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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Never Say Go
  可嘉,现在是11月17凌晨1:56分。

 从昨天下午许明琪给我打电话,说你已经回忆起一切的那个时候起,已经过去整整十二个小时了。

 在这十二个小时里,你不接电话,不回短消息,甚至当我来到你家的时候,你都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不见任何人。

 知道这十二个小时里我都干了些什么吗?除了拼命给你打电话,给你发meage,来你家之外,我做的最多的一件事便是——发呆。

 抱歉,最后我还是离开了你家;抱歉,我选择了用这种方法来与你沟通。

 因为,在长时间的发呆之后,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对你开口,不知道该如何看着你的眼睛,然后,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了。

 所以,我选择了暂时逃避——逃避你,逃避我即将要告诉你的那些事情,也逃避…你知道事实以后会有的反应…

 2004年11月17

 深夜。

 可嘉努力撑开疲惫的双眼,试图听清从桌上那支银白色的录音笔中传出的袁景谦的声音。

 累。

 眼睛好累。

 已经有多久没有合过眼了?还有…泪水已经不停歇地了多久了?

 自从…打开钢琴音乐盒的那一刻起,她的脑海中,就再也没有了别人。

 她不知道明琪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不知道父母在门外呼唤了多少遍,不知道袁景谦曾经来过又离开,也不知道自己的书桌上是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支录音笔和一个牛皮纸信封的。

 充斥在她的脑海中的,只有那曲《Neversaygoodbye》的音乐,只有旋转木马,只有…他。

 录音笔上绿色的小灯一闪一闪地亮着,景谦低沉好听的声音在空气中静静地淌。

 只是,这原本熟悉的声音,为什么在此刻听来,却多了一份陌生、一段距离?

 …人都有黑暗面不是吗?我知道别人是怎么看我和唐麟风的。我和这家伙若是并肩而站,在很多人眼里,简直就如同光明与黑暗那般泾渭分明。

 而事实上,只有我自己知道,在我的内心,也有秘密,也有黑暗、也有嫉妒。

 我的秘密,说出来你也许会大吃一惊。可嘉,还记得我们在医院的初次见面吗?后来每当你问起的时候,我总是对你说,那天我走错病房了,所以有了一次美丽的邂逅。而事实却是,从你住院的那天起,我就打听到了你的房间号。在你昏六天里,我每天都来你的病房,看你静静地躺在上的模样…还有,我们在F大里的第二次相遇,其实严格说来,那也算不上是一次偶然相逢。那天,我一路跟在你身后,看着你鬼头鬼脑地混进F大,到处问路,然后误闯男浴室,直到你快撞到树上了,才找到机会和你说上话…

 我内心的黑暗想法…可嘉,请原谅我。因为…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在祈祷,希望上天能让你永远找不回那段失落的记忆。

 很可笑是不是?书上都说喜欢上一个人,会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可是,对我来说,仿佛自从喜欢上了你,在我的内心就有了另一个自我存在。就像动画片中经常出现的小恶魔和小天使战那样。我心中的小天使说:“你应该帮助可嘉找回记忆,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让她幸福而无忧无虑。”而小恶魔却说:“你永远不能让可嘉回忆起一起,否则,她可能就不会属于你了!”我曾经心甘情愿地陪你一起寻找芝大厦;而与此同时,我又希望你能够放弃回忆,甚至和你的父母一起劝说许明琪,让她不要告诉你你们之间的通信内容…可嘉,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同时,却也充了矛盾和挣扎。每天,我都像哈姆雷特那样自问——tobeornottobe?是把我所知道的告诉你,帮助你恢复记忆,还是,就让你带着那片空白,只要快快乐乐地和我在一起就好?

 而嫉妒…是的,我嫉妒唐麟风,嫉妒他比我更早地认识你,嫉妒他有你的照片,也嫉妒他和你之间的故事(尽管我并不知道在你们之间曾经发生了些什么)。

 唐麟风。

 可嘉默默地念着这个熟悉到心痛的名字。

 袁景谦当然是认识唐麟风的。他们不但是一个学校的,还一起在篮球队接受训练。可是,为什么在她失去记忆的这一年里,从来没从景谦的口中听到过这个名字呢?

