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尽的岁月悠悠
他拉着她的手一块长大,她已习惯了他的保护。她用尽全力,考上了他所在的中学,他却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孩。一切随风而逝,也许,最好的选择,是忘记!
1994年,我和他在山上捉蝴蝶的时候认识。他穿着白色的T恤,在阳光下笑得很灿烂。
他问我: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我说,静,安静的静。他还是笑,
出牙齿,很白。他说,我们去后山吧,那里的蝴蝶很漂亮。他用了漂亮这个词。所以我跟着他去了。
路很崎岖,他伸出那只小手拉住我。好不容易来到后山。他没有骗我,那里的蝴蝶真的很漂亮。不过,它们全部是蓝色的,好像一个个可爱的精灵。我高兴地跳起来,拍着手:哥哥,你能捉一只给我吗?他点点头。
他在阳光下跳跃着捉蝴蝶,脸脏兮兮的。终于,他把一只蓝色的蝴蝶放在了我的手中。他又忙着去捉另一只。我开心得忘记了所有,一不小心,手中的蝴蝶逃跑了,我急得扑过去追。蝴蝶飞得很快很高。我望着它,跑呀跑,它在悬崖边停了下来。我小心翼翼地踩着黄土,不料,自己顺着黄土慢慢往下滑。忽然一只小手握住我的手。我被他救了起来。他说,你是傻子呀,会死掉的。蝴蝶飞了,我再捉嘛。你怎么可以一个人
跑。我
委屈地说,那是你送给我的,哥哥。
我脚扭伤了,他背着我下山了。我伏在他背上,能听见他的心跳,我把头轻轻地放在他的肩头。他的汗水滑落在我脸上。他回头来看看我,笑笑,又回过头去。我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了妈妈的声音:“谢谢你了,辉。叫你妈妈一起来吃饭吧。”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住在一个小区。他叫辉。
那年,我八岁。
1995年,我已上小学三年级了。同龄的孩子早已学会了一个人上学,而我却依赖着辉。每天早上他很早就来我家叫我起
,然后一起吃妈妈做的饭。那时候的早饭特别香。两个人吃到肚子
的才去上学。
走在路上,那可是我最骄傲的时候。路上的人很多,而且路很窄,我紧紧地拉着辉的衣角,跟着他横冲直撞。穿过重重人群,挤得
头大汗。那些孩子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应该叫做羡慕。他把我送到教室门口,然后叮嘱我,放学不准
跑,等着。说过才跑上楼去。他和我在一幢教学楼。他读六年级。
有一次,我放学在楼下等了他很久都不见人影,就一个人傻乎乎地回家了。第一次没有人陪,在路上被人挤得东倒西歪。像个无头苍蝇。忽然,一个手掌“啪”地拍在我头上,然后就出现了他的骂声,不是叫你等我吗?你这个连方向感都没有的傻子,你认得路吗?他一脸的紧张样,在拥挤的人群中显得可爱极了。他又用手推了一下我的头,我头一歪,差点摔倒。他连忙抓住我的手,说,以后不准一个人走了,不然,我就不要你了!他把“不要”两个字说得很重,吓得我赶忙拉住他的衣角,想着以后没有他陪,会是什么样子呀,一定会被别人踩得稀巴烂的。我说,哥哥,别生气了,我们回家,我以后再也不一个人走了嘛。
他一直对我放心不下,总以为我还很小很小,永远长不大。
1996年,他毕业了。也就是说,以后上学放学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他考上了县里的一所重点中学,那是他一直向往的地方,曾经告诉过我,他要去那里实现他的梦想——当校足球队队长。
每次想到他的梦想我就想笑,那也能叫做梦想吗?我的梦想可是要当个大画家。
暑假的时候,他带我去游泳。他游得很好,在蓝色的水里好像一只温顺的小鱼。而我却常常呛水,然后他会拿一个大大的游泳圈套在我身上,还要附上两个字——笨蛋!
