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十三章 疯狂的商家
听到银角这么说李枫才知道,原来银角在自己面前说的都是大话。原本好似能够把魔帝魔昻的头颅直接拿出来和李枫
易的银角,其实只是他家族的一个代言人而已。而恶魔家族的确很强大,因为每一种生灵都有**。而有**恶魔就有下手的机会,让这些有**的生灵和自己
易,只要有和自己
易的生灵的恶魔,他的成长比做火箭还快。
越是和强大的生灵
易,恶魔成长的越快。他们就像是寄生虫一样,寄生在和自己
易的生灵身上,一点点榨干生灵的价值来强大自己。正是因为这种寄生的特
,恶魔都很贪图享受,不想付出多少东西,总想着获得高昂的回报。再加上恶魔本身狡丈
,连自己的亲身父母,亲人,孩子都信不过,自然不会相信其他恶魔。所以恶魔虽然成长的很快,有很多匪夷所思的能量,势力也十分的强大,但是因为相互猜忌,不可能达成信任,所以恶魔在真正的魔族中第一很低,或者说是受到鄙视。
银角所在的家族就是这样,如果银角所在的家族的人团结的话。那么这个恶魔家族统一整个魔神殿,甚至把魔神殿变成恶魔殿都没有丝毫的困难。可是现在魔神殿做主的却是巨力魔神的后裔,因此这座魔神殿树立的是巨力魔神的雕像。而银角这群恶魔,仅仅只能在这个魔神殿中勉强站稳脚跟而已。想要从巨力魔神的神像之中,拿走对神像有好处的魔昻头颅。银角根本做不到。所以银角和李枫的
易其实就是
嘴的跑火车,在空手套白狼。
“我们可以利用主人的影响力。给他造成一种错觉。比如你说魔帝魔昻的头颅上下有诅咒,尤其是对魔族来说,谁从神像中拿走魔帝魔昻的头颅,都会受到诅咒,你不想冒这个风险。所以你决定用自己的影响力,支开守护神像的人,让他自己来偷。如果他真的是魔昻的传承者的话,我想他一定回来的。而到时候我们可以见机行事。如果他不是很厉害,那么只要把他引出来我们就直接拿下他。如果他真的很厉害,那么我们就真的让他来神魔殿偷魔昻的头颅,然后让巨力神的后裔对付他,我们坐收渔翁之利。“
“这个办法倒是不错,可是一开始我可是信誓旦旦的保证过的。这个时候在这么说,他会相信?”魔云的办法让银角眼睛一亮很是心动。毕竟只要把李枫骗出来,别的不说。单单是那一丝罪恶之神的神
就足够让银角有动力这么做了,更何况一个可以随意拿出罪恶之神神**易的人,他的身上难道就只有罪恶之神神
这一件值钱的东西?
