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的初恋
“绷有三:大绷旧用以绣旗袍之边,故谓之边绷;中绷旧用以绣女衣之袖缘,故谓之袖绷;小绷用绣童履女鞋之小件,谓之手绷…”
洛红尘面前摊开着一本《雪宦绣谱》,可是看了好久,却一行也没有看进去。
她的内心并不像表面做到的那样无动于衷。
没有一个女孩会对周自横那样的男人的好意无动于衷。
红尘是个女孩。一个有虚荣心和繁华梦的正常女孩,不可能没有做过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梦。只是,内心深处,她害怕自己搭上的,是午夜十二点过后的南瓜车,水晶鞋与玫瑰花,都只是一种脆弱的假象。
穷家的女儿输不起。因为她所拥有的,无非是自己,自己的骄傲与自己的感情。很明显,周自横向她索取的,正是这两样东西,她唯一的拥有。如果她付出感情,放弃骄傲,而他不能珍惜,那么她还剩下什么呢?
早在八岁的时候,她就在
记里写过一句话: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
那次,是为了一只受伤的麻雀。邻家的男孩子用弹弓打下一只麻雀,一时兴起送了给她。她小心地为它包扎伤口,希望它会好起来,会重新飞向天空。
那是她童年生命中拥有的第一份友情,唤醒了她全部的爱心与母
。她守着那只麻雀,整整守了一天一夜。喂它清水,小米。可是麻雀只是不理不睬,拼命地扑腾着,羽
四散,声嘶力竭。她心疼极了,捧它在手心,苦苦地劝:小麻雀,我知道你想要回自由,你想回到天空。可是你现在不是受伤了吗?我并不是要关着你。我只是想为你疗伤。你放心,等你伤养好了,我就放你飞走。麻雀不听劝告,仍然扑腾着,挣扎着,跃跃
飞,却一离开她的手心即重重地跌落在地上。她心疼地
了泪,试尽各种方法想让麻雀安静下来,却一筹莫展。
第二天早晨,麻雀累死在她为它准备的温软的窝里,死在月季花瓣和金沙样的米粒间。羽
零落地撒得到处都是,大睁双眼,望着它再也回不去的天空。
它是气死的,也是累死的。
她哭了,捧着麻雀渐渐僵硬的小身体哭了一个上午,邻居的男孩子看到了,不以为然地说:“有什么好伤心?你喜欢,我再替你
一只。”
然而她断然地拒绝了。
“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
从那时候起,她已经知道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不要希企太多,不要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周自横,就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的钱,他的感情,都不属于自己。
因此,她断然地,拒绝了他的钱的同时,也拒绝了他的感情。
但是她的心里,明明在犹豫着,也在观望着。
这天早晨,她的观望得到了结果——梅绮早晨打电话到办公室,指明要找洛红尘接电话,然后彬彬有礼地通知她:“自横昨晚喝醉了,现在还没醒。我要照顾他,今天我们两个都请假一天。公司的事,要你这个总经理助理多费心了。”
那一刻,洛红尘如坠冰窖。
她撑住桌角,狠命地对自己说:不要发抖,不要发抖。这一切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周自横和梅绮酗酒,同居,双双旷工,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控制不住地,她的身体只是秋风中树叶一样瑟瑟地发着抖,冰冷彻骨。
原来她是在乎周自横的,如此地在乎,超过自己的预料。她拒绝了他,却暗暗期待他的另一次进攻,并且希望他为她而贞洁。但是现在,她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要那样的一个人珍惜感情,专一地去爱,也许就像跟老虎商量让它自动
下皮
给自己做件大衣更近于痴人说梦吧?
她看着镜子,镜子里的人面色青白,眼神纠
。她是疯子的女儿,她有疯狂的基因,有悲惨的命运,有悲哀的童年,却惟独没有乘龙的运气。醒醒吧,灰姑娘!
