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上 离娄章句下(凡三十二章)
[疏]正义曰:此卷即赵注分上卷为此卷也。此卷凡三十有二章一章言圣人殊世而合其道。二章言重民之道,平政为首。三章言君臣之道,以义为表,以恩为里,旧君之服,盖有所兴,讽喻宣王,劝以仁也。四章言君子见几而作。五章言上为下效。六章言大人不为非礼非义。七章言父兄已贤,子弟既顽,教而不改,乃归自然。八章言好言人恶,殆非君子。九章言疾之已甚,
也。十章言大人所求合义。十一章言视民如子,则民怀矣。十二章言养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终,谓之大事。十三章言学必
源,如
自得。十四章言广寻道意,详说其事,要约至义,还反于朴。十五章言五伯服人,三王服心。十六章言进贤受赏,蔽贤蒙戮。十七章言有本不竭,无本则涸。十八章言禽兽俱含天气,众人皆然,圣人超绝,识仁义之主于己也。十九章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辅成王。二十章言《诗》、《书》与《
秋》。二十一章言五世一体,上下通
。二十二章言廉惠勇三者。二十三章言求
取友,必得其人。二十四章言貌好行恶,当修饰之,惟义为常。二十五章言能修
守故,天道可知。二十六章言循理而动,不合时人。二十七章言君子责己,小人不改,蹈仁行礼,不患其患。二十八章言颜子之心,有同禹稷。二十九章言匡章得罪,出
屏子。三十章言曾子子思,处义非谬者也。三十一章言人以道殊,贤愚体别。三十二章言小人苟得,
妾犹羞。凡此三十二章合前卷二十八章是《离娄》一篇有六十章矣。
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生,始。卒,终。记终始也。诸冯、负夏、鸣条,皆地名也。负海也,在东方夷服之地,故曰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岐周、毕郢,地名也。岐山下周之旧邑,近畎夷。畎夷在西,故曰西夷之人也。《书》曰:“大子发上祭于毕,下至于盟津。”毕,文王墓,近于酆、镐之地。)地之相去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后也千有馀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土地相去千有馀里,千里以外也。舜至文王,千二百岁。得志行政于中国,盖谓王也。如合符节,节,玉节也,《周礼》有六节。揆,度也,言圣人之度量同也。)
[疏]“孟子曰”至“其揆一也”○正义曰:此章指言圣人殊世而合其道,地虽不比,由通一轨,故可以为百王法也。“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者,孟子言舜帝其始生于诸冯之地,其后迁居于负夏之地,其卒死于鸣条之野,是东夷之人也。以其地在东方,故曰东夷之人。“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者,孟子又言文王其始生岐山之下,其终卒于毕郢之地,是西夷之人也。以其地在西,故曰西夷之人。岐山本是周邑,故曰岐周。“地之相去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后也千有馀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者,孟子言自舜帝所居终、始之地,与文王所居终、始之地,有千里以外之远,自舜所生之世,文王所生之世,相后有千二百岁之久,其皆得志行政于中国,以致治,如合其符节,有同而无异。一为先圣于前,一为后圣在后,其所揆度,则一而无二也。以其同也,揆,度也。○注“生始”至“东夷之人也”○正义曰:案《史记》云:“舜,冀州之人也,耕于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就时于负夏,年二十,以孝闻。三十,尧娶以二女,遂举用之。五十摄行天子事。五十八,尧崩。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嶷山,是为零陵。”今云舜生于诸冯,则诸冯在冀州之分。郑玄云:“负夏,卫地。”案《地理志》云:“卫地,营室东壁之分野,今之东郡是也。”其本颛顼之墟,推之则卫地与冀州之地相近,是负夏之为地名也。一云负夏鸣条者,《书》云:“汤与桀战于鸣条之野。”孔传云:“地在安邑之西。”郑玄云:“地在南夷。”云“东夷之人”者,案《史记》云:“帝舜为有虞。”皇甫谧云“舜嫔于虞,今河东大
”是也。○注“岐周毕郢”至“酆镐也”○正义曰:案《本纪》云:“古公父,去逾梁山,止于岐下。”徐广曰:“岐山在扶风义
