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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纹章姓氏
 “奴仆?”

 康斯愣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另外两个汉子也一咬牙的跪在地上,表示愿意成为康斯的奴仆。康斯眨眨眼,这些家伙居然用自己来做抵押?这也太有脑子了吧?

 自己的奴仆自己肯定要养活,而且他们从自己这里借到的粮食,又能够他们的家人度过危机,真是一举两得,实在是太聪明了,可为什么这三个家伙的表情,却是一副如果不是为了粮食才不会当你奴仆的表情,好像我反而占了便宜似的?不懂就问,这可是康斯的习惯。

 所以康斯开口问道:“你们当我的奴仆,为什么反而是一副我捡到了便宜的样子?按理说,你们成为我的奴仆后,是我养活你们,同时也养活你们的家庭,应该是你们捡了便宜才是啊。”

 刚听到康斯前面那句话,跪着的三人唰的跳起来,脸上是脸愤怒神色的指着康斯准备开骂,不过听到康斯后面的话语后,三人又有点疑惑的互相望了望。

 最后还是中间那个汉子恍然大悟的一拍脑袋,脸不好意思地说道:“对不起大人,我们忘了您不是雪国的人。”

 这话一出,另外两个咬牙切齿,眼中冒火的汉子也是一脸释然神色的低下头。“这和我是不是雪国的人有什么关系?”康斯很是疑惑

 “如果大人您是雪国的人,您刚才说的话就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就是血溅三步也要和您拼了,而您不是雪国的人,这样问倒显得正常了。”中间那个男子说道。

 “噢,听你的言语,你曾读过书?”康斯好奇地问道

 一听就明白,真正的伐木工,根本不可能懂得什么血溅三步这样明显受过教育的人才会用的词语。

 中间那个汉子还没有回答,边上一个汉子就脸荣耀的说道:“比林特斯大哥曾受封为雪犬骑士,当然读过书!”

 听到这话,中间那个名叫比林特斯的汉子,脸色一阵的黯然。而另一个汉子却碰了一下说话的汉子,瞪了个责备的眼神,让那汉子立刻闭嘴不言

 听到这个古怪的爵位,康斯忍不住瞄了一下身前一排排端坐不动的雪犬。

 这雪国的人还真奇怪,居然拿狗来当爵位名,是因为狗的忠诚形象?这样看来雪国文化有点落后呢。!。

 当然,康斯没有询问一个骑士怎么成为伐木工,不用问都知道,不是效忠对象被灭了就是被人迫害,反正就是心灰意冷的那一类。

 所以康斯只是好奇的问了句:“这么说你是贵族了?”

 “不,只有拥有男、子、伯这三种爵位的才是贵族,大公爵位是君主,侯爵是大公继承人,都不算在贵族系列。而男爵下面有骑士、勋爵两种,因为不能传世,也不属于贵族,而这两种不能传世的爵位,就是专门为杰出的平民武士和文士准备的。

 “虽说骑士和勋爵有可能成为贵族,但九成九至死都停留在这个爵位上,几乎等于没有可能。”比林特斯忙摇头解释道。

 “原来如此,那么重新回到刚才的问题,雪国人就不能拒绝你们的投靠吗?”康斯点头问道。*。

 “大人,我们雪国的男子拥有强烈的自尊心,如果不是心甘情愿,根本不会臣服于任何人。一旦我们自愿成为某人的奴仆,除非主人抛弃我们,或是条件达成,不然我们就是死都不会为任何原因背叛的。”比林特斯表情肃穆的说道。

 “呃,真的是这样吗?抱歉,不是我怀疑,而是听闻雪国的三大公国以下叛上都成为习俗了。”康斯说道。

 因为很是为雪国男子的习而惊讶,都忘了询问什么条件达成就可以背叛主人。

 本来很是恼怒的比林特斯听到这个,不由一阵气。

 他很是无奈的说道:“大人,贵族不是雪国男人,所以他们习惯以下叛上,但不是贵族的雪国男子,却都是真正的男人。”

 “噢,这么说,假如我是贵族,并册封你为贵族的话,那么总有一天你将会背叛我了?”康斯笑着问道。

 比林特斯迟疑了一下,点点头说道:“是的大人,不但是我被册封为贵族后会背叛,就是当我的功绩到了可以册封的地步,您却没有册封,那么我也会背叛您。”

 “为什么要背叛呢?难道你们这边的忠诚都是和利益挂钩的?一旦无法保证利益就会崩溃?”康斯万分好奇的问

 他可没想到这个准备投靠自己的家伙,居然一开始就言明,功成名就后将会背叛自己,这就是刚才他说的条件达成?

