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病死
凡因病死者,形体羸瘦,
痿黄,口、眼多合,腹肚低陷,两眼通黄,两拳微握,发髻解
,身上或有新旧针灸瘢痕,余无他故,即是因病死。
凡病患求乞在路死者,形体瘦劣,
痿黄,口、眼合,两手微握,口齿焦黄,
不着齿。
魔中风卒死,尸多肥,
微黄,口、眼合,头髻紧,口内有涎沫,遍身无他故。 卒死,肌
不陷,口、鼻内有涎沫,面色紫赤。盖其人未死时涎壅于上,气不宣通,故面色及口、鼻如此。
卒中死,眼开、睛白,口齿开,牙关紧,间有口眼涡斜并口两角、鼻内涎沫
出,手脚拳曲。
中暗风,尸必肥,
滉白色,口、眼皆闭,涎唾
溢;卒死于
崇,其尸不在于肥瘦,两手皆握,手、足爪甲多青;或暗风如发惊搐死者,口、眼多?斜,手、足必拳缩,臂、腿、手、足细小,涎沫亦
。已上三项大略相似,更须检时子细分别。 伤寒死,遍身紫赤
,口、眼开,有紫汗
,
亦微绽,手不握拳。
时气死者,眼开、口开,遍身黄
,量有薄皮起,手、足俱伸。
中暑死,多在五六七月,眼合,舌与粪门俱不出,面黄白色。 冻死者,面色痿黄,口内有涎沫,牙齿硬,身直,两手紧抱
前,兼衣服单薄。检时用酒、醋洗,得少热气则两腮红,面如芙蓉
,口有涎沫出,其涎不粘,此则冻死证。
饥饿死者,浑身黑瘦硬直,眼闭、口开,牙关紧
,手、脚俱伸。 或疾病死,值
夏秋初,申得迟,经隔两三
,肚上,脐下,两胁肋、骨
有微青色,此是病人死后经
变动,腹内秽污发作攻注皮肤,致有此
。不是生前有他故,切宜子细。
凡验病死之人,才至检所,先问元申人:其身死人来自何处?几时到来?几时得病?曾与不曾申官取责口词?有无人识认?如收得口词,即须问元患是何疾病?年多少?病得几
方申官取问口词?既得口词之后几
身死?如无口词,则问如何取口词不得?若是奴婢,则须先讨契书看,问有无亲戚?患是何病?曾请是何医人?吃甚药?曾与不曾申官取口词?如无,则问不责口词因依?然后对众证定。如别无它故,只取众定验状,称说遍身黄
,骨瘦,委是生前因患是何疾致死,仍取医人定验疾
状一纸。如委的众证因病身死分明,元初虽不曾取责口词,但不是非理致死,不须牒请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