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大难不死
痛苦的对峙,一夜无语,老头子腿上的伤口实在是太严重,昏
过去到现在居然还没醒,再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文志根本不敢胡乱动,一个不好就失血过多,后果难以预料。
况且他现在也根本就没有空,外面还有好几只狼在和自己玩大眼瞪小眼。
这个游戏对他来说可不轻松,一不留神一老一小恐怕就要
代在这里了。
无聊之极,痛苦之至,他只能用其他的方式来转移注意力,首先引起他注意的是老头子腿上的那沉重捕兽夹,除却它犯下的罪孽,从实际上讲,文志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精美的利器。
力大不说,能把骨
紧紧的要住,切口呈锯齿状,打磨的闪闪发亮,尽管大部被血污所染,可残余初更见锋锐冷光。
这里是山区,猎户众多,老头子一年的大半也是从事此业,其他时间也就砍砍柴什么的,文志对猎户的东东们很是熟悉,这一类却从不在其中。
光是看样子他的造价就够穷人家添上几亩的良田,要是真的有这个闲钱的话,谁还会做这么危险
极大,却没什么前途的营生。
本地的铁匠也没这么
巧的手艺。
这些疑惑很快就埋到了心底,对面的狼好象出了点状况。
不是前几只这闻到了血腥发狂的家伙,还是刚才倒下了那两只。
恶意的想,公狼母狼,躺的姿势倒是很暧昧,不是在为小狼崽而奋斗…
那中了自己毒箭的家伙死死的咬住,力气大也就那么一会的事情,后来也渐渐的身体
*动,而另一只被倒霉咬住腹部的家伙好象也感受到了生离死别,渐渐的不再挣扎,任由自己腹部的血大滴大滴的
下,恍然不觉,还安慰起伴侣来。
亲热的在对方头部胡乱添着,却是回天无力,慢慢的挣扎不动。
文志看的是目瞪口呆。
受伤颇重的那只感受伴侣的死讯,哀号起来,再也不做无果的动作,此时,被咬的腹部也因为对方生命的消失而松开,尽管,这不能给它带来半分的喜悦。
哀号声听,眼睛居然也血红起来,不是愤怒,反而现出了个地上伴侣差不多的情况。
文志先是看它们表演,居然心中有一点点酸,乡里的小丈夫大婆娘们恐怕也没这么的恩爱,但马上对自己批判,应该为敌人少一人欢呼,多愁善感的干什么。
畜生就是畜生,一群呆瓜,要是人的话,肯定是先把自己这罪魁祸首撕了,然后再去徇情,哪能让自己这般的逍遥。
呲牙一笑,吃苦头了吧,先前还在
惑那家伙怎么也中了自己的杀手毒,后来瞥见另一只已经发青的嘴部,才明白过来,那家伙肯定是
嘴的毒血,毒不死同伴还怪了。
尽管如此,还是对前些日子制作陷阱干掉那条蛇心惊,乖乖,当初要是在自己的身上沾上一点,不知道厉害的自己肯定不会现场挖
消毒。
倒下吧,我不会给你们合葬的,文志默默。
还有前面几只挡着道呢,它们可没闲心去理解后面发生了什么。
瞧瞧这些家伙,虽然看起来很精神,可是个个都皮包骨头,肚皮瘪瘪,很象前几年大水的时候逃难的饥民,哼哼,也闹饥荒了吧,居然跑爷这来打秋风,真的是不知死活。
想也是,因为猎户的原因,这些年来野兽都是躲着人气走,就算是狼这又凶又猛的家伙们也吃不消,少这么大胆的。
胡思
想,只望把时间挨过去。
伤口已经愈合了差不多,没胆子再也掀掀,只能用指甲在身上使劲,以保持清醒。
面前的几只也仿佛死了心,没先前的锐气,几次
头的一刀彻底教育了它们什么叫现实。
已经是天亮前最黑暗的时候,它们也不能再等,很快,只留下一只监视,另两只不见踪影。
文志心中奇怪,但那边皮
分飞,咬
嚼骨声不绝于耳,才冷笑浮上面孔。
我敢打赌,这几只和刚才的那超级恩爱无比情侣狼不是一家子。
事情到底还是结束了,文志这才把已经在咽喉的心脏放到实地。
过了几个时辰,天色大亮,去加餐的几只已经身体僵硬,仅留的一只也早就夹着尾巴消失不见,没同伴壮胆的它分外胆怯。
见过了老头子,掐人中搞了好半天,也醒过来半柱香的时间,除了安慰几乎睁不开眼睛的文志几句外,就是自责,恐怕要拖累明天儿子的行程了。
没等文志撇嘴表示不屑,又昏了过去。