 虽然全天下的忠诚都是和利益挂钩的,一旦无法保证利益就会出现背叛,这在全天下都是一样的,但怎么也不会像雪国这边得如此直白啊!

 比林特斯愣了一下,知道自己说得太过了,忙解释道:“呃,大人,不是说一定背叛,而是有一定的机率会背叛。其实,一开始贵族们都是严格按照上下规矩来行事的,可谁让封臣建立的功勋,在到了封君无法嘉奖的地步后,不是被封君杀死就是自立造反。

 “还有就是封君越来越虚弱,封臣越来越强大,这样就是封臣不愿背叛,封臣的封臣为了自己的利益,都会得封臣要背叛封君的。

 “可是如果封君一直很强大,封臣一般都不会背叛,也不会违,所以如果不想封臣叛,那么封君就得一直是最强大的,可惜现在雪国地界的三大公国内,却都没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康斯不由点点头。确实如此,无论是什么组织,只要首脑是最强大的,那下面绝对没有人会妄想背叛篡夺,但首脑虚弱了,下面叛的人绝对会络绎不绝的冒出来,直到出现一个最强大的新的首脑为止。^

 这样看来,雪国如此混乱倒不是奇怪的事,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因为最强大的还没有出现的缘故。,。

 比林特斯看到康斯点头,谈兴大起的继续说道:“其实造成封君之所以会不够强大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雪国三大公国的贵族制度。

 “相信您有所了解,我们这边的爵位全部是实爵,都是裂土封爵的,每个爵位都有与之相配的土地。如果单单这样也就算了,毕竟其它国家应该也有这样的制度,可是我们这边还有个与众不同的的制度。

 “那就是在合法的领地上,领主就是至高无上的君主,军政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也就是说,税率和军队数量的多寡,以及领地的法律,根本不受封君干涉,只要封臣愿意,就是把领地所有的人召入部队都可以。而且最重要的是,除了谋逆罪,封君不得追回册封领地。”

 康斯皱皱眉头:“虽然你们这边的封臣拥有近乎独立的权力,但他还是封君的封臣,每年还是得上贡,以及服从封君的征召令对外出征的吧?这两样不遵守的话,那就可以算谋逆了啊!你可不要告诉我在你们这里连这样的规矩都不存在。”

 比林特斯叹口气说道:“大人,您说的这两种规矩确实存在,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年贡这方面,封君要求一年收成的十分之一,封臣篡改帐目后送上一车粮食就算了事;封君要求出兵征战,封臣篡改军籍后派出一个小队参与战争就行,封臣确实遵守了规矩,封君最多喝斥谴责,却不能以这个为借口剥夺封臣的爵位和领地。

 “而且封臣能够壮大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领主与领主之间的争斗可以私下解决,不需要封君的同意和认可!实力强大的封臣可以并其它封臣,不管对方是不是同在一个封君下的封臣,最后等到封臣的实力可以和封君相比,那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谋逆了,因为到了这个时候,封君已经奈何不得了。”

 康斯瞪大了眼睛脸不可思议:“什么?居然这样都可以?难道没有一个封君意识到这点吗?难道他们不会一旦发现封臣不服从、不遵守命令,就立刻出兵征讨解决隐患啊?”

