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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天国的风
 想给我所爱的人

 三顺突然好想那个曾和自己一起吹风的男人。

 我要继续喜欢你,继续爱你,

 只有那样我才会幸福。

 我为什么来这儿?

 在颠簸的路上行驶的公车里,三顺和真贤都在回忆着相同的往事。

 “好了,我要向来美丽的济洲岛旅行的各位乘客问好,现在,我要向各位说一下将要爬的汉拿山。它高一千二百一十五米,被称为城板高峰的城板岳,是新生代从第三纪到第四纪分出的寄生火山的一个,西边是土赤岳,南边是论古岳…”

 观光车导游的冗长介绍,三顺一耳进一耳出。突然的冲动,让三顺昨天晚上坐飞机飞到了济洲岛,整整一个晚上她睡了醒,醒了又睡一直都没睡都结束了,但实际上又结束不了,这都因为同一个男人。

 三顺把上次见到他以后就关机的手机再一次打开,呆呆地望着,昨天晚上看过数十遍的短信又在看了。

 ——我说你啊,我知道你生气了,但是你不觉得太幼稚了吗?

 ——别一个人生闷气了,听我的话。

 ——嘿,金三顺!

 还有这最后的短信。不仅是这些字,连不可能听到他的声音也飞来了:

 “金三顺,你是不是在我的蛋糕里放了什么奇怪的药?我看不到你,但到处都是你的痕迹。我,现在真的很孤单。”

 和三顺交往的前任男友爱上了别的女人时,曾对三顺说;

 爱情在心中,就弹钢琴的声音,就像会在心中响起钟声。但结果是让她看到了前任男友再一次说谎的情景。

 但现在三顺感觉到爱情不是弹钢琴所发出的声音,更不是钟发出的声音。爱情是一个人的心,她从他的声音中能够感觉出。爱情的声音是说见不到我会很孤单的声音,是说见不到我但到处都是我的痕迹的声音。

 因为见不到,反而到处都是我的痕迹。这像妖怪一样的男人所说的话,三顺能够理解。因为不能见而更想见。三顺也是这样,虽然她极力装作不是这样。但是她恐怕是自己骗自己。

 给你去送饭的那天早上,我看见了被你称为和那个女人告别仪式的场面。那时,我生气的程度连我自己都感到害怕,心像被撕裂那样的痛。那时的感觉像是在地狱一样。我曾以为只有我有过那样的感觉,但是,想上一次见到你时你对我说过的话,好像又不是只有我有那种感觉。

 ——若说是地狱我也去过了,都是因为你,因为你这个傻瓜一样的女人!

 因为这句话会得到一些安慰?不,不知道!曾对你说过“不知道”的话却是真的。对姐姐说想去喜欢你的话时,真的有点累,我真的想停止爱,像你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可惜的,想起你对我说的谎话,我想去相信,但是我做不到。独自一个人,我的心在煎熬,我想,那时我的样子一定很可笑,很凄凉。爱情是这样的累,我是要继续去爱,还是结束,我真的不知道。

 就在那思绪混乱的时候,三顺恍惚中看到电视屏幕上,一个女孩正凝视着济洲岛的汉拿山,接着,她站在济洲岛望着那座山,屏幕上出现了他曾对自己说过的话:

 ——有一天,我偶然在电视上看到了那座山,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如果我能爬到那座山的山顶,我真的能够好好地活下去。

 他说他如果能爬到那座山上,他就能有勇气好好地活下去,那么,我呢?如果我爬上了那座山,我也能继续爱吗?我的年龄大了,也胖了,有过失败的爱情经历,我还能好好地吃饭,好好地生活吗?