暑假到了尽头,我们两个都晒得像个黑乌
一样。而他,就要走了,他上初中了。报名的前一天,他让我拉着他的衣角跟他认路。从家门口出发,他说:“记住,出门向左转,左,不是用筷子的那只手,然后直走,看到路边那个广告牌再往左…”那天,他几乎把那条街上所有的建筑物都说过了。其实,我根本就能找到路。只是他太细心了。我是多么地希望还能每天拉着他的衣角穿梭在人群中。可是,也只能想想罢了。最后,他又带我往回走了一趟,说:“如果还记不住,那你真是是傻子了。”
1997年,我已经习惯没有他陪的日子,身边也多了许多朋友。他从中学回来就往我家里跑,妈妈叫他给我补习作业。我做完作业他就会给我讲中学里很多很多有趣的事,他告诉我他们学校里有很大很大的操场,还有花园,里面有蝴蝶,不过那些蝴蝶都不漂亮,而且没有一只是蓝色的。还有实验楼,他说如果做实验时不认真就要被罚扫地,他说中学的老师都凶到极点。
他每次都说得淋漓尽致,我也听得出神入化,好想去看一看。
有一天,那是个星期天吧,他很早跑到我家来,说:“静,走,我带你去我们学校玩。我骑车载你。”我听后马上从
上翻起来。
中学和小学就是不一样,他没骗我,他们学校好大好大,操场上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大哥哥在踢足球。他的同学叫住了他,有五个,他们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把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然后问他:“女朋友?”他笑了笑没回答,然后带我去看了实验楼。我坐在他的车后问他:“我是女的,又是你的朋友,所以叫女朋友!对吗?”“笨蛋!”
他才是笨蛋,我可能不知道女朋友是什么意思吗?装傻而已。
1998年,我小学毕业。我爸爸说要送我出去读书。打死我都不去。因为辉,辉曾经对我说过,他说等我毕业就到他那所中学读。那时候我们又可以一起上学放学了,而且他还会用车载我。
爸爸被我说服了,我说在这里方便而且又省钱,好处多多。他同意了。
报名那天爸爸开车送我去学校。学校里人多得挤都挤不动。我跟着爸爸,后来,不知怎么就挤散了。这么大的地方,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我急得不知怎么办。“啪!”一个手掌拍在我头上,好熟悉的感觉,抬头一看,是辉。呀!我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习惯性地拉住他的衣角。他的朋友笑了起来。他的脸红了。我一下子意识到不对,放开手告诉他我和爸爸走散了。他说:“你真的在这里读啊?不会吧,你这个笨蛋!”“真的,不骗你。”
后来,他帮我找到了爸爸,一起去报了名。
“啊,我是中学生了,跟你一样了!”回到家,我对他说。“中学生就要自己认路,走丢了那才丢脸,我是不会找你的。”“你去死吧,我又不是白痴!”
上学第一天,他在楼下等我。妈妈给我买了车,跟他的颜色一样。一路上,我高兴极了,又找到两年前拉着他衣角上学的感觉。那时候我懂得了幸福。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在班里我认识了很多朋友,最好的死
要算倩了。我们如胶似漆。而辉还是一如既往地和我一起上学放学。
上了大半年,我才知道辉是校足球队队长。他真的实现他的“梦想”了。他居然都没告诉我。我问他的时候,他却说不好意思。
以后,他的每场比赛我都看,即使看不懂。不过一进球我就会跟着别人吼,不管是哪方进球。他知道后不停地骂我白痴。我听倩说,辉是校草,很多女生都喜欢他。她叫我不要和他太亲近,以免招来“杀身之祸”最毒妇人心,她讲得好恐怖。回去的时候我问他,他说:“对呀,我是帅哥,你可要小心那些女人呀!”“去,臭美!”从知道这一消息后,我可高兴了,把他粘得更紧,在众人面前和他打闹。他踢球的时候把衣服扔给我,看得那些女生两眼发青光,恨不得把我咬着吃了。虚荣心嘛,人人都有。
有一天,倩悄悄告诉我,有人开始说我和辉有不正常关系了。我笑笑说:“无所谓,我本来就喜欢他嘛。”我轻描淡写地说出这些话,很直接地。
1999年,那是灰色的一年,我记得很清楚。放学的路上,他说:“告诉你一件事,不准笑。”“哎呀,你也会发嗲呀,有什么说嘛,老
人了。”“我喜…喜欢班上一个女生。”“啊!不会吧?”我心
了一下,然后整理了一下心情说“这个有什么嘛,我还喜欢你呢!”“不是,不是这种喜欢,不一样。”“一样的,真的,一样的。”他停了下来,看着我。我继续说:“我知道的,一样的。”他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这样的表白的确有点白痴,而且很烂。他抛下一句“我对你不一样”就走了。
我想我也是明白他的意思的,他对我仅仅是妹妹,而我却故意捅破了这层纸。
第二天早上,他没有在楼下等我了,我意料到的。他对我的态度简直是180度的大转变。在学校里开始视而不见了,即使面对面走,都是擦肩而过,连头都不回,把我气得真想拉住他让他说出一番道理来。
“不行,既然已经说了就得做到,我得发起猛烈的行动,追他。”我告诉倩我的想法。她摇摇头。
“哎,给点动力嘛,我其实从很小就喜欢他了,只是那时候还不懂!”
