血鬼》那本书的版税。早在十二年前,他以某个假名写出这本书。

 那真是恍若隔世。当时他是个年少气盛的记者,带着录音机游走于各个酒馆,试着要从夜晚的某些民身上榨出些真相。没错,在旧金山的某一夜,他刚好发现最的主角,从此以后,正常生活的光芒已经离他远去。

 如今的他是个走动的废墟,在十月芝加哥的夜间天光下快速行走。上个星期他人在巴黎,再上个星期五是在爱丁堡,在那之前是在斯德哥尔摩,至于更早先的时候,他就无从记忆了。在维也纳的时候,他及时收到一张支票,不过那可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

 在这些地方,他总会吓到那些行经过的人们。在他的自传当中,血鬼黎斯特描述得好:『曾经见过鬼魅的疲惫人类…』那就是我!

 那本书,《血鬼黎斯特》跑哪里去了?噢,昨天下午当他在公园长椅上睡觉时,有人把它偷走。无所谓,就让人偷去吧,丹尼尔自己也是偷来的,而且他已经读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不过,如果现在书还在手边,也许他可以卖掉它,换得一杯暖身的白兰地。他的网络在此刻又值多少钱?此刻的他是个饥寒迫的汉,踟局于密西大道,憎恨着吹入他破旧衣服底下的寒风。他值得一千万?或者一亿万?他不知道,不过阿曼德一定知道。

 你想要钱,丹尼尔?我会给你的,那真是小事一桩。

 就在一千哩远处的南方,阿曼德正在他们专属的岛屿等待着。事实上,那个岛屿只属于丹尼尔一人。只要他有个二十五分的硬币,就可以立刻打电话告诉阿曼德,他想要回去。他们会从天而降,接他回去。向来都是如此,不是那一架拥有以天鹅绒装横的房间的大型客机,不然就是比较小的那一架,天花板较为低垂,椅子是皮制的。在这条街道上,可有人愿意给他一枚硬币,好换一趟飞到迈阿密的机程?恐怕没有人肯相信。

 阿曼德,现在就过来我这里!当黎斯特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我要安全地与你一起。

 有谁肯汇兑这张支票?别想了!现在是早上七点,密西大道上的绝大多数商店都关着门,他也没有任何身分证明,因为他的皮夹在几天前就掉了。这个灰色调的严寒冬天,天空沈积着金属的沈默云层,真是令人厌恶。就连那些以大理石为主调的商店也显得更加面目冷峻,富豪的光华活像是博物馆玻璃映照下的考古遗迹。他把手在口袋里取暖,当天气更加严酷、天空开始落雨时,他低垂着头。

 其实他一点都不在乎那张支票,也无法想像按下电话钮的滋味。在这里的一切,即使是严寒的气候,对他而言也是失真的。唯一的真实是那场梦境,不断临而来的灾祸感。也就是说,血鬼黎斯特制造出一些连他都难以想的事端。

 必要的话,就在垃圾桶搜刮食物,即使是公园也是可以用来入睡。那些都无所谓。但是,如果他横躺于户外,一定会冻死的。何况,那个梦境也会出现。

 只要他闭上眼睛,它就会反覆出现。每一次的再现,都更加地真详尽。那对红发的双胞胎是如许美丽温柔,他不想要听到她们痛苦的尖叫声。

 第一次的梦境出现时,在旅馆的他完全忽略不管,认为毫无意义可言。他继续阅读黎斯特的自传,不时浏览着黑白电视萤幕上出现的黎斯特录影带。

 他被黎斯特的外观所眩惑。要扮演成一个人类的摇滚乐手,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犀利的眼神、强健而纤细的肢体,以及那淘气的笑容。但是你无法确认他,可能吗?他从未真正见过黎斯特。

 不过,他却是研究阿曼德的专家,研读着阿曼德那具年幼身躯与面孔的每一道细节。噢,在黎斯特的自传中看到关于阿曼德的情节,真是令人晕的愉悦哪!他一边遐想着,是否黎斯特的恶毒口舌与赞颂般的分析让阿曼德震怒不已?

 丹尼尔目瞪口呆地看着电视上的录影带,它将阿曼德塑造成一个古老世代的血鬼聚会所主人。就在巴黎坟场的附近,他带领着旗下的血鬼实践恶魔崇拜的仪式,直到黎斯特那个不信奉偶像的异端出现,摧毁古老的信念。

 阿曼德一定恨死这些,他私人的历史一举变身为萤幕上张牙舞爪的意象,比起黎斯特悉心书写的自传更加陋。阿曼德的双眼永远会穿周遭的活人,拒绝谈及不朽者的种种。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些事迹。

 这些都是为了大卖特卖。就像是某个人类学者出卖他做田野的部落,将论文变成一本平装畅销书,销售部落在屋内、付得起房租,还有电力的人们而言,真是太了。他想要大笑出声,揭示这件事情,为此感到狂喜,但是黎斯特将这些都压制下来。那份寒颤通过他的身子,化为深沈的惊吓。

 如果阿曼德什么都不知道呢?但是,夜之岛的音乐店一定在橱窗摆设出血鬼黎斯特的作品。在那些优雅的餐馆里,也一定随时播放着那些发竖立、深具感染力的歌曲。

 丹尼尔也考虑过一个人出发,前往加州。当然,他可以施展一些奇迹:从旅馆那里取回护照、带着身分证明进去任何一家银行…这个可怜的人类男孩相当富有,非常地富有…

 但是,他怎能想像如此过分的事情?当他躺在长椅上,太阳温暖地晒着他的面孔与肩膀。他把报纸卷起来,做成一个克难枕头。

 然后,就是那个一直伺机以待的梦境…

 在双胞胎的世界,正当中。阳光洗清了一切,四周鸦雀无声,只除却小鸟的鸣叫。

 双胞胎安静地跪在尘埃,真是一对白皙的女子。她们的眼睛翠绿、头发长而髻曲,泽宛如红铜。她们的衣服质料很好,是村民们从尼涅文的市场中买来,用以礼赞这对法力高明、就连精灵也屈膝服从的女巫。

 葬仪的盛宴已经准备妥当。土制的锅炉已经破损、清理乾净,尸体躺在滚烫的石制卧铺上,黄的汁从焦脆的皮肤上淌而下。那具尸体是一个只覆盖着树叶的黑色物体,丹尼尔感到恐怖异常。

 但是,这样的奇观并没有吓到那些在场的人们,无论是女巫,或者是期待飨宴开始的村民。

 这样的飨宴是女巫的权利与责任。那具躺在石上的焦黑尸体是她们的母亲,凡是人类就必须与人类同在。飨宴的时间长达一天一夜,不过每个人都会目不转睛地守候着一切,直到结束为止。

 一阵亢奋的情念过围观的人群。双胞胎的其中之一举起盘子,上面装着连带眼珠的脑髓,另一个举起装着心脏的盘子。

 如此,分割已经完成。鼓声扬起,不过丹尼尔看不见鼓手。缓慢、饶富韵律,暴残忍。

 『且让盛宴开始!』

 但是,狰狞的呼喊声出现,正如同丹尼尔知道它将会出现。阻止那些士兵!不过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他并不确定这一切发生于何处,这并非一场梦境,而是异象,但他自己并不在场。士兵进驻圣地,村民四处逃逸,双胞胎放下盘子、将自己投身于冒烟的祭典。这真是无比的疯狂。

 士兵毫不费力地扯碎一切。尸体从石上掉落,撞成无数的碎块,心脏与脑髓摔入灰烬之中。双胞胎不住地惨叫。

 村民们也在哀嚎,因为士兵对他们举刀相向。死者与垂死者散落于山丘小径,母亲的眼珠从盘子掉落到泥土地,而这些器官包括脑髓与心脏都横遭践踏。

 双胞胎的其中之一呼唤着精灵乞求报复,她的手臂被拉到身后。精灵前来助阵,但似乎不够有力。那是一阵暴风,但还是不够。

 真希望梦境就此结束,但是丹尼尔无法醒来。

 一片寂静,空气中布烟雾。在这块人们生活过好几世纪的土地上,没有任何东西留下来。土制的砖块被粉碎,锅具也被摔破,可以被焚烧的都被烧毁。婴儿的咽喉被割开,躺在地上等待苍蝇的侵略。不再有人能够烧烤这些尸体,也不会有人来享用这些血。连同所有的力量与神秘,他们就这样地从人类历史上销亡。豺狼在一旁跃跃试,士兵也已然离开。双胞胎在哪里?!他听得见她们的哭喊,但却看不见人影。就在那个靠近沙漠的谷地,有一条小路正被强烈的暴风侵袭。精灵们将暴风雨召唤而来。

 他的眼睛张开来,看到芝加哥、中午时分的密西大道。如同灯光熄灭,梦境也消逝不见。他坐在那里发抖出汗。

 有架收音机在离他不远处播放音乐,黎斯特的魅伤逝嗓音正在唱着『必须被守护者』:

 母后与父王继椟缄默不去吧守住你们的秘密但是,拥有舌头的那些人啊

 唱出我的歌曲吧儿子与女儿黑暗的孩子们运用你们的声音唱出一道合声让天堂也听得见我们

 兄弟姊妹们一起过来吧来到我的身边

 他站起身来开始走动。最好可以走到水塔广场,那里就像是夜之岛,充各种目眩神的商店,永无止境的音乐与灯光。

 现在已经将近八点,他不断地到处行走,企图避开睡眠与恶梦。下一回的梦境又会是如何?他是否即将发现她们的生死?我的美人儿,可怜的美人儿…

 他停下来一会儿,背对着风,倾听着某处的钟声,然后盯住某家肮脏餐馆收银机上的时钟。没错,此时的黎斯特应该已经从西海岸醒过来。有谁和他在一起呢?路易斯也在吗?演唱会只剩下大约二十四小时左右,灾难迫切地近。阿曼德,请你快点过来!

 风势狂暴地吹拂着他,将他从人行道吹离数步,任他发抖不止。他的双手已经冻得麻木,在他的生命中可曾感到这等寒冷?他迟钝地跟着人群穿过密西大道的马路,看到对街的一家书店橱窗,在那里陈列着《血鬼黎斯特》这本书。

 阿曼德一定看过这本书,以他那种古怪而恐怖的阅读方式,不假停顿地翻页、眼光扫描着一字一句,直到看完全书,将书本扔到一旁去。像他这样的生物,为何同时闪耀着这等美以及散逸出这等…令人排斥的特质?不,他必须承认,自己从未讨厌过阿曼德,他所感受到的只是不断增强而且愈发绝望的念。

 书店里的某个女孩拿起黎斯特那本书,透过橱窗看着他。他的呼吸造成玻璃上的一片水蒸气。甭担心,我亲爱的。我可是个大富豪,可以买下这整家书店给你当作礼物。我是某个岛屿的拥有者,也是恶魔的宠儿,他会应允我的每个愿望。想要挽起我的手臂吗?

