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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章 诉讼
 第两百五十章诉讼

 由于涤河稳定,三军会师。赵玉任命韩世忠为大宋兵马大元帅统领三陆路一海路。张俊回京述职。其职位由薛柄暂代。

 而这位有功之臣的回归也是目前的最热话题,大家都知道,先前由于其兼并土地导致两起人命案还在开封府挂着。古代律法,比如**有可能只是充军放,但如果受害女子自杀,那罪犯就是死罪。也就是说,虽然现代法律上说,张俊不用为两条人命负责,但是在古代,就是要负责。

 圈地现象是比较严重的。不说百姓,就是个五品四品的京官,有权的一样欺负你。王黼强占左邻门下侍郎许将的房宅,光天化之下,将许将一家从内眷到仆隶一起扫地出门。相当嚣张,当然也看欺负谁,那许将是那时候比较有名的能臣,也是三朝臣子三品大臣,不过皇帝并不看重。反之现在谁敢动欧府,欧可能会刨了他祖坟。

 所以这种事似乎都不是什么大事,但有了两条人命就另当别论。提刑衙门早就收集了所有证据交给李纲,在张俊回来前几天,李纲转到了皇帝那。北宋对刑狱相当看中,四品的京畿提刑不用皇帝允许,有权调查一品宰相刑事罪名。刑狱由皇帝直接控制。而且还有每十录囚,就是皇帝要亲自看刑事特别是人命的卷宗。对每一个人命案都要三推,甚至到最后的五推,各级部门层层监督,直到大理寺和刑部。如果喊冤,还要再推,中书省、门下省、台鉴等等全部要过。皇帝还会派出身边人到各地方监察刑狱。千万别相信包青天有权当场把人干掉。更别说知县去斩首犯人。

 所以人命案还是很大的,否则当初平就没沉尸案。皇帝要住人命案,御史就必须出面,否则就是失职。皇帝有特赦权,但没有包庇权。

 张俊在莱州战事起到的作用是显而易见,如果没有张俊的才能,就没有目前的局面。这是有大军功的人。赵玉非常犯难。李纲也知道赵玉为难,但是这种事不能不处理,必须要有个代。而张俊的罪名是:兼并田地,死人命。前者可以无视,后者必须重视。

 李纲请教了太虚子。太虚子道:“此事无论怎么断,都不行。放张俊,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中书、门下省全部不能答应。严惩张俊,则寒了将士们的心。张俊的功劳是有目共睹。这个张俊是给皇上出了一个大难题。”就象计划生育,如果有个大官生两个不被处罚,那工作就难做了,可能引发体制大变。

 “为君分忧,是臣子应尽之力。”李纲问:“你看有什么办法?”

 “办法就一个,立刻派人把欧抓来。我估摸这小子要跑路,所以要快。”太虚子道:“对这些案子,欧是比较在行,这是实话。这人不趟浑水,张俊死不死和他关系不大,为避免皇上传他进京,所以可能会去哪里躲几天。”

 “这事这么难办,他也会有办法?”李纲不相信。

 “玉州、西夏、女真劳工等等哪件是好干的事?”太虚子补充:“就因为这件事更不好办,所以要抓,不能请。最少让人盯死了,皇上手谕一到,不来都不成。”

 …

 于是欧被人出卖,很不的来到了东京。张俊已经在军军营住下,他也知道目前的情况。莱州豁出性命,最后再冒险用血本打一大仗,就是想将功折罪。草菅人命也不是不行,但别留下把柄,事情别闹大。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事,但闹大之前,事主会和苦主达成一定协议。或者是借助权势来个暴死。

 面对期待的赵玉,欧叹口气道:“陛下,微臣其实就是一个知县,陛下不能又让微臣当钦差,当监军,当路查使,当…”

 赵玉不理会问:“能办吗?”

 “能,不过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欧道:“陛下都让微臣来了,微臣能不办吗?不过据微臣所知,张俊此人会打仗,但也很贪婪。在河北兼并土地。微臣觉着,早晚还是个贪官,不如早点办了。”

 赵玉道:“让你来帮忙,不是来拆台。你要怎么帮?”

 “唯一办法,打掉这场官司,证明两个死者的死,张俊不用负责,或者不用负主要责任。而后可以名正言顺的让他戴罪立功,还可以彰显我大宋重刑狱,刑狱重证据。”

 “打掉这官司?”赵玉指自己面前道:“卷宗上已经是铁证如山。”

 “所以说要花费很多精力和时间。”欧苦笑:“至于陛下说的卷宗,微臣看实在是漏百出。”

 “这倒不失是一个好办法。”赵玉就计算得失,根本不去理会欧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左右都很闲嘛。赵玉道:“一个月时间够不够?”

