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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十七竹林遭遇

 晴空万里,微风习习,我和小白子结伴而行。赶路是很乏味的一件事,尤其还是和一只狗,而不是一个人。

 在地道中的那一个月,我一直要保持安静,不能说一句话,发出一点声音。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了,却没人在一边听我说话,真是郁闷。不管了,我忍不住了,我开始叽里呱啦的对着小白子讲故事,就讲的咪咪记的故事,还给小白子安排了那来福的角色。虽然是对狗弹琴,但是我自得其乐。

 讲累了就喝口水继续讲,发扬刘爷爷死前要把一辈子话都要说完的精神,喋喋不休。没想到刘爷爷对我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么大啊。就在我第三次喝水的时候,我发现小白子从刚才的精神熠熠变成现在的耳朵都耷拉下来了。难道是饿了?刚吃完没多久啊。难道是?按说我的故事这么有趣,它怎么这么无打采呢?真不给面子,我不讲了。

 我一个人在边上生闷气,不想说话了,可小白子好象却精神了,耳朵也立起来了,尾巴也摇啊摇的。太可恶了,真是没品位的狗,我不和你这狗一般见识。

 好象听到有马蹄声音从后边传来。太好了,可以搭个顺风马。在马朝我这边跑来的时候,我树起了大拇指叫马,出一个自以为很靓的笑容。看他竟然没反应,意识到古代不兴这样拦顺风车,连忙喊声“英…雄…”

 我喊出雄字的时候,人家大哥已经在几丈之外了,只留下我傻站在路上吃他的马爆起的土。TMD,看你长得人模狗样的,竟然一点没有君子风度。连叼都不叼我一眼。想当初我在N大的时候还经常拦帅哥的自行车带我去主楼呢,屡试不,在国外就更别提了,没想到在古代我竟然吃了鳖。虽然说鳖很有营养,但是我可不想这样吃法。好小子,你给我记住,咱俩没完~~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还是个男人的样子,人家自然不叼我啦。幸好幸好,否则我这点自信全被他给无情打击了。

 走了不知道多久,竟然在路边发现一匹纯黑色的骏马。咦?这不是刚才那帅哥的马吗?我不会骑马,偷了也没用,可惜啊。再说,听说骏马一般脾气都很大,万一我被摔下来就惨了。不过验验这马怎么样,总可以吧。我时时抱着科学的探求精神,值得钦佩吧。

 拿什么验呢?对啦~就它吧。我温柔的抱起了小白子,突然一下就把它抛向了马,结果就见一条黑影在接触了马后腿后,呈抛物线飞进了边上的竹林。哎呀,武艺高强的马啊,失敬失敬,佩服佩服,我们那里宝马也没你这么大牌!

 我撒腿就跑进竹林,去找不知道落到何处的小白子了。小白子,我对不起你,我以为你排名应该比马靠前,是它老大啊,没想到这拽马一点也不姑念你们的兄弟情谊。这犬马之劳之说看来一点也不可靠。

 走进竹林,听到有打斗声,本想不找小白子,就直接撤退了。可抬眼一瞟,其中一人竟然是那黑马的主人,而他正手握青色佩剑和一手拿银鞭的娇美无比的姑娘对峙。现在不近视了真是幸福,这么老远就能看清楚他们的外貌。你别说,仔细一看,他也算个帅哥了,一副俊美的容貌,如玉般的肤,略斜的凤眼,微微上扬,红润的薄,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痞子味道。

 而那个女子还是那个词,骄美无比。其实我也就大概扫了眼那女子,提不起我兴趣,就不浪费我的眼了,我这眼治好也不容易着呢。

 这两人也是打的花里胡哨的,男子的脸上还着淡淡的从容的笑,难道是切磋着玩?算了,莫问江湖事啊,再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痛快。说不定人家两人是情侣呢。让他们两人继续增进感情吧,我找到我的小白子就走。

 终于找到了我的小白子,它的一条狗腿好象有点问题了,我看它拿楚楚可怜的目光看我,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抱起了它,就往大路走。刚走了没几步,前边突然出现一持刀大汉,看他的样子就象要抢劫我。我一害怕,惊道:

 “抢劫?”