 佛罗里达的海岸昏暗了好几个小时,可是夜之岛早就闪闪发光。

 打从落开始,商店、餐厅、酒吧都开始营业,打开它们毫无瑕疵的巨幅玻璃就在那栋奢华的五层大楼。银色的电梯也开始低启动。丹尼尔闭上眼睛,设想着玻璃墙垣在码头上翩然升起的光景。他几乎可以听到泉舞动的声响,看到永远离时节的水仙花与郁金香花,并且听见那富催眠力的音乐,如同一颗在底处震动的心脏。

 阿曼德现在八成在别墅的一些灯光昏暗的房间漫游,让铁门与石墙为他隔开观光客与商店。他们的别墅是一栋有着一整层楼玻璃与广阔阳台的宫殿,被白色的沙滩拱立着。它既孤绝于外界,但也贴近那振动不休的驿动,巨大的客厅面对着迈阿密海滩的闪亮灯光。

 又或许他从某一扇隐蔽的门跑出去,进入公共的廊道。他称之为『在人类之中生活与呼吸』,这就是他与丹尼尔所建造起来的私密宇宙:安全、自给自足。阿曼德爱透了海湾吹来的温暖微风,夜之岛永续不绝的春天。

 一直到黎明破晓,灯光才会熄灭。

 『派一个人来接我吧,阿曼德,我需要你!你不也想要我回家去嘛。』

 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不需要有奇异的梦境,或是黎斯特在录音带与录影带上展现他魔鬼的嘶吼。本来一切都好,直到丹尼尔感到非得游走于各个不同的城市,行走于纽奥尔良、芝加哥,或是纽约的人行道上。接着是突如其来的断裂感,他领悟到自己呆坐许久,或者他会从某张不干净的上惊醒,害怕莫名,无法记得所居留的城市,以及之前待过的地方。然后车子会过来接他,自用飞机将他载回去。

 这是不是阿曼德乾的好事,得丹尼尔间歇发狂?他是否被某种毒的魔法所困,被榨乾每一滴乐趣的泉源、每一丝生命的实质,直到他眼巴巴地渴望那辆熟悉的轿车来带他到机场?至于那个接送的男人,他从未被丹尼尔的褴褛模样吓到。

 直到丹尼尔终于回到夜之岛,阿曼德当然会矢口否认。

 『因为你的望所致,你才会回到我这里,丹尼尔。』阿曼德总是冷静地这么说,脸庞充光辉,眼眸里爱意溢:『现在你所拥有的只剩下我,你自己也知道,疯狂就在门外埋伏等候。』

 『老调重弹。』丹尼尔总也这么回答。那些要命夺魂的奢华。柔软的褥、音乐、递到手心上的酒杯。房间里总是摆鲜花,他的饮食装盛在银制托盘。

 阿曼德仰躺在一张黑色天鹅绒制的沙发椅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穿着白色长与丝制衬衫,他像是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甘尼梅德。他看遍新闻节目、电影、自录的阅读诗集影像、愚蠢的搞笑剧、剧情片、音乐剧、默剧等等。

 『进来吧,丹尼尔,坐下来。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巢。』

 『你这个狗娘养的东西,』丹尼尔会这么说:『你要我回到这里,所以你召唤我。我无法吃睡,什么都做不了,只是整天晃,心里想的都是你。这是你造成的。』

 阿曼德会微笑,有时大笑。他的笑声充感怀之意、也不乏幽默,声音甜美可人。当他笑着的时候,就像是个人类。『冷静下来,丹尼尔,你的心跳非常剧烈。我会感到害怕。』他光洁的额头出现细小的纹路,声音因为悲悯而低沈:『告诉我你想要些什么,我会为你办到。为何你总是不断地逃跑?』

 『一堆谎言,你这个杂种。说什么你想要我,你只会永远折磨我,看着我气绝,而你会觉得很有趣,不是吗?路易斯说的都是真的,你眼睁睁地看着你那些人类奴隶死去,他们对你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当我死去时,你甚至会观望我脸色的转变。』

 『那是路易斯的版本,』阿曼德耐心地说:『不要再引用那本书的字句好吗?我宁愿自己死去,也不要你死。』

 『天杀的,那就给我吧!不朽就在眼前,近在咫尺。』

 『不,丹尼尔。我宁愿死去也不会这么做。』

 即使不是阿曼德造成丹尼尔的疯狂,至少他总是知道他的行踪。血彼此牵系对方,他听得见丹尼尔的呼唤。宝贵的超自然之血在他体内焚烧着,只足以发动那些梦境,以及对于永生的渴念,让壁纸上的花朵唱歌起舞。他绝不怀疑,阿曼德总是找得到他。

 就在早期,尚未换过血之前,阿曼德能够以狡的精确度追踪丹尼尔。世间之大,竟没有他藏身之所。

 就在十二年前的纽奥尔良,震颤而挑动心弦的首次会面:丹尼尔进入花园区一栋摇摇坠的老房子,立刻就知道那地方是血鬼黎斯特的密窖。

 十天前的晚上,就在访问过路易斯、因为最后的对质场面而魂飞丧胆,他离开旧金山。路易斯最后的拥抱是发挥他的超自然能力,将丹尼尔乾到濒死的地步。圆孔般的伤口已经愈合,但是这段回忆却让丹尼尔几疯狂。由于高烧与不时的晕失神,他一天只能旅行几百哩路。就在路边的汽车旅馆,他强迫自己补充体力,同时把那一堆录音带备份,将笔录的完稿寄给纽约的某家出版社。就在他踏入黎斯特的地盘之前,那本书已经在制作中。

 然而,和那个黯淡幽冥的遥远世界相较,出版这档子事不过位居其次。

 他非得找到血鬼黎斯特不可,那个造就路易斯的魔,他还深藏于这个、颓廉而美丽的古老城市,等待着丹尼尔这样的人来唤醒他,将他带入这个曾经惊吓他、使得他人士深眠的世纪。

 那是路易斯的愿望,千真万确。不然他干嘛给一个人类这么多线索,好让他挖掘到黎斯特的藏身之处?不过有些细节却是不正确的,这可能是路易斯内心的天人战吗?那终究是不重要的,就在公共记录的资料,丹尼尔找到不动产的所在地,以及详细的地址,那都是登录于黎斯特·狄·赖柯特的名下。

 铁制的大门甚至没有上锁。一旦他闯过杂草丛生的花园,他轻而易举地拆除前门那道生锈的锁。

 当他进门时,手上只拿着一把小巧的手电筒。月光高悬,透过橡木树的叶梢四处。他清楚地看到成叠的书本堆到天花板上,每一间房间的四西墙壁都是如此。没有人类能够做到这种疯狂又有效率的事情。就在楼上的卧房,他跪下来,在灰尘布的地毯上发现一把金怀表,镶刻着黎斯特的名字。

 那个令他悸动发寒的时刻!就在那一刻,钟摆从所知的向度摆开来,滑向崭新的情。从此以往,他将不惜追猎这些苍白致命的生物,直到世界的死角。

 在早期的时候他最想要些什么?他可是想要拥有生命的终极秘密吗?当然,他无法从这等知识获取到任何事物,也不想从那个察一切的存在体身上得到什么。不,他只想要离所爱的一切,他渴望路易斯那个狂暴而官能的世界。

 这就是恶。而他再也无所畏惧。

 或许他就是那个失落自我的探险家,穿越遍野丛林,突然看到神殿的门扉在眼前浮起,连同浮雕上的蛛网与藤蔓。无论他能否生还归去、叙述这个故事,真相已然彰显于他的眼底。

 但是,他多么盼望那扇门能够更加开启,让他看到更多的美景。只要他们能够让他进门!也许他只是想要长生不死,但可有任何人能够责怪他?

 站在黎斯特屋子的废墟,他感到安全且美好,虽然野玫瑰的枝蔓爬窗户,四柱的铺化为一尊骨架,帷幕与布料早已腐化。

 近这些幽冥族裔,以及他们美妙的黑陷,那摄人心魂的阴郁。他爱死那绝望的模样,破败的椅子上残存些许雕饰、天鹅绒的碎片、爬行的虫只蚀去地毯的馀留部分。

 但是,光是那个神圣的遗留物就是一切。那只金表刻镂着不朽者的名号。

 过一会儿,他打开了衣橱,里面的黑色外套一经碰触便碎成无数块。老旧蜷曲的靴子躺在地板瓷砖上。

 然而,黎斯特,你就正在此地:他把录音带拿出来,从第一卷开始播放,路易斯的声音在阴影幢幢的房间柔和地响起。不知道多少小时经过,录音带一迳播放着。

 接着,就在出之前,他看到一个形体出现于门廊,知晓那个人刻意要自己看到他。他看到月光坠落在那个男孩般的面容与褐色的头发。刹那间,大地摇撼、黑暗君临一切。他口中念着的最后名字是阿曼德。

 当时他早就该死去。难道是一时的恶戏让他活命?

 就在阴暗的地下室,他辗转醒来,水积从墙壁间渗出来。独自存留于黑暗,他发琨一扇砖砌的窗户,以及加上铁条的上锁大门。

 足堪告慰的是,在这个隐密的神殿里,他发现了另一个黑暗神只。阿曼德,路易斯所能找到的最古老不朽者,十九世纪的巴黎『血鬼剧场』的魔殿主人。他把自身的恐怖秘密告知路易斯:关于吾等的起源,一切皆是混沌无明。

 以继夜,丹尼尔只能躺在这间囚房,无法分辨一切。他已经濒临死亡,自己的气味让他作呕,虫子让他发狂。他的狂热是如此的宗教临着路易斯所告知他的真相。徘徊于梦境与现实之间,他梦见路易斯就在旧金山的那个小房间与他谈话。像我们这样的物种,自始至终都存在着。路易斯抱着他,当他让丹尼尔看见嘴里的疗牙时,绿色的眼眸乍然变暗。

 第四夜,丹尼尔醒过来的时候,知道有个东西就在这里。门被打开,水从不知名的地底冒出来。慢慢地,他的眼睛适应了门口的脏污绿色光泽,然后他看到那个苍白肤的形体就倚墙而立。

 黑色西装与硬的白衬衫毫无瑕疵,宛如完美拟仿的二十世纪绅士,褐色的头发剪短了,即使在黯淡的光下,玻璃般的指甲闪烁发光。如同棺柩里的尸身:如此地荒芜,但也装置完美。

 他的声音带着某种柔和的尾音,不是欧洲语系,某种同时更尖锐也更柔和的语音,或许是阿拉伯语或希腊语一般的音乐。他的话语毫无火气。

 『滚出去吧,把那些录音带也拿走,都在你的身边。我知道你那本书,不会有人相信的。现在你可以走了,把东西也都带走。』

 所以你不杀我?也不打算我入血一族?这真是穷途末路的愚蠢想法,但他就是无法克制。他见识过此等力量,既不是谎言、也不是狡诈。他察觉到自己在哭泣,被恐惧与饥渴得软弱不堪,简直是个孩子。

 『将你变成同族?』口音变得更深,为那些话语带来力量。『我干嘛要这样做?!』他的眼睛眯起:『我不会对那些我所鄙弃的人施加这等法术,他们转眼间就会搞砸一切。我又何必对你这个纯真的傻瓜这么做?』

 我想要,我要永远活着。丹尼尔坐起来,慢慢地站起身子,挣扎着想看清楚阿曼德,在远方的大厅有个微弱的灯泡发亮着。我想要和路易斯与你在一起。

 轻柔但意味轻蔑的笑声:『我明白他为何挑选你担任他的告解者。你既天真又可爱,但也许美貌是唯一的理由,你知道。』

 他沈默不语。

 『你的眼色相当特殊,几乎是紫罗兰的颜色。而且,你既充顽抗之、也柔顺得很。』

 让我不朽,赐予我这份赠礼!