 “够了,不过无论结果怎样,微臣要收一笔费用。”欧算算道:“最少要一万贯,打官司嘛,总是要花钱的,总不是赔本赚吆喝。”

 “好啊”赵玉笑道:“左右这钱不是朕给就成。”

 …

 于是,平大学律学教授学生,平商业的讼师组天前往东京。按照手续,张俊的老婆去喊冤,说张俊是被人诬陷。张俊也只承认兼地,不承认涉及人命。于是这本就引人注目案子更加引人注目。

 别小看欧的律师团,有几个是资深退役提刑,还有的能把宋律倒背如。有一个教授去年还提出宋律中存在的三十几个漏,邢部和大理寺都非常重视,目前正在草拟修订。本案涉及也是最为关键的宋律中的宋刑统漏多达十几处。

 大宋最为骄傲的是严正完善的经济立法,傲视五千年。

 一部分律师前往河北调查大家讨论出来的几个疑点,剩余部分看卷宗,会见张俊。由于苦主喊冤,按照程序此案还要再推,大理寺再审理。欧来宋之前,宋的讼学就比较发达,不过多是经济讼师,刑事方面只有写状纸,几乎没有辩护之说。但讼师名声并不好。贪婪、冷酷、狡黠、诈的,最善于播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是当时他们的定位。秋时候有个叫邓析的人开启了辩论的先河。历史记载了一次其最为无的协调官司。

 一次大水,郑国一富人被淹死,穷人打捞起了尸体。富人家属和其谈判,价格太高未果。请邓析。邓析就说,他不卖你,还能卖谁呢?穷人等急了,尸体不能砸在自己手里,于是也去找邓析。邓析就回答:他不找你买,能找谁买呢?同一个事实,邓析用角度不同,制造出两种结果,每一个似乎都符合逻辑,但合在一起说就扯淡了。从而也可以知道这鼻祖是个很没有原则的人。当然,当讼师有原则的人不多。很幽默的是邓析也收律师费,大案是成衣一套,小案子或上衣或子。据《吕氏秋》记载:“郑国大,民口喧哗”问题不解决不行了,于是就把邓析杀了。罪名…没有罪名。

 …

 律师团是大,但是上场的只能一人。这人就是平商业协会的首席讼师,平大学的客席教授刘。从小这破小孩就非常叛逆,不仅提问题把先生难倒,而且还对官府政策挑三捡四。十岁那年梅田乡发生盗窃被抓之事。盗窃的是他姑姑,他就写了状纸到官府,说自己姑姑是清白的。官府不理,他竟然送状纸到提刑司,状纸上说,他姑姑不可能盗窃主人家中的珍珠,因为珍珠很难销脏,而姑姑又舍弃金器不拿,不和常理。还有珍珠虽然是姑姑屋子搜出来的,但是试问怎么有人可能将贼赃放在一眼就能看见的上。提刑深觉有道理,于是亲自来查,最后证实其姑姑的清白。

 刘一上场就对苦主叔叔提问:“郑氏(第一名死者,身份母亲)是不是久咳难止?还时常出血?”

 “是”

 “儿媳妇是不是对她很不好?”

 “不是”

 “你胡说。”刘道:“我这边有你们村族长头人的证明,儿媳妇常在外人面前说自己婆婆是老而不死,说话尖酸刻薄。”

 叔叔回答:“婆媳之间矛盾家家都有。郑一(第二死者)很孝顺,媳妇不敢说什么。”

 “也就说郑一不在,媳妇就敢说什么,甚至是做什么了是吗?”刘问:“甚至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让自己婆婆伤心之下,感觉拖累了自己儿子,而后上吊自杀?”

 “不可能。”叔叔坚决道:“我大嫂不是那样的人。”

 “可是据我们调查,在她死的三个月之前,她去买过砒霜,还一路对人说,儿媳妇不好,她要死给她看。”

 叔叔道:“那是想让郑一好好教训下他婆娘。”

 “也就是说,郑氏在土地被并之前,确实是有过想自杀的行为,是吗?”

 叔叔叹气点头:“是”

 刘抬头道:“大人,不仅儿媳之事。左邻右舍都知道,郑氏脾气不好,一次耕牛借不到,就跑到族长家闹。被赶了出来后,就要在族长家门寻死。后来族长没办法,才把耕牛先给她家用。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郑氏的死不全是张俊的过错。”

 郑氏名声不好,一哭二闹三上吊在郑村都使用过,甚至为了点芝麻的事,都要在别人家哭闹。刘提供了很多画押人证证明了这点。这是提刑卷宗内所没有的。大理寺卿显然同意刘的说法,有可能是张俊,也有可能不是张俊导致郑氏间接死亡。

 …

 第二死者,刘提出了无责任论。郑一是因为认为自己投告无门而死,并非张俊责任。刘提供很了很多证据,他居住的客栈伙计可以证明郑一话语和情绪很颓废。特别是知道李纲劝告他暂时不告后,精神就垮了。投诉无门,不了解事实就妄下判断,是导致他死亡的真正原因。

 刘道:“张俊将军深负密职重任,而如此军国大事李相自然不敢明言,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万军兄弟的生死。李相身为宰相,不仅到君前请命,而且还百忙之中特意去安抚郑一,赠金银,允诺李纲一不死,此案终究有再审之时。但郑一执著钻牛角尖。他认为官官相卫,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为表达不,最后在李相门前上吊。大家要看到这点,他在李相门口上吊,而不是在开封府前上吊。说明他不仅不感激李相做的,而且还对李相很不,此人忘恩负义。”

 大理寺卿摇头:“郑一是因为郑氏的死无法伸张,并非…”

 “大人说的好。”刘道:“郑一是因为郑氏的死而死。但我们先前就证明,郑氏的死有可能是张俊的责任,也有可能不是。所以郑一是否张俊间接害死,只要清楚郑氏是不是张俊间接害死就可以了,是这样吗大人?”