 “啥?你也抢劫?我们是同道中人?”大汉惊讶的说。

 “失敬失敬,小弟不知道这块地是您的地盘,今天实在是混不下去了,身无长物,赶不及回自己的地盘就在大哥这里先抢了。”既然他误解我是他同行,就先胡说下,也许能糊过去呢。自从和小牛子在一起当过神后,我现在是口瞎话,越说越顺。

 “看不出来,小兄弟你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竟然也做我们这行当。为何不拿刀抢劫,而抱只狗呢?”

 咦?我这时才发现人家大哥至少还有个行头——一把大刀,而我一点专业守都没有,手里竟抱只残疾狗,怎么看也不象抢劫的。

 “这狗是我抢劫的专门武器,大哥你不知道它的厉害啊。它是我抢劫10几年训练出来的抢劫专用狗,咬人毙命于眨眼之间。”

 “嘿嘿,小兄弟看你还能掰的,不和你磨唧了,快出财物,老子没空和你这磨嘴皮子骗人。”

 现在的强盗咋都素质那么高啊,都是强盗专业学院毕业的吗?早就不是什么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了,全都是智勇双全型的。哎,我早就应该劝劝国家教育局,别搞什么大学扩招,八成这强盗也是有大学毕业证的呢,就是没有,估计也在R大那里买了假文凭。这可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啊~(==大姐,现在是古代啊,你迷糊啦!)

 我看没折对付他了,趁他不备,把小白子朝他一下就又扔了过去,转头向着刚才帅哥美女打斗的方向跑。为什么我用“又”?对啦,刚几分钟前刚扔了一下。

 跑了10几米,看到帅哥和美女还在那打着呢,大幸啊大幸。回头看,那强盗果然被我的小白子蒙了一会儿。小白子要是猫就好了,还能在他脸上抓几下。

 在强盗和我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我先停了下来转向他,得意扬扬的说:

 “看到没?前边的那人就是我大哥。”说着朝那边一指。

 强盗一愣,朝我指的方向看去,大概是看到我的假大哥武艺非凡了,脸色一变,低头想了一下,然后提刀走了。算你识相!

 等他走远,我又跑回去找小白子,它现在已经荣升为我的救命恩狗了,我不能轻易的离弃它,主要只要它还没死,它就对我还有利用价值。在一堆草丛中找到了趴着的它,发现它正恶狠狠的看着我,我都不敢过去抱它了。犹豫了一下,看在它也救了我半条命的份上,还是小心翼翼的抱起了它,剩下的半条命是那个帅哥救的。

 原来它的两条后腿都受伤了,现在是半身不遂了,只能全全靠我照顾了。小白子,你真可怜,痛苦吗?还是那句劝过小牛子的话,早死早托生吧。(小白子:我遇人不淑啊!我要去动物保护协会告你去~~女猪:我不管是人是狗,只要是公的,我就往死里!)

 本来想等那个帅哥打完,问问他能不能带我进城,后来一想,他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呢,再说看他和他那马的拽样儿,估计也不可能带我。还是自力更生吧,这地段的强盗已经遇过了,应该不危险了。果然,出了竹林,在官道上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我终于进城了。

 十八纹身投宿

 进了城,先找了家酒家,随便的填了肚子,就直奔打铁铺,买了把小铁匕首和一柄佩剑。自从我在竹林里碰到强盗,我就觉得我这书生样看着很容易被人欺负,在这年代不好混。为了防止这类事情再发生,我得采取点措施。

 首先不能手无寸铁吧,所以我就买了把小铁匕首(寸铁),放在贴身处防身。剑呢,用来佯装武林人士的。本来想买把象强盗大哥那样的大刀的,后来一想,和我的气质不怎么配,而且又重,再说一般高手都是佩剑的,拿大刀都是三水平的。

 紧接着去了画坊,我要纹身,这样碰到坏蛋的话,亮亮也许能把他们吓跑呢。我现在什么本事也没有,只能虚张声势的保护自己了。我怕疼,只是让他们拿笔在身上画了画。我让他们在我左臂上画了青龙,右臂上画了白虎。现在我是“左青龙,右白虎,人来杀人,佛来斩佛啦。”怕了吧~~看你们以后谁还敢抢我。

 从画舫出来后,天已经黑了,我赶紧找客栈投宿。奇怪的是连找了两家客栈,全都是爆,今天王力宏来这城里开演唱会吗?最后可算又找到一客栈,可是这客栈也够奇怪的,别家都客,这里却门庭冷清,而且最怪的是客栈的门上竟然贴着一副字“凤姿母狗和煞炙公狗不得入内”带狗的就不能进去?不是专门针对我家小白子吧?怪是怪了点,但是我实在没地方住了,总不能让我睡大街上吧。