 又是笑声,不过有些哀伤,在同样的远处水不断响起。房间变得可见,是一间污秽的地下室。眼前的形体愈发类似人类,皮肤上甚至现出粉红光晕。

 『他告诉你的皆属实情,但不会有人相信你。没多久你就会因为这等知识而发疯,向来都是如此。但是,现在你还没有失去神智。』

 不,这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你是阿曼德,我们正在交谈,而且我没有发疯。

 『没错,我觉得很有趣。最有趣的是你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而且还活着。我从未将名字透给任何活人。』阿曼德犹疑了一下:『我不想杀你,现在还不想。』

 丹尼尔首度有些害怕。如果你仔细观察这些物种,你会知道他们究竟为何物,就像是与路易斯手的那一次。他们不是活人,而是拟仿活人的狰狞怪物。眼前的这一位则是彷效年轻男孩的发亮样本。

 『现在我要放你走,』阿曼德轻柔有礼地说:『不过我打算跟踪你到每个地方。只要我觉得你还算有趣,就会让你继续活命。但是,也许我会失去兴致,就这样做掉你。每种情况都有可能,你必须自求多福。又或许你可能逃得掉我的追踪,我自有其局限。你可以到世界的任何一处,而且白天也可行动。现在就走,我要看着你跑开。我想要看你会做些什么,你是何等人物。』

 赶快,开始跑吧!

 首先是里斯本的早班飞机,手中紧握着黎斯特的表。过了两夜他就到马德里,赫然发现阿曼德就在他搭乘的巴士上,坐在他的旁边不远处。一个星期后在维也纳,他从咖啡店的窗户往外看去,阿曼德刚好在对街口盯着他看。就在柏林,阿曼德溜进他乘坐的计程车,坐在那里瞪着他瞧,直到丹尼尔跳出车外,趁着人车杂沓的当口溜走。

 几个月后,这些沈默的面面相龃转变为更烈的攻势。

 半夜时分,他在布拉格的某间旅馆醒来,发现阿曼德就在他的边,疯狂而暴躁。『和我谈话!我命令你这么做。醒来,为我介绍这个城市。为何你要到这个地方来?』

 在行经瑞士的一班火车上,他突然看到阿曼德就在对面看着他,皮大衣的领口高高翻起。阿曼德将他手中的书本抢过去,坚持要他解释何以阅读这本书,封面的图画又做何解释?

 在巴黎的夜晚,无论是大街或暗巷,阿曼德都不放过他,不时停下来质问他为何要去某个特定的地方,要做些什么。他从威尼斯的旅社窗望出去,看到阿曼德就在对街。

 有好几个星期过去,不再有阿曼德的造访。丹尼尔摆于恐怖与诡异的期待,不经旋踵,阿曼德就在纽约的机场守候他。接下来在波士顿,当丹尼尔进去餐馆用晚餐,阿曼德也在里面。请坐下,丹尼尔的晚餐已经点了,可知道《夜访血鬼》已经摆在书店的架上?

 『我必须招认,这种小小的恶名还真是有趣得紧。』阿曼德带着优美的礼仪与门的微笑说:『令我困惑的是你竟然不要这等名声!你并未把自己放在“作者”的头衔,这代表着你可能相当有教养、或者是个懦夫。任何一种情况都不怎么好玩。』

 『我并不饿,我们还是走吧。』丹尼尔微弱地应着。可是没多久,一道道的菜肴就被安放在桌上,每个人都瞪着他们瞧。

 『我不知道你的喜好,』阿曼德招认,笑意人:『所以我把菜单上的每一项都点了。』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我抓狂,是吧?』丹尼尔大吼:『你办不到的,告诉你吧,每一回我看到你,我可以肯定你并非我的幻想,而且我神智清明。』他开始恼怒而贪婪地吃起来:一点点鱼、一点点牛、一点点蔬菜、一点点甜豆、一点点起司,每一种食物都混合着吃,他才不在乎呢!阿曼德开心极了,笑得像个学童,叉着双手看着他吃。那是丹尼尔第一次听到那柔软如丝网的笑声,如此地惑人。他立刻就陶醉其中。

 他们的会面变得愈来愈漫长。交谈、较劲,以致于当场的争执,成为他们的游戏守则。有一回在纽奥尔良,阿曼德将丹尼尔拖下去,对他大吼着:『我要你打电话到巴黎去,我要看看是否真的能够办得到。』

 『老天爷,你自己拨电话!』丹尼尔回击他:『你活了五百年还不会打电话?看看说明书不就得了?你这样算什么?一个永生不死的白痴?』

 阿曼德看上去是多么地震惊呀。

 『好吧,我会帮你打电话到巴黎,但你要付费。』

 『那当然。』阿曼德无地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百元大钞,散落在丹尼尔的上。

 在这些会面当中,他们开始争议着哲学命题。他想知道丹尼尔对于死亡的看法,还活着的人能够知道这些事情吗?丹尼尔可想要知道阿曼德真正害怕的是什么?

 当时是午夜,丹尼尔喝醉酒而且筋疲力竭,早在阿曼德找到他之前,他就在剧场睡着了。他才不管这些话题呢!

 『我会告诉你我所恐惧的事物,』阿曼德如同一个紧张的年轻学生:『就在你死了以后,那无可捉摸的混乱,那场永远醒不过来的梦境。设想看看,就在意识的汪洋载浮载沈,用尽全力想要记起你是谁,你曾经是什么。试想看看,不断地努力回想活着的光景…』

 这让丹尼尔害怕起来,其中的滋味皆为真实。不是有一些杰出的灵媒能够和有力的灵体交谈吗?他怎么晓得这些呢?也许当你死去,就是一片空无荒渺。阿曼德被这一点吓坏了,无法掩藏其中的悲痛。

 『你不觉得我才是被吓坏了?』丹尼尔问眼前那个白皙的人影:『我还有多少时?你可以观察得出来吗?告诉我吧。』

 当阿曼德把他从王子港口叫醒,这回他想讨论的是战争。这个世纪的人是如何看待战争的?丹尼尔可知道,阿曼德变成血鬼的时候,不过是个孩子?就当时的标准,十七岁相当年幼。二十世纪的十七岁青少年简直是活的妖兽,他们长出胡须、口长,不过还是小鬼。在古老的时代,孩子必须像大人一样地工作。

 不过先别离题,重点是,阿曼德并不晓得成人的想法。当然他明白鱼水之的滋味,当时的孩子都谙感官的享乐。但是,他不理解的是真正的巧取豪夺。他之所以杀人,是由于遵循着血鬼的自然之道,血是无法抗拒的。但是,人类为河无法抗拒战争?想要以武器重击他人的望到底是什么?破坏的生理冲动又从何而来?

 在这等节骨眼,丹尼尔总是尽力回答。有些时候,人们必须透过销毁另一个个体的存在,从而印证自身。阿曼德一定知道这些吧。

 『知道?如果你不了解这些,光是知道又有什么用?』阿曼德反问着,他的口音因为亢奋而更形尖锐。『如果你无法从一个阶段进行到下一个阶段,那又有何用?你可知道,那就是我无法办到的。』

 当他在法兰克福找到丹尼尔,这回的话题是历史的本。要对于各种事件提出言之有理的解释,本身即是不可能的,虽然那也不是谎言。真相不可能被普及化,但是,没有这些解释而从事一切,也是不可能的。

 到后来,这些会因也不完全是一面倒。就在新英格兰的一家小旅馆,丹尼尔因为阿曼德的呼唤醒来,要他尽速离开旅社。不到一小时之后,火灾就噬整个旅馆。

 另外一次是在纽约,他因为酒后闹事被捕,阿曼德将他保释出狱。一旦饮鲜血,他看上去活就是人类,像个身穿叁件式西装与笔的年轻律师。他将丹尼尔护送到卡莱尔大饭店的一间套房,趁他睡觉时留下换洗的新衣服,并在口袋里放着一个装现金的皮夹。

 最后,历经一年半的狂生涯,丹尼尔开始反过来质问阿曼德,那些古老的岁月究竟是何等风采?那时候的威尼斯是什么模样?如果给他看一部以十八世纪为背景的电影,阿曼德挑得出其中的毛病吗?

 不过,阿曼德并没有什么反应。『我无法告知你这些事情,因为我就没有经历过它们。你知道吗,我没有组织起零碎知识的能力,只能够凭籍着冷淡的张力而及时处理一切。当时的巴黎是什么样子?与其这么问,不如问我在一七九叁年的六月五是否下雨。或许我还记得这一点。』

 然而在其他的时光,他急促地讲述着周遭发生的各事物,谈论到这个世代的怪诞洁净,以及万事万物可怖的加速度。

 『看哪,那些在一个世纪之内就被陆续发明出来的无用之物。无论是蒸气船,或者是铁路,都取代了六千年来持续不坠的抬脚奴隶与马匹。如今,舞厅的女郎可以买得药剂,杀死她恩客,在她体内的种子,还可以活到人老珠黄、安居于洁净美观的屋子。但是,不管那些时代剧电影、或是任何一间超级市场所贩卖的平装历史小说,人们都不可能企及真正的历史记忆。即使是社会问题,也都是相较于子虚乌有的“常态”才得以成立。人们误以为自己被剥夺了奢华的享受以及平静的生活,可是这些东西从未平均普及地施加于大众身上。』

 『但是,告诉我你那个时代的威尼斯…』

 『告诉你什么?它很肮脏或是很美丽?大众穿着破烂衣衫、牙齿腐坏而呼吸恶臭,在公共处刑的场所大笑?你想要知道关键的差异点吗?在目前的当代,我们活在惊人的孤寂当中。好好听我说,当我还是活人时,我们六、七个人挤一间房,街道上总是集结着无数的生命。现在的话,就在高楼大厦的顶端,不智的人们营造自己的隐私,透过电视萤幕来向远方的世界进行接触。如此的孤寂,必定造就出某种普遍的人类共识,某种古怪的怀疑论。』

 丹尼尔发觉自己被阿曼德的话所眩惑,想要把这些记录下来。不过,阿曼德一直在恐吓丹尼尔,他必须不断逃命。

 他已经上心记自己在停止亡命之前,到底流逝了多少时光。然而,那一夜实在是永志难忘。

 自从游戏开始,四年的时间已经过去。那年夏天,丹尼尔在义大利的南部度过一个悠闲的假期,他的恶魔友人并未造访过他。

 就在一间距离庞贝遗址不远处的廉价旅馆,他寄宿其中,夜以继地阅读、写作,试着要找出那抹超自然的幽光施加在他身上的法力。而他必须再度学习求、前瞻,以及梦想。在这世上,不朽的生命确实可能到手。虽然他明知确凿,但假若不朽并非他所能拥有?

 白天的辰光,他行走于古罗马世代的残破遗骸。当夜晚的明月高悬,他独自在那里漫游。看样子,他的神智已经恢复清明,而生命的种种感知也即将归来。当他手捻绿叶,嗅到它们的新鲜气味。当他仰头看着星辰,感到哀伤大于憎怨。

 然而,在某些时候,他渴着阿曼德,犹如某种不饮用就活不下去的灵药。这些年来在他体内燃放的幽冥能量已经渺无踪影,他时而梦见阿曼德就近在身侧,但醒来时只好傻傻地哭泣。之后清晨来临,虽然他还是哀伤,但也平静下来。

 后来,阿曼德的确回来了。

 当时大概是晚上十点左右,义大利南部的天空是一片澄澈的蓝光。丹尼尔行走于庞贝遗迹与『神秘别馆』的小道上,暗自希望不会有警卫把他赶开。

 一旦他进入那古老的屋子,某种沈静的氛围于是降临。没有警卫、没有任何活人,只有突然出现于入口的阿曼德。又是阿曼德!