 还有,景谦为什么会嫉妒唐麟风?难道…他还知道些别的什么事情吗?

 …事情应该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说起。至今,我还能感觉到自己那天的震动——对我来说,那是怎样的惊鸿一瞥!

 你也许以为我说的是我闯入你病房的那次吧?错。

 我第一次真正地知道有你这么个女孩,是在F大篮球队的男生更衣室里。事实上,在那天,我并没有看见你,我只是在无意中捡到了一张照片——一张从唐麟风的衣服里掉出来的照片。

 虽然这张照片很快就被那个家伙抢了回去,我还是清楚地记住了照片上那个女孩的模样——她有着鬈曲的头发,清澈的栗眼睛,以及明亮的笑容。

 我想,我能够理解唐麟风那么在乎这张照片的心情。若是我能够认识这个女孩,我一定也会像他那样,把照片藏在贴身的衣服口袋里,对任何胆敢觊觎的人怒目而视…

 照片。

 可嘉皱起眉。她不记得唐麟风曾经为她拍过照片。他甚至一直都拒绝让她当他的模特。除了那一次,她在无意间闯入他正在拍摄旋转木马的镜头…

 他还把她的照片藏在了贴身的口袋里。

 她按下后退键倒回去把这段话再听了一遍。

 可能吗?那个一向对她冷嘲热讽的唐麟风,那个从来对她都是又火大又不耐烦的家伙,会做出这种事情吗?

 仲怔间,景谦的声音在录音笔中继续响起。

 同你一样,对于那次事故的前因后果,我也不太清楚。我所知道的,只是医院里一次偶然而又巧合的遇见而已。尽管这样,我却还是一直瞒着你。对不起,可嘉,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可能是因为在冥冥中,我始终有种感觉,我所看见的那一幕,会对你、我以及我们之间产生决定的影响吧…

 在医院的那次偶遇,是我见你的第二面,也是第一次真正地看到了你本人。你并没有看到我,因为那时候…你正躺在担架上。

 是的,那就是你出事的那一天。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去年的11月8。由于寒的关系,那天一整天都下着倾盆暴雨。因为重感冒来到医院,正在排队等候挂号的我,忽然听到了救护车刺耳的鸣叫声。那个声音和狂风一起呼啸而至。紧接着,一些医生护士匆匆奔出,从停在医院门口的急救车上抬下担架。

 当他们推着担架从我身边推过的时候,我瞥了一眼,但是这一眼却让我惊讶得几乎忘记了呼吸。

 担架上的人身的雨水、泥浆与血迹,脸上有大片的瘀青,头发也被鲜血凝结到了一起。尽管这样,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孩。她就是唐麟风照片上的女孩,也就是——你。

 在这片刻之间,我忘了自己还患着重感冒,忘了我还在排队,就这么傻乎乎地跟着担架一起跑了起来,一直来到手术室门口,眼睁睁地看着一堆医生护士把你推进手术室。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这样结束。

 因为,紧跟着,我听到了第二张病沿着走廊被急速推过来的声音。

 即使直到今天,那天发生的每一个细节依然能如同电影中的慢镜头那样,在我眼前清晰地重演。

 我转过头,发现自己面对的是另一个惊讶…

 你知道是谁躺在那张紧随你之后被推向手术室的担架上?

 也许你已经猜到了。

 是他——唐麟风。

 …

 可嘉猛然抬起头。

 景谦在说些什么?

 唐麟风?

 难道那天唐麟风也…

 心跳开始渐渐加速,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

 不可能,事故调查报告上只写了她一个人,唐麟风不可能出事的…

 可是…

 “小心!…上面!”有人叫着,声音紧张刺耳。

 ——那上面有一片黑影正带着不可遏制的雷霆之势急速坠落。

 “可嘉!…”

 一个低沉紧绷的声音响起在耳畔。紧接着,有双温热的手在她的背后猛力一推…

 可是…那天,在那一刻,喊她的人是他吧,也是他把她推了出去吧?所以…

 所以——若是她被砸到的话,他怎么可能逃得出去呢?!