 我硬着头皮进去了,掌柜平静的上下的打量了我两下,说:

 “兄台还是投宿别家吧。”

 我以为是他看到我抱着狗不让我住,急了,冲过去,可怜的说:

 “老板,我这狗的两条后腿都断了,您就行行好,让我住下吧,我只住一晚就好。不行,我两倍的费用。”

 “兄台,您可看了我家客栈门上贴的字?”有点迟疑的问。

 “看了看了,我这狗是公的,而且它不是您说的那煞炙地出的狗。”

 看掌柜还是不想答应的样子,我立即又补充道:

 “如果您是因为这个不给我们住的话,我现在就把这狗阉了,那它就既不是公的也不是母的啦。”

 小白子,我只能牺牲你了。反正你都已经半身不遂了,再被多阉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啦。作只阉狗多有特色啊~就这么定了,我替你做主了。

 老板看我如此坚持,这次开始仔细的打量我,扫到我上的剑和由于抱狗给他看出的胳膊上的纹身时,沉思了一下,就道:

 “好吧。您就住地字房2号好了。”

 YEAH!不用宿街头了,说着就高兴的想把狗递给他。他诧异的看着我,不明白我想干什么的样子。我赶紧解释:

 “我和我家小狗有感情了,下不去手,您下手阉吧。”(这还叫有感情。)

 他立即恢复了开始那淡淡的神情,无奈的说:

 “不用阉了。让小二带您回房吧。”

 我连忙称谢,赶紧跟了小二上了楼,生怕掌柜后悔。到了房间才想起,好象还没房租。大概是走的时候结帐吧,先住了再说啦。

 虽然这个客栈冷清的,稀稀落落的几个客人,到了晚上很寂静,但是毕竟比出后我在村里的那个晚上感觉好多了。不过还是安全起见,我枕着包袱,手握寸铁就睡下了。

 竟然一夜好眠,一觉醒来的时候就快到了中午。赶紧查看,还好,包袱还在,寸铁已经掉到了身边,估计是睡觉的时候松了手。

 拎着包袱,抱着小白子,在二楼找了个靠边的座位,坐下后,把小白子往桌底一扔。大家别怪我待小白子啊,我总不能明目张胆的抱着它,让别的客人以为我从掌柜的那里走了后门,才带这只狗进来的啊。开始点菜,准备赶紧填肚子,然后向掌柜打听下绝尘谷的方向,早点出发。

 我这边菜刚上来,就听门“砰”的一声被人打碎了。然后一个妙龄少女盈盈走进客栈,浑身散发着一种醇酒般醉人的香。人长的呢,还是那个词,娇美无比。(你欠扁啊,每个出场的女人都用同一个词描述,还不写名字,让我们怎么辨认啊。)好好,我换,行了吧。这个少女无比娇美,(==和娇美无比有什么区别!)美妙的风姿丽飘逸,仪表娴静,给人一种淡雅怡人的感觉。如果说竹林里那娇美无比的女子是烈玫瑰的话,那现在这无比娇美的女子就是淡香白莲。总之,这娇美无比和无比娇美的女子都比我漂亮,所以真是比较懒得看,容易受刺

 如果光看这无比娇美的少女的外貌和气质,你是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这客栈的门竟然是她破坏的。人不可貌相在她身上简直是贴切的不能再贴切的刻画描写了。我以为我就算是恶女了,没想到她比我还悍,和她的那副容貌一点也不称。

 在她袅袅婷婷地走进客栈后,她身后又鱼贯而入的进来十几个青衣少女。这重要角色和配角上场的架势还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

 掌柜的这边,小二,厨子,还有好多住客也都闻声赶来。你问我为什么知道是厨子啊,因为大叔他还拿着大勺呢,看样子是很匆忙的赶过来的,不知道他关火了没有?人家打更的经常嘱咐我们“天干物燥,注意火烛”你咋不好好听呢。

 掌柜这边都是清一的男人,一个个的面愤怒之,全副戒备的聚集在一起。看样子好象要打架了,一边是纯男的,一边是纯女的,我这个女扮男装的假男人应该站在哪边呢?按说我是应该站在女的那边,毕竟我是真的女的,可是小白子就要站在我的对立方了,它是残疾,我要照顾它,所以我不能站在女的那边。站在男的那边吧,从他们紧张而少女轻松的表面现象分析,他们好象实力没女的那边好,否则这么紧张干吗?总不能让我中立吧,到时两边的人都打我,我不冤死了。

 我正在为倒向哪边烦恼的时候,就听掌柜一声惊喜的呼喊:

 “公子!”