 他安静地从黑暗中潜入月光,看上去是个穿着肮脏牛仔与破烂T恤的男孩,伸出双手抱住丹尼尔,亲吻他的脸颊。如此温暖的肌肤,充着杀戮之后的新鲜血。丹尼尔依稀还可以嗅到,生命的香味还是环绕于阿曼德身上。

 『想要进来屋内吗?』阿曼德低语着,他能够破解任何门锁。丹尼尔颤抖着,几掉泪。这又是为何而来?看到他、触摸他的滋味太过于愉,要命,该死的他!

 他们一起进去黑暗、天花板很低的房间。阿曼德的手臂环绕着丹尼尔的背部,带来奇异的慰藉。这等亲密,不就是这样吗,我的秘密…

 秘密情人。

 没错。

 接着,站在餐厅前、仪式的壁画大约可见的黯淡光下,丹尼尔感到突然的觉悟:他不会就这样杀死我。他不会把我转变为同类的一员,但也不会就这样杀掉我。这段舞步不会就此结束。

 『然而,你怎么会不知道这一点?』阿曼德阅读到他的心思,告诉他说:『我爱你。如果我没有爱上你,早在许久之前就已经杀了你。』

 月光木制的格子窗。壁画上的人物就在乾涸血的衬映下,变得栩栩如生。

 丹尼尔瞪视着眼前的那个生物,类似人类但却不是人的东西。在他的意识,某种惊悚的动正在进行。他看到那个东西就像是巨大的昆虫,噬上百万人命的终极恶生物。然而他却爱恋着这东西,爱着他的柔软白肤与褐色大眼睛,他并不是因为对方看起来像个温柔的年轻人而爱他,而是因为他是如此的恐怖惊人,但又是如此地美丽。就像是人们爱上恶,他因为对方深入他灵魂骨髓的况味而爱着他。试想看看,任意恣行的杀伐,要取走多少生命但由己心。只要把牙齿戳入对方的颈子,取走那个生命的全部。

 看看他穿的外衣:蓝色棉质的衬衫、低的夹克,他是从哪里得来的衣服?必定从某个猎物身上,就当杀意正盛、血还是温热的时候。难怪那衣物有着硷烫的血腥味,虽然并不明显。他的头发已经剪短,在下一个二十四小时内不会再长回原来及肩的长度。这正是恶,也是幻境。这正是我想要成为的形态,难怪我无法正视蕃他。

 阿曼德的嘴角绽现出某个若隐若现的微笑,眼睛润,而且闭起来。他俯身贴近丹尼尔,将嘴挨近丹尼尔的颈部。

 重现的感觉是,当他在旧金山的狄维萨德罗街上的小房间、与血鬼路易斯在一起,丹尼尔再度感到锐利的齿端划穿他皮肤的表面。突而其来的痛楚与涌动不止的温暖。『你还是要杀了我吗?』愈来愈想睡,上火般的爱意。『那就下手吧!』

 但是阿曼德只是小饮几滴,他放开丹尼尔,温柔地着他的肩膀,迫使他跪下来。丹尼尔抬头往上瞧,看到血滴从阿曼德的手腕上坠落。当他品尝那血的时候,体内引发出不得了的电光石火。似乎就在一瞬间,整个庞贝城充各种啾啾低语,某种哭嚎的声,那是远古受难者与死者的隐约印记,成千上万的人就在烟硝与火焰中灭绝,一起僵灭。丹尼尔紧紧攀附着阿曼德,但是血已经不再,只留下一尝即逝的滋味。

 『从此你属于我,美丽的孩子。』阿曼德这么说。

 隔天早晨他在罗马的大饭店房间醒来,知道自己再也不会从阿曼德身边逃开。落后不久,阿曼德就过来与他会合。他们要一起去伦敦,车子正在等着搭载他们到机场,但是还有时间可以再做一次换血的拥抱。『这次从我的脖子上取。』阿曼德低声说道,将丹尼尔的头抱在臂弯。无声的悸动,灯罩下的光芒淹没整个房间。

 情人啊,这已经成为无可挡御的情事。

 『你是我的老师,』阿曼德这么说:『你将会悉数教导我关于本世纪的一切,我会学到许多自从创世以来的秘辛。如果你想要的话,就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沈睡,但你的夜晚是属于我的。』

 他们投入生活的汪洋巨当中。阿曼德是个伪装的行家,只要在傍晚时饮一顿,他就能够在各个地方扮演成人类。他的皮肤还是温热的,面容充着热烈的好奇心,他的拥抱既迅速又热情。

 非得要另一个不朽者才能追得上他的速度,丹尼尔就在响曲、歌剧、以及上百部阿曼德拖着他去看的电影之间打瞌睡。从翠西亚到梅菲尔的这一带,总是有参加不完的宴会、热闹的聚会;在那些场所,阿曼德与学生、站在时尚顶端的女子、任何与他交谈的人们议论着哲学与政治。他的眼睛因为兴奋而变得润,他的声音不再是柔软悦耳的超自然嗓音,而像是聚会里其他年轻男人的强硬口音。

 所有样式的衣服都让他感到眩惑,并非因为它们的美感,而是代表的意义。有时他像丹尼尔一样穿着牛仔与T恤,有时穿着工人的上衣、外罩一件风衣,脸上带着墨镜。有时当他兴致一来,又穿着正式的西装上衣、晚宴夹克、以及白色领带。他的头发剪短成一般剑桥的学生模样,有时却又任其技散,如同天使的髻发。

 他与丹尼尔似乎总是忙着赶场,去造访画家、雕塑家、摄影师,或是去看一场充革新创意、但却不公开放映的电影。他们在某个黑色眼睛的年轻女士的公寓里待上数小时,她总是播放摇滚乐、冲泡花草茶,只是阿曼德从来不喝。

 每个人都喜爱阿曼德,当然啦,他是如此地『纯真、热情、出色』。别提了,阿曼德蛊惑人心的能力连他自己也难以控制。假如阿曼德安排得当,丹尼尔就会和这些人上,而他会在旁边观赏,如同一个挂着温柔笑容的邱比特。这等被见证的情让丹尼尔更加情不自,他以无比的吐心我来加入另一具躯体,由于双重的亲密而浑然失神。然而,事后他却怀空地躺着,憎恨而冰冷地瞪着阿曼德。

 在纽约的时间,他们忙着上博物馆、咖啡馆、酒吧,领养一个年轻舞者,并且负担他所有的学费与生活费。他们坐在苏荷区与格林威治村的台阶上,只要有人加入他们,就能够度过一段时光。他们去夜校上文学、哲学、艺术史、以及政治等课程。他们还研读生物,买下显微镜,并且收集各标本。他们阅读天文学的书籍,在每一处他们住没多久就替换的房屋顶楼搭上直升机。他们还去看拳击赛,听摇滚乐演唱会,看百老汇的戏剧。

 科技的产品住阿曼德,一样接一样。首先是厨房用的调节器,他以令人恐惧的颜色作为连结的基础;再来是微波炉,他用来烤蟑螂与老鼠。垃圾清除器也让他感兴趣,他把成卷的纸与一盒盒的香烟喂进机器内。然后是电话!他成天打各地的国际电话,与各种不同的人类交谈,从澳洲到印度不等。最后是电视机。所以,公寓充斥着迸的光彩与跳动的萤幕。

 他会上任何带有蓝天的场面。然后,他进攻新闻节目、纪录片,最后是只要有录影带的电影,每一部都好。

 最后是某一部特定的电影占据他的心思。他会反覆不断地看着《银翼杀手》,被那个体格强健的男演员鲁格.豪尔得神魂颠倒在剧中他扮演复制人的领袖,与他的人类造物主面对面,亲吻他之后捏碎他的头盖骨。无论是骨头破碎的声音、或者是鲁格.豪尔冰冷的蓝色眼睛,都会使得阿曼德发出漫长、小恶魔般的笑声。

 有一回,阿曼德对着丹尼尔低声说着:『那就是你的朋友、黎斯特的造型。黎斯特就是有做这种事的…怎么说呢…这种胆识!』

 继《银翼杀手》之后,掳获阿曼德的是一部近乎白痴笑闹的英国喜剧:《时空劫匪》。它的剧情是关于五个矮人窃取了『创世地图』,是以他们能够旅游在时间的之间。他们颠仆游走于各个口,巧取豪夺地生活着,还跟随着一个小男孩当作游伴,直到他们深陷入恶魔的巢

 其中有一幕特别成为阿曼德的最爱:就在卡斯塔列尼的破败舞台上,侏儒们为拿破仑唱:我与我的影子,那一景让阿曼德情不自。他失去所有超自然的架势,完全地人化起来,笑得直眼泪。

 丹尼尔承认那个场景具有独到的魅力。侏儒们彼此推挤、打架,场面变得七零八落,还有那些目瞪口呆的十八世纪音乐家,不知道如何表演这首二十世纪的歌曲。拿破仑本来愕然无比,后来被逗得乐坏了。这整个场面都是不得了的喜剧天才。虽然人类能够观赏它的次数有限,但阿曼德可以永无止境地观看下去。

 然而,六个月之后他就舍弃了录影带,拿起摄影机开始拍摄自己的影片。他拖着丹尼尔行遍夜间的纽约,访问大街上的人们。他还拍摄自己念颂义大利或拉丁文的诗篇,或者就是静立着的画面。就在永恒的阕暗背景,一个白色的形影出入于镜头的焦点之间。

 在某个丹尼尔也不知晓的地点,阿曼德甚至拍下自己白昼时躺在棺材的景致,以一个长镜头猎取了死去般的沈睡样态。丹尼尔觉得这真是惨不忍睹:长达好几个小时,阿曼德坐在摄影机的镜头前动也不动,看着自己的头发在出时被剪短,当他闭上眼睛沈睡时又缓慢地长回来。

 接下来轮到的是电脑。他用无数的磁碟片装载自己的秘密书写,在曼哈顿租下另外的公寓,为的就是收容自己的文书处理机与电子游戏设施。

 最后,他上飞机。

 丹尼尔向来是个飞行狂,从前他飞遍了整个世界来躲避阿曼德,现在他们常常一起旅行。那本来不是哈新鲜事,可是后来变成一种集中火力的探。他们会花上一整夜的时间在飞机上度过。先是飞到波士顿,然后是华盛顿、芝加哥、然后再回到纽约这还算是小意思呢!阿曼德观察所有的一切:空服人员、乘客,与驾驶员交谈,躺在头等舱的座位上聆听引擎的声响。双引擎的机是他的最爱。现在,他想要试试看更大胆漫长的飞行:一路飞到王子港、旧金山、罗马、马德里、里斯本,只要他能够在出时顺利下机就没有问题。