西北,其南有周原。”裴る案:皇甫谧曰:“邑于周地,故始改曰周。古公有少子季历生昌,有圣瑞,后立为西伯,移徙都酆。”徐广曰:“酆在京兆县东,有灵台;高阝在上林昆明,北有高阝池,去酆有二十五里,皆在长安南数十里。”徐广云:“文王九十七崩,谥为文王。”《谥法》曰:“慈惠爱民曰文。”“忠蒙接礼曰文。”武王即位九年,上祭于毕。马融曰:毕,文王墓地名也。《南越志》云:郢,故楚都,在南郡。则知毕在郢之地,故曰毕郢。○注“舜至文王,千二百岁”“《周礼》有六节”○正义曰:案《史记·世表》推之,是自舜至文王有千二百岁矣,其文烦更不录。《周礼》六节,案《周礼》云:“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
辅之。”郑注云:“以金为节,铸象也。必自以其国所多者,所以相别为信明也。今汉有铜虎符。”杜子
云:“
当为帑,谓以函器盛此节。或曰英
,或曰函关。门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注云符节,如今宫中诸官诏符也。玺节者,今之印章也。旌节,今使者所拥节。”是也。将送者,执此节以送行者也。凡此是《周礼》有六节之别尔。
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于溱洧。(子产,郑卿。为政,听讼也。溱洧,水名。见人有冬涉者,仁心不忍,以其乘车度之也。)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以为子产有惠民之心,而不知为政,当以时修桥梁,民何由病苦涉水乎?周十月,夏九月,可以成涉度之功。周十一月,夏十月,可以成舆梁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济之。故为政者每人而悦之,
亦不足矣。”(君子为国家平治政事刑法,使无违失其道,辟除人,使卑辟尊可为也。安得人人济渡于水乎?每人而悦之
自加恩,以成其意,则
力不足以足之也。)
[疏]“子产听郑国之政”至“亦不足矣”○正义曰:此章指言重民之道,平政为首,人君由天,天不家抚,是以子产渡人,孟子不取也。“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于溱洧”者,子产,郑大夫公孙侨也。溱洧,郑国水名也。言子产为政听讼于郑国,于冬寒之月,见人涉溱洧之水,乃不忍,遂以所乘之车舆济渡人于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至“
亦不足矣”孟子言子产虽有恩惠及人,而以陆地乘舆而济人于溱洧,然而不知行其不忍人之政而济人矣。所谓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是其政也。言岁中以十一月雨毕乾晴之时,乃以政命成其徒杠。徒杠者,《说文》云:“石工,石桥也,俗作杠,从木,所以整其徒步之石。”十月成津梁,则梁为在津之桥梁也。今云舆梁者,盖桥上横架之板,若车舆者,故谓之舆梁。如此,民皆得济,所以未有忧病其涉者也。君子之为,但平其政事,使无违失,行法于人,而使尊之。其若此则可也,又安得人人而济渡之乎?如人人济之,则人望我者无穷,而我应者有不足焉。故为国之政者,如每以人人而使之悦,虽
力之穷,亦不足以济之矣。但平其政事,使徒杠成于十一月,舆梁成于十月,则病涉之民无不济矣。子产不知为政之道在此,而徒知以乘舆济人为之惠,故宜孟子言之于当时,以
劝而讥讽之也。○注“子产,郑卿。为政,听讼。溱洧,水名”○正义曰:案《左传》云:“子产,穆公之孙,公子发之子也。”又鲁襄三十年执郑国之政,故云郑卿,为政听讼也。云“溱洧,水名”者,盖郑国之水名。案《地理志》云:“溱洧,水在河南。”又《说文》云:“水在郑国南,入于洧。”则知溱洧,水名,在郑国也。○又于注周十一月,即夏十月。十月即夏九月,已说上篇,叔向云十月而津梁成,是其旨也。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芥,草芥也。臣缘君恩,以为差等,其心所执若是也。)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宣王问礼旧臣为旧君服丧服,问君恩何如则可以为服。)曰:“谏行言听,膏泽下于民;有故而去,则使人导之出疆,又先于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为臣之时,谋行言从,惠泽加民。若有他故,不得不行,譬如华元奔晋、随会奔秦是也,古之贤君遭此,则使人导之出境,又先至其所到之国言其贤良。三年不反,乃收其田里。田,业也;里,居也。此三者有礼,则为之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又极之于其所往;去之
,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雠。寇雠何服之有?”(抟执其族亲也。极者,恶而困之也。遇臣若寇雠,何服之有乎?)