 他话音还没落,一位蓝袍锦衣的翩翩公子便从二楼破窗而入,落在了我的不远处。原来是他!

 十九客栈恶战

 原来是他,那个竹林里和娇美无比女子对打调情的帅哥。

 这古代怎么这么时兴砸门破窗而入啊,这娴静女子砸门进,这翩翩公子就破窗入,你们演天仙配啊。好好的正路你们不走,偏走些歪门斜窗的,真是的,一点也不爱护公物,真没公德。掌柜的也是,在门口写什么“母狗公狗不得入内”还不如改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呢。

 幸好昨天没等他带我进城,要不得和他一样到今天才到这里。估计他一定是和那个娇美无比的女人鬼混去啦!

 现在是全场视线都集中在我们二楼这里,不过不是我身上,而是这痞子帅哥身上。只见无比娇美的少女甜甜一笑,柔声道:

 “雅竹公子,果然名不虚传,看来我胞妹一定没好好的招待您。”

 “苍虎夫人,您过奖了,不过您胞妹碧蟒夫人昨天太过操劳,您一定嘱咐她好好休养才是。”

 昨晚他果然是和那个娇美无比的女子在一起,还把人家得要好好休养,好家伙,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猛男呢。这竟然还叫没好好招待,这要好好招待会怎么样啊?

 不过话说回来,这古代的人起名字也真怪,这么一个花般柔弱的无比娇美的少女竟然叫什么苍虎夫人,还有她那娇美无比的胞妹叫什么碧蟒夫人。难道是因为这个无比娇美的少女喜欢踢门,所以有了这母老虎的称号?按她的特长应该在中国足球队安排当个前锋才是啊!还有估计她妹妹喜欢人,所以叫什么蟒蛇?

 我还没想明白呢,就见雅竹公子一个潇洒的飞身已经到了楼下,站在掌柜的他们的身前,含内疚面色凝重的说道:

 “严管家,让你受苦了。”

 “公子,您平安回来了就好。”说着就老泪纵横了。

 痞子转过身,以川剧变脸的绝活立即换上他的招牌痞子笑容,对母老虎说:

 “苍虎夫人,既然您嫌您妹子没招待好我,那现在您就好好招待招待我吧。”

 说完,就出了上的宝剑。

 就这招待法啊?完了,看来要开打了,刚才少女那边还占优势,现在突然来了个痞子,形势不明啊。还是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吧,顺便还把房租逃了。楼梯上堵着痞子他们这边的人,门口还有母老虎的人,从大门出去的路全被他们封住了。跳窗子吧?好高啊,跳下去腿一定完蛋,难道我要和小白子同命相怜?对啦,小白子?我刺溜一下就钻到了桌子下,和小白子作伴去啦。还不忘把桌上的饭和菜拿到桌下和小白子一起吃。

 他们那边已经开打了,痞子和母老虎对打,其余人各自找配对的,总之,全都是一男一女对打,感觉象开舞会。幸好母老虎那边的女的没有多余闲出来的,要不我还真怕有个女的过来找我配对呢。

 母老虎的武器和她妹妹的差不多,只是这条鞭子是金色的,一甩一甩的,所到之处,桌子尽被打碎,感觉象老虎的尾巴,甩起来虎虎有声。痞子就是痞子,就连打斗的时候也还不忘出自己的招牌痞笑,剑舞得轻巧优美,游刃有余的样子。嘴里好象还不时的说着什么,慢慢的,母老虎娴静的表情也变得恼怒起来。一定是痞子调戏人家,哎,这种人啊,和我一样,都是祸水。不知道我们俩在一起的话,谁能把对方先祸害了去。

 我这里看得可真过瘾,这古代的真人表演,可不是现代拉钢丝拍出来的武打片能比的,个个都是实打实的拼命啊。我这里正边吃边看得入神呢,不知道什么时候身边多出个15、16岁的小弟弟,我被他吓了一跳。是敌是友啊?不是来杀我的吧,不自觉的想去摸我的寸铁。

 只见他面色如玉,红齿白,长长的睫下,墨似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好一个粉雕玉琢的人。此时正挑着眉毛,象发现什么新奇宝贝似的盯着我的脸巧笑。

 看他不象敌人的样子,就大着胆子说:

 “小弟弟,你没事跑这里吓人来啊?”