 黎明一到,阿曼德就全然消失踪影。丹尼尔完全不知道他的落脚处,不过他自己也因为夜间活动而累得无法动弹。整整五年来,丹尼尔完全无法见识到正当中的景致。

 就在丹尼尔醒来之前,阿曼德就已经在房间内。咖啡已经煮好、音乐溢飘送,通常是韦瓦第、或是阿曼德也相当锺爱的甜美钢琴乐曲。这时候阿曼德会在房里踱步,催促丹尼尔快快准备。

 『我的爱人,今晚我们要去看芭蕾舞,我迫不及待要去看巴瑞斯尼可夫,之后我们要去格林威治村,记得那个去年让我爱上的爵士乐团吗?他们回来了。快点,我已经饿了,我的情人,我们得快点出发。』

 如果丹尼尔还是睡眼惺忪,阿曼德会推他到浴室去,帮他洗身、涂抹香皂、然后带他出来擦乾全身,像个老式的理发师般地为他刮胡子,最后从丹尼尔的衣柜里挑选今晚该穿的衣服,把穿脏的旧衣服扔到一旁去。

 丹尼尔爱透了那双白仅坚硬的双手在他全身上下的滋味,像是戴上丝质的手套。那双褐色的眼眸简直要把他的魂魄摄出来。噢,那种失序的美妙况味,他确定自己被一路引领下坠,超越任何的疆界,最后那双手温柔地搁在他的喉头,牙尖戳破皮肤的表面。

 他闭上眼睛,身体逐步加热,唯独当阿曼德的血碰触到他的嘴,他会不可自抑烧灼。他听到远方的叹息与哭喊,那可是途的歧路亡魂?似乎某种湛然发光的连续就在那里,而他的梦想与一切同步,显得如此重要,不过到后来那种景况还是渐渐消失…

 有一次他失控了,用尽全力抱紧阿曼德,想要咬入他的喉咙。阿曼德是如此地耐心,为他下眼泪,而且让丹尼尔在他的喉咙停留最长的时间,接着再温和地引领他离开。

 丹尼尔已经六神无主,他的生命只有两个选项:狂喜与悲惨,以爱情为连结这两者。他、水远不知道自己是否将被赐予、水生之血,更不知道他的超感应视觉(雕像从他们的基座上瞪着他看,在天空中的直升机就像大型客机一样地清晰可见。)是否因为这些少许的血换,还是他只是疯了?

 到了那一夜,当阿曼德询问他是否已经准备好,以全然的诚意投入这个世纪,他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他想要『无可计量』的财富,一栋装盛所有他珍视事物的华宅,还有游艇、飞机、车子,上百万的财富。他愿意为丹尼尔购买任何他所的事物。

 『上百万的钱财,你在说啥鬼话?』丹尼尔责骂他:『你的衣服只穿一回之后就被丢弃,你忘记自己租的公寓的地址,你可知道什么是邮递区号,或者报税单?我是那个负责去买每一张要命机票的人。百万钱财?我们怎么去要到那一大笔钱?洗劫另一个马斯拉帝,然后逃之夭夭?我的老天爷!』

 『丹尼尔,你是路易斯转赠给我的美好礼物。』阿曼德温柔地说:『我怎么可能没有你?你误会我说的每一件事。』他的眼睛变得更大、更是孩子气:『如今我想要站在一切的顶点,如同多年以前我在巴黎掌握着血鬼剧场。当然,你记得那些,而我现在要让世界为我臣服屈膝。』

 丹尼尔被事情发展的疾迅速度得晕头转向。

 开始时,是一座在牙买加挖掘出土的宝藏,阿曼德带着丹尼尔坐船到当地,指示他必须启动开采作业。没几天之后,一艘西班牙的沈船也被发现有大量的珠宝珍物。再来,是一个考古学上的大发现,考掘出弃价的奥尔梅克遗迹。再接下来是两艘沈船的打捞,最后是一个早被遗忘的南美翡翠脉矿。

 他们在佛罗里达买下一栋豪宅,游艇、快艇、一辆小而精美的机。

 现在他们就像一对王子般地到处受到王室礼遇。阿曼德亲自监督丹尼尔的衬衫、西装、鞋子等等的量身制作,他挑选无以数计的运动外套、长、长袍、丝制的外衣。当然,丹尼尔在寒冷下雨的天气一定要有一套米滚领的外套,在蒙地卡罗用餐时的晚宴外套,宝石制的袖扣,还有一件黑色的麂皮长大衣,以丹尼尔这等『二十世纪的高度』必然能够搭配良好。

 落时分,丹尼尔刚醒来的时候,他的衣物就已经摆设妥当。如果他胆敢异动任何一个物件。从亚麻手帕到黑色丝质长袜。他就有得好受了。晚餐的地点是面对湖泊的宽广餐厅,阿曼德早已在旁边的那间书房,在书桌上规划财产:工作如同滚雪球而来,总是有更多的地图要研读,更多的财富要收购。

 『可是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丹尼尔质问着,看到阿曼德写着笔记、为那些新财产记下摘要。

 『如果你有读心术,你可以得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阿曼德有耐心地回答。那柔和而理性的声音,对你开放、甚至付信任的男孩般面孔,红褐色的发发总是有点不经心地掉入眼底,他的身体着人类的平静与身的安详。

 『我想要的东西,你会给我吧。』丹尼尔如此要求。

 『任何你开口要求的东西,我都会竭诚奉上。』

 『没错,但不是我早就要求过的那个东西,不是我一直想要的。』

 『活着吧,丹尼尔。』低语如同亲吻一般:『让我告诉你我的真心话:生命终究比死亡要来的好。』

 『我不想要只是“活着”,阿曼德,我要长生不死,等到那时候我将会告诉你,是否生命嬴过死亡。』

 事实上,骤然的财富使他发狂,更加感受到自己必死的宿命。某一夜,他与阿曼德乘舟到温暖海风吹拂的湾口,头顶上的星光皎洁,他穷尽一切只想要、水远保有这一切。他爱恨织地看着阿曼德毫不费力地启动游艇,阿曼德真的舍得他死去吗?

 追猎的游戏无止境地持续着。

 毕卡索、宝加、梵谷,无数的名画经由阿曼德的手上而来,没有任何解释就托给丹尼尔,用以转手或当作奖赏。当然啦,它们真正的主人才不敢来抢回自己的收藏,万一他们在阿曼德夜间造访安置收藏品的密室时、幸运地得以生还。有时候,那幅作品并没有清楚的标题,而他们在拍卖会场上购进千万张画作。即时如此,也是不够的。

 珍珠、红宝石、祖母绿、钻石等珍贵宝石,也是他带回来给丹尼尔。『别在意,这些都是偷来的,不会有人来要回它们。』从那些蛮的迈阿密海滩毒贩,阿曼德能偷的就尽量偷:械、装钞票的行李箱、甚至靴子。

 丹尼尔瞪视着排山倒海的绿色钞票,看着秘书们将它们包捆好,印上符码,好运送到欧洲的银行。

 丹尼尔常常看着阿曼德独自出游,在温润的南方海岸狩猎。他是个穿着黑色丝衬衫与黑色长的少年,操纵着一艘不发亮的快艇,任由风吹拂着他长长的头发。就在陆地无法看到的彼处,他会看到一群走私者,然后袭击他们。孤身的海盗就这样魂断迈阿密。其他的猎物掉入海面,头发沈浮着,挣扎着最后的活命瞬间。就当月光高照,他们最后瞥见的是自身的残骸!他们原本以为自己是无敌的恶之徒…

 『当你出门狩猎时,我可以跟着去参观吗?』

 『当然不行。』

 最后,资本准备妥当,阿曼德要真的来大干一票。

 他要丹尼尔买下各种东西,无须犹豫或找人谘商:一艘战舰、连锁旅馆与餐厅、四架私人飞机。阿曼德现在有八个私人电话专线。

 最后的梦想于焉来到:夜之岛。这是阿曼德的私人造物,五层楼由玻璃砌造的剧院、餐厅,以及商店。他为自己中意的建筑物画设计图,无论大小事物,从水池到花朵盆栽,他都亲自订购想要的质材。

 看哪,这座不夜之岛。从落开始,观光客从迈阿密搭船过来,就在舞厅与酒廊,音乐彻夜播放。玻璃电梯永远不停止攀登天堂的动作,就在润脆弱的花朵当中,水池与瀑布集然生光。

 在这里,你可以买到任何东西钻石、可乐、书籍、钢琴、流行服饰、洋娃娃。世界上的一商品正等着你采购。夜间的电影院固定播放五部影片,杂着英式西装、西班牙皮革、印地安丝绢、中国地毯、银制品、冰淇淋甜筒、棉花糖、中国骨瓷与义大利的鞋子。

 或者你也能够享用它隐密的奢华,随时进出这些炫目的物品之间。

 『这些都属于你,丹尼尔。』阿曼德在他们豪华别墅『神秘别馆』的宽敞房间中缓慢走动。这房子有叁层楼,还有一座属于丹尼尔的地下室打开的窗户面对远处红光照天的迈阿密,以及天际上不断翻动的云层。

 这住宅合了新旧式样的奢华,电梯直达每一间房,房内铺设着中古世纪的织锦与骨董吊灯,每间房都有巨大的影音设备。文艺复兴时代的画作悬挂于丹尼尔的套房,波斯地毯覆盖在地面上。维也纳画派的最佳作品悬挂于阿曼德铺着白色地毯的书房,在里面充着闪亮的电脑设备、电讯器材、以及萤幕。书房充斥着世界各地的书本、杂志、报纸等等。

 『这就是你的家,丹尼尔。』

 丹尼尔必须承认,他爱上这里;他更热爱的是自由、权力、以及伴随着他无所不至的奢华。

 他与阿曼德在夜间时分飞到中美洲的深处,观看马雅文化的遗迹;就在月的笼罩,他们在安娜普尔那山的山脊观看远方的顶峰。他们在东京拥挤热闹的街头上闲逛,玩遍曼谷、开罗、大马士革、利玛、里约与加德都。白天的时刻,丹尼尔沈浸于当地旅馆的舒适设备,夜晚的他在阿曼德的陪伴下,毫无恐惧地到处漫游。

 不过,有时候文明的生活会突而化为幻影。在某些远方的角落,阿曼德会感受到其他不朽者的存在。他解释说,虽然他已经在丹尼尔身上围绕着防护场,但还是会担心不测。丹尼尔必须要在他身边行。

 『只要你把我变成同样的不朽者,就不用担心了。』

 『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阿曼德说:『现在的你是一介无名凡人,但如果你成为我们的一员,便如同一在黑暗中燃烧的蜡烛般地显眼。』

 丹尼尔无法接受这样的说法。

 『他们会毫不费力地把你揪出来。』阿曼德生气起来,虽然不是针对丹尼尔。事实上,他厌恶任何关于血族的话题。『你可知道,那些长老们不分由说地毁掉出现在他们面前的雏儿?』他说:『你心爱的路易斯难道没有解释给你听?那就是我向来的作风我将那些年少无巢的家夥扫乾净。不过,我并非完全无敌。』他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考虑要不要继续说下去,然后他说:『我就像是一头角逐地盘的野兽,我有许多古老强悍的对手,如果我招惹了他们,我会被毁掉。』