“这个我来办,我已经获得了他的信任,说以这件事情交给我来办就行。你走了之后我有和他说了一些有关魔昻头颅的事情。他非常感兴趣。所以他一定获得了某种魔昻的传承,因此只要我们拿出一邢意,我想他会相信的。”
“拿出诚意,需要什么样的诚意他才会相信?”银角皱着眉头说道,显然对于魔云这个提议有点不喜欢。恶魔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获得好处之后,不付出任何东西。在银角还没有获得好处就好付出成本,这让银角有些排斥。
“他现在正在打听关于蓝加尔,还有火神的消息,如果我们能够提供一些有利的消息给他的话,我想他会感到我们的诚意的。尤其是他和火神的小儿子,斯托克-洛基有过节。如果我们教训一下斯托克,又或者是杀了斯托克的话。我想他应该会相信我们的话。”魔云身为恶魔,自然对恶魔的习
十分的了解,因此说出了一些不痛不
的建议。
“斯托克?火神的那个小儿子,恩,这个到可以考虑一下。这个小家伙可是和我
易过的,我现在掌握着他的灵魂气息,想要让他死很容易的。只是让他死并不是十分符合我的利益,要知道他每年从他父亲那里获得的好处,有八成都会拿出来和我
易的。让他死了我还真的有些舍不得。”银角似笑非笑的看着魔云。
“不知道斯托克和主人的
易是?”魔云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他想要他几个哥哥死,获得火神的全部传承。而他几个哥哥似乎也在和我
易,让他的其他兄弟都死,你说这是不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我收了这么多的好处,但只要完成一个人的愿望就行了,嘎嘎。”银角大笑着说道。
“这个你可以让斯托克一个人死,就当是完成他其他几个兄弟的一部分委托,我想这样的话,他们会更加信任你,如此的话说不定下次会和你
易的东西更多。”魔云沉
一下说道。
“这件事情我先考虑,考虑。他们之间达成了一个平衡,他们虽然都很贪婪,都都不笨。虽然拿出了一些东西和我
易,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动用过自己的血脉。你应该知道,对于越强大的血脉,我们消灭起来越是困难。因此我一直用这个借口来安抚他们。如果我突然杀死一个人的话,那么其他人会感觉我是有能力完成他们的托付,只是在拖延时间多要好处而已。所以我不想打破这种平衡,你先回去吧,我有了答案之后再给你消息。”银角点了点头,对魔云挥了挥手,魔云退了出来。
不过魔云退出来之后李枫并没有立即让魔云回来,而是让魔云在天空之城中闲逛起来。因为天空之城太过危险,李枫不可能离开千叶胡钠盐和蓝影,因此既然有了魔云的身体可以借用,李枫自然想要多了解一些天空之城。随着闲逛对天空之城李枫有了一些了解,虽然天空之城的民风都十分的彪悍。毕竟海妖总是时不时的要进攻一下天空之城,所以天空之城几乎是全民皆兵。不彪悍就没有生存的可能。不过虽然天空之城的民风十分彪悍,但是却还是有一定秩序的。
比如说魔神殿的范围内,魔神殿中的人会负责这一片的安全,防止一些大的冲突生。因此在阳光的下面,很少出现什么极端的杀人的事情,连打劫的都很少。最多只是看到有的言语不和,或者因为什么事情冲突的人大打出手一把,就当时看杂技表演的。但是很少出现什么伤亡,因为光天化
之下杀人,按照天空之城的法规来判定的话,处罚是相当严重的,所以如果没有必要,比斗的人很少杀人,毕竟没有人愿意在地下黑市过一辈子。
天空之城生活着的种族很丰富。几乎地狱和地面上能够见到的种族在这里都有,而原本应该是世仇的种族,比如地狱和地面的种族,都以一种十分和睦的态度生活在一起,在天空之城没有世仇,有的之后生存和利益。所以只要有利益。只要能够让自己更好的生存,在这里生存的生灵可以抛开一点的芥蒂一起喝酒,一起吃
,一起做生意,同生活在一处屋檐之下。
“那是…地面上的密商。”就在魔云闲逛的时候。一个庞大的车队从传送阵中走了出来,护送车队的是全都是人类。不过并非是东方人。而是带着牛角一样的头盔。穿着带尖刺的盔甲,每个人身高都过两米,抗着巨大狼牙
,灰皮肤,脚板很大很
糙,没有穿鞋子,手掌也有六
手指的人类,这样的人类李枫还是第一次看到。