 “我长得吓人吗?”好象有点沮丧的样子。

 “那倒不是,只是你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跑到我边上,这会破坏我的神经系统的。”(你的精神和神经系统本来就不好!)

 “破坏神经系统?”

 “总之,以后不要不出声的就在别人身边出现,对啦,你跑这里来干吗?”

 “看你在这,我就过来了。”说着,就自顾自的坐在我边上,不客气的吃着我的饭菜。这桌子下就变成2人一狗了,不怎么宽敞了。

 我们俩继续看底下唱大戏。现在是母老虎那边明显的落了下风,节节落败。眼看客栈这边要大获全胜了,突然掌柜大厨他们僵直不动,眼神空。原本和他们对打的青衣少女们也转过来围住了痞子。这时母老虎退了下来,坐到一边,又恢复了那娴静的笑容,优雅的接过随从递过来的琵琶,开始弹奏。只见掌柜他们听闻乐声后,竟然朝痞子打了过来,而少女们则退在一旁。

 掌柜他们招招狠毒,且毫不顾及自己性命,而痞子却不敢痛下杀手,招招留情。不一会,他身上就开始挂彩了。而这时母老虎弹奏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快,痞子的情形是越来越不乐观,好象招招都是险象还生的样子。

 才一会功夫,情况就急转直下,幸好刚才没投诚男方,否则现在哭都来不及。我这边正想一会战斗结束怎么求母老虎饶我一命呢,这边上的小鬼不知道怎么就打碎个盘子,惊动了下边的人。一个少女提着剑朝我们这边过来了,这个惹了祸的小鬼却嗖的一下从2楼窗户逃走了。TNND,白吃完我的东西,给我暴了藏身地点,自己就一个人跑路了,你是不是男人啊!对了,他还是个男孩。

 少女已经走到楼梯中间了,我看少女要过来了,一急之下,也没想什么,习惯性的抓起了小白子就朝她扔,她下意识的身子一闪,小白子就朝楼下继续掉了下去,掉到了痞子打斗的中心。那个痞子被掌柜他们的情形紧张,估计也没看清楚什么东西,以为是一暗器,直觉之下就用剑刺了过去。小白子估计还面对我的怨毒之呢,就这么一命呜呼了。(小白子:你以为我手榴弹呢,总TMD的扔我。)

 在我的三扔之下,小白子终于早死早托生了。小白子,看在你救了我两次的份上,你死后我会多给你烧些带的骨头的。而且你死前也和我在桌底下吃了,多少也做个死狗。你也不必怕寂寞,地府有刘爷爷呢,你们一定有很多关于我的共同话题的。

 狗血四溅开来,散到了掌柜大厨他们的身上,他们突然眼睛恢复清明,停止了攻击,呆立当场,对自己与痞子刀剑相向十分的诧异。而母老虎这时却突然停了琵琶,吐出了一大口鲜血。身着染血白衣的她,宛如一朵绽放的白莲,她强忍着口涌上来的血,气定闲清的轻言:

 “雅竹公子,您真是吉人天相啊,今我就不打扰了,我们改再叙。”

 说罢,她在二个少女的搀扶下,一群人离去了,当然也包括了本来想上楼来了结我的少女。

 咦?又是峰回路转?这江湖的事情真是瞬息万变啊。这时,客栈里所有的眼睛都齐刷刷的看着我,看得我很不好意思,不知所措。赶紧干点什么吧。对啦,小白子!

 我连忙冲下了楼,跪在小白子的尸体前,装得声泪俱下。

 “小白小白,你怎么啦,你跟了我的这几年里,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可我却从没给你吃过一顿饭,你现在又先离我而去,我对不起你啊!让我这个黑发人送你这只黑狗,你怎么忍心啊。小白!”