 『比你还古老?但我以为你是最古老的一位。』在这些年来,那是他们首次提到《夜访血鬼》的内容。事实上,在此之前他们从未讨论过这些。

 『当然我不是最古老的,』阿曼德说,他看起来有些不安。『我只是路易斯所能找到的最古老血鬼。还有其他的,虽然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也很少看到他们。不过,有些时候我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现形。你可以说我们彼此传送有力的讯息:不要接近我。』

 第二个晚上,他就拿那个装有他血的护身符给丹尼尔。他先亲吻它,然后摩擦它,像是要让它发热。见证这样的仪式真是诡异,更诡异的是看到那玩意有个A字母,其中含有阿曼德的少许鲜血。

 『就这样做,如果他们靠近你,就把这个坠子立即摔碎。他们会感受到血的力量正在保护你,就不敢』

 『噢,你会让他们杀死我,你自己知道。』丹尼尔冷冷地说着:『给我力量,让我保护自己。』

 不过,此后他还是戴着那个坠子。就在灯光下,他检视着那个字母与周边复杂的浮雕,发觉它们是扭曲的人类形体:有些被砍断手足,有些痛苦地扭动着,有些已经死亡。这真是恐怖的东西!他把项炼放进衬衫里面,虽然使得他的口发冷,但却不用看到它。

 但是,丹尼尔从未看到另一个超自然的不朽存在。他对于路易斯的记忆,仿佛是一场发烧时作的幻觉梦境。阿曼德是他唯一的奇迹,恶魔般的神。

 他的苦涩感与俱增。与阿曼德的生活让他发狂激动,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有想到自己的家人,以及过往的朋友。他确定有寄支票给亲人,但他们现在只是名单上的符号。

 『你永远不死,但是每一夜你都会看着我逐渐死去。』

 终于演变成恐怖、丑恶的吵架。阿曼德崩溃了,玻璃般的眼球盛无声的愤怒,然后无法控制地轻声哭泣起来,仿佛某种早就遗失在时间之的情绪再度被唤起,威胁着要把他四分五裂。『我无法做到。如果你要我杀了你,那还容易一点。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要求的是什么!难道你不明白,我是一个天谴的失误。你不明白吗,如果能够变回人类,我们之中的任何一员都会欣然放弃永生。』

 『放弃不朽,只为了短短的人类生命?我不相信呢,这是你第一次当面对我说谎。』

 『你胆敢这么说!』

 『不要打我,你可能会杀了我,你太强壮了。』

 『如果我不是个胆小鬼,活了五百年还是怕死怕到骨子里,我早就放弃自己的生命。』

 『不,你不会这么做的,恐惧与此无关。想想看你从出生到死亡的所有一切,就这样地丧失了?试想看看,你所知道的未来将是连成吉思汗也梦想不到的奢华与壮丽!姑且不管科技的奇迹,你会安于无知世界命运的状态吗?不可能的。』

 他们无法以言语达成和解,终究还是以亲吻、拥抱、血换来结束这场争执。梦境如同一张大网般地罩住他,他感到饥火中烧!我爱你再多给我一些,再一些,但是那永不足够。

 根本就没有用的。

 换血的变异,让他的身心造成何等变化?让他以更加微的感官看到叶子的坠落?阿曼德、水远都不会将他变成血鬼!

 阿曼德率可看到丹尼尔一次次地逃跑,沦入日常生活的恐怖情景,也不愿意达成他的愿望。丹尼尔无计可施,什么办法都没有。

 然后他再度漫游、逃跑,这一回阿曼德并未追逐他。每一次他都会等着丹尼尔乞求回来这里,或是直到丹尼尔虚弱到无力呼救,濒临死亡边缘为止。只有到那个地步,阿曼德才会带他回来。

 雨滴击落在密西大道上的宽广人行道,书店里空无一人,灯光也已经熄灭。远处有钟声响了九下,他抵着玻璃窗站着,凝视着川不息的交通,根本无处可去。喝下坠子里的那几滴血如何?

 黎斯特现在就在加州,准备登上舞台,也许甚至正在袭击某个猎物。他们大概正准备着舞台的陈设吧?那些人类调着灯光、麦克风、声光设备,无眺于底下投的秘密讯号,以及藏身于无知狂热群众当中的门存在。噢,也许丹尼尔估计错误,阿曼德或许早就在会场。

 起先,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后来竟然成为某种确认。为何他没有早点领悟到呢?

 当然阿曼德早就到那里去了!只要黎斯特所写的有丝毫真实可言,阿曼德必定早就奔赴而去,见证或搜寻那些他失去了好几世纪的对象,而他们也被相同的召唤吸引而去。

 这样说来,一个人类情人又算得上什么?那不过是十来年的玩具罢了!阿曼德早就舍弃他而去,这一回他不会得到救援。

 当他站在那里时,感到渺小而寒冷,悲惨无比又孤独一人。他的那些预感、双胞胎梦境遗留给他的古怪警示,这一切都无关紧要了。这些事物如同一双黑色的大翅膀般飞掠过他,当它们疾驰而去,你可以感受到无动于衷的风声。阿曼德已经奔向他永远无法理解的命运之道。

 这个认知让他充恐怖与哀伤。门已经关闭,而双胞胎梦境所召起的焦虑感同时混合着麻木的恶心畏惧。这一回他已经走向终点,他能够怎么做呢?他疲惫地想像着夜之岛对他关起大门,看到那栋白色墙壁的别墅,就在海滩上的高处,永远无法企及。他觉得自己的过去与未来已经转眼成空,死亡临而至,究极的虚无终于来临。

 他又走了几步路,双手麻木不堪。雨水已经浸他的上衣,他只想躺在人行道上,让睡梦与双胞胎一起到来。黎斯特的语句环绕在他的脑海。再生为血鬼的那一刻,他称之为『黑暗把戏』;至于这个拥抱着如许绝美怪物的世界,他称之为『蛮荒花园』。是的,没错。

 请让我成为你蛮荒花园的恋人,如是,曾经寂灭的生命之光将会如同洪爆发般地汹涌回归。一旦离人类的血之躯,我将会进入永恒,成为你们的一员。

 头晕目眩,他是否快要跌倒了?有人在跟他说话,问他是否还好。不,当然不好,我怎么可能还好?

 有一只手搭上他的肩头。

 丹尼尔…

 他往上看去,阿曼德站在他的眼前。

 起初他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他是如此地渴望,而且没有理由否认自己所见。阿曼德就伫立在那儿,以他独有的非世间的凝定,安静地窥看着他,脸庞燃烧着一抹非自然的红晕。他看起来是多么地正常呀,如果说美丽也可以是某种正常。然而,他与周遭的一切物质却又奇异地分隔开来,即使是他穿的外套与长。在他的身后,一台巨大的罗力士轿车安静地等候着,如同一幅奇诡的异象,雨珠从银色的车顶坠落而下。

 来吧,丹尼尔,这一回你可让我费尽心力,可不是嘛。

 为何那双拖着他走的手如此地强力,声音中带着如此的迫切?看到阿曼德真正地生气,真是件罕见的事情。丹尼尔爱慕着这等怒火,他任由自己被拖着走,接着他便进入车内的柔软天鹅绒座椅。他双手瘫软地倒下来,闭上眼睛。

 阿曼德柔和地环抱着他,车子温和地往前开去。终于能够沈睡在阿曼德的怀中,真是太好了!但是,关于那些梦境与那本书,他有许多事情要告诉阿曼德。

 『你不觉得我早就知道了吗?』阿曼德低语着,眼底出奇异的光芒。他看上去既赤又温柔,所有的姿态都已经撤除不见。他拿起一个容器,凑近丹尼尔的嘴边。

 『你一直从我身边逃跑,』他说:『从斯德哥尔摩、爱丁堡,然后是巴黎。你以为我是全能的神,能够以这等速度追上你吗?还有,加上危机到来…』

 他的嘴突然碰触丹尼尔的脸。噢,这样好多了,我喜欢接吻,和这等不死者耳鬓摩。抱住我,他把自己的脸埋在阿曼德的颈子,我要你的血

 『等一下,我亲爱的。』阿曼德将他的手指伸入丹尼尔的嘴里,在他低沈自制的声音底下,有着如此的感情。『仔细听着我的话,在这全世界,我们的血一族正在被消灭当中。』

 消灭。这样的话语传送一阵阵的惊惶到他的体内,即使如此疲惫,还是一让他感到紧张无比。他想要把视线集中阿曼德身上,但却又看到那对红发的双胞胎、士兵,以及那具被支解、翻滚于尘埃中的尸体。然而那样的意义、那种连续…究竟是为什么呢?

 『我无法告诉你。』阿曼德如此说,他指的是那场梦境,因为他也作了那个梦。他将白兰地贴近丹尼尔的嘴边。

 真是温暖啊,如果他不努力撑住,一定会立刻昏睡吧。车子正在急驰于高速公路上,远离芝加哥,雨水滴落于窗户上,他却身处于温暖的场所。真是动人的银色雨景,阿曼德转过身去,仿佛被远方的音乐分去、心神;他的双张开,正要开口说话。

 我与你在一起,非常安全。

 『不,丹尼尔,我们并不安全。』阿曼德回答他:『甚至连一个晚上、一小时都未必可以安全度过。』

 丹尼尔尝试着提出问题,但是他大虚弱、困倦。轿车是如此舒适,行驰的震动又是如此慰人,而且那对美丽的红发双胞胎要他立刻进入梦境。他的眼睛闭上一瞬间,沈入阿曼德的肩膀,感觉到阿曼德的手抚摸着他的背部。

 依稀在遥远处,他听到阿曼德说着:『我该怎么对你好,我心爱的,尤其当我自身都如此恐惧时。』黑暗再度降临。白兰地的滋味驻留在他的边,他攀附着阿曼德的手,但已经沈入梦乡。

 双胞胎行走于沙漠,烈高悬,晒伤她们洁白的手臂与西孔。她们的嘴因为焦渴而肿乾裂,衣衫沾血迹。

 『让大雨降落。』丹尼尔大声叫喊:『你做得到的,让大雨降下。』其中之一的双胞胎跪倒在地,她的姊妹也跪下来,双手抱着她,红发衬映着红发。

 在远方处,他又听见阿曼德的声音。他说,她们置身于沙漠的极深之处,就连她们驱使的精灵也无法在此地降雨。

 为什么?难道精灵不是全能的?

