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3章 慕容涉归
第1213章 慕容涉归
慕容涉归虽然年愈花甲,不过他仍有一颗一统草原的壮志雄心,曾经一统漠北的檀石槐便是慕容涉归追崇的英雄。 檀石槐是东汉桓灵时期的草原霸主,他一统鲜卑诸部,并且打败了汉朝的军队,在他的统治之时,是鲜卑人最为强盛的时代。慕容涉归一直幻想着自己可以象檀石槐那样,统领八荒,做一个真正的王者。
慕容鲜卑是新近从东部鲜卑之中崛起的新贵,初代酋长莫护跋率族人迁居辽西,因协助司马懿征讨割据于辽东的公孙渊有功,被封为率义王,始建国于棘城之北。
关于慕容这个姓氏的由来还有一段轶事,据说当时燕代一带的汉人流行戴步摇冠(一种带有悬垂装饰物的帽子),莫护跋见了也很喜欢,也做了一顶,整天戴在头上。鲜卑人见了他这种打扮,都称他为“步摇”,因鲜卑语中“步摇”同“慕容”读音相近,所以传到后来就成了“慕容”莫护跋的后人便干脆以此作为部落的名称。
慕容涉归就是莫护跋的孙子,到慕容涉归接任酋长之位的时候,正是鲜卑之王柯比能被刺杀之后鲜卑诸部陷入混战之时,慕容鲜卑就是乘着这股东风,强势崛起,成为了东部鲜卑的三强之一,与宇文鲜卑、段部鲜卑三足而立。
而且慕容鲜卑在东部三强之中,无论是论实力还是论地盘,都稳稳地坐着第一把
椅,而且隐隐然有与中部鲜卑的拓跋部一争雌雄的实力,这也是慕容涉归野心
的资本。
慕容涉归想要一统鲜卑,一个绕不开的劲敌就是拓跋部,这个雄居鲜卑中部的强势部落,一直是如卧榻之侧鼾睡的猛虎,让慕容涉归寝食难安。和拓跋部独立于中部不同,慕容部想要一统东部鲜卑,首先需要剪除的,就是宇文部和段部这两个劲敌,虽然慕容部一直想消灭宇文部和段部,但这两部鲜卑与拓跋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要慕容涉归一动手,很难不招至拓跋部的打
。
经过多年的混战,鲜卑各部之间已经形成了明显的疆域范围,拓跋部为了维持自己龙头老大的位置,对敢于挑战自己的权威和实力的部落下起手来是毫不留情的。不过同样这些实力弱小一些的部落为了避免被拓跋部蚕食,也相互抱团,草原之上鲜卑各部之间,一直存在着这么一种微妙的平衡。
慕容涉归没有胆量去挑衅拓跋部,为了扩充实力,便将进攻的矛头指向了晋国的幽州。
幽州是晋国最北的一个州,东西的跨度极大,西起代郡,东到乐
郡,绵延数千里,幽州也是晋国防御鲜卑、乌桓、夫余、高句丽诸胡的一道坚固防线,一直以来都有重兵驻守。当年司马懿灭掉公孙渊之后,将辽东诸郡也纳入到了魏晋的疆域之中。
但刘渊在并州叛
之后,席卷了整个并冀二州,晋国朝廷为匈奴之事已经是忙得焦头烂额,自然是无瑕顾及幽州。
当时的幽州都督是刘弘,刘弘素有才干,有治世之能,在鲜卑大军
境,幽州众官吏惶惶不安之际,刘弘力主抗敌,拒城而守。刘弘也得了幽州长史张华和安北将军严询的支持,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镇守幽州三年,让慕容涉归难越雷池半步。
不过随着晋国朝廷的覆灭,幽州的军心民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慕容涉归趁虚而进,攻占了幽州的大部分地区,只有刘弘镇守的蓟县,张华镇守的渔
和严询镇守的昌黎未能攻克。
只剩下三座孤城,慕容涉归并没有太放在眼里,更大的心思,放在了幽州南面的冀州上面。季汉的大军拿下冀州之后,挥师南下,兵取洛
,并且与吴国大战于中原,整个冀州是一片空虚,对于慕容涉归来说,这无异于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慕容鲜卑可是跟季汉有着深仇大怨,远的不说,就说三年前为了援助匈奴的刘渊,慕容涉归派他的亲弟弟慕容耐率领七万骑兵南下冀州。说到援助,那不过是慕容涉归打的一个幌子,他和刘渊非亲非故,没有任何的
情,较起真来的话,匈奴和鲜卑本来就是死敌,如果没有任何好处的话,慕容涉归
儿是不会派慕容耐南下的。
慕容涉归之所以出兵,目的也很明确,就是想投石问路,借这个机会入主中原。但南下的七万鲜卑骑兵,却在漳河一带遭到了重创,几乎全军覆灭,连慕容耐也战死了。
这笔仇,慕容涉归可是记到了刘胤的头上,只不过幽州战事胶着,慕容涉归无瑕
身,所以这报仇之事,也只能暂时搁置到一边。
暂时的搁置,并不意味着慕容涉归已经忘了这段仇恨,等他腾出手来,第一个念头便是挥师南下,一来为报仇,二来更是为了开疆拓土,慕容涉归清楚,这个的机会并不会常常都有,等到季汉的军队平定南线之后,必然会回师北顾,到时候再想夺取冀州,便不是那么容易了。
慕容涉归纠集了二十万的骑兵,从范
南下,强渡易水河,攻入了冀州的境内。
冀州的守军,除了马融的关中军一个野战军之外,只有各郡国的郡兵,每个郡编制只有三千人,这些郡兵论装备论战斗力比之野战军团差距甚远,根本就难以抵挡如狼似虎的鲜卑兵,所以慕容涉归在短短的半个月之内,就连续地横扫了冀州北部的中山、河间、渤海、常山四郡陷落。
马融在乐成与鲜卑人
战,力不能敌,只能是退守信都,固守待援。
慕容鲜卑大军趁势南下,将信都包围地如同是铁桶一般,连续地对着信都发起了强攻,如果不是信都城的城墙坚固和慕容鲜卑攻城的手段单一,信都城恐怕是早已陷落了。
但饶是如此,信都城屡受攻击,已经是芨芨可危,险象环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