[疏]“孟子告齐”至“之有”○正义曰:此章指言君臣之道,以义为表,以恩为里,表里相应,犹若影响。旧君之服,盖有所兴,讽谕宣王,劝以仁也。“孟子告齐宣王曰”至“如寇雠”者,孟子告谕齐宣王,谓君之视其臣如己之手足,则臣亦视君如己之腹心。君之视其臣如畜之犬马,则臣亦视其君但以国人遇之也。君之视其臣如土芥之
而弃之,则臣视其君亦如寇雠恶而绝之也。凡此君臣施报相待以为用矣。盖无为于其内者,腹心也;有为于其外者,手足也:君臣相须,犹一体也。此言相待施报均于厚也。若以君视臣如犬马之畜,而臣视君如国人而弗亲,此言不相待施报,均于薄也。以君视臣如土芥之
,而臣视君如寇雠而恶之,此言不相待施报,均于
也。然则君臣施报,亦随之而已。“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宣王问孟子:于礼为旧君有丧服,何如斯可为之服言。旧君,所去之国君也。“曰谏行言听”至“则为之服矣”孟子答之,谓臣之于君,君有过谬而谏之则行,事有可为而言之则听,而膏润之恩泽施之又下浃于民,此得行其道也。然不幸遭其事故而去之,则国君使人导之,以达其情,至出国之疆界,又先去其所往之邦以称誉之。去三年之久而不反归,然后国君乃收其田业里居。此三者是谓三有礼焉。如此三有礼,则可为之丧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至“何服之有”孟子又言今之为臣于国君,君有过谬,及其谏也则拒之而弗得行,言则违之而弗听,而膏泽又不得以下浃,此不得行其道也。及其所遭事故而去之,君乃不使人导之,且搏执其亲族而戮之,又困极而恶之于其所往之邦,即自离去之
,遂便收其田业里居,此是谓遇其臣如寇雠之恶。既以寇雠遇其臣,则臣尚何有丧服为哉?○注“旧臣为旧君服丧服”○正义曰:如《仪礼》言“以道去君,而未绝者,服齐衰三月”《礼记》云“臣之去国,君不扫其宗庙,则为之服”是为旧臣服丧服之谓也。○注“如华元奔晋,随会奔秦”○正义曰:案《左传》成十五年:“华元为右师。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乃出,奔晋。鱼石为左师,自止华元于河上,后及奔晋,得五月
,乃反。”《书》曰“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是也。云“随会奔秦”者,案文公七年先蔑奔秦,随会从之,至十三年,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晋侯乃使魏寿馀伪以魏叛者以
士会,士会既济,魏人噪而还。杜注云“喜得士会也”是矣。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恶伤其类,视其下等,惧次及也。语曰:“鸢鹊蒙害,仁鸟曾逝。”此之谓也。)
[疏]“孟子”至“可以徙”○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见几而作,故赵杀鸣犊,孔子临河而不济也,是上为下则也。孟子谓国君无罪而杀戮其士,则为之大夫者可以奔去。无他,盖大夫虽于士为尊,不可命以为士,然亦未离乎士之类也,是其恶伤其类耳。国君无罪而诛戮其民,则为之士者可以徙而避之。无他,盖士于民虽以为尊,不可命以为民,然亦未离乎民之类也,是亦恶伤其类耳。于士言杀,于民言戮者,总而言之皆然也,别而言之,则戮又轻于杀矣。案《周礼》“司稽掌巡市”云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是知戮不过挞而辱之耳,而杀乃至于亡命故也。《史记》:赵杀鸣犊,孔子临河而不济,乃叹曰:“刳胎杀天,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鱼,则蛟龙不会;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君子讳伤其类也。今注云“语曰鸢鹊蒙害,仁鸟增逝”是亦《史记》之文,赵注引之。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者,一国所瞻仰以为法,政必从之,是上为下则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君以仁义率众,孰不顺焉,上为下效也。孟子谓国君在上,能以仁义先率于一国,则一国之人莫不从而化之,亦以仁义为也。○注云上为下效者。○正义曰:如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也。又荀卿所谓表正则影正,盘圆则水圆,盂方则水方,是其旨也。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若礼而非礼,陈质娶妇而长拜之也。若义而非义,藉