 不管是谁,能够爬到人们说的离天国最近的山上去,就有可能做出决定,所以,三顺想去爬那座山。

 “去吧,去一步一步地爬上去,在那上面做一个决定。”

 带着这样的心,三顺踏上了去往济洲岛的路。曾打过自己一个耳光的母亲,温柔地送走了不知道为什么要在夜里搭乘飞机的女儿。临走前,母亲打开了一生都没打开过的钱袋,把钱递给了女儿。

 “妈妈,对不起,我以为你一直讨厌我呢,呜呜。”

 母亲对着哭泣的女儿只说了一句话:

 “嗯,傻瓜,快擦干眼泪和鼻涕,走吧。”

 就这样,三顺鼓起了勇气飞到了济洲岛。到达的第二天观光了一整天,今天,旅行车终于带着人们向汉拿山的入山口奔去。导游的声音一路上都没有停过。

 “原先上山的路有阿里木道,陵室道,圣盘峨道,观音寺道,但现在能登的山道只有圣盘峨道了。从这出发往返需要九个小时。这条道对于熟练的有经验的人来说再适合不过了,但这是最累的道了。”

 熟练的有经验者?三顺既不是熟练者,更不可能是有经验者。不知道这是不是导游吓唬人的话,三顺是有点被吓倒了,但是她马上就不去想了,拿出带来的随身听,进耳朵里,带着必上的决心,开始了这人生第一次登山旅程。

 “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往上爬。腿受过伤的玄真贤也爬上去了,两条腿健全的金三顺不可能爬不上去。不管怎么样,导游一定是夸大其词了。”

 所以,三顺对登山老手的导游最后的最重要最核心部分的忠告没有理睬。

 “不要什么都不知道不往上爬,山顶上除了没有水的白潭之外,什么也没有。每年都有不听我的话的人,结果要派搜索队上山去找,每辆车都有一两名…”

 二十分钟后,人们看到,一个女孩为了看没有水的白潭而开始爬山。

 爬了两个小时了,三顺终于尝到了此生从来没有尝到的滋味。她感到两胁疼痛,还有像有千斤万斤重的两条腿。

 “第一,玄真贤上山之前想到的困难要比三顺想到的多五十倍。

 “第二,他爬的山路没有这条凶险。

 “第三,对在体力方面不如一般人的三顺来说,第一次登山就登汉拿山是困难的。”

 这三顺下山以后才知道的事实。

 听到过在济洲岛,风、女人和石头是最多的。不是吧,整个山上,连手掌那么大的平地都没有,怎么可能用这么尖的石头造出这么多——简直是密密麻麻的。还有,旁边的这些人怎么能像在平地上走路一样飞快向上爬。从前以为一天里能在厨房站着干十个小时以上活的我,在体力方面是不弱的。现在看来这样想就彻底的错了。

 入山已经两个小时了,三顺感到全身都痛,自己有二十多岁的外表——我明明就是二十多岁,还没到三十岁!但是她仅拥有十几岁的头脑和七十几岁的体力——不对,刚刚坐在汽车旁边的老,现在已经走在前面看不见了。那个老看起来有七十多岁了,自己连七十多岁的老都不如。

 “哎,如果能活着出去的话,不管有什…什么事,我都要重新再去健身房!再去减肥、健身!”

 新买的运动鞋不合脚,脚趾头、脚掌、脚后跟都开始痛。以前用过的登山帽也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随着每一次呼吸两胁都像刀割一样的痛,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往前爬。“我能够再继续爱吗?”这个烦恼此时此刻只是个奢侈。捡起在石路上滚动的木儿,用来支撑疲惫的身体,就这样拄着木一步一个脚印地向上爬。三顺此时只想着什么时候才能到达山顶。枫叶峰已经过去了,但是听说能看到像“锦缎、绒毯”般晚秋的枫叶却并没有看到。

 即使这样,三顺还是爬到了山顶。别的人,最多只用了四个小时,而她花了七个小时才爬上来,却真的什么也没看到。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没有水的白潭。

 “上当了,啊…”