她说:“等到你伤到头破血
,再来借我的肩膀用吧!”
我开始行动了,学校流行吃用
管的果冻,简称
得动。辉很喜欢吃,我每天看完球都会买给他,可是他连看都不看,刷的一声扔进垃圾桶,那声音非常刺耳,然后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走掉了。
后来的每天,我都一个人走,非常清静。回到家也只能一个人做作业。学校里他像对其她女生那样对我。不过,我还是每天给他买
得动。
可能是因为扔得烦了,他居然开始吃了,而且还叫人告诉我五个字——笨蛋加白痴。不知道是贬义还是褒义,反正我是乐晕了头。
我以为他开窍了,对着他吼:“嘿,我是真的喜欢你!”而他却说:“我是真的不喜欢你!”他说这句话是前所未有的严肃和认真,令人悚然。我的心如石头一样重重沉了下去。
2000年,千禧年。我开始变得成
了。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我开始把所有对辉的感情全部注入
记本,每天每天,他的每个动作,每句话,每个笑容都记录着。我有一张他的照片,是从他们班一个男生那里买来的,还有他的签名,五块钱,比明星照还要贵。
我没有再向他告白过了,也没有再给他买
得动了,我们都变得陌生了。当初那种两小无猜的感情早已灰飞烟灭。他也开始和他们班那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出双入对了。
有一天,那是刻骨铭心的一天,倩或许实在看不惯我一个人演绎这场爱情,她悄悄将我的
记本偷给了辉。辉看了后应该是良心发现吧,在
记本上写了一段话:
在我的一生中,我会记住你的名字。
而我仅能做到的是与你做朋友,被爱是幸福的,谢谢你带给我的幸福。
这段话是倩念给我听的,每一个字都附着一滴泪水,我没有勇气去看。我怕自己哭得不成人形。
过了很久,自己都在浑浊地过着日子。忽然有一天,倩说:“辉要去打比赛,你要去吗?是告别赛,他要去考体院了。”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这将意味着他将离开这个城市。“在哪打?”“体校。”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在广场上遇见了辉。他叫住了我:“来看吗?最后一场了。衣服没地方放,来帮我拿着。”一年了,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我强笑着说:“当然哦,只要你踢球,我场场必到嘛,对不对?”说完,我就走了。后面传来他的声音:“记住…记住给我买
得动。”声音很小,而我却感觉如雷贯耳。眼睛里不住有东西
出。
去看了他的最后一场比赛。衣服是我帮他拿的。他踢得很好。这一次我没有
吼了,我已分得清双方了,不会再瞎闹。踢完后,他从我手中接过
得动拼命地吃了。
黑色七月,他顺利地参加高考。暑假的两个月不知道他是在什么地方过的。直到他走那天,我才看见他。他妈妈在帮他收拾行李,看样子他是考上体院了。他将离开这座城市了。
我回到家,翻出一个陈旧的标本盒,里面装着那只他送我的蓝蝴蝶,慌忙跑到他身边。他见我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说:“别急,慢慢来。”“这是你在我八岁时送我的,第一只因为不小心飞走了,第二只我怕它再飞走,所以我将它做成标本钉在上面,以为它从此再也飞不走了,可是…就像你一样,曾经我以为你在我身边了就不会再离开了,但是你却一走再也回不来了,这次,你是真的走了,你会坐飞机吧,那你就把它带着,它已经几年没有飞过了。带它一起飞吧。”我一口气说完这些话。他只是傻傻地把我看着,然后使劲把我拥入怀里。我又一次听见他的心跳,比第二次更真实,更清晰。然后他像往常那样“啪”地拍我的脑袋骂到:“笨蛋!”
2001年,他已经走了,我没有再见过他。
我还是没有多大改变。每天上学放学,吃饭看球,只是少了辉陪伴。我已经上高中了,坐在他曾经坐过的教室里,像当年的他那样已经长大了。每天走在他曾走过的路上,踏着他的足迹。学校的球赛已经不去看了,闹得再起劲也与我无关了。
情人节那天,我一个去过后山,还以为能够看到小时候见到的蓝色蝴蝶。它们似乎全都跟着辉飞走了,没留下任何痕迹。坐在山上,回忆起以前的点点滴滴,开心地笑了。
2002年。这一年,我想我应该忘记曾经有个叫辉的人了。
(文/欧
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