报雠是也。此皆大人之所不为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礼义,人之所以折中,履其正者,乃可为中,是以大人疑礼。孟子谓有所为礼,有所为非礼,有所为义,有所为非义。如非礼非义,惟大夫能弗为之也。○注“陈质娶妇,藉
报雠”者。○正义曰:此盖史传之文而云然。
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中者,履中和之气所生,谓之贤。才者,是谓人之有俊才者。有此贤者,当以养育教诲不能,进之以善,故乐父兄之贤以养己也。)如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如使贤者弃愚,不养其所以当养,则贤亦近愚矣。如此,贤不肖相觉,何能分寸,明不可不相训导也。)
[疏]“孟子”至“不能以寸”○正义曰:此章指言父兄之贤,子弟既顽,教而不改,乃归自然也。孟子言君子以
德而教养灭其
德者,以
之能而教养灭其
之才能者,故人所以乐得其贤父兄而教养也。如君子有贤父兄之道,而不推己之
德以教养人之不中,不推己之才
而教养人之不才,是弃去其不中、不才之人也。如此,则贤不肖,恶能相去以寸哉?是不足以相贤矣。盖中者,
之德也。才,
之能也。贤父兄者,所以对弟子而言之也,如孟子所谓曾子居武城而谓之为师也、父兄也,是其意也。○注“中者履中和之气”至“养己也”○正义曰:“中和之气”者,盖人受天地之中而生,禀
之秀气,莫非所谓中和也。《中庸》云:“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贤以德言。云俊才者,俊智过千人曰俊,则知才能有过于千人之才能,是为俊才也。一云:俊,
也,疾也。
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人不为苟得,乃能有让千乘之志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贵
廉
,乃有不为,不为非义,义乃可由也。孟子言人之有不为非义之事,然后可以有为其义矣。又所谓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亦是意也。以此推之,则仁也,礼也,智也,皆待是而裁成之矣。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人之有恶,恶人言之。言之,当如后有患难及己乎。)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好言人恶,殆非君子,故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藏。”孟子谓人有好谈人之不善者,必有患难及之矣。故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如?《庄子》云:“人者人必反之。”《论语》云:“不忮不求,何用不臧?”亦与此同意。
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仲尼弹
以正,正斯可矣,故不
为已甚泰过也。孟子所以讥逾墙距门者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论》曰:“疾之已甚,
也。”故孟子所以讥逾墙距门者也。孟子言孔子凡所为,不为已甚泰过者也,如《论语》云“疾之已甚,
也”同意。○注云“孟子所以讥逾墙距门者”盖谓如段干木逾垣而避文侯,
柳闭门而拒缪公,是为已甚者。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果,能也。大人仗义,义有不得必信其言,子为父隐也;有不能得果行其所
行者,若亲在不得以其身许友也;义或重于信:故曰惟义所在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大人之行,行其重者,不信不果,所求合义也。孟子言大人者,其于言不以必信,所行不以必果,惟义之所在,可以信则信,可以行则行耳。如言必信、行必果,则所谓然小人哉矣,岂大人肯如是