“疯子的女儿”
从红尘记事起,这个称呼便一直跟随着她,仿佛她的另一个名字,一直跟了二十三年。
父亲的病一直是红尘心头的伤。姥姥和姥爷痛恨父亲,他们说是父亲杀死了母亲的,所以对他没有半分怜悯,也从不去探望他,并且对“疯子的女儿”、这个被迫接受的外孙女也没有多少疼爱之情。姥爷洛长明是离休军人,虽不富裕,抚恤金也足以维持一家三口的生计,尤其他们都不是在物质上要求多多的人,
暖倒是无忧的。
然而洛红尘自小便被教育要自力更生,练习绣花的技艺,从锁边到十字针,直至可以独立完成一幅绣品,然后交给姥姥放在店里卖掉,换来她的学费与口粮。
红尘自幼得到的温情甚为有限。这使她对父亲——即使只是一个疯癫的父亲——仍然心存强烈的爱。早从初中开始,她就会定期坐公共汽车穿越半个南京城,偷偷地去郊外的精神病院探望父亲。
父亲很英俊,即使疯着,神情呆滞口齿不清,可是轮廓分明的脸庞仍然显
出他在好着的时候是个多么英俊的青年。时间对于他是静止的,他的记忆从
子去世那一刻起便定格了,所以岁月也很难在他脸上留下痕迹,过了这23年,他看起来,仍然是个年轻人,和红尘站在一起,不像父女,倒像兄妹。
她去看他,温柔地陪他说话,给他梳头。他有时候会很高兴,好像清醒了一点的样子,在她走的时候会留恋地问她,什么时候再来?可是到她再来的时候,他却又把她忘记了,于是一切从头开始…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和他的关系,从未取得一点点进展。他每天老是痴痴地望着一个地方,轻轻喊“飞烟,飞烟”或者是“非音”也未可知?
但是在上个月,她再去看他的时候,他忽然抓住她的手,清楚地叫:“秀秀!秀秀!”
她哗地就哭了,洛秀是妈妈的名字,爸爸是把她当成妈妈了。他不记得时间的流逝,可是时间没有忘记他,已经悄悄把他的女儿培养长大,长到和当年的洛秀一般大了。他终于记起了“秀秀”终于记起了她!
她抱住父亲大恸,这一刻比任何时候都更加亲切地感觉到彼此的血脉相连。她和父亲四目相对,疯人的眼睛本是没有聚焦的,可是此时周锋这样专注地凝视他,费力地想,费力地想,好像在一点点地意识、思考、分辨、确定——她知道,父亲眼里的她并不是真正的她,而是她的母亲洛秀。她生着和母亲一样的脸孔,是这张面孔混淆了时间和空间,照亮了父亲的记忆。
其实她和母亲并不算像,虽然她们生着一样的眉毛,一样的眼睛,可是母亲脸上的线条要柔和得多,透着股江南女子特有的水灵;而红尘却棱角分明,眼神凛冽,带点北方人才有的硬朗。然而血浓于水,
传在她们骨子里的东西却是相同的,尤其看在至亲的人眼中,那一分相同更被放大了十倍。
精神病院的医生对这一现象十分重视,像周锋这样的病例是不多见的,而他离奇的好转更是一种奇迹。他就好像一个被上帝遗忘了的弃儿,在二十多年的
失后又忽然被记了起来,而这种记忆则是通过他女儿那奇异的血缘力量来实现的。医生决定为周锋组织一个特别医疗小组,可是这需要大笔经费。主治医生说,这二十年来,周锋的医疗费一直是由一个神秘的户头提供的。这个户头定期就会收到一笔汇款,但是医生已经换了几茬,连院长也换了,所以没人知道那神秘户头的汇款究竟来自何人。
红尘决定要为父亲筹这笔款子,她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如果父亲会好起来…哦,如果父亲会好起来,也许他会补偿她二十多年来从未享过的父爱,毕竟,他是她在这世上最亲最亲的人哪!