 转过头,她从写字台上的梳妆镜中看到了脸色苍白、双目圆睁的自己。

 所以,唐麟风他…

 “那小子伤得比你还重。”袁景谦继续说道“连我这个外行都看出来了。不仅仅因为他身边的医生护士围得比你多,也不仅仅因为他的样子比你更狼狈,而是因为他的脸色。

 我从没见过一个人的脸色能白成那样。偏偏唐麟风这家伙一向都是又黑又结实的,我也曾看到过他和别人打架打到头破血的样子。我从来没想到,他竟会这样在我面前出现——脸色苍白如纸,完全失去知觉。

 我在第一时间冲了上去,却也在第一时间被弹了开来——那些护士一把推开我,没有担搁一秒钟,就把他推进了另外一间手术室。

 可是,当病被推向手术室的那个瞬间,我看到唐麟风的右手垂了下来,与此同时,一卷纸从他松开的手中滑落…

 可嘉,你是不是已经把那个与录音笔同时送来的信封打开来了呢?放在信封里的,就是当天从唐麟风手上掉下的那张纸…

 在书桌的另一头,可嘉找到了那个牛皮纸信封。

 撕开封口的同时,信封里的东西却因为她的双手颤抖得太厉害而掉落在地。

 可嘉瞪视着飘落在木质地板上的那张卡纸。

 那是一张卡纸,就像小学时候的图画纸那样。

 即使直到今天,我也依然觉得很奇怪,唐麟风那家伙为什么就连受了重伤的时候,也要把这样一张纸握在手里?

 在这张纸上,也许曾经有过一幅水粉画。可是,当我拿到的时候,除了血迹、污渍和一些已经被雨水化开的水粉颜料外,已经什么都看不出来了…不,我说的并不完全对。至少,在这张纸的右下角,还能看出四个用水笔写上的字——喜欢·微笑。

 …

 喜欢·微笑。

 可嘉愣愣地看着卡纸边上的那四个用水笔涂黑的美术字,直到这些字迹在视线中渐渐模糊。

 她曾经用了整整一个晚上想出这个题目。

 她也曾经用了整整一个礼拜来完成这幅水粉画。

 这是一份生日礼物。

 却在一个下雨的夜里被打落在地,被雨水淋,被脚踩过,最后被风吹走。

 可是…

 可嘉俯下身,捡起那张画纸的同时,泪水终于滴落。

 可是现在,它为什么却又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唐麟风。

 第二天,我来医院的时候,听说他因为手术需要,已经转院了。从此,和所有人一样,我再也没有听说过有关他的任何消息。

 抱歉,可嘉。

 虽然从这张卡纸上几乎看不出什么来,可是,直觉告诉我,这其中一定有一段故事,是关于唐麟风和…你的。所以我一直藏着这张纸,也一直没有把我的这段经历告诉你…

 知道明琪告诉我你恢复记忆的那一刻,我心里是什么感受吗?有些苦涩,更多的却是——轻松。从现在起,我不用再自我战了,也不用再矛盾犹豫了。选择权已经回到了你的手上——还记得我们父母见面那个晚上我送给你的那枚水晶戒指吗?它还在我这里。现在,已经找回记忆的你还会接受这枚小小的戒指吗?…

 涕泪滂沱中,景谦接下来说了些什么,她并没有听清。

 抬起头,在泪眼模糊中,可嘉看向了书桌上的那架小小的钢琴。

 回忆若是这样充泪水,充酸楚,那么…失去记忆,是否会更幸福一些呢?