看着那夹子发愁,现在没办法去掉,自己也没这么大的力量,看样子要连它也一起背回去,对自己有是不小的考验。
…应该是大户,而且是大城里面的大户才能做这玩意。
背着老头子出了
口,
着朝阳,文志踏上了回家的路。
在刚发现老头子的地方,长长的一溜血迹,很有方向感。
文志仅仅用余光瞧了一眼,那远远的地方,是齐家的山林。
…
幸好老头子的身体算硬朗,请了郎中处理后从鬼门关逃了回来,可一条腿的筋已经断了,从此恐怕就离不开拐杖,问过几句再无希望,也就放弃了寻找名医的念头。
匆匆把老头子安顿在一个听他讲书的童子家,嘱咐好生照料,当然,作为代价,把自己家的铁锅送了人家。
他下定了决心,以后就算要走,也要扶着老头一起上京。
孤身回到家里,见四下无人,便溜到门前树下刨起土来,那里面有前段时间剩下的毒
。
齐家的山头自己以前去过,绝没有见到那玩意,她家也没这个本钱,想起那
小姐最后给自己的话,略有所悟。
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自己父子差点就没回来。
至于放夹子的人有没有这么大的罪过,他根本不去想,既然因为他的缘故,让自己在生死徘徊,怎么也要让他九死一生,机会是天生的,能不能把握住那一生就看他的造化了。
文志从小学到大,最没学会的就是忍声
气。
这个和人格教化无关,实际上,天天老头子都在给自己灌输些于人为善的观念,在文志看来,学问有用,能当作自己上身的阶梯,与人为善等等有没有作用他不知道,要是处处忍让的话,怎么顺着阶梯向上爬?
在小的时候,第一次听到老头子教诲之后,他也曾拿着辛苦打的野味换来的糕点去赈济山下的那群苦孩子,结果本来打算给他们一半,可是那些家伙一拥而上,抢光了不说连自己身上三年才换一次的衣服也扒了去,这还不止,还被摁在地上狠踹,顺便解放一下体内的泉水。
从那个时候起,文志就明白了,与人为善的话,先是自己吃
睡好,有了剩余的再与人,而且对方一定是对自己好的人,或者是有希望对自己好的人。
善人就是与自己好的,恶人就是碍事的,他落下了不可湮灭的记忆。
要不然的话,自己又会免费洗澡。
文志是绝对无辜的,一年之后,领头的那个孩子王爬山的时候遇到一
不知道怎么弯曲在岩石中的树枝,忽然断裂,巨大的弹
让它狠狠的
在他的小弟弟上,仿佛鸡蛋碰上石头,蛋黄四溢。
至于其他的一些,也在几年内断断续续遇到了意外,虽然没出大问题,可卧
几天是少不了的。
一段时间内,老人们口中居然
传起山
作怪的言论,严
孩子们上山,正巧还余下一个小孩没有遭殃,再也没有孤身到野地去,才得以幸存。
那个小孩,长大了就叫二牛,就是前几天碰见做小二的。
说实话,本来以为还要在等几年的,可正巧碰见了他想人伦大道,黄
丫头还是小媳妇都和文志无关,谁让那公的家伙是二牛呢。
真的是不好意思。
老头子很得意,因为他眼中教出了一个知书达理的学子,外面的事情,一点都不知道。
每一次看到他对外人夸赞自己的儿子,都想落荒而逃。
文志决定上城看看,可是长衫已经染红,浆洗之后让他郁闷了一把,恐怕还得晒上一天,目前只能一身短打了。
事实上,前些日子的收入足以让他换上这县城最华丽的书生专用装,可他不想让平素送上门也没人偷的良好私人治安消失,换成脏兮兮小手
摸的对象。
一想起来就
吐,这个症状不好。
也不好向老头子
代来历,混来的钱让他知道话又会少不了一顿木板炒
,再说,一旦得意的儿子形象被破坏,反而是如此的货
,清白无谎言的他就不能向村民们炫耀。
这对老头子来说无疑是一种残酷的折磨,他不舒服,自己的
股也不会舒服,这是惯例。
文志一向孝顺,还是不要断送老头子的幸福为好。
闲下时间也好,文志很有耐心,可以慢慢等,别说几天,几年都没关系。
正好跑到山里去找昨天的猎物,当时把还完成的三只拖进
,还用石头堵死,估计没人动过。
是不能吃了,皮还不错,自己和老头子还少个坎肩,冬天也有盼头,听说北方的京城很冷的。
狼牙骨头的也能换点什么…浪费可不是好习惯,他从小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