 一个人也没有,三顺站在一个人也没有的山顶上,一边着气一边自言自语着。没有听导游警告的她,这么艰难地爬到了山顶,除了没有水的白潭,什么也没看到,真够倒霉的。但是,小站片刻,三顺嘴里的嘟囔志消失了,因为吹拂到脸颊上的是凉爽的风。

 她听到了那个男人曾说过的话。

 ——以后我们一起去吧,在山顶吹风的感觉肯定和现在不一样。比起平地,山与天空的距离更近了,那将会是一种人间天国的感觉。

 就像他所说的,很近地看云,感觉着从离天国最近的地方吹来的风,真的很凉爽。那句有来到天国的感觉的话,现在终于理解了。走过路上像是地狱的荆棘丛,到达的那一刻便感觉到天国好像一直在等待着三顺的到来。风轻抚着她的脸颊,温热的身体在风的吹拂下感到凉爽的快意。

 在风的吹拂下,三顺突然好想那个曾和自己一起吹风的男人,想到那个男人曾喜欢过自己,虽然两胁还在隐隐作痛,但脸上却出了甜蜜的笑容。

 “或许,我还喜欢你。”

 “我要继续喜欢你,继续爱你,只有那样我才会幸福。”

 做了这个决定,三顺把两手放在嘴的两侧,向着山峰大声地呼喊,天空好像听见了一样,也回答:“啊…”

 “金——三——顺——爱——玄——真——贤”

 就这样,这边、那边的山都回响着这个女孩的声音。

 “金——三——顺——爱——玄——真——贤”

 “金——三——顺——爱——玄——真——贤”

 “金——三——顺——爱——玄——真——贤”

 我虽然不能看到你,但是从你的声音中感觉到了爱。我叫你的声音中也充了爱。你所想给我的是这天国的风,甚至从这风的声音里也感到了浓浓的爱。

 天啊,我从不知道这些声音中有着如此强烈的爱,现在听起来真的有点难为情。幸运的是没有人听见。呀,话又说回来,爬上山顶真的很好,但是,下去的时候怎么办?上来的时候,已经费了很大的力气了,下去的话,山上又有杂木,肯定更不好走。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傲慢无礼的声音回答了三顺:

 “很感谢你这样热情的告白,但是,你不能有一些敏捷一点的动作吗?太阳已经落山了,差一点没派搜索队来找你。”

 这个男人就是三顺对着天和云说的自己爱的男人,在云的背景下,头发被风吹的玄真贤不是正站在那里吗?这不是上天开的玩笑吧?刚刚那个因为思恋而一动不也不能动的女人,突然迈开脚步,向着那个方向跑过去,比风还快地跑过去。

 “啊…啊…慢点!很疼唉!”

 在饭店客房的上,三顺蜷缩着身体,没命地叫着。但是十个手指紧紧着这个女人大腿的男人,丝毫不理会她的叫喊,更加用力地按着。

 “别动,大腿上这么多,如果不使劲的话,痉挛会更严重!女人到了三十岁怎么会这么多的赘?”

 即使说过要爱这个男人,可听了他这呛人的话,一点爱的感觉也没有了。所以三顺使足了力气,霍地站起来,大声地指出他的错误:

 “有话你就直接说!谁告诉你我三十岁了,我现在是二十九岁!你怎么可以把二十多岁和三十岁混为一谈呢?啊!”

 但是,刚才猛地站起来的女人,又没命地叫着卧倒在上。漫热的身体,身体里的数百骨头和肌因疼痛一起叫喊着。

 “今天你看起来很伟大,身体不舒服还爬那么陡峭的山?还是我背你下来的。”

 “我以为如果能爬上去的话就能到达天国。”

 “感觉到天国的风,还有你。”

 男人把差一点要说出的难为情的话又给咽了下去,很自然地坐到那个女人的旁边。

 真贤已经提前到旅行社问过了三顺的行程,在这女人爬山之前已经先一步到达了山顶,他永远也忘不了和这女人在山顶上相遇的时刻。

 你回答她的话似的,现在这个女人还记得。在下山的路上,说怎么样才能让下山不太累。说上山的时候像是地狱,但是自从到达山顶之后,就像到了天堂——嗯,对于男人来说,应该是很重的天堂吧!