 众人看得一头雾水,最后还是痞子忍不住开口了。

 “公子请节哀顺便。今你家小白救了我们护宝山庄十几口,我们感激不尽,定然会给它厚葬。”

 谁管你厚葬不厚葬小白子,你给我点实惠才是真的。(作者:真够狼心狗肺的。小白子:我的肺都比她好!)不过听他说话的口气他应该不穷,而且刚才看他的武功好象也不弱的样子。也许可以求他送我去绝尘谷。

 我这边打着小算盘呢,没想到他自己羊送虎口。

 “大恩不言谢,公子如果以后有什么我们护宝山庄能帮到的事,我们定愿为公子效犬马之劳。”

 “好!那我也不客气了。我的犬正好死了,你就先替它护送我去绝尘谷来效你的犬之劳吧,至于马之劳,以后有机会再算。”

 他一愣,我可不能让他反悔,我得继续加大说服力度。

 “本来我有我的小白子就够了,它不仅能象马一样的驮着我赶路,(小白子:我两条后腿都断了!)又能起到保护我的作用,还能解毒,刚你也看见了。我这辛苦养育的绝世好狗竟然一下子就毙命在你的剑下。(还不是你自己扔过去的)且不说我和小白子这么多年的感情,(小白子:一共才3天我就挂啦,我可算死了,如果陪她几年,我简直是生不如死!不过我说作者啊,您一句台词也不给我安排啊,至少也让我汪一声,让人家知道我是狗啊!)就说现在,没了我的绝世好狗,我一个文弱书生怎么能平安到达绝尘谷?你说你应不应该护送我去呢?”

 痞子开始还是愣愣的,但是很快就恢复了常态,吊了锒铛的说:

 “在下乐意之及。公子想何时起程呢?”

 “越快越好。”我赶紧趁势而上。

 “那公子稍等片刻,待我安排好家人和处理下伤口,可好?”

 我点了点头。

 小白子,你可以瞑目了,你死了,我不仅给你追封了一个绝世好狗的称号,还让他们把你厚葬了,你也算死有所值。(小白子:我怎么没觉得!)现在我一条黑狗换了一个痞子帅哥,估计还能顺便带上他那匹黑马,赚了!原来我自己有这么多优点,利用有限的资源换得更大的利益,哎,早知道在现代做生意了。

 一会掌柜亲自给我重新置备了一桌丰盛的酒席,想想刚才大厨拿勺打架的情景,不的问了声:

 “做饭的勺洗了吗?”

 掌柜的先是一愣,然后笑道:

 “当然换新的啦,公子您慢用。”

 这里的人怎么这么爱愣啊,聪明的象痞子和掌柜这样的都是愣几小下,剩下的人几乎听我说话时全呆呆的,素质真不高。(人家古代人哪见过象你这么能胡说八道的女人啊!)

 等我吃好的时候,痞子说他事情已经代妥当,狗也已经厚葬。于是我们一男一女一黑马又踏上了未知的旅程。(上次你一人一狗踏上了未知旅程,结果小白子被你得去找刘爷爷诉苦了,现在轮到这一男一马又开始倒霉了。)

 二十骑马生涯

 我和痞子两人共骑一马向绝尘谷进发。

 刚出发的时候,他对我不会骑马还感到很不屑,但是在我回答我只会骑我那条狗后,他扁了扁嘴,没话了,把我拉上马,扶坐在他身前,就开始策马狂奔。

 这马可不象汽车,也没安全带,速度还这么快,我吓得回头紧紧的侧搂住他的。他对我的动作好象觉得有些意外,身体很不自然,我看向他的脸,虽然还是那招牌的痞笑,但是眼里一闪而逝的好象是尴尬。

 对啦,我现在还一张男脸呢,怪不得他这么不爱掸我的样子。算了,看在我现在是男的份上原谅他啦,至少证明他不是BL。

 “竹子公子,我们大概多久能到绝尘谷?”

 “少则3,多则5。在下姓齐,名皓敬。雅竹公子的称呼实在是江湖人对我的抬爱。公子怎么称呼?”

 “我叫任民璧。”不叫欧缘了,以防被小牛子找到,改个中国的吧。以前的名字父母给起的,自己没办法,现在第一次有机会改自己的名字,我立即就改成任民璧了。上哪找我这么爱国的热血青年去?我一定把人民币顶到比美金还坚才成!