?盖孔子与蒲人盟,不卫而终卫,是言不必信也。佛召,子
往而终不往,是行不必果也。○注“子为父隐”“以其身许友也”○正义曰:此案《论语》、《礼记》云也。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大人谓君。国君视民,当如赤子,不失其民心之谓也。一说曰:赤子,婴儿也,少小之子,专一未变化,人能不失其赤子时心,则为贞正大人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人之所爱,莫过赤子,视民则然,民怀之张。大人之行,不过是也。孟子言世之所谓为之大人者,是其能不失去其婴儿之时心也,故谓之大人,如《老子》所谓“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之意同。
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孝子事亲致养,未足以为大事,送终如礼,则为能奉大事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养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终,行之高者,事不违礼,可谓难矣,故谓之大事。孟子言人奉养父母于其生日,虽昏定晨省,冬温夏清,然以此之孝,亦不足以当其大事也。惟父母终,能辟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斯可以当之也。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
其自得之也。(造,致也。言君子学问之法,
深致极竟之以知道意,
使己得其原本,如
自有之然也。故曰
其自得之而已。)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
其自得之也。”(居之安,若己所自有也。资,取也。取之深,则得其
也。左右取之,在所逢遇皆知其愿本也。故使君子
其自得之也。)
[疏]“孟子”至“得之也”○正义曰:此章指言学必
源,如
自得,物来能名,事来不惑,君子好之,朝益暮习,道所以臻也。“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至“君子
其自得之也”者,此孟子教人学道之法也,言君子所以深造至其道奥之妙者,是
其如己之所自有之也。己之所自有,则居之安。居之安者,是使权利不能移,群众不能倾,天下不能
是也。居之安则资质以深,则自本自
,取之不殚,酌之不竭是也。资之既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左右逢其愿者,则理与万物得,
与万物明,取之左则左,取之右则右,无非自本自
也,故云取之左右逢其原。如此,故君子所以学道,
其自得之也。如庄生所谓黄帝遗其玄珠,使智索之不得,使离朱索之不得,使契诟索之不得,乃使象罔得之。盖玄珠譬则道也;智有待于思,言思之亦不能得其道也;离朱有待于明,言以明求之亦不能得道也;契诟有待于言,以言求之亦不能得其道也;象罔则无所待矣,唯无所待,故能得其道,是其所谓自得也。
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博,广。详,悉也。广学悉其微言而说之者,将以约说其要,意不尽知,则不能要言之也。是谓广寻道意,还反于朴,说之美者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广寻道意,详说其事,要约至义,还反于朴,说之美者也。孟子言人之学道,当先广博而学之,又当详悉其微言而辩说之,其相将又当以还反说其至要者也。以得其至要之义而说之者,如非广博寻学,详悉辩说之,则是非可否,未能决断,故未有能反其要也。是必将先有以博学详说,然后斯可以反说其约而已。
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养人,然后能服天下。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以善服人之道治世,谓以威力服人者也,故人不心服。以善养人,养之以仁恩,然后心服矣,若文王治于岐邑是也。天下不心服,何由而王也。)