 “喂,我很重的…”

 只有一盏小灯的昏暗的房间里,两个人并排地躺在上无语,三顺想用不安的声音说些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因为真贤的嘴早已贴上了她的嘴。当两人的嘴碰在一起的时候,三顺突然想起了以前在房间里说的话:

 ——下次再做。

 一个人来到济洲岛的时候,耳边曾响起他说过的话——下一次我们一起来爬山。下一次,她已经成为他的女人——但好像一切都不真实。真的已经是“下一次”了吗?是的,此刻,这个女人的手掌被一个七十公斤重的有肌的男人抚摸着。

 “现在,就是现在,现在就做。”

 他的嘴来到了她的面前,接着盖住了她的嘴,她感到了呼吸困难,有一股热气冲上了她的脸。男人充了热情,女人也受到了传染。

 仅仅一会儿之后,这个女人把贴在自己口上的他的脑袋移开了一点,断断续续地说:

 “喂,等一会!”

 “为什么?”

 “是这样的,我们以后再做不成吗?我想先减掉五公斤,不对,是十公斤…”

 男人皱起了浓眉,还没等这个女人说完就截断了她的话:

 “别说这种没营养的话,不成。”

 事实上,她说这句话之后,还想再说些什么:这样行吗?对做这件事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

 “我就是喜欢你软软的,这样总行了吧?”

 “但是…”

 即使这样,金三顺也不习惯在男人面前展示她过多的“五花”她要去美容一下皮肤,说什么也要在一次良好的状态下度过自己的第一夜。要很努力地做黄瓜面膜,但是要跟五年前比较的话,对于没有弹力的皮肤,对于怎么减也减不下去的“五花”三顺真有些绝望了。

 对于这个女人的犹豫不决,男人还在做最后的努力。

 “要比年龄,你有我大吗?要比多,你有我多吗?不管你怎么胖,那天金三顺是被玄真贤背下汉拿山的,也只是那么重了!”

 在那一刻,三顺很感动,如果这句话里没有“不管你怎么胖”的话她会更感动。

 望着这个有像桃子的两颊,有像星星一样闪烁的眼睛的女人,男人在女人的脸颊上亲了一下说道:

 “在我的眼中你是最漂亮的,如果你愿意的话,你会活得很好的。像你所说的,我也能管理好自己的幸福。不管怎么样,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们下次再做,真是的,我到底是怎么了。”

 因为这句话,三顺输给了真贤。这个女人如果能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她一定会活得很好。女人现在好想抱一抱这个男人。是的,就这样,按着自己的想法,他们在这间只剩下一盏昏暗的小灯的房间里,很自然地度过两人的第一夜…

 二十分钟之后,在黑暗里发出这个女人的尖叫:

 “啊——我的妈呀!”

 在这女人凄惨的叫声之后,还没进入女人身体的男人硬是撑起自己的肩膀,用颤抖的声音问道:

 “怎么了?怎么了?会这么疼吗?”

 在充担心的声音下,这个女人摇着是汗水的小脸吃力地,断断续续地说首:

 “不…不是,腿…我的腿。”

 突然登山,大腿过度疲劳,对又有经常痉挛毛病的女人来说,做这件事肯定是有点吃力。在黑暗里,能听到男人无奈的叹气声:

 “什么,痉挛?又筋了。”

 “什么又!我都快疼死了!”

 “我知道,我知道了。怎么办?我再给你按按?还是出去给你买膏药?”

 “不知道,都是因为你。嗯嗯…”

 窗外圆圆的月亮好像在微笑着,月光洒在他们的身上。像月光一样温柔,像润肤油一样润,像糖一样甘甜的济洲岛的夜已经深了。啊,混合着很浓的膏药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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