是为了父亲的病,她才那样焦急地四处碰运气,渴望找一份高薪工作的,也才会因为一个选美广告而忽发奇想去“成功”应聘那年薪十万的优职,就是百分之一的机会也要试一试呀。
很幸运她被周自横选中了,得到了这份工作;很不幸她被周自横爱上了,惹下了这场麻烦。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红尘真不知自横对自己的好感是祸是福,而自己又该庆幸还是自叹倒霉。
然而追
究底,是她不该动了心。如果她不动心,就不会伤心,不会被梅绮羞辱。这根本就是自取其辱!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洛红尘,就凭你,贫穷,孤单,姿
平平,又有一个住在精神病院里的父亲,你凭什么希望和梅绮争夺爱人?你别做梦了,收心吧!
她用手背狠狠地擦去脸上的泪水,重新拿起《雪宦绣谱》,
自己大声朗读,读得声嘶力竭,气壮山河,好把那些私心杂念全都挤出去,不留余地。
“铺针:如绣凤凰、孔雀、仙鹤、鸳鸯、锦
、文鱼类之背部,先用铺针。铺者准背部之边,用长直针。或仅正面,或兼反面,刺线使
,如平铺然,故谓铺针。须
线仅正面者,大率普通品,精品则必兼反面。若腹则普通品用双套针,精品则双套针之面更加施针。双套
浅,施针
深。”
齐针、抢针、单套针、双套针、扎针、铺针、刻鳞针、
入针、打子针…雪宦针法,
妙幽深。
洛红尘大声地读着,渐渐聚
会神,恢复了平静。
即使生命中没有爱情,至少刺绣是属于她的,可以陪伴她、安慰她、温暖她。刺绣于她,有如信仰,是天经地义的事。是谋取生存,也是追求理想;是身不由己,也是心甘情愿。
从小到大,绣花绷和绣花针一直都是她最亲密的朋友,千针万线,万紫千红,就是保护她出污泥而不染的世外桃源。倘若她不喜欢绣而不得不绣,那么靠绣花赚取那一点点必需的生活费便是痛苦的,拮据的;然而惟其因为她热爱刺绣,那么再艰难的生存于她也是寻常。是刺绣让她在纷扰红尘中找到一片净土,是刺绣令她于挣扎求生中仍然保持洁净的心灵,是刺绣维持着她的学费与生计,是刺绣带给她至善至美的理想和追求,是刺绣教她对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心存感恩,并立志用自己的绣针将它们留驻,定格为永恒。
“书有精神也,画有精神也,惟绣亦然。花卉之于风、
、雨、
、雪、霜,有其向背、偃仰、正侧之精神焉。鸟兽之于飞、走、栖、食、群、独、有其顾眄、喜怒、舒敛、狞善之精神焉。人物之圣哲、仙佛、文武、野逸、士女,有其庄严、慈善、安雅、雄杰、间适、
美,或老、或少、或坐、或立、或倚、或卧之精神焉…”
万物皆有精神,惟独父亲的精神却因为母亲的猝逝而消散——或者并不是消散,只是暂时的隐藏,藏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所在。如果她可以帮助父亲唤回他的精神,也许便可以令他重生。即使是为了父亲,她也必须教自己学会坚强,自制,不可以被打败。
在《雪宦绣谱》的字字珠玑里,红尘已经不再发抖了,可是她的脸色却仍然苍白恍惚,仿佛得了重病。
周末,下班后,周自横在电梯里拦住了她:“红尘,我们谈一谈。”
“可现在是下班时间。”
“没错。我就是有意挑在下班时间找你的,因为我要和你谈的,是私人问题。”
“对不起,我有预约了。”
“推掉你的约会。”自横明白地说“洛红尘,何必拒人千里?你明知道我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不是逃避,而是干脆地面对,然后一次解决掉。不然只会麻烦越来越多。”
洛红尘瞪着他:“你要胁我?”