“是赤脚族的商队来了,快点回去通知老板,这一次一定要买到赤熏草,天空之城的鲸油已经十分缺乏了,只要抢到了赤熏草,海川就可以出海捕鲸了,赤熏草一点燃,叔叔鲸鱼蜂拥而至,一次出海比一个出海的收获都要多。只要参加这样一次的捕鲸,一次的佣金足够我舒舒服服过上半个月的。这一次说什么也要花大价钱买个猫女玩完,
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奴隶贩子的密商,竟然运了一匹可爱的猫女进来,那身段,那样子,还有那可爱的尾巴和叫声,想一想都让人心动。”
商队应该是在某个密商通道中出来,然后从某个海城之中,坐传送阵过来的。因为密商的通道不可能和天空之城的传送阵连接,要么是从海城的传送阵过来的,要么是自己搭建的连接天空之城的传送阵。所以这对密商才会从传送阵中出来。而密商刚从传送阵中出来,就引起了一些围观人去的惊呼,让后些人群中,有些人开始跑回去报信,准备从这对密商手中捞一笔买卖。
赤熏草李枫从神魔记忆中找到了有关它的记载,这是一种燃烧的时候会出一种特殊异香的草药。准确的来说是以一种赤熏草为主要原料,配上其他一些材料经过加工之后制造出来的东西。只是名字还叫赤熏草,这种草药点燃的时候出的异香,会让雄鲸鱼嗅到雌鲸须出的求偶的气息,同时又会让雌鲸鱼嗅到雄鲸鱼出的求偶气味,这样处于一种繁衍的本能。这些鲸鱼会向着吊染赤熏草的地方聚集,这样捕鲸船就可以大获丰收一次。
毕竟魔海实在是太大了,那些海妖就连海族都畏惧三分,更别说只能靠船只出海的其他种族了。因此天空之城的海船,就算是和海族人合作依然有很多地方是无法前去的。自然不能大范围的寻找鲸鱼进行捕猎。而且这些鲸鱼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强大的魔鲸,这里的魔鲸可比疯魔海中的魔鲸强大多了。如果突然遇到魔鲸反应不及时的话,那么所面临的将是船毁人亡的结局。
而如果有了赤熏草,那就可以组织一大批的捕鲸船掰开阵势然后疯狂的捕杀一把,不在是单独出来寻找鲸鱼群的时候提心吊胆怕突然冒出一头魔鲸来,而是认为来的魔鲸越多越好,那颗都是大把大把的魔币呀。鲸油是一种非常大的消耗品,是很多魔法装备制作时候的溶剂,同时也是锻造一些魔法灯时候的灯油,所以天空之城对鲸油的消耗非常大。每天都有数以万吨的鲸油被消耗掉,而如果没有赤熏草的话,捕鲸的数量从来不会让人满意,因此赤熏草是那些捕鲸船最需要的东西,谁有的大批的赤熏草出手,那就会在一瞬间换成一箱又一箱的魔币。
“我是不是也要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捕鲸船呢?毕竟天空之城九成以上的利润都来源于海中,和海族的
易虽然活力不错。但是如果能够有一支自己的捕鲸船的话,只要一次能够
载而归,那可比承包一个海城一个月的生意受益还要高,简直就是利润丰厚啊。”听到四周人的议论,刚走出传声震的密商就被大批大批的商家围了起来。
这些有些脑
肠肥,每天在女人肚皮上都力不从心的商人。此时一个个挥舞着手中的金票,大声的嘶喊着,比年轻强壮的酗子还要精力充沛,简直就像是打了
血一样。而那些守护车队的大汉,则是一个个挥舞着自己手中的狼牙
不断呵斥着,把那些修为没有多想,一身铜臭气息的商贩们给打飞出去。
不过这些商贩们虽然修为不怎么样,可是身上穿着的魔法装备,带着的护身符却不少,即使被巨大的狼牙
击中。只要他们身上闪过一道光芒,即使被打飞出去,也会生龙活虎的立马站起来,然后继续冲过去。不断有人被打飞,然后有更多的商贩好似
水一样蜂拥过去,这样赤脚族的密商商队走走停停。当整条车队从传送阵中全部走出来的时候,已经出售了近一半的货物。虽然购买货物的商家都十分的精明,但是却没有一个讲价钱的,准确的来说正是因为他们的精明,所以才没有人讲价钱。因为只要能够抢到货物,那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哪还有时间去磨蹭什么价格,抢夺更多的货物才是主题。(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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