 和狗一起赶路是很无聊的,可算现在换成人了,我要多多利用资源,先问问他和那母老虎还有她妹妹有什么恩怨再说。

 于是竹子耐心的讲给我听。原来那母老虎和她妹妹是凤姿宫的两位宫主,可是前些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和煞炙帮突然一起投效于邻国山遥国太子的旗下。竹子是护宝山庄的庄主,而江湖上一直传言他们护宝山庄世世代代守护着一份巨大宝藏的秘密,可是竹子却说宝藏之说纯属无稽之谈,他家只有一卷世代相传的家训,任那么多辈的人推敲,却毫无一点宝藏线索,想必开始便是一个以讹传讹的谣传罢了。很久以前也有江湖人士为了宝藏来护宝山庄生事,但是来来去去折腾了不知道又多少年,也没折腾出个名堂,渐渐的,江湖人士对护宝山庄的事情也就淡忘了。可没想到几天前,在竹子外出期间,煞炙帮却夜袭护宝山庄,老管家只能布置一假管家替死,在大部分护卫守庄的情况下,自己带几人悄悄从地道逃到客栈和竹子汇合。因为半路暴了行迹,知道凤姿宫或者煞炙帮定会杀上门来,索决定和他们在客栈决以死战,于是贴了副字在门上骂上一骂,方才痛快,也趁此疏散了客栈的客人。

 我心想怎么这古代是家就挖地道啊,真是的,我说我们现代的海拔怎么越来越低呢,全是你们挖的,一点也不知道造福子孙后代。还有你们家也是的,起名字叫什么护宝山庄啊,惟恐人家不知道不来抢似的。自作孽~

 “齐公子,你武功打不过那个母老虎?”

 “本来以平时的实力,就是她和她妹妹联手都未必是我的对手,可是奇怪的是,她竟然学会了罗所门圣女的独门武功‘解语摄魂’。”

 这名字怎么听着这么耳?对了,刘爷爷提起过。这不是我应该学的武功吗?听着还厉害的。

 “只是又不是完全一样,我以前并没有听说‘解语摄魂’须要摄魂香作引,而且更没听说过黑狗血能破解且能反噬。她从谁那里学的呢?”

 “什么摄魂香?”

 “那天苍虎夫人身上的香气,是后来她用琵琶控制管家他们的引子。”

 “那我和你怎么没事?”

 “那摄魂香本是一般并无毒害的香,可是不知道为何苍虎夫人却可以通过琵琶乐声和此香作用来控制人的心志,我想你之所以没被控制,可能是因为你没有内力的原因。我是因为习过我家绝学息心法,在我进客栈的时候就觉得香气可疑,便屏住呼吸,所以只入少许,大概入香气的分量不足以用乐声控制。”

 看来我还因为不会武功而侥幸逃过一劫,现在想来还有点后怕。

 突然我意识到一个问题,我和他一起上路虽然可以让他保护我避开山贼强盗这样的小混混,但是以他现在的身份岂不是引来了更厉害的杀手?而我破坏了她们的好事,估计也放不过我。不行,我得赶紧易容,难道再添层皮在自己脸上,做“二脸皮”?不好,还不如恢复原来女儿貌做“没脸皮”的好,反正按照刘爷爷的说法这条西北方向的路应该没有阉了教的人。

 顺便把胳膊上的画洗了,反正现在有保镖了,这个也就用不上了。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好去见刘爷爷的师侄和徒孙们,第一印象是十分重要的。就这么定了,到了下个城镇就先把这些事办了。

 路赶到一半,我就强烈要求坐到马后边去。我说他怎么一开始让我坐在他身前呢,敢情西北风我给他挡了一半,剩下一半还在和他说话中灌进了肚子,现在好了,一肚子气,想放

 多尴尬啊,我还是坐后边去了,这样我放他也闻不到,就算听到我放,我也可以诬陷说是马放的。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现代女生都喜欢坐在摩托车的后边抱着男朋友了。到了古代我才触类旁通,我真是后知后觉,惭愧惭愧!

 真不明白别的穿越时空的大人怎么能憋住,幸福的坐在男猪前卿卿我我,难道是我的肠子太烂了?(恩,是的!)还是她们的肠子好得可以不放了?还是她们边放边和男猪调情,男猪们还顺便夸夸她们的放得有多香有多妙?这哪里是拍马啊,纯属拍人。看她们写文都要写骑马联络感情,就在这样臭气薰天的环境中感情能增进吗?终于得出一结论,她们欺骗了单纯的我~~~(你哪单纯了?==)

 他看我要求坐到后边,只稍做了下考虑便答应了。于是在我放着连环炮的情况下我们继续赶路。乃人生之气,哪有不放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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