 窗外,晨曦微现。

 朝阳透过白色的窗纱了进来,那道金色的光芒照耀在小钢琴上,也照在了书桌另一头,可嘉和袁景谦的合影上。

 …也许,你的潜意识已经帮你做出了选择——在我们交往的这一年间,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声“喜欢你”可是…

 可是,不管怎么样,可嘉,我会一直等你。直到你亲口告诉我你的决定…

 ——复兴中路327号中正坊。

 可嘉停下脚步,拂开眼前卷曲纷的发丝,打量周围。

 午后的阳光中,错落有致的老式洋房在绿荫围绕下,显出一派安详宁静的氛围。

 站在一户开桂花的院落前,可嘉看向对面。

 那是一幢铺爬山虎的洋房,看上去虽然和周围的建筑没什么区别,可是,从一扇打开的窗户里传出的重金属摇滚乐,却为这幢老楼带来了别样的年轻感觉。

 “啪!啪!啪!”

 有人汲着拖鞋拎着一拖把从对面的楼里冲出来,向这边跑来。

 那个人有着一副瘦小的身材和一张小鼻子小眼的脸庞…

 “云超!”可嘉冲了上去“云超!…”

 “好傻!哈,你知道吗?刚才有一秒,我真的以为你拎着拖把又要冲出去打架了!”

 “结果我只是冲到垃圾桶那里把这把该死的拖把扔掉。”

 “我还记得那天站在雨里看你们打架时候的情形…”

 “陈伯伦这小子太卑鄙了!还好我和麟风功夫了得,以二敌四!虽然后来在医院里呆了三天,不过,那帮混蛋也没占到什么便宜!”

 “对了,小梵呢?好像很久都没有见到她了。”

 “她?她终于答应去美国做心脏手术了,自从…”

 沉默开始在空气中蔓延。

 风从街心花园的另一头吹来,扫下了最后几片枯黄的落叶。

 冬天就快到了。

 着秋千,可嘉抬起头,让风吹自己的长发。

 虽然阳光依然灿烂,虽然天空依然明媚,可是,属于冬天的寂寞和悲伤却已经渐渐进驻到了心里。

 “对了,”终于,云超打破了沉默“知道那次唐麟风为什么会跟陈伯伦打架吗?”

 “为什么?”

 “他之所以要揍姓陈的那家伙,不是因为小梵宣布她在和陈伯伦交往,也不是因为他吃他们两个的醋。而是因为陈伯伦的那句话…”云超停了一下“那天,我回家晚了,错过了晚会的开始,却刚好赶上听到陈伯伦的挑衅。他站在麟风面前,笑着说:”我曾经警告过宋可嘉不要和你交往,她却笨得没听我的话。这再次证实了我对她的一贯看法——一个傻瓜。‘这才是挑起战争的真实原因。虽然唐麟风那家伙在对我说起你的时候,用的最多的就是’笨蛋‘、’讨厌‘,可是“他说道,”他却绝不允许别人这么说你。“

 握紧了秋千的铁链,可嘉抬起头看向蓝天。

 “我是个傻瓜。为了那次的事情,我竟然还和他大吵了一架。”她自嘲地一笑,接着甩甩头,仿佛要甩开那些回忆“好了,不说过去了。对不起云超,在那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都不记得你。甚至当你试着帮助我回忆的时候,我也只是把你当作一个有些奇怪的陌生人…”

 “这没有什么好抱歉的,”云超笑了笑“事实上,我一直也都很矛盾。失去记忆的你过得那么快乐,即使到现在我都还在想,我是不是不应该来扰你的生活,打搅你的平静…”

 “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可嘉打断了他“‘上帝会把我们最珍贵的东西拿走,以提醒我们得到太多。当失去的时候,你惟一能做的便是不要忘记。’”她停了一下“所以不管怎么样,我都要谢谢你最终还是来打搅了我的‘平静’…”

 她从秋千上站了起来,试着让自己出微笑:“还有一件事情,我要告诉你——虽然钱叔叔、你和所有认识唐麟风的人都说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他的!我不会让他这么容易就从我身边溜走,我也不会让上帝这么容易便把我最珍贵的东西拿走…”她忍住泪水,深一口气“我会一直一直找下去,直到找到唐麟风为止。”

 转过身,可嘉沿着来时的路向街心花园外走去。

 “宋可嘉!”