[疏]“孟子曰”至“未之有也”○正义曰:此章指言五霸服人,三王服心,其服一也,功则不同也。上论尧舜,其是违乎!“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至“未之有也”者,孟子言人君之治天下,如以善政而屈服人者,未有能屈服其人也。以善教而养人者,然后故能屈服其天下。然以善教养天下,天下不以心服而归往为之王,未之有也。以其能如此,则必为之王者,使天下心服而归往之矣。盖所谓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之意也。又云善教得民心是矣,若文王作辟雍,是能以善养人者也,故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此之谓也。
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凡言皆有实,孝子之实,养亲是也。善之实,仁义是也。祥,善。当,直也。不善之实何等也,蔽贤之人直于不善之实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故谓之不祥也。“孟子曰”至“蔽贤者当之”者,孟子谓人之言,无其实本者,乃虚妄之言也。以虚妄之言言之,则或掩人之善,或饰人之恶,为人所恶者也,故其为不祥莫大焉,不祥则祸是矣。不祥之实者,乃蔽贤直之也。所谓蔽贤,则掩人之善是矣。如臧文仲知柳下惠而不举,虞丘知叔敖之贤而不进,凡此之类,是谓蔽贤者也。
徐子曰:“仲尼亟称于水,曰:‘水哉水哉!’何取于水也?”(徐子,徐辟也。问仲尼何取于水而称之也。)孟子曰:“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尔。(言水不舍昼夜而进。盈,
。科,坎。放,至也。至于四海者,有原本也。以况于事,有本者,皆如是是之取也。)苟为无本,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苟,诚也。诚令无本,若周七八月,夏五六月,天之大雨,潦水卒集,大沟小浍皆
,然其涸也可立待之者,以其无本故也。)故声闻过情,君子
之。(人无本,行暴得善声,令闻过其情,若潦水不能久也,故君子
之。○)
[疏]“徐子”至“君子
之”○正义曰:此章指言有本不竭,无本则涸,虚声过实,君子
诸,是以仲尼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徐子曰:仲尼亟称于水,曰:水哉水哉!何取于水也”者,徐子即徐辟者也,徐辟问孟子,以谓孔子数数称道于水,乃复自而叹之,曰“水哉水哉”云,水之为水哉水哉,何仲尼独数数称于水也?“孟子曰:源泉混混,不舍昼夜”至“是之取尔”孟子答之曰:孔子所以数数称于水者,以其有本源之泉水,混混滚势而
,不舍昼夜,是
之不竭,至,有坎科则必待盈
而后
进,以至乎四海之中。以其道大有本亦如是。是孔子所以亟称而必取之尔。“苟为无本”至“君子
之”者,孟子又言苟为无本之水,是若周之七八月,夏之五六月间,天之大雨骤降,其雨之水卒然聚集于大沟小浍,皆盈盈然而
溢,则其乾涸但可立而守之也。以无本源,故如是之速乾耳。孟子复于此,言如声誉名闻,有或过于情实,而君子所以羞
之,亦无本之水矣。然则孟子答徐辟以此者,非特言“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而已矣,盖有为而言之也,以其原泉混混,则譬君子之德
;不舍昼夜,则譬君子之学问;盈科而后进,则譬君子之成章;放乎四海,则譬君子于是造乎道也。○注云“徐子徐辟”○正义曰:经于《滕文公》篇云:“墨者夷之,因徐辟而见孟子。”又曰:“徐子以告夷子。”是知徐子即徐辟也。○注“大沟小浍”○正义曰:案《周礼·遂人》:“掌邦之野,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郑注云:“十夫,二邻之田。百夫,一ガ之田。千夫,二鄙之田。遂、沟、畎、浍,皆所以通水于川也。遂广深各二尺;沟倍之,是广深各四尺也;洫又倍之,是洫广深各八尺也;浍广二寻,深二寻。”然则注云大沟、小浍,又非以常制言之尔。《论语》云:“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仲尼常称于水者也。
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几希,无几也。知义与不知义之间耳。众民去义,君子存义也。)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伦,序。察,识也。舜明庶物之情,识人事之序。仁义生于内,由其中而行,非强力行仁义也。故道