“我只是说事实。这几天里,你对我这么冷淡,我不能不知道理由,你不住地拒绝,我不住地追问,多么麻烦!”他忽然狡黠地一笑“不过或许,你正在享受这个过程?”
红尘瞪着的眼睛更加睁大了,又好气又好笑,最终撑着撑着,便撑不住地笑了:“好吧,你到底要和我谈什么?”
“跟我来。”
他们去了“火车头酒吧”
周自横向阿青介绍:“这就是洛红尘,我跟你说起过的那个又自卑又自傲的女孩。”
“什么什么?”红尘又惊讶了“你跟他说什么?”
“说你呀。阿青说天下间最麻烦的一种人,就是又自卑又自傲,有点儿倔,有点儿冷的那种女孩子,如果不幸这女孩子又聪明漂亮,那简直就是人中妖魔,可是很不幸的,偏偏我就遇到了这样一只妖魔。”
阿青大叫起来:“喂喂,你这话最多只有一半真实,我可没有说过妖魔这个词。”
“反正都差不多。”周自横又指着阿青向洛红尘介绍“这是阿青,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我的最佳损友,前天晚上,就是他把我灌醉,又给梅绮打电话把我搬到梅绮
上,制造麻烦的。”
“喂喂!”阿青更加大叫起来,可是这回周自横说的是事实,他“喂”了半天,到底没什么可解释的,不
红了脸。
洛红尘被这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介绍
晕了,惊讶地看看周自横又看看阿青,忽然“扑哧”一声笑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大男人脸红的样子呢。”
这句话一出,周自横大笑起来,而阿青的脸更加红了,他看着洛红尘的黑色真丝无袖衬衫和白地绣花束
及踝长裙,同时明白了两件事:一,为什么周自横这么喜欢洛红尘;二,周自横有多么喜欢洛红尘。
但是当周自横引红尘坐到角落里的吊椅上,避开了阿青的视线时,红尘脸上的笑容便收敛了,淡淡说:“周先生,你要找我来谈的,就是这件事么?我不觉得这和我有关系。”
“但是和我有关系。”自横有点烦
,红尘这样地忽喜忽嗔拒人千里是他所没想到的,或者说,是他所不适应的,他还从没有遇到一个这样棘手的女孩子。
“我就是想告诉你,不管在你来‘成功’以前我和梅绮是什么关系,但是从真正认识你以后,我们已经分手了。因为,我打算追求你。”
“而我,决定拒绝。”洛红尘完全不为自横的表白所感动,脸上,仍是不卑不亢的平淡如水“周先生,我很感谢你的好意,但是我不能接受。我们一次把话说清楚,你不适合我,我们之间没有可能
,所以我劝您,还是不要浪费时间了。”
自横这次是真的惶惑了,本能地
口而出:“为什么?怎么会?”
红尘有点嘲
地眯起眼睛看了看他,仿佛在说:“为什么不会?凭什么就该每个人都接受你的爱意?”但是她没有说出口,只是端起酒杯一仰而尽,然后对着自横照了照杯底,微一点头,转身便走。
自横只觉有种冰水浇头的感觉,竟然不知道挽留,甚至也想不起提出送红尘回家,而只是落寞地坐在原位,呆呆地看着红尘消失在门口,半晌不晓得反应。
不知过了多久,阿青招呼客人时经过,看到自横只有一个人,十分惊讶:“那位洛小姐呢?”
“走了。”自横闷闷地说“她拒绝了我。”
“她拒绝你?”连阿青也觉意外,接着大笑起来。看到无往不利的大众情人周自横受挫,再有同情心的男人也会忍不住幸灾乐祸的。
自横更加郁闷:“我从来没被别人这么嫌弃过。她看着我的样子,就好像我是透明。她那么冷静,那么肯定地告诉我,说我们之间没可能。说要一次把话说清楚,让我别再纠
她。”
“纠
?”阿青有些不信“那位洛小姐,不像是这样刻薄的样子。”
“是的,她没说纠
,而只说让我不要浪费时间。不过又有什么区别呢?”