 云超的声音让她停下脚步。

 “我曾经也觉得奇怪,唐麟风那小子放着我那个样样都好的妹妹不要,偏偏和你在一起,到底是为什么?现在我知道了。”他抬起头来,目光直视着站在小径上的那个女孩“如果我是他,我也会为你不顾一切的。”

 午夜。

 幕低垂。

 深蓝色的天空中,不见星星的踪影,只有月亮在云层之后缓缓地移动着,漫不经心地俯视人间。

 可嘉静静地走在小径上。

 这个夜晚,她原本打算去找景谦的。

 她已经让他等了太长的时间,虽然他说他会一直等她,可是,她还是必须把自己的决定亲口告诉他。

 脚下,是枯枝落叶发出细微的断裂声;身边,有微风轻拂过树丛传来的沙沙声。

 本来并没有想走这条路的,可是…

 不知为什么,不听话的双脚还是把她带到了这里。

 翻过一片残缺的围墙,再绕过那片树丛,眼前豁然开朗了。

 月亮穿过云层,在这一刻照亮了那些破旧不堪锈迹斑斑的过山车、秋千架、海盗船和摩天轮。

 可嘉慢慢地走近。

 这是一个已经废弃了的游乐场。

 曾经,这里是孩子们的乐园,载欢笑的场所,以及…她心目中的天堂。

 可是…

 因为那些所谓的市政规划、城市建设,还有大人们种种复杂的借口,使得这里不再是乐园,不再有笑声,也让她…失去了天堂。

 夜间播报的新闻中说,明天,这片土地就要开始进行正式的拆迁,建造一片新的居民区。

 也就是说,从明天起,她就将再也见不到这里了。

 物质气息越来越浓厚的同时,纯真年代也将渐行渐远。

 也许是这个原因吧——她对自己说着——所以无论怎样,也要过来看最后一眼。

 推了一把秋千,让它漾在这最后的夜晚,生锈的铁架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鬼屋的入口在她的左边。这幢白天就显得森可怖的小屋,在月光的阴影下,更是让人寒凛凛。

 “宋可嘉!我在这里…”

 一个低沉而又有些模糊的声音说道。

 可嘉绕过鬼屋,来到屋后。

 什么人都没有。

 一定是那个混蛋想要吓她!可嘉忿忿地想着,转过身去。

 一具骷髅赫然站在她的背后!

 就在她被吓得昏过去的时候,又是那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可嘉,醒醒!可嘉…”

 摇摇头,甩开回忆,她继续向前走。

 小径的尽头,在绿树环绕中,是一座大型的旋转木马。

 它曾经又漂亮又辉煌。

 深红色的尖顶帐篷下,垂着一墨绿色的柱子,在一串串灯光的点缀下,色彩不同的漂亮木马环绕其间,随着快的音乐奔跑。

 这是孩子们最喜欢的玩具,只要一坐上去,就不肯下来。所以,这里是争吵与纠纷最常发生的地方,可是,一旦音乐响起,木马开始旋转,所有的不快与泪水便会化为颜。

 这一定是魔力造成的——十八岁那年,可嘉这么认为。

 “你为什么喜欢这匹马?”

 当可嘉坐在白色木马上的时候,身后有人问道。

 “那是因为白马王子的故事呀,而且这匹白马真的好可爱…”

 “嘁!”那个人不屑一顾地“老土!”

 “那你呢?”如同往常一样,那人只需要只字片语,就能把可嘉惹得火冒三丈“我知道了,你一定是为了要扮酷,才会选择那匹黑马!”

 …

 走上台阶,可嘉找到了那匹白色的木马。

 它早已不复她记忆中的美丽了。白色的身体遍布灰尘与污渍,金色的马鞍斑斑驳驳地褪,扬起的尾巴也不知被谁撞落了。

 可是,它的眼睛依然那么温柔,神情始终充欢乐。

 她搂住了木马的脖子,翻身坐上。

 就在这一刻,灯光猛然亮起。

 那些垂悬在帐篷顶上,环绕在柱子上的灯光如同霓虹般闪亮,照耀出不可思议的梦幻光芒。

 与此同时,音乐响起。

 如此优美如此奇异却又如此熟悉的音乐,笔直地穿透她的心灵,带来莫名的震撼与刺痛。

 ——《Neversaygoodbye》。

 白色的木马开始旋转,带着她向前奔跑。

 “谁?是谁在那儿?”