 陪审几人听了都感觉有道理,如果郑氏之死和张俊没关系,那郑一就是诬告,和张俊自然就更没关系。大理寺卿点头:“是这样”

 “死者已死,我们猜不到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刘道:“但我有证据证明,郑氏死前一天,和儿媳有烈的争吵。在同一天,郑氏因为孙子被人打了,和人吵架,被人反打了一巴掌。也在同一天,郑一丢了帮郑氏买药的二十文钱。也是同一天…所以郑氏的死就有五个可能。如果把郑氏的死全推给张俊,我觉非常不公平。大人知道很多人自杀,都是一时想不开。如果救活后,一般都不会因为同一个问题再去自杀。”

 “恩”农村妇女里自杀的人还是比较普遍的。一方面是家庭暴力,还一方面是地位低下,生活窘迫。即使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农村妇女喝农药自杀事件也是屡见不鲜,有的理由还说得过去,有的根本就是子火暴,动不动就玩命,起因就因为芝麻绿豆的事,甚至是一句话。

 大理寺卿还是比较精明的,他说:“也许有多种可能,但是失去田地这个原因肯定有。”

 刘点头:“此事确实是张俊做事不妥。”他很爽快承认,这个不能否认,即使有办法否认。欧特意代了这点,因为欧认为这么公开的案子不能赢了官司丢了名声。

 刘说的都是事实,似乎提刑有些失职,但实际也没有。提刑只收集对被告不利的证据,辩护自然就是收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一场堂前辩论后,大理寺卿就提了自己的意见。郑氏和郑一的死张俊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并非主要责任,毕竟郑氏自杀距离土地兼并有已经五天的时间。赵玉看了上表,暂时不发表意见,两天后皇家报出炉了庭审过程。

 而后皇家报对民间的声音进行了收集。大部分人认为张俊不是无辜,但也不宜重判。有部分人认为,张俊有大功社稷,可以不追究。也有人认为里面有内情,不排除官官相护的可能,这部分论调很少,宋对诉讼制度有严格的要求,比如涉及到甲州实权人物的亲戚,在甲州判决是无效的,必须移到乙州异地审理。

 最后赵玉裁定,降张俊为八品武将,发回河北军路戴罪立功。除了退还土地之外,罚俸禄半年,赔偿郑家丧葬费用总数两百贯。张俊表示认同,于是这案子就落下了帷幕。

 莱州一战,张俊本可以最少升到刘锜的身价,可惜贪婪之心让他断送了大好前程。不过他的军事能力是有目共睹,假以时还可以重头再来。对年轻的张俊来说未必就一定是坏事。

 在欧选拔的四大将领中,三大将领都发挥了独挡一面非凡的军事能力。韩世忠更是成为众将之首。唯独是刘光世很不乐观。刘世光在永兴军路带兵打过几个苦战,他本不是擅打这种仗的人,结果差强人意,被灌上假冒产品的标签。在和欧有关系出产的将领中,除了他外各个将领都已经算是功名显赫。这也成就了欧慧眼识英才的名声。

 赵玉又找欧说话,唯一的问题就是:“如果天下之民都用刘此人,我大宋不是就成了人言国的郑国?”

 欧早有准备回答:“既然讼师可以帮罪人打官司,自然也可以帮苦主打官司。再者刘说的全是实话,如果没有讼师,就连张俊也觉自己罪有应得,而不知其中事出有因。”

 “那没钱人怎么办?”

 “陛下放心,现在大宋讼师微臣还能掌控,不会接这样的刑狱案。等他们人多了,微臣也有措施抑制他们”欧道:“现在很重要的问题是,不仅民间不识法,即使是张俊,甚至是朝廷大臣也很少有知法的,所以必须得先扶持讼师。陛下也知道,太祖皇帝重法而不提倡法家。也就是法是在儒基础上做出,尊儒之法和法家其实并没有太大关系。”

 赵玉点头:“朕又想起你曾经说的宪法。”

 “…”欧不知道怎么回应这问题。

 赵玉理解,欧这是知道自己说了也没用。赵玉话题一转问:“今年的足球赛有什么外人参加?”

 “回陛下,只有大理派了人来。”

 赵玉点点头没有什么再问的,挥手让欧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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