善,言必称于尧舜。但君子存之,庶民去之而不由尔。)
[疏]“孟子曰”至“行仁义也”○正义曰:此章指言禽兽,俱含天气,就利避害,其间不希。众人皆然,君子则否。圣人超绝,识仁义之生于己也。“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至“非行仁义也”者,孟子言世之人所以有别异于禽兽畜者无几也,以其皆含天地之气而生耳,皆能辟去其害而就其利矣。但小人去其异于禽兽之心,所以为小人也;君子知存其异于禽兽之心,所以为君子也。所谓异于禽兽之心者,即仁义是也。禽兽俱不知仁义,所以为禽兽。今夫舜之为帝,在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虽与禽兽杂居其,然能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莫不从之,若决江河也,而无滞之耳。如此,是舜能明于庶物之无知,而存乎异于禽兽之心,详察人伦之类,而由仁义之道而行之矣。然舜既由其仁义而行之,非所谓行仁义而得之人也,是由仁义而行以得之天
也。孟子以此言之其有以异于禽兽者,皆舜之徒也。曰舜亦人也,我亦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但当存其异于禽兽之心耳,如杨雄“由于礼义,入自仁门,由于情
,入自禽门”斯其旨欤。
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旨酒,美酒也。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而绝旨酒。《书》曰:“禹拜昌言。”)汤执中,立贤无方。(执中正之道,惟贤速立之,不问其从何方来。举伊尹以为相也。)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视民如伤者,雍容不动扰也。望道而未至,殷录未尽,尚有贤臣,道未得至,故望而不致诛于纣也。)武王不
迩,不忘远。(
,狎。迩,近也。不
狎近贤,不遗忘远善。近,谓朝臣。远,谓诸侯也。)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
;幸而得之,坐以待旦。”(三王,三代之王也。四事,禹、汤、文、武所行之事也。不合,己行有不合也。仰而思之,参诸天也。坐以待旦,言
急施之也。)
[疏]“孟子曰”至“坐以待旦”○正义曰:此章指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辅成王,太平之隆,礼乐之备,盖由此也。“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孟子言禹王恶疾其美酒,而乐好人之善言,以其酒甘而易溺,常情之所嗜者也,故禹王所以恶之。盖仪狄造酒,禹王饮而甘之,遂疏仪狄是也。善言谈而难人,常情之所厌者也,故禹王所以好之耳。盖闻皋陶昌言,禹受而拜之是也。“汤执中,立贤无方”孟子言汤王执大中至正之道,使其贤者、智者得以俯而就,而不为狂者,愚者、不肖者得以而及,而不为狷者矣。未尝立骄伉崖异绝俗之道,而使人不可得而至也。所谓中道而立,能者从之,是其旨欤。《尚书》云“汤懋昭大德,建中于民”是其事矣。立其贤,则不以一方任之,但随其才而用之,以其人之材,固有长短小大,不可概以取之矣。《书》云“佑贤辅德,显忠遂良”是其事矣。总以汤言之,则所谓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用人,故无遗贤,是其旨欤。“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孟子言文王常有恤民之心,故视下民常若有所伤,而不敢以横役而扰动之也。《尚书》曰“文王不敢侮鳏寡”又曰“怀保小民”是其事矣。盖以望商之有贤,道未得至,故不敢诛于纣也,故曰未之见也。“武王不
迩,不忘远”者,孟子言武王于在迩之臣,则常钦之而不
狎;在远之臣,则常爱之而不遗忘:是所谓不