 比林特斯感叹道:“大人,当然有封君这样想,也这样做过,但是他们这样的行为将触犯整个封臣系统的利益,绝对会第一时间被封臣们抛弃,而失去了封臣的支持,封君哪有实力处罚不听话的封臣啊。”

 “那起家的时候不册封封臣不就行了?”康斯刚说到这就摇头否定:“不行,这样一来的话,还有谁愿意投靠这样没有前途的君主?没有了手下的帮忙,君主也起不了家。而且就算给这封君好运的建立了领地,手下发现功勋得不到奖赏,绝对会一哄而散,这领地也会立刻崩溃的。”

 比林特斯点点头说道:“是的,大人,就因为这样的恶循环,所以三大公国才一直保持这样的混乱局面。”

 康斯想了想忍不住笑了起来,因为他发现,这三大公国的贵族制度,其实和飞渡半岛的石高制度是一样的。!。

 首先都是实领实爵,接着同样是封君不能干涉内政,也不能无故剥夺领地,最后是同样以下犯上的叛层出不穷。

 而要想解决封臣叛,首先是封君的实力要比所有封臣加起来的实力都还要大,这样谁敢反叛就直接铲除,如果整个封臣系统都抗议,那就把所有封臣铲除,重新建立新的封臣系统。

 不过这就需要一大批低阶小贵族,如同骑士勋爵这一级别贵族阶层,牢牢的跟在封君身边。

 又或者像自己在帝国大都督领地内实行的身分等级制度一样,把领地内的所有人都划分严格繁琐的等级。

 这么多等级足够普通人攀爬一生了,而爬到能够造反的位置时,胡子都发白得老长老长,有没有那个精力和那个野心都不清楚了。

 同时,身分等级制度和现在的贵族制度还有一个最大的区别,那就是…就算是个奴隶,只要能力强、功勋够,也能爬到高位。

 而贵族制度若不是贵族子弟,根本就很难成为贵族,了不起就是停留在骑士、勋爵这个位置

 只要确定了正确的规矩,并且有保证这个规矩严格实行的力量,那么封臣想要违都要小心了。

 因为这些封臣身边,多的是想向封君告密,以便自己爬起来的小人物,如果封臣身边的侍女、贴身亲信≈下兵丁、甚至包括家里的厨娘,都是封君的眼线,这样一来还有哪个封臣胆敢叛?还有哪个封臣能够叛成功?7

 不过要达到这个地步,首先封君需要强大的实力,然后是严密的间谍网,最后是言出必行的良好信誉,以及公正严明的赏罚。

 这三个条件少一个都会功亏一篑,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却强行实施的话,只会给自己带来灭门之灾。这可是和整个雪国的贵族势力为敌啊!

 康斯不由摇摇头,自己怎么又往权谋方面去想了,好好的随波逐不是很好吗?想到这,康斯不由望着三个因自己突然沉思而莫名其妙的汉子,笑道:“说说雪国的奴仆又是怎么回事,就是比如你们投靠我了,我需要付出什么、得到什么,你们又会付出什么得到什么。”

 比林特斯眼中光芒一闪,严肃地说道:“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成为您的奴仆的话,我们将生命和忠诚以及所有能力都献给您,我们会服从您的任何差遣,也会尽心尽力去完成您的命令。而您只需要负责我们温就行了。”

 说到这,他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地说道:“啊,因为我们是以奴仆为借粮抵押条件的,所以您要在借给我们粮食后,我们才会成为您的奴仆。”

 “呃,你的意思是,我只要借粮给你们,你们就是我的奴仆,以后我只需要负责你们的温问题就行了,不但不用管你们的家庭,也不用支付薪金给你们?并且你们的家庭还会偿还借去的粮食?只是当你们家庭的粮食偿还后,你们是我的奴仆还是恢复自由身?”

 康斯有点发愣,感觉这奴仆还真是奴仆,属于自己私人所有的奴隶,而不是想象中的投靠,还以为会一家老小都要自己负责呢。

 比林特斯有点疑惑的说道:“偿还粮食后,如果我们没有死去,那当然恢复成自由身,毕竟我们只是抵押给你而已。”另外两人也古怪的看着康斯,很是奇怪这个大人怎么连这种事都不了解

 康斯感觉有点头疼,这雪国人的脑袋是傻了还是怎么的?没死的话就是自由身?这话怎么说的,如果自己够心黑的话,在收到粮食前就把你们派去执行必死任务,那不是不但没亏粮,反而平白多了几个死士吗?