 可嘉喊着,屏住呼吸。

 有个人影从柱子后走出。

 黑色的T恤、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

 他?!

 心跳加速,记忆如同水般涌来。

 是他…

 她终于找到他了!

 泪水浮上眼眶,那个刻骨铭心的名字哽在喉间。

 “你为什么喜欢这匹马?”

 “可嘉,别哭!可嘉…”

 可是为什么…

 他的名字她却怎么也喊不出来?

 …

 在灯光中,他一手扶住柱子,一手握着木,摸索着走上台阶。

 ——摸索?!还有木

 可嘉的心漏跳一拍。

 她看向他的眼睛。

 这是一双如此熟悉的双眸。

 即使完全失去了记忆,她也依然能画出这双眼睛漂亮的形状和顾盼间讥诮的神情。

 可是…

 可是为什么,此刻,在这双眼睛中,她看不出一点神采一丝闪亮?为什么,即使最明亮的灯光也不能点燃这双眸子?

 在他的眼中,有的,只是一片沉寂的黑色。

 不可能——她捂住嘴,免得自己喊出声来——他不可能…

 一道茸茸的黄身影出现在他的身边。

 ——小狼!

 小狼愣了片刻,紧接着,随着一身低吼,它激动地冲了上来,一边跟着旋转木马奔跑,一边试图扑向可嘉。

 “狗!”唐麟风喊道,眉头习惯性地皱起“怎么了?”

 他抬起头,试图找出小狼如此兴奋的原因。

 “谁?谁在那儿?”

 当他的视线从她身上掠过,茫然投向了旁边黑暗的树丛时,她的眼泪也在这一刻滑落。

 泪水中,一个宛如天籁的声音从旋转木马的音箱中响起——这是第一次,可嘉听到了配上歌词的《Neversaygoodbye》。

 …

 If I could take this 摸ment forever Turn the pages of my mind To another place and time We would never say goodbye

 If I could find the words I would speak them Then I wouldn‘t be tonguetied When I looked into your eyes We would never say goodbye…

 2003年11月8

 芝大厦建筑工地。

 1:45PM。女孩是第一个被救出来的。

 从脚手架倒塌到她从事故现场被抬出,前后用了十多分钟时间。

 她之所以那么快就能够出来,不仅因为脚手架的最下层有一些支架并没有完全倒塌,从楼上砸下来的那些东西并没有完全砸到在下面的人身上,也因为和她一起被在里面的那个男孩一直在把她往外推的缘故。

 她出来的时候已经昏了,虽然因为受伤而血迹斑斑,但看得出来,不会有生命危险。

 所有人的注意力转向了依然被在脚手架下的那个男孩。

 当营救人员转身向被大家挖出来的那个口伸出手,想去拉那个男孩时,却发现,他已经不在那里了。

 尽管光线暗淡,却还是能够看到男孩在里模糊的身影。他折返回去,在废墟中寻找。他已经受了伤。暗红色的鲜血从他的工作服上渗了出来,行动也变得缓慢。当他终于回过身,爬向口的时候,所有人的感觉都像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把手给我!”营救人员向他伸过手去。

 他抬起左手困难地向口*近。

 就差那么一点…他们的手就差那么一点就能碰到了。可是…

 一钢管却在此时因为支撑不住而重重地砸了下来…

 2:30PM。那个男孩终于从脚手架下被拖了出来。

 他被迅速地抬上担架,推到了等在一旁的救护车上。

 一片混乱中,没有人注意到,尽管已经完全失去意识,在他的右手里,却依然紧握着一卷脏兮兮的纸。

 在卷纸的边缘,有一排因为淋雨受而逐渐化开的美术字。

 那四个字是——喜欢·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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