 他感觉到阿曼德再度温柔地亲吻他。

 双胞胎现在进入一条山间小道,但是她们没有影子,因为太阳完全直,而山路险恶得无法攀登。但是她们还是继续行走。难道没有人可以帮助她们?她们每一步都崎岖艰难,岩石灼热得难以触摸。最后,她们的其中之一俯身摔倒在沙中,另一个弯身以头发帮她遮挡烈

 如果傍晚来临,就会有凉爽的风。

 突然间,正在保护她姊妹的那个双胞胎抬起头来,悬崖上有岩石掉落下来,带着窒间的回音。然后,丹尼尔看到一群看似沙漠之民的人接近,他们的黑色肌肤与白色长袍看上去有一千岁那么苍老。

 当那些人近时,双胞胎站了起来。他们供应冷水给双胞胎姊妹,突然间她们歇斯底里地又说又笑,她们终于松一口气,但那些人并不了解。接着,其中之一的双胞胎以放诸四海的手势指着她姊妹的肚子,表示她已经怀孕。那些人抬起怀孕的女子,走向他们设于沙漠中绿洲的营帐。

 最后,双胞胎就着营火安详沈睡,救助她们的是沙漠之民目都因人。是否因为贝都因人的古老历史可以追溯回千万年之前?黎明破晓时,没有怀孕的双胞胎起身,在她姊妹的注视下走向绿洲的橄榄树。她高举双臂,起先看起来只是在礼赞太阳,那些沙漠之民也围绕在旁观看。接着,温柔的微风吹拂,摇动着橄榄树的枝叶,轻柔甜美的雨滴开始降落。

 丹尼尔睁开眼睛,他已经在飞机上了。

 周遭的昏黄灯光与白色塑胶材质的器具,让他立即辨认出这个小房间。每样东西都是人工合成的质料,坚硬而闪亮,如同某种生物的巨大肋骨。也许到头来一切都轮转过一回?科技再创造在圣经营田中、约拿所藏身的深邃鲸鱼腹部。

 他躺在一张没有头也没有角的卧铺上,有人帮他清洗双手与脸庞。感觉真好,引擎的声音静默无比,像是鲸鱼滑过大海的姿势。他得以看清楚周遭的事物:某个小酒柜,一瓶波本酒。他想要喝酒,但是疲累得无法动弹。有些不大对劲…他摸索自己的脖子,发觉那个坠子已经不见了。无妨,现在他与阿曼德在一起。

 阿曼德坐在这尾人工鲸鱼的眼睛处,靠近窗口。他的头发剪短,穿着黑色料衣服,整齐而美好,像是打扮整齐参加葬礼的体。他看上去无比严峻,足以让人在旁念诵诗篇第二十叁首。快换回白色的衣服吧。

 『你快死了。』阿曼德柔声说道。

 『即使我行走于死亡暗影的幽谷,等等…』丹尼尔的喉咙很乾,头也很疼。现在已经不用再多说什么,真正想说的老早就已经启齿千百回。

 阿曼德再度无声地说话,宛如一光直接穿入丹尼尔的脑海。

 『我们不用再谈那些特定的话题了。现在你不到一百叁十磅重,酒正在侵蚀你的内在器官。你已经半疯狂,在这世上再也没有值得你欣喜之事。』

 『除了和你说话之外。你的声音很容易听得进去。』

 如果你永不见我,那只会让状况更加恶化。如果照你现在的状态继续下去,你活不过五天。

 这真是无法忍受的想法。如果当真如此,我干嘛要逃跑呢?

 对方并没有反应。

 一切都是如此地清晰。不只是引擎的声响,还有飞机的奇异律动,那不规律的波动仿佛是乘坐在空气帮浦之上。古诗<表沃夫>(注解1)形容得好,那像是巨鲸疾驰在它的路径上。

 阿曼德的头发旁分,金表戴在手腕上,那是他非常锺爱的高科技产品之一。试想看看,那玩意在白天的时候就在一具棺材内闪烁着数字光芒。他穿着老式的窄黑夹克,领带似乎是黑色丝质的。还有他的脸,噢,早先他必然痛饮过一顿鲜血。

 你可记得,早先我告诉你的那些事情?

 『是的。』丹尼尔说,不过真相是他已经记不清楚了。然后,那股感应力突然间地回归。『是关于每一处都有血鬼被毁灭,是吧?不过我都快要死了,他们也快要翘掉。就在结局到来之前,他们是不死的,但我只不过是“活着”罢了。我记起来了,现在我还要一杯波本威士忌。』

 无论我做什么,都无法让你恢复求生的意志,对吧?

 『不要再来那一套,否则我会从飞机上跳下去。』

 你曾听我说吗?真正地听进去。

 『我有什么办法呢?当你要我聆听时,我根本摆不了你的声音。那就像是在我的脑袋入一个小型麦克风,这又是啥?眼泪?你会为我哭泣吗?』

 在那一瞬间,阿曼德看上去非常年幼,真是个大逆转。

 『该死的丹尼尔。』他用说的,所以丹尼尔可以清楚听见。

 丹尼尔全身裹布寒颤,看阿曼德受苦让他感到痛楚。他一言不发。

 『我们的正体,』阿曼德说:『是不该存在的异变,你也知道。不用读黎斯特的书就可以明白这一点,我们其中的每个人都可以告诉你,那是灾厄的化身,魔的接合』

 『这样说来,黎斯特所写的是真的!』恶魔跑入古埃及法老王与王后的体内,其实是精灵,不过当时他们称呼它为恶灵。

 『无论那是否真实,都无关紧要了。无论起源为何,最重要的是灭亡也许就近在咫尺。』

 惊惶的感知紧尾随,梦境的氛围又要回归,双胞胎尖利的叫声依稀分明。

 『听我说,』阿曼德耐心地将他从双胞胎的异境带回:『黎斯特只怕是唤起了某人、或是某个东西。』

 『阿可奇,恩基尔…』

 『或许是他们,不只是一两个。没有人确切知道。只有某种隐约的危险警讯,但没有人知道从何处而来。大家只知道我们被搜捕、销毁,每个聚会所与相关场所都被焚烧殆尽。』

 『我听见危险的警示,』丹尼尔低声说:『有时候就在半夜,强烈的呼喊;有时候却像是某种回音。』他再度看到那对双胞胎,那必然与她们攸关。『但是你可知道,关于那些被焚烧的聚会所』

 『丹尼尔,不要试探我,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我们每一个血鬼都知道,那就像是经一个大网罗的脉。』

 『是的,』每当丹尼尔品尝血鬼之血,他总是瞥见那巨大无伦的知识汪洋、连续不断的变、半知半解的异象。原来那些都是真的。『一切都起始于母后与父王』

 『如果是以前,这些变化对我而言并没有什么差别。』阿曼德打断他的话。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但是我不要就此结束,我不想再活下去,除非你』他的面容微微地改变,略显讶异之:『我不想要你死去。』

 这一刻的寂静着实古怪,虽然有着飞机顺风飞行的声。阿曼德坐着,他的姿态相当平和、耐心,不过他的话语却背叛了柔滑平静的表面。『我并不害怕,因为你就在我身旁。』丹尼尔突然这么说。

 『那你真是个小傻瓜。让我告诉你另一件神秘的事情吧。』

 『什么?』

 『黎斯特还好端端的活着,他的狡计也得逞了。那些在他身边的人们也都毫发无损。』

 『你何以如此确定?』

 那轻柔如天鹅绒的笑声再度扬起。『你又来了,真是人类本位,这么小看我,常常错失重点。』

 『我的能耐有限,身体的组织细胞有朝一必定腐朽,那是被称呼为老化的过程』

 『他们都在旧金山,聚集在一家叫做“德古拉伯爵的女儿”的酒吧。我之所以通晓这些,可能是某个高强的心灵故意或者不智地传送这些意象到许多心灵;又或许是某个见证者将这些意象传递给大家。我无法确定为何者,思想、感受、声,它们都只是存在着,我们行旅在巨大网罗的蛛巢小径。不过那个“危险”的警讯盖过其他的念波,仿佛我们的世界在一瞬间变得哑然无声。接着,其他的声音浮现出来。』『那么,黎斯特又在哪里?』

 『只看到惊鸿一瞥,他们无法追踪到他的巢。他太聪明了,但是却忍不住戏他们。每天晚上他都驾驶着保时捷跑车,驰骋于旧金山的街道。但是,他可能不知道那些已发生的事情。』

 『愿闻其详。』

 『沟通的能力是双向的。如果要听见其他人的思讯,自己的心念也会被窃听到。黎斯特为了隐瞒他自己的行踪,很可能把所有的渠道给关闭起来。』『那么,梦境中的双胞胎又是怎么回事?』

 『我不太清楚,并非每个人都作了那些梦。有些人似乎知道她们,也相当畏惧她们,而且认为这一切都是黎斯特惹出来的祸端。』

 『群魔中的真正妖兽。』丹尼尔轻笑着说。

 阿曼德微妙地点头,认可他的调笑之语。

 除了能量的动,一切皆为寂静。

 『你可明白我所告诉你的?除了旧金山之外,我的同类在每一处都遭到狙击。』

 『除了黎斯特的所在。』

 『没错。但是狙击者相当乖戾难料,似乎它必定会先接近猎物,然后才毁灭它。也有可能它是要等到演唱会开始,一手完结掉它所掀起的腥风血。』

 『它不可能伤害你,否则应该早就』

 轻浅的笑声,几乎听不清楚。那是以心电感应传送的?

 『你的信心让我感动莫名,但先别急着当我的信徒。那个东西并非全能,它无法以无限的速度移动。你得了解我所作的选择:我们之所以要到哪里,是因为那是唯一安全的地方。它在某些遥远的地方看到离群的孤鸟,还是把他们烧成一堆灰尘。』

 『同时也是因为,你想要和黎斯特在一起。』

 没有回答。

 『你自己心知肚明,如果到时有一场战役,你想要在那里助他一臂之力。』还是没有回答。

 『如果那是黎斯特造成的,他可能有办法结束这场闹剧。』

 阿曼德还是没有回答,他显得相当困惑。

 『其实这很单纯,』他终于说:『我必须去就是了。』

 飞机似乎悬在音当中,丹尼尔朦胧地看着天花板。

 去见他最后一面。他想到纽奥尔良的屋子,他在蒙尘的地板上发现黎斯特的表。现在他要回到旧金山,回到事件发生的原点,回到黎斯特的所在。天哪,他真想喝酒,阿曼德为啥不给他喝那瓶波本酒?他很虚弱,他们要去演唱会场,去看黎斯特

 但是,梦境所发的惧感受回到他身上。『不要再让我梦见那些了。』他低声说道。

 他好像听到阿曼德说,好的。

 突然间,阿曼德就站在边,他的影子覆盖着丹尼尔。鲸鱼的肚腹看起来更小,仅止于包围着阿曼德的周遭四

 『看着我,我心爱的。』他说。

 起先是黑暗,然后高大的铁门倏地打开,明月高照着花园。这是什么地方?

 光是那温暖的空气与高悬的月亮,他就可以断定那是义大利;更远的彼方,他还看得到庞贝遗址边陲的『神秘别馆』。

 『我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问阿曼德,后者就站在他旁边,穿着旧式的天鹅绒服饰。有好一阵子,他只看得到阿曼德,看到他的黑色天鹅绒背心、绑腿,以及长而髻曲的褐色头发。

 『你知道,我们实际上并不在这里。』阿曼德说。他转身走向通往别馆的花园,鞋子在灰色石板地上发出微弱的声响。

 但这些都是真的:快要颓倒的墙垣、深埋于花的花朵、烙下阿曼德足迹的小径,还有头顶上的星空!他转向一颗柠檬树,摘下一片新鲜的叶子。

 阿曼德过来挽住他的手,新鲜的泥土味从花上浮显上来。我可以在这里死去。

 『没错,』阿曼德说:『你是会在此地死去。你知道的,我从未做过这件事。虽然你不相信,但黎斯特也在他的书中这么写。你可相信他说的话?』

 『我相信你,你解释过自己所发的誓。但是,我的问题是,你究竟是对谁发这个誓。』

 回答他的只有笑声。

 他们的声音传遍花园,回响在玫瑰与雏菊的花瓣,光线从门口处溢四周。远方可有人在演奏音乐?这个地方被夜晚的蓝色天空映得发亮一片。

 『如今,你迫使我打破誓言,得到你自以为想要的。但是先看看这片花园,一旦我这么做,以后你就不可能与我分享思想与灵视,沈默的帷幕将会下降。』

 『但是我们将会是同一族的,你可明白?』丹尼尔说。

 阿曼德与他的距离近得足以接吻,黄的大理花与剑兰就在身侧,散发浓郁的香气,旁边还有一颗长出紫藤花的枯木。就在别馆内,笑语喧哗的声音泻出来。可是有人在唱歌?

