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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刀丛里的诗
 郑晓路轻叹道:“我也不想见死不救,但你们知道,来的路上我军碰上洪承畴,也是不敢战,转身即走。若是去攻他守的县城,那可真是得不偿失,为了救那三百人,说不定会全军覆没。”

 大梁的脸色一阵青白变幻,他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便只好闷着声又道:“真的要见死不救么?”

 这时,郑晓路旁边的郑佳忻居然也伸出一只手来,拉着郑晓路的衣袖道:“那位妹妹怪可怜的,大哥一向妙计无双,想个什么法子出来救她一救吧。”

 呃,我又不是超人或者奥特曼!手上就这么四千乌合之众,要从数量相同的官兵手上攻城救人,哪有这般容易,郑晓路瞪了郑佳忻一眼,她见大哥眼中有怒意,赶紧将头一低,不敢再说。

 没想到谭宏与彭巴冲一起向前一步,也低声道:“大王,你谋略无双,想个办法吧!见死不救,我等以后都别想睡得着觉了。”

 咦,全部反了天了,郑晓路还没来得及开口,只听张逸尘又补了一句:“我倒觉得见死不救也没什么不行的,但是若能救了这女人的部众,打洪承畴一个耳光,就可以给这群土匪增加点志气,也让他们对阎王军更加信服,以后方便我们行事。再者,皂莺这人极重义气,她的部下必定对她忠心梗梗。我们若把人救出来,她不是要任大王处置么?把她带在身边,就相当于得了她的三百手下,这样看来,救的就是自己人,也不算太亏本。”

 不愧前锦衣卫张逸尘啊,这话够黑,但也值得考虑,救人虽然有非常大的风险,但也有很大的利益,至少名声是可以打得更响亮,以后在匪帮里说话,那就是一言九鼎了。同时也可以使自己手下这几个还有点英雄主义的心腹对自己更加忠心。不过这么一来,皂莺这可怜的女人,岂不是就要被我狠狠地利用一番了?在人家伤口上撒把盐,似乎不是我的风格啊。呃,为了山寨增添更多的实力,说不得只好利用一下这个女人了。

 好吧,干脆来仔细想想,究竟用什么方法对付洪承畴,郑晓路赶紧思考,先考虑我方的劣势:

 一】兵全是乌合之众,缺乏正面战斗力

 二、我方是攻,对方是守,对方拥有县城的矮墙可以当作防御工事

 三↓量上我方没有优势,四千人对四千人,不能像打刘应遇那样用吓退敌人的方法

 四、对方的领军人物是神人,不是刘应遇、宋时仁那种草包

 从这四条来看,几乎没有打败敌人的可能。那么看来看优势:

 一、我方只需要救人,不需要攻下县城,也不需要吃掉洪承畴的军队

 二、我方不需要死守据点,可以动作战

 三、我方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白水县本来就是白水王二的地盘,本地穷人应该会帮自己

 四、白水县地形复杂,千沟万壑,山区众多

 郑晓路闭着眼睛苦苦思索,这些优势,究竟要如何利用呢?古今中外,有相同的战役可以用来借鉴吗?想啊想,从秋战国一直想到了清八旗,唉,上学的时候军史战史什么的没学好啊,现在怎么就想不到呢。

 这时,堂上的土匪当家们,又开始闲聊了起来,堂闹哄哄的声音,张逸尘皱了皱眉道:“这些家伙,像一群麻雀一样,闹闹渣渣的,根本成不了大气。”

 麻雀?哇哈哈,我想到了!郑晓路突然大喜,已方的四个优势,岂不正是当年抗敌后武工队所拥有的优势,抗游击战中的经典战术…麻雀战,不正是可以利用的战术吗?自己还是个小孩子时,就常常听爷爷讲麻雀战的故事,对这种战法非常熟悉。

 麻雀战的核心精神,就是将部队分成许多的小股部队,以山区为掩护,在熟悉地形的前提下,神出鬼没的四面袭扰敌人,使得敌人疲于奔命。

 麻雀战非常利于以弱胜强,比如抗游击队用麻雀战打得装备良的军苦不堪言。又比如塔利班扰袭美军,以美军的精锐程度,仍然被一群塔利班土著扰得神经兮兮。

 郑晓路心中大定,一个完美的计划立即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赶紧站起声,笑道:“我有计了,兄弟们,我们去找那疯女人!但愿她现在还没被曹给吃掉,哈哈。”

 皂莺随着曹出了大堂,向后山走了一段路,便走进了曹的营区,曹这人心无大志,只想做个寇,因此他的部众并没有进行过什么训练一类的,营帐也扎得七八糟,不成规矩,这里又是王嘉胤的地盘,安全方面也不用担心,因此曹军的营帐外面连个守营的人都没有,土匪们全在帐子里聊天打,穷极无聊。

 皂莺进了曹的大帐,这帐子很大,里面装饰得很华丽,抢来的值钱东西在帐子里东一堆西一堆的。帐子里没有,但有几十张成的虎皮辅在地上,看来曹平时就直接睡在这些虎皮地毯上。帐中央有一方小木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搬着这么一张桌子到处的。