“那区别可大了。”阿青瞪他一眼“又是你自己
加的词儿。刚才跟洛小姐说什么妖魔,你可真能歪曲事实,添油加醋。”
“别再落井下石了。”自横告饶“陪我喝酒吧。”
“好灌醉你再把你送到梅绮
上,然后让你投诉我?我才不再管你闲事。”阿青坐下来,有些怀疑地问“你觉得这位洛小姐,她美么?”
“美。很美。”
“怎么个美法?”
“她的脸上,老是有一种哀
,一种
诉还休的伤感的美。”
“我却不觉得,她总是冷冷的,又硬。”
“她的冷,是为了害怕伤害,故意做出来保护自己的冷。说到底,是一种柔弱,伤感。”
阿青服了:“你呀,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怎么看怎么神奇,有故事。说到底,什么伤感也好,柔弱也好,也都只有你自己才看得出来。”
“那当然。”自横不以为忤“你要看得出来,还不得和我抢?”
“我才不要和你抢。真要抢,抢梅绮还差不多。”一不小心说漏了心声,阿青有点不安。他的眼前又浮起梅绮若嗔若笑的面容,甚至他的嘴
,又感觉到了那只清凉柔软的手指,带着醉人的芬芳。
为了压抑私心,他有些掩饰地说:“你要是肯听我劝,我觉得梅绮真的很不错,很适合你的。这位洛小姐不是不好,可是这种女孩子是异类,可远观不可亵玩焉,你还是放弃算了。”
“放弃?我不会的。”自横再喝一杯酒,想起刚才红尘对他照杯底的样子,忍不住有样学样地冲着对面虚照一照,恍惚地笑了“洛红尘,她是我的理想,我知道,如果我错过了她,这辈子都不会遇到第二个。但是梅绮,梅绮虽然不错,却随时一打广告都可以招来十个八个,我跟你赌,等我们选美大赛结束,金陵十二钗,连入围的算在内,我保证个个都和梅绮差不多,到时候我替你介绍,随便你挑。”
阿青有些不悦:“你不喜欢梅绮,也不用这么轻慢她,到底是你的前头人。做人别这么薄情好不好?己所不
,勿施于人,不然…”
“会报应的。”自横大笑“阿青,怎么你说话跟我
一个腔调儿,你才应该做她的孙子。她呀,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
人
女者,
女必为人
。万事有报应的。”
再尽一杯酒。从火车车厢的舷窗望出去,可以看到月亮已经升起来了,颤巍巍地蹭在对面大厦的半
处,好像在沿着大厦攀高似的。
月亮高,还是楼高?
爱上了洛红尘,还是爱上这份挑战?
周自横的车子停在洛红尘家的楼下。
要不要上去?要不要打个电话给她?这样地被她拒绝,十二万分地不甘心;可是进一步追求,又和纠
有什么区别?从不曾这样地惹人嫌厌,从不曾这样地患得患失。
青春的失措和磕磕碰碰仿佛从今天才开始,他成了一个
头小伙子,十六七岁每天早晨对着镜子把绒
当胡子刮的
孩子,为了一点点事就挥拳,只有过年才穿新衣裳,见到女孩就脸红…然而就是在他十六七岁的时候,甚至更早,他也不曾对着一个女孩脸红过。他太招女孩子喜欢,也太知道怎么样招女孩子喜欢了,以至于他已经忘记了怎样主动地去喜欢一个女孩子。
洛红尘,是他从未有过的经验,这份新鲜和苦涩,使他整个的心都
得疼了,好像再活了一次,又好像以往三十年,根本就没有活过。
生平第一次,他学会了为一个女孩子而痛苦,而等待,而自卑,而开着车到她家楼下,看着她的窗子发呆。
洛红尘的窗子很好找,
白色的纱遮着淡绿色
线很好的软缎落地帘子——原来爱一个人,竟可以爱到爱她家的窗帘的地步。
周自横真是要可怜自己。
如果是拍电影,此刻应该下一场雨的,他站在雨里,望着她的窗,等她一点点心软,发慈悲给他送一把伞下来,然后他接过伞,再抛开,抱住她狂吻…
又或者她终究是不肯下来,而他得了一场病,发烧,重感冒,躺在
上念她的名字,家人帮他把她找了来,她探出手去抚摸她的额,他握住了那只手,再也不肯放开…
各种各样的胡思
想充
了脑袋,月亮早已爬得比楼高了,而且远远地抛弃了那楼,一径地向西天飘过去。
自横叹口气,发动车子准备回家,但,回哪个家呢?
