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4章 战娄烦
并州地形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两山夹一河,两山是指东面的太行山和西面的吕梁山,一河是指并州的母亲河——汾水。
汾水在并州源远
长,横贯整个并州南北,并从河东郡汇入黄河,正因为汾水的存在,滋润了这片肥沃的土地,而晋
无异是这片土地上最为璀灿的明珠。
以晋
为中心的这个晋中盆地,一直以来就是匈奴人的聚集居,当年曹
分匈奴为五部,便是将匈奴安置在了汾水沿岸地区,匈奴这些年得到长足地发展,与晋中地区得天独厚的优越地理条件是分不开的。
可以说并州是滋养匈奴五部的摇篮,是匈奴人赖以为基础的根本所在,尽管现在匈奴人已经将主战场上移出了并州境内,但在并州,始终保持着足够的驻军,以策安全。
左独鹿王刘延年率兵五万镇守左国城,而右贤王刘猛则是领兵十万坐镇晋
,在上
、雁门等郡,还另外驻有军队,刘渊刻意地将并州打造成固若金汤的根据地,以为征战天下的根本所在。
但就是刘渊认为坚若磐石的大本营,在关键时候却掉了链子,不光在军渡被蜀军突破,而且在左国城让刘渊的父亲刘豹命殒,消息传到河内,对于刘渊而言,不咨是一个晴天霹雳,刘渊闻父噩耗,失声痛哭,几
昏厥。
刘渊将刘胤恨得是牙
直咬,尽管刘胤把那几名刘豹身边的侍卫给放了,故意地将刘豹死于海天成之手的消息报之刘渊,但不出刘胤的预料,刘渊将这笔血海深仇,记到了刘胤的头上。
道理自然很简单,如果不是蜀军进占了左国城,并攻破了匈奴王宫,刘豹断然不会就此而身死,所以论及罪魁祸首,刘胤毫无异议地成为首要人选。
当然,不管是私仇还是国恨,刘渊都不可能容得刘胤存在,他下令刘猛和刘延年,不惜一切,也要斩获刘胤的人头。
国不可一
无君,尽管匈奴汉国的一切权力,早已归属了刘渊,刘豹也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汉王,但现在刘豹去世,汉国无主,匈奴诸将都拥立刘渊为汉王。
当初匈奴人之所以选择汉王这一称号,目的就是为了利用后汉的影响力,其实跟蜀汉政权并没有什么
集,此番刘胤杀死了刘豹,刘渊对蜀汉是恨之入骨,说什么也不愿再担任汉王之职了。
谋士宣于修劝刘渊道:“国不可一
无君,如今大王驾崩,大单于理当继位,如果大单于痛恨蜀汉,不愿与之一样称汉,我们可另择国号。”
于是刘渊听从了宣于修的建议,改称赵王,国号为赵,战争期间,一切仪式皆免,加封刘宣为丞相,崔游为御史大夫,刘宏为太尉,刘猛为大司马,刘景为司徒,刘和为大将军,刘欢乐为司空,其余诸臣,也各有封赏。
刘猛被刘渊敕封为大司马兼并州刺史,刘延年也被封为了左将军。自从刘豹去世之后,刘延年就一直是忐忑不安,毕竟他是左国城的部帅,左国城的失守刘豹的亡故,与他都有直接关系,如果刘渊要追究责任的话,刘延年肯定是难辞其咎的。
不过此番刘渊登位赵王之后,并没有追究刘延年的责任,反而委任他为左将军,确实让刘延年是感激涕零,发誓赌咒一定要斩下刘胤的人头来祭奠刘豹的在天之灵。
而刘渊的诏令之中也包含着这一层的意思,要刘猛和刘延年齐心合力通力协助,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斩获刘胤的人头。
除了报仇,刘渊更深一层的意思是一定要稳定并州的局势,在冀州和河内,匈奴人正对晋国展开新的一轮进攻,而且匈奴人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如此发展下去,拿下洛
也有极大的可能。
在这个关键时候,刘渊可不希望节外生枝,让蜀人打搅到自己一统天下的美梦,一个稳定而安宁的并州,是现在刘渊急需的。
刘猛和刘延年接到刘渊的敕令之后,立刻商议着怎么收复左国城,不过随着蜀军完成了东渡,近十三万军队踏足并州,让刘猛和刘延年倍感压力,尤其是是与蜀军
过手的刘延年,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感。
还好晋
有刘猛坐镇,否则的话,丧了胆的刘延年根本就不足以担任抵御蜀军的重要责任。
刘猛人如其名,长得不但威猛高大,行事作风也是雷厉风行的,当他在第一时间内听到左国城失守,刘延年兵败的消息,刘猛就意图准备发起反击,
不过尚未来得及起兵,就传来了刘豹初杀的消息,也让刘猛不得不认真对待,如今蜀军十三万人马渡过黄河,实力是和他在伯仲之间,想要守住并州,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现在刘猛手下的匈奴兵,不光是驻扎在晋
,他还兼领着原先匈奴五部的防区,北起九原,南到界休,以晋
为中心,构筑成一个晋军的防御网。
刚刚接到的消息,蜀军已经离了左国城,开始向东进犯,目的也十分明确,主是晋
城,而首当其冲的,便是娄烦关。
娄烦是晋
西面的一处重要关隘,它的得失关系到晋
的存亡,有娄烦的存在,晋
在西线的防御上就无懈可击,但如果类烦失守的话,那么处于平原地带的晋
几乎就无险可御,变成极易受到攻击的城池。
一听到刘胤意图染指着娄烦关,刘猛顿时便紧张起来,刘延年着在眼里,便向刘猛主动请求驻防娄烦,与蜀军决一死战。
刘猛大喜,立刻派刘延年率兵三万,西出晋
,进驻娄烦。
双方继军渡大战之后,在娄烦又将展开一场殊死地较量,刘延年自兵败军渡之后,一直憋着一口气,如果上次不是粮草辎重的缺乏,刘延年根本就不可能失败,现在双方在娄烦大战,正是刘延年表现自己能力的一个绝佳机会,一雪前
,就在眼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