 看到康斯的样子,比林特斯想到什么,他试探的地说道:“大人,您是不是把奴仆和臣属混淆了?”

 康斯有点疑惑的问:“这之间有区别吗

 比林特斯笑道:“区别很大,奴仆最多就是以小兵身分作战,只有奴仆本身愿意听从主人的命令去做事,不涉及奴仆的家庭,一旦合约完成或者主人阵亡,奴仆的任务就此终结。

 “而臣属则是整个家族投靠过来,不但协助主君处理军务政务,而且还会自主的思考更有效的办法,还有就算主君阵亡也会自动扶持少主兴家,除非主君血脉废绝才会解除臣属身分。”:。

 康斯愣了一下:“呃,你的意思是说,奴仆就像是雇佣兵,在合约内办事,合约完成或雇主死亡就算结束。而臣属就是正规军,不但完全而彻底的服从命令,整个家族也会参和进来,并且就算效忠对象死亡也会扶持继承人?”

 看到比林特斯点头了,康斯才恍然大悟,难怪会为了一袋粮食而自愿成为奴仆,敢情雪国这边的奴仆是有时效的兼职仆人加苦力的雇佣兵,时间一到自然走人!

 看到康斯脸色有点怪异,比林特斯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大人,不是我们矫情,而是因为您不是贵族,没有领地,我们的家人不可能跟着您四处奔波的。”

 康斯显然没有料到比林特斯居然会这样说,他有点吃惊的说:“呃,你怎么这么说?我听闻雪国的民众都怀念先前那个统一整个北方雪国的国度统治,而不承认现在这三大公国的统治权,怎么你们…”

 后面的话没说出来,但意思谁都知道,就是为什么愿意如此轻易的投靠贵族?比林特斯刚才的话就表明康斯只要是贵族,他就会改奴仆为臣属的带着家人投靠了。

 比林特斯闻言和两个同伴相视一笑,然后才对康斯说道:“大人,三大公国已经建笼百年了,您以为我们这些根本就没享受过古国福泽的民众,对古国的感情又会有多深呢?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话语在传,那还是因为三大公国的大公贵族们频繁上台下台的关系。每次更换都会多出新的税款劳役,再加上生活不下去抛弃尊严铤而走险的匪徒¨败者组成的强盗团为祸天下,以及为了安全而供养的各种雇佣兵团,如此沉重的负担,不得不让我们幻想那个统一北国的古国的存在,幻想在那样的国度生活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当这个幻想慢慢传播开去,自然就成了怀念古国,而不愿承认三大公国的统治权了。您想想,如果传言是真的话,那现在得到古国玉玺的左耳特大公岂不是该深得人望?可结果呢,还不是该叛的叛,该暴动的暴动,完全和以前一样。”

 看到康斯若有所思的点头,比林特斯不由感叹道:“您不是雪国的人,所以您不了解我们对贵族的渴望,您也看到我们生活的困苦,为了一袋粮食而甘愿把命舍弃。而我们只要投靠了贵族,就算是小兵,那也能够获得充足的口粮,成为骑士勋爵阶层就更不用说了。

 “如果我不是因为犯错,而被原来的封君剥夺领地和封号的赶走,您见到的我将是和现在完全两样。”

 说到这,比林特斯一副怀念的神情,肯定是在怀念以前的风光日子了。

 边上一个汉子忙安慰道:“大哥不用担忧!以你的本事绝对会被贵族看中的,到时荣光再现,甚至更上一层楼都将不是梦想!”

 另一个汉子也说道:“就是,如果当时大哥成为了男爵,那个什么狗贵族才不敢因为那样的小事而剥夺大哥的领地和封号呢!下次有机会,大哥一定要努力建立功勋,成为真正的贵族!”