 『告诉我,我们究竟身处何方?』丹尼尔问道。

 『我告诉过你,这是一场梦。假若你非要一个名字不可,就称呼它为生与死之间的门扉,我会带领你走过这扇门。由于我是如此的怯懦,无法让你死去。』

 丹尼尔品鉴着冰冷愉的胜利:终于来到这一刻,他再也不用失落于时光的随意坠落,不再是理土于荒烟蔓草的众多死骸之一,遗失了名字与知识,所有的灵视就此灭亡。

 『我无法承诺任河事情,眼前的未来就是我早先所告诉你的。』

 『我不在乎,只要与你一起前往就好。』

 阿曼德的眼神变成血红色,疲惫而古老。他那些细致的衣服如同鬼魂的衣衫,是否当心智想要纯粹地彰显自身,就能够如此办到?

 『不要哭,这不公平。』丹尼尔说:『你怎能在我的重生仪式哭泣?你还不明白这就是如此吗?』他突然坐起来,看到整幅神的风光:遥远的别馆,天地之间的土地。接着他往上看,惊愕于如此繁多的星辰。

 看起来天空无限扩张,淋漓的星辰让星宫图的模式与意义乍然失落,唯有纯粹的物质与能量获得胜利。接着他看到金牛宫的七仙女星,那是命运多舛的红发双胞胎所锺爱之星。然后他微笑着,看到双胞胎在山顶上,显得很快乐。他也因此感到愉悦。

 『只要你说出口,我心爱的。』阿曼德说:『我就会执行,毕竟我们将会身陷相同的地狱。』

 『你不懂吗?』丹尼尔说:『人类的抉择也都是这样。母亲对于她腹中胎儿的命运一无所知!老天,每个人都是惘的,即使到最后印证了你赐予我的并不是正确之道,那又如何呢?并没有什么是错的,只有穷极一切的求,而我想要永远与你一起活着。』

 他睁开眼睛,看着机舱的天花板,反在柔和木质墙壁的黄灯光;同时,他看到围绕四周的花园、香气,花朵的图像几乎从枝杆处绽裂开来。

 他们站立于死去树木与紫藤花绕之处,他所知晓的某个东西赫然回返在古代的语言中,花朵与血是相同的字眼。他惊觉到尖牙闯入颈部的戳击。

 他的心脏被一股强烈的力量忸绞着,那等压力远超过他所能负荷!倚在阿曼德的肩上,他看到夜降临,星辰如同那些芬芳的花朵一样巨大。天哪,他们正朝着天际飞升!

 刹那间,他看到血鬼黎斯特驾驶着一辆纯黑色的跑车,在夜里冲驰。他的头发被风往后吹拂,眼神充着疯狂的幽默感与高亢精神,看起来像是一头猛狮。他转过头来看着丹尼尔,从喉咙冒出低沈柔和的笑声。

 路易斯也在那儿,就在旧金山的秋维萨德罗街上的一个房间,从窗口望出去。他等候着,然后说:『来吧,丹尼尔,如果这是注定要发生的。』

 但是他们并不知道那些被烧毁的聚会所!他们也不知道双胞胎的事,以及危险的警讯。

 他们每一个都在别馆内,路易斯穿着一件长外套,倚着廊柱。每个人,包括双胞胎都在这里。『感谢老天你就在这里!』他亲吻路易斯的双颊。『咦,我的皮肤竟然和你的一样苍白!』当他的心跳停止、肺部灌空气时,他大叫出声。又是个花园,周围绿草茵茵。不要把我扔在这里,独自飘零于人世间。

 『喝下它,丹尼尔。』教士以拉丁文说着,将圣餐式的葡萄酒灌入他嘴里。红发双胞胎拿着盘子:一个装心脏,一个装脑髓。『以诚敬之心,我下圣母的心脏与脑髓…』

 他坐起来,将阿曼德拉向自己,取一滴又一滴的鲜血。他们倒卧在花上,阿曼德躺在他的身边,他的嘴凑向阿曼德的喉头。那血真是难以言喻。

 『来到神秘别馆吧。』路易斯说,抚摸他的肩膀:『我们都在等着你。』红发的双胞胎相互拥抱,抚彼此的长发。

 那些孩子们在演唱会场的门外尖叫,因为门票已经售罄。他们会群集在停车场,直到明晚来临。

 『我们有门票吗?』他询问:『阿曼德,门票。』

 危险!那警讯来自于某个被困在冰层底下的声音。

 某个东西重重地击中他,他正在漂浮。

 『睡吧,我心爱的。』

 『我想要回到别馆的花园。』他想要张开眼睛,肚子绞痛无比,但又觉得遥远。

 『你知道他被埋在冰层底下?』

 『睡吧,』阿曼德帮他盖上毯:『当你醒来,就会如我一般,永远地死去。』

 旧金山。早在睁开眼睛之前,他就知晓自己在那里。他很高兴离开那个鬼样的梦:窒息、黑色,驾驭那凶猛的海。那个只有听觉而没有视觉、只有海水感受与无限恐惧的梦境已经退。在那其中,他是一个无力叫喊的女人。

 赶快从梦中醒来。

 冷冽的冬日空气触及他的脸,他几乎品尝到那雪白新鲜的气息。这当然是旧金山。冷冽的温度如同一件大氅般包围住他,但他的体内却是温暖而美妙。

 永生不死,永远地!

 他睁开眼睛。透过梦境的幽暗,阿曼德嘱咐他要留在这里。阿曼德跟他说,在这里他是安全的。

 就在此地。

 法式的大门整个打开,那精心雕琢的房间像是阿曼德惯常憩息的华美屋室,如此令人心爱。

 从大门那里飘拂的纯白蕾丝,在阿布森地毯上闪耀发亮的羽,在在显示着美感。他移动脚步,走出门外。

 一丛枝街探入他与天空之间,那是蒙特利柏树的僵硬枝叶。就在树丛之间的柔魅黑暗,他看到金门大桥的巍峨弧度。浓雾如同稠密的烟,泼往巨大的高塔。雾气试图没缆线与桥梁,然后便消失无踪,仿佛桥上的交通阵将它烧融掉。

 如此的奇景真是动人心魄,远方的山脉因温热的灯光而凸显轮廓。的屋脊顺着山势往他的方向下降,树芽在他眼前浮升。这样的柔和肤脊就像是大象的

 永远的不死…

 他用手拂过头发,一阵柔和的悸动通身体。当他把手拿开,感到他的指印烙在头皮上的戳记。微风美妙地刺痛着他,他想起某件事,摸索着自己的了牙。没错,既长又尖利的美丽牙齿。

 某个人碰到他,而他转身时因为过于怏速,差点就失去平衡。这与以前的自己真是大不相同啊!他想要稳住自己,但一看到阿曼德就忍不住泣的冲动。即使在幽深的黑暗,阿曼德的褐色眼眸还是焚着一股转之光,脸上的表情是如此的怜爱。他走向阿曼德,触摸他的睫,他还想要抚摸阿曼德嘴边细致的线条。阿曼德吻他的时候,他颤抖不已。那冷凉如丝的双如同吻入他的脑海深处,简直是思维碰撞的纯粹电光。

 『进来吧,我的孩子。我们只剩一小时不到的时间。』

 『那么,其他人』

 阿曼德迳自前往,看到重要而恐怖的事情,聚会所接二连叁地焚烧。然而在此时,似乎没有任何事情比他内在的温暖与肢体挪移的悸动感要来得重要。

 『他们正在竭力布局。』阿曼德可是用口说话?听起来异常清晰。『他们惧怕着全体的灭绝,但是旧金山却完好无缺。有些人认为那是黎斯特乾的好事,为的就是要把仅存的血一族驱赶到他那里;还有人说是马瑞斯或者双胞胎的作为。也有可能是“必须被守护者”,他们带着深不可测的力量觉醒。』

 双胞胎!他感到梦境的黑暗面再度临现,那个没有舌头的女人尸身…恐惧进驻他的体内。不过,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伤害他了,无论是梦境或阴谋。现在,他是阿曼德的孩子。

 『这些事情可以容后再说,』阿曼德说:『你必须照我的话做,已经开始的就要把它办完。』

 办完?不是早就完成了?他已经重生。

 阿曼德带领他走出风中,来到黑暗中的一张边,摆设花瓶上所雕绘的龙如此鲜活,钢琴的键盘如同森白牙。触摸它们吧,感应到象牙与天鹅绒的质地。

 音乐从何处而来?独奏着的、低沈哀伤的爵士乐小喇叭制止他的行动,音符飞,现在他并不想移动,只想要说他明白这一切,正在收着每一个支离破碎的音符。

 他想要说,谢谢你带来这样的音乐,可是他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如许陌生:更加尖锐,但也充。就在外面,浓雾盖过阳台,噬了夜晚。

 阿曼德就在这里,他可以了解这些,带着他走出黑暗的房间。

 『我爱你。』丹尼尔说。

 『你确定吗?』阿曼德回答他。

 这让他感到发笑。

 他们来到一个挑高的廊道,台阶沈入阴影之内。阿曼德催促他前进,他想要看清楚脚底下的地毯,马黛莲与百合花的纹路,但是阿曼德带他进入一个明亮的房间。

 他因为那光亮的洪而屏息,光线入皮制的沙发与椅子。墙壁上的画作真是不得了!

 画作上没有确切形体的生物,是以黄与鲜红的颜料大笔一挥而就。看上去栩栩如生之物,其实就是活的东西,这是千真万确的。你主旦出那些泅游于夺目色彩的形体,而他们也以这等型态永远存在。他们是否也能够以细小的眼睛看到你?还是说,他们只能目睹二次元领域的天堂与地狱,被一枚扭曲的铁丝悬挂在墙壁上?

 他本可能会因为喉咙深处如同小喇叭一般的呻而哭泣,但他没有哭,只是攫取到一股的香气。天哪!那是什么?他整个身体似乎由里而外地坚起来,突然间他正看着一个小女孩。

 她正坐在一张靠背扶手的椅子,双足并拢,白的脸庞环绕着闪亮的发丝。她的衣服相当肮脏,从破烂的牛仔与衬衫看得出来她是个逃家的小孩。即使有着污债与鼻头上的雀斑,她看上去仍然是一幅完美的图画。看看她的手臂,双腿的形状,以及眼睛:他正在笑着,但毫无笑意,只是一种疯狂的嗓音。那古怪的笑声听起来险恶无比,他意识到自己正把她抱在怀中,而她微笑地瞪视着他,脸颊浮起两片晕红。

 原来那香气就是血的味道。他的手指仿佛燃烧起来。奇怪了,为何他可以看穿她皮层下的血管脉道,也听得见她心跳的声音?那声音愈来愈大,显得,他忙不迭地从她身上闪开。

 『老天,快把她走!』他大喊着。

 『享用她吧,』阿曼德说:『立刻这么做。』

 注解1:现存以古英文写作的最长、最伟大的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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