古人云狡兔三窟,而他还要高明,有四个窟:一个是买给爷爷
住的珊瑚花园,一个是梅绮在梅园新村的高尚套房,一个是他在公司大厦里给自己留的休息室,还有一个,则是他参与股份的假
酒店里的长期包房,偶尔,他会带小姐上去…然而今夜,这样的时候,自横忽然发现,偌大的世界,那么多的房子,他竟然哪儿也不想去,只除却洛红尘家的窗下。
见不到心爱的人,见到她家的窗子也是好的。看看表,已经凌晨四点多了,再过五个小时,他就会见到她。在公司里,她是他的助理,总不可以再躲着他了吧?
再过五个小时。或者更早一点。红尘九点上班,应该八点就出门的,如果是坐公车,还要更早。说不定她七点多钟就会下楼了,那离现在还不到三个小时,他反正已经等了这么久,又何妨再等下去呢?
自横忽然充
了力量。他觉得今晚在这里停驻良久,好像原本就是为了来接红尘上班似的,理由很充足,很合当,简直再合当没有了。他甚至有些兴致
起来,在想为红尘节约挤公车的这一个小时,或许可以同她一起去吃顿早点,喝杯咖啡。
哪家酒店的早餐比较出名,环境比较合意呢?
月亮飘到极西的地方的时候,就变得淡了,仿佛贫血,渐渐只剩下一个影子。
小楼里已经陆续有人走出来,可是没有洛红尘。
自横等待着,眼睛也不敢眨,七点钟,八点钟,已经九点了,上班的时候已过,为什么洛红尘还没有出现?她可是从不迟到的呀。难道,昨天晚上她并没有回到这里?或者这小楼还有别的出口?自己错过了她的影子?她已经上班了?
周自横打电话到公司去:“洛小姐来了没有?”
秘书回答:“洛小姐发了传真过来。”
“什么内容?”
“是辞职信。”
辞职?!
周自横只觉又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整个人冰寒彻骨。辞职?她如此地清坚决绝,要从他的生命中消失。在他刚刚意会到爱情的真谛,真正开始学习怎样去爱一个人的时候,她要消失,不给他任何争取的机会。她如此忍心?
从没有见过一个女人做事可以这样地绝,这样不留余地。
他抖着手,拨一个电话上去。
接电话的,是洛红尘本人。
“是,我决定辞职。”她的声音,冷静到可恶的地步“我以为昨天在酒吧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和你之间,没有任何的可能
,所以也最好没有任何形式的交往和接触。”
“你认为,我是一个公私不分的人么?”周自横问,声音奇怪地嘶哑“我追求你,和你来不来上班无关。工作是工作,私情是私情,你不应该这样没有原则。”
“对不起。”红尘轻描淡写地道歉,没有一丝诚意。“我不是一个尽责的好员工,辜负了您。”
她辜负了他。
作为一个助理,辜负了他的重用;作为一个女人,辜负了他的爱慕。
她辜负他太多,欠他太多!
周自横不愿再强求,纠
下去就太没有意思了。
等足一夜,从月落等至
初,他终究没有等到她的芳踪。
车子发动的一刹,他的泪落了下来。
他竟然,为了一个女人,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