 “放心,你们大哥我不会就这么放弃的,不过当前的责任,是维持我们家庭的温,不然就算我遇到机会,没有了家人的支持,我也很难成功。”比林特斯一脸激动地说。

 康斯看到他们三人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不由得干咳一声,使得这三人明白到自己现在还没米下锅呢。

 比林特斯发现理想被外人听去了,有点不好意思地低头说道:“大人,您怎么决定?愿意借给我们三家各一袋粮食以换取我们为奴仆的要求吗?”;

 “没问题,自己进去搬吧,今天不算,明天才正式为我效力如何?”康斯说道,他虽然不介意给多一点,但既然对方如此要求,那就如此作了,免得让人家以为侮辱他们的自尊,毕竟这些雪国男子的思维和其它地方的人不同。

 “是,是,实在是太感谢大人的宽容大量,我们这就向您宣誓。”比林特斯三人欢喜的跪在地上,有点像骑士宣誓,又有点像是雇佣兵告知雇主注意事项般,向着康斯宣誓。

 接着三人要求康斯用维尔特文字书写三份合约,除了比林特斯签名外,另外两人都按上了指模。

 “主人,那我们去搬粮食了。”确定关系后,比林特斯三人立刻改口,然后在康斯点头后冲进了酒馆。

 三人各自背了个一百斤装的麻袋粮食,有点发傻的走出来。

 原因无他,因为甲一甲二把所有物资都堆在酒馆大厅内,山堆般的物资足以震撼这些没见过大场面的人,特别是甲一甲二像捡棉花一样的搬运那些物资,更是让他们震惊对方的强悍。

 这三个呆瓜在看到康斯后,立刻欢喜起来,因为主人的物资如此多,自己不用再有一餐没一餐的,而家里少了自己这个大胃汉,也能比较轻松的维持下去。所以他们很是感激地向康斯行礼,然后背着粮食快步离开了。

 康斯发现自刚才自己和比林特斯谈话时,就有好些居民在偷看,而当比林特斯背走粮食后,立刻就有十数人朝他们家走去,看他们八卦的模样,不像是去抢劫粮食,反而像是前去打听消息的

 对这个,康斯并没有在意,反而笑了笑,也许能够借着比林特斯的嘴巴,多几个等同雇佣兵的奴仆呢。

 康斯现在扩张人手,不是为了什么征战天下,他考虑的是,既然来到了北方雪国,那么就趁机打探一下给予自己这个姓氏的义父的恩怨情仇,并打听一下自己这个以红底白蔓黑玫瑰为纹章的雷伦特家族,是个什么样的家族,毕竟这可是自己的,连自己的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就太可怜了。

 康斯一边抚摸手指上,那枚早早就被高级工匠镶在戒指上的红底白蔓黑玫瑰纹章,一边想着当初自己刚从义父手中得到纹章和姓氏的时候,还以为三大公国是自己这个姓氏的敌人,可在知道三大公国的大公都不知道更换了多少个家族后,就明白自己永远也别想报仇了,因为敌人都不知道是哪一代的大公!

 不过可以确定,只要不是当代大公就绝对没有可能报仇,因为先代的大公都是全家灭绝的。

 当代大公又不可能,因为听义父的语气,那是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本来在拥有密卫后,康斯就派出密卫前往北方雪国打听,可惜这里实在太过混乱,几乎所有的古国数据都消失了,加上当时领地正在急速扩张,急需大量密卫,所以就把没有什么功劳的密卫召了回来

 这和寻找那个杀父杀弟的仇人,假冒的双刀螳螂一样,根本就没有任何头绪,更不要说什么结果了。

 后来准备亲自前来一趟,可惜事务繁忙根本就找不到机会,当时康斯甚至怀疑,是不是要到自己退役了才有可能出行,可没想到居然被龙卷风一卷就送到这里来了

 而来到这里的同时,也让自己失去了所有需要承担的责任。#。]+。

 这个时候的康斯就算不想失去这些责任都很困难,知情人绝对会认为康斯已经挂掉了,一个死人还想承受什么担子?康斯非常清楚这点,所以才这么干脆的安心待在这里,寻找自己的。。z

 想到这些,康斯又不由感叹起培养密卫时,洗脑工作的到位,以甲一甲二的聪明才智不可能不明白,已经等同死人的康斯,根本就没有资格再命令他们了,可是烙印在他们灵魂里的命令,却让他们依然忠心耿耿毫无异言。

 明白到这点的康斯,不由得觉得自己跟以前比起来,实在是变得厉害,变得太过权谋了。,。

 或者可以说,自己根本就是个无心无肺之人?

