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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开刀问斩(上)
 年轻人叫来了陈石头把牢房门打开了,老人和年轻人一起进到了里边。年轻人使劲给了那个一脚,说道:“快醒醒。”

 “大爷的,谁敢踹老子?”睡觉的人骂骂咧咧地站起来,仔细一看马上跪了下来,说道:“末将赵龙参见国相大人。”

 老人点点头,说道:“起来吧。我有话对你说。”

 赵龙站了起来,老人说道:“听闻你有一个老母和一个已经到出阁年龄的妹妹,是吗?”

 “是的。”

 “如果我把你老母接进我的府里供养,把你的妹妹嫁给我的犬子,你还有后顾之忧吗?”

 赵龙挠挠头,说道:“天上还能掉馅饼吗?”

 老人说:“我说的是真的,如果你按我说的做,我就帮你照顾你的母亲和妹妹。”

 “好,好,好。国相大人请说。”

 …

 “我说得可都明白了?等你死后我帮你照顾你的家人。”

 囚徒愣了半天,说道:“国相大人,难道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我不想死。”

 老人耐心说道:“你想想如果你不照我说的做,你还是得死,还要把我给牵扯进去。如果我也死了谁帮你照顾你的老母和妹妹?如果我活着,你家里的亲人却受不了苦,还有着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你觉得呢?”

 “…我大哥怎么说?”

 “你大哥那边我已经说好了,明天是他先招供,然后等他们提审你。等挨过一轮打之后再说我交给你说的。我会看你的表现,做戏的功夫越足,你的家人越安全。”

 “好吧。国相大人,您一定不能悔言。”

 …

 不一会儿,郭鹤康那里也传来了响动。就这样,老人搞定了四个人,连夜坐马车离开了。董老刘看着远去的马车问道:“石头,和叔说实话,披斗篷的那个人是谁啊?”

 “我哪儿认识他们啊。我开完门低着头就跑出来了。叔,不该问的别问,知道的越少活得越长,您犯得着跟这二十两银子过不去吗?”

 董老刘也觉得说得话有理,但是被小辈这么一说,脸上挂不住了,重重拍了一下陈石头的脑袋说道:“混蛋小子敢教训我。下回睡觉别睡这么死了啊。”

 第二天,用刑继续。刘朋飞在一轮酷刑之后终于支撑不住了,对审案的大人招了供。以他为突破口,他的两个要好的兄弟也招了供。邓勤明死不张嘴,又过了几轮酷刑和官员的轮番审问之后,终于张嘴供认是于震华指示自己和刘朋飞他们一道袭击的燕国使臣,兵符也是于震华偷着给的。

 于是事情就此“清晰”了,于震华对此供认不讳。连同从宫里协助于震华得到兵符的小太监也一起被问了罪。于是齐王下令一干人等集体处斩,作为受害人的一方,齐国随时向我们通报审问的进度,直至最后他们几个被判极刑。

 我心里明白这件事其实和国相多少要有点联系,可是有这么多人用生命把这件事给担下来了,那么这里边也就找不到关于国相大人的蛛丝马迹。行刑的当天,按照现在的钟点来讲也就是四五点钟。清晨起来,临淄府的府尹换好新衣服,身上还披上红斗篷,今天特意穿红色的斗篷就是为了避。上堂之后拿过签子往下一扔,命令差人带死刑犯。

 衙役拿着飞签赶奔死囚牢,来到监狱之后衙役并不进去。而是在外边把公文递给牢里当差的人,等着他们把死刑犯送出来。来到监中之后,牢里的衙役分别把那几个人叫来说道:“都起来吧,给您道喜。”这意思也就是说您的官司完事了,今天就升天了。这个时候犯人睡得迷糊糊,要是来一句:“同喜同喜。”狱卒上去就得一脚“去你的,你喜我们不喜。”

 抓起犯人之后,要做到脚不沾地,从监中带到门口。从监狱的大门那里往外送,外边的伸手去接。里边的人说声:“!”外边的人得说声:“收!”这才能撒手。如果说外边的人没说“收”里边的人就撒手了,那么这期间如果犯人出了什么意外就是里面人得责任。只要外边的人说了“收”之后,再有什么事情都与狱卒无关了。

 把人犯搭出来之后同样是脚不沾地,一直把犯人架到大堂之上。这时就有人上去把他身上的刑具给摘下来,但是锁在脚踝上的脚镣是不摘的。只有等犯人死了之后,脚上的脚镣才能去除,这有个名词叫“松刑不卸镣”这时有专人把死刑犯的上身囚衣下来,然后给犯人来一个五花大绑,所谓的“五花大绑”就是打了五个结,两个胳膊肘一边一个结、两个肩膀一边一个结、脖子后头一个结。

 犯人绑好之后府尹拿起朱砂笔,这支笔必须是新的,从来没有用过的。往常是笔是用墨写字,今天必须要用朱砂,而且朱砂需用茶水给调开。官员喊着犯人名字,叫一个划一个勾,等犯人都叫完了,顺势把这支笔甩出去。笔往下一落,公差们都躲,因为落到身上那就会粘上晦气。但是笔一落地,公差全上来抢,因为据说谁家要是有孩子上学,用这个笔开蒙,将来能中状元。

 勾完的那张单子拿起来一叠,叠出一个尖像宝剑一样。从底下出一个竹竿来一杵,并且粘住了。沿着绑好的绳子从犯人的脖子往下穿一直穿到犯人的手里边。好之后来人架起犯人往外就走。

 衙门口有六扇门,左青龙右白虎。左边两扇是青龙门一天到晚开着,衙门里的人都从这个门里走。正道中两扇门,只有来了上差或者本府大人出入,才从这扇门里走。最右边的两扇是白虎门,平时轻易不开,只有这天要监斩死刑犯了才开这两扇门。

 死囚犯被架出来之后,院里有一条桌案,桌案上按人头数放着碗,碗里盛着白米饭,饭上着筷子,旁边摆着一壶酒和一块,然后衙役把犯人按在这里让他吃让他喝。据说这是宋太祖赵匡胤定的规矩,他觉得人都死了,黄泉路上怎么着也得做一个死鬼。最开始是摆一桌宴席,可是有几个人心这么宽能吃得下去啊,最后变成了八大碗、六大碗、四大碗、一碗烩菜,直至最后变成了这样一种程式化的东西。

 给死刑犯盛米饭的碗必须是破的,筷子在饭上边着这就好比是一个香炉。所以小孩子吃饭的时候不懂事把筷子在碗上,家里的老人会不高兴,因为只有死刑犯吃饭筷子才在碗上呢。那阵如果到茶馆饭店去吃饭喝茶,要是发现自己用的茶杯、碗边端上来的时候是破的,你就是把桌子掀了老板也不能说什么,还得和你赔不是。当然现在人们就无所谓了。

 公差把米饭和往犯人嘴上一抹,代表犯人吃了。然后拿酒强行一灌,代表犯人喝了。拿酒壶也是有规矩的。酒壶的把儿必须是反手拿。因为这个时候死犯已经疯了,他会抓住一切机会向四周的人展开报复。反手拿着酒壶有一个好处,如果犯人这个时候进行攻击你可以拿着酒壶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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