迩,不忘远也。非特臣也,虽远迩之民,亦如是。《尚书》云“武王不宝远物,则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远人安”又曰“华夏蛮貊,罔不率俾”是其事矣。“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至“坐以待旦”者,孟子言周公辅相成王,常思念兼此三王而施行此四事,以为功业矣。三王即禹、汤、文武之三代王也。然以孟子则曰三王者,盖文、武明父子也。言其父,则子不待言而在其中,故但云三王四事者,即恶旨酒好善言、汤执中立贤无方、与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不
迩不忘远,是四事也。然以孟子于事则云四,盖父子所为有不同,所以别言之也。言周公施为,其有不合于此三王四事,则常仰望而思索之,必夜以继
,而未尝敢忘去之也;及幸而思索,得合于此三王之四事,则(又鸟)鸣而起,坐以守待其旦明而施行之耳。是其急于有行,如恐失之谓也。○注“三王三代之王也”○正义曰:禹,夏之代始王也;汤,殷之代始王也;文、武,周之代始王也:是为三代之王也。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
秋》作。(王者谓圣王也。太平道衰,王迹止熄,颂声不作,故《诗》亡。《
秋》拨
,作于衰世也。)晋之《乘》,楚之《杌》,鲁之《
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此三大国史记之异名。“乘”者,兴于田赋乘马之事,因以为名;“杌”者,へ凶之类,兴于记恶之戒,因以为名;“
秋”以二始举四时,记万事之名。其事,则五霸所理也,桓、文,五霸之盛者,故举之。其文,史记之文也。孔子自谓窃取之,以为素王也。孔子人臣,不受君命,私作之,故言窃,亦圣人之谦辞尔。)
[疏]“孟子曰”至“窃取之矣”○正义曰:此章指言《诗》可以言,咏颂太平,时无所咏,《
秋》乃兴,假史记之文,孔子正之,以匡
也。“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至“丘窃取之矣”者,孟子言自周之王者风化之迹熄灭而《诗》亡,歌咏于是乎衰亡,歌咏既以衰亡,然后《
秋》褒贬之书于是乎作。《
秋》其名有三,自晋国所记言之,则谓之《乘》,以其所载以田赋乘马之事,故以因名为《乘》也;自楚国所记而言之,则谓之《杌》,以其所载以记へ凶之恶,故以因名为《杌》也;鲁以编年,举四时,记为事之名,故以因名为《
秋》也。凡此虽曰异其名,然究其实则一也。盖王者迹熄,则所存者但霸者之迹而已。言其霸,则齐桓、晋文为五霸之盛者。故其所载之文,则鲁史之文。而孔子自言之曰:其《
秋》之义,则丘私窃取之矣。盖《
秋》以义断之,则赏罚之意于是乎在,是天子之事也,故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窃取之者,不敢显述也,故以赏罚之意寓之褒贬,而褒贬之意则寓于一言耳。○注云“乘为乘马之事,杌为へ凶之类”○正义曰:乘马之事已详,故不再述。云“杌へ凶”者,案文公十八年《左传》所谓浑敦、穷奇、杌、饕餮四凶,其言“杌”乃曰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告之则顽,舍之则へ,天下之民,谓之“杌”杜预云:“杌,へ凶无畴匹之貌也。”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泽者,滋润之泽。大德大凶,
及后世,自高祖至玄孙,善恶之气乃断,故曰五世而斩。予,我也。我未得为孔子门徒也。淑,善也。我私善之于贤人耳,盖恨其不得学于大圣人也。)
[疏]“孟子”至“诸人也”○正义曰:此章指言五世一体,上下通
,君子小人,斩各有时,企以高山,跌以陷污,是以君子恨不及乎仲尼也。孟子恨以不及仲尼也。“孟子曰:居子之泽”至“予私淑诸人也”者,孟子言君子小人虽有贤、不肖之异,然自礼服而推之,则馀泽之所及,但皆五世而断耳,以其亲属替之者焉。惟孔子有道德之泽,
于无穷,虽万世亦莫不尊亲者矣。孟子所言我未得为孔子徒
者矣,我但私有所善于己,未有善诸人人也。盖孟子学孔子者也,然必于此乃言予未得为孔子徒者,盖亦公孙丑问“夫子既圣矣乎”、则曰“夫圣孔子不居”之意也。孟子之志,又可知矣。斩,断也。淑,善也。○注云“自高祖至于玄孙”○正义曰:自高祖至玄孙者,凡有九等,高祖、曾祖、祖父、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是也。今注乃以此证五世而斩者,据己身而推之,则上自高祖,至玄孙,是为无服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