 帐中还有二十几个少女,都是曹四处抢来的,见曹回来,这些女人显然有些害怕,在帐子角落里缩成一团,皂莺见这些女子都衣衫凌乱,显然经常被曹欺辱,忍不住心中一痛,但她此时有求于曹,也不便出声叱责,只好将眉头深深地皱着。

 曹进了帐,将皂莺请到帐中的桌子边坐下,转身去拿酒杯,笑道:“皂莺当家,喝一杯去去寒吧,这黄龙山阴沉沉的,让人浑身不自在。”

 皂莺急道:“曹大当家,还请体谅皂莺救人心切,喝酒就免了吧,先商量一下有什么办法救我的兄弟们。”

 曹闻言,也就不再去拿酒,回身挨着皂莺身边坐下,笑道:“皂莺当家,我方才在堂中,听到你向阎王当家说,若是他救了你的兄弟,你就愿意做牛做马,任他处置?不知道这话对我是否也有效。”

 果然,这人是贪图我这身子来的。皂莺心中一叹,咬了咬牙,狠狠地道:“若是曹当家能救得了我的兄弟,皂莺自然也愿意任你处置…”

 “哈哈,如此甚好!”曹心中大定,又笑道:“可是我怎么知道皂莺当家说的话算不算数呢?若是我救了你兄弟出来,你却反口不认此事,我向谁哭去?”

 “这男女之事,需得你情我愿,若是那时你坚决不从,难不成我提兵来硬抢你不成?”曹道:“到时莫让天下英雄看了笑话,都道我曹是个强抢女人的采花贼!”

 你,你这家伙本来就是个贼,天下谁人不知道,谁人不晓。皂莺的一张粉脸气得通红,她赶紧深呼吸了一口气,下愤怒,沉声道:“我皂莺说话,一是一,二是二,从不虚言,陕西谁不知道?”

 曹笑道:“空口说白话,谁都会,我怎知你这一次会不会坏了自己的规矩?”他伸出一只手,就向皂莺的肩膀揽了过来,笑道:“不如你先付了定金,我再帮你救人!”

 “铖!”清脆的长剑出鞘之声响起,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剑跃入了皂莺的手中,剑上还粘着几滴已经干涸的血水,皂莺右手持剑,一脸怒容地盯着曹

 曹尴尬地收回了揽向皂莺肩膀的手,冷冷地道:“想杀我么?来杀吧!杀了我看看还有谁愿意救你的手下!”

 此话一出,皂莺就如同被点中了道,全身一软,短剑斜斜地入了桌面,一缕鲜血顺着她的嘴角划落,原来她银牙紧咬,将嘴咬破了也不自知,鲜血顺着角划下,一点一滴,全撒在前。

 曹见她厉内荏,以为她心防已破,又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皂莺的左手,笑嘻嘻地向自己怀里拖。

 皂莺本来心志已,但曹抓住她的左手,却让她一醒,她本奇女子,最恨贪花好之徒,平生快意恩仇,逍遥自在,惧过谁来?这种侮辱,如何能受?

 皂莺将左手猛地回“啪”地一声拍在木桌上,右手再次提起短剑,冷笑道:“我皂莺岂是可欺之徒,今在此明志,若是你救了我的弟兄们,我便是你的人。但在你救出我的弟兄们之前,若是你敢随意欺辱我,只要碰到我身子一下,我便…”话音一顿。

 她的右手挥起短剑,只见寒光一闪,那短剑横斩而出,不偏不倚,正好切入她自己拍在桌上的左手之上,一股血光乍现,一只纤巧细的小手指,已经从她手掌上切落,断指带起一抹血丝飞起,在空中打着旋儿,一边旋转,一边缓缓地划过皂莺和曹的眼前,直飞到营帐的门边才落地,飞洒的鲜血溅得她自己脸都是。

 她用冰冷得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道:“只要你碰到我身子一下,我便自断一指…若是你希望得到我的时候,我是一个没有手指的女人,你尽管来碰我试试!”

 哗啦啦有如一盆冰水当头淋下,曹心中的火顿时被浇灭得一丝不剩,帐中的二十几名女子被吓得放声尖叫。美丽得有如不食人间烟火的皂莺,青丝散,脸色苍白,黑山白水般分明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曹

 曹被吓得全身一个棱,忍不住以手支地,向后连打了两个滚,直到距离皂莺有五六步的距离,才敢停下来。他根本未曾真心想过要救皂莺的手下,只想占了皂莺的便宜,污了她清白,然后随便找点什么理由把这事抹过去,到那时生米煮成饭,皂莺只能变成自己的女人。想不到皂莺如此硬气,这一下,别说占这女人便宜,若是自己开口说不救,只怕就要结下血海深仇了。不妙,这女人是疯的,如此疯狂的女人,她对自己都这么狠,我和她结了仇,以后只怕寝食难安。

 皂莺一手持剑,一只手还拍在桌上,鲜血从断指处缓缓出,顺着木桌的边缘,一滴一滴落在虎皮地毯上,一抹凄绝,直冲云宵,有如在唱一首刀丛里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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