 知道自己让人以为已经死亡了,心头居然一阵轻松,根本没有为自己的兄弟、亲信、臣属、红颜知己担忧过,或许是认为少了自己,他们也照样能蓬发展的缘故吧,不过这样的心态总是和自己没啥感情有关呢。

 对自己这样的感悟,康斯不由一阵的苦笑。

 说起来,自己那两个说笑般拥有的结拜兄弟,虽然自己很努力的把他们看成是亲兄弟,但总感觉有点隔阂,感情上还不如一直跟在身边的相文呢,应该是太少接触的缘故,不过这也算是人之常情吧?

 就像自己以前和黑狼很好,可因事务繁忙,慢慢疏远了黑狼,如果黑狼能说话的话,肯定会认为自己太过无情了。

 胡思想着的康斯,根本不知道他被龙卷风卷走的消息传开后,一直在康斯领地四处闲逛的黑狼,再也没有出现在世人面前。

 知道黑狼存在的人,都以为黑狼因康斯的消失而失去枷锁彻底恢复自由,重新去过它的狼王生活了,所以也都没有在意

 从比林特斯那里知道康斯这边愿意借粮,镇上居民再次涌动起来,不过绝大部分都用皮和康斯换粮换,只有四五个确实一无所有的家伙,才学习比林特斯的方法,用自己做抵押换了一批粮食。

 就这样,酒馆内的粮食和熏少了一批,多了一批皮,更多了八个等同被康斯雇佣的汉子。

 天空再次黑了下来,五十五只雪狗乖巧的趴在酒馆客房地板上休息。

 还真让人奇怪,康斯也没有怎么训练它们,它们居然极为听话,而且非常聪明,康斯的一个眼色、一个手势,就能让它们明白意图,所以虽然它们居住在酒馆内,依然让地方干干净净的

 由于康斯都给了那些汉子一天的假期,所以这天晚上并没有其它人参与进来。

 白天猎到的狗熊早就被甲一甲二处理妥当,熊被切成一块块熏制好,熊皮也硝制完成,熊胆之类的内脏更被冰冻起来,而最美味的四只熊掌就摆在康斯面前。

 据那些成为抵押品的汉子说,按照惯例,暴风雪停后的两三天内就会有商人出现,这些商人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野味,肯定很值钱。]

 虽然这四个肥壮的熊掌绝对能够卖个好价钱,不过对康斯来说,与其拿去卖钱,还不如自己尝个鲜呢

 按照康斯以前的地位,虽然是要什么有什么,可惜康斯却没有特意想吃什么,因此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要孝敬他这些东西。所以熊掌这样的食物,康斯是绝对没吃过的,再多的钱都不如足自己的**重要。

 虽然没有过这样的高级食料,但要把熊掌得能够入口,康斯还是拿手的。

 甲一甲二兴致地看着康斯摆熊掌,不是他们不愿意动手,而是他们根本没有这等料理食物的能力。

 可以说密卫什么都懂,可当厨师肯定是不合格,除非是为了特别任务而专门学习过厨艺的密卫,不然大部分密卫的厨艺,就只是到了能填肚子而吃不死人这个程度而已。

 费了一番工夫,一股甜蜜的香味扑鼻而来。

 康斯看看四个油光滑亮、色彩红通中带点焦黄的熊掌,不由笑道:“幸好酒馆内有蜂,不然单单烧烤的话可没有这么好看,来,一人一个,尝尝味道怎么样。”说着率先抓起一个啃咬起来。

 服从命令已经成为条件反的甲一甲二,立刻各自抓起一只熊掌啃了起来,不过康斯和他们都只咬了一口就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一个皮衣蒙面的瘦弱男子,突然毫无征兆的出现的端坐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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