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宠篇续六十八不义之财(作者棕黑
【男宠篇续六十八】不义之财(作者棕黑色)邯郸城外,有并不高耸的丘陵。丘陵间,有潺潺的溪涧,劈开密林。
蝉噪林愈静。
溪涧中,随处可见干净的大块青石,
快的
水,在石上不停地打出白色的
来,哗啦啦,哗啦啦,凉爽动听。
溪涧里,忽然跑来了群偷偷下水冲凉,顺便摸鱼抓虾的孩子。他们光了
股,叽叽喳喳地在水里扑腾,打破林间寂寞。
皇家猎场,
猎,秋猎,冬夏清闲。虽然有
入的规矩,但是现在的双王双圣,对此都不太计较。不过,等一会儿,看守猎场的卫兵,巡逻过来,看见了这些小孩子,还是会吆喝着将他们轰出去的。
小孩子不懂事,天快黑了,野兽出来会伤了他们。
一棵枝繁叶茂的千年古树,横生的
大枝丫,正是天生的座椅。
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各占一枝,不约而同地低侧了头,去看下面溪涧中玩耍的孩子们,相对无言。
任何人搭眼一看,便会觉得他们十分相似,定是一对兄弟。但是再细看,却又说不出他们相似在哪里了。
一个魁梧锐利,一个瘦削温和。除了眉心一点朱砂痣,两人的模样也只有两三分相像。
毕竟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他们两个的长相气质,在这十年间,渐去渐远了。可是这对难兄难弟,搭眼看上去,就是让人觉得,相像到了十分。那是举手投足之间的气度,面部表情变化的细微之处,给人带来的,那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当太阳终于擦上那边的山梁,那群孩子在卫兵的威吓下做了鸟兽散,山野间,忽地寂静了。
姬余庚不耐烦地挪动了下身体:“有
快放。”
十年了,小庚(猫腻)的坏脾气已经磨得差不多,就是对乐乐仍然每次都没好气。他们两个,实际上是不允许单独见面的。总是一个在外,一个在内,他们可能见面的时间,也只有每次交接的那十五天。可是没好气归没好气,看不顺眼归看不顺眼,他俩还是每次都要找机会偷偷见面,真是麻烦啊。
当乐乐第四次和傅汉卿出门,居然不很狼狈地回来了的时候,猫腻终究是绞尽了脑汁,腆了脸皮,偷偷摸摸凑到了乐乐处不
下问。
脸皮值几个钱?钱钱钱…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其实,他们虽然每次出门都是“净身出户”但那些太监侍卫总不会真拿对待囚犯的那一套来对待他们,要夹带点东西出来,并不是不可能。但是!难道说,他堂堂男子汉,要靠每次出门前在
股里夹两颗夜明珠出去换饭吃?那个…那还是…太那啥了吧!
怎么赚钱呢?三十两实在是不够用啊!乞讨?卖唱?卖艺?卖…从小生长在宫里,他是一样也不会!
他去找乐乐,乐乐也在等他。相对于猫腻,乐乐更是不觉得脸皮很值钱的。夹带么,猫腻还停留在动念头的阶段,他却是在百
之前就付诸行动了。咳咳,不过,他夹带出去的是一
实惠的金条…那个…比夜明珠好换钱…他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虽然不能上升到理论高度,不过,他会很赞同后世那个关于“积累原始资本”的学术探讨。原始资本的积累,总是肮脏的么。
乐乐当了个货郎。
如果说,在宫内有什么好,就是“资讯”发达。只要是他想知道的东西,京昭从来不会拒绝让他知道。他想知道天下各处的出产,京昭甚至专门将对此最为精通的雁睫首领从东湾找来,细细给他讲解。于是乎,乐乐上次出门时,装了
脑袋投机倒把,买低卖高的鬼主意。(参见大航海游戏)
然而,真正去做才知道,钱不是那么好赚的。官税、行会、
头、保护税…砸抢你的明
氓外加你得赔上笑脸,小心孝敬的穿戴齐整的暗
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就是在街上卖把笤帚,也有来掀摊子的。更不要说他们是“游历”在傅汉卿看来,游历的概念,就是尽量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过两夜。所以乐乐必须不停地走,不停地出货,不停地进货,肩上的货郎担,始终沉重。
这担子,傅汉卿是不会帮他挑,也不会帮他保护的。他必须靠自己。
百
下来,他终于自觉摸清了几分门道,可是本钱已经赔得差不多了,人也不得不回宫了。
乐乐知道自己不可能在娘亲眼皮底下夹带第二次,所以…两个半大孩子
头接耳半夜,最后,猫腻离开时,脸色发青,很是后悔。
几天后,猫腻离开宫里时,脸色则黑如锅底,并兼头脑沉重(发髻里),牙关紧咬(嘴巴里),步伐沉稳(鞋底),
背微弓(…)。
京昭打量他,眼光依次扫过耷拉的发髻,微微鼓起的腮帮子,…,变形的鞋,哭笑不得。
这孩子,也太贪心了点吧!
猫腻的脸由黑转红。
他就是想
过乐乐一头,既然决心夹带了,就想着一定要比乐乐夹带得更成功!
京昭连忙打发所有身边人离开,再将手伸到猫腻面前:
“嘴巴里的,吐出来。”
猫腻不情不愿地吐出四
小金条。
“没吃什么进肚子吧?”
猫腻低头不答。京昭急了。
“吃的什么?金子银子,可不能随便
的!”
“我没那么笨!”猫腻一梗脖子,抬头瞪着京昭。“我知道吃金子会死人!不用担心!我不过拆了一串珠链!会还给你的!”
京昭的脸色便柔和了。“猫儿,你是不是在怪爹爹和娘亲狠心。”
猫腻摇头,破罐子破摔,将身上夹带的东西一股脑自己掏出来,堆在桌子上,明晃晃的一小堆。
“昭…”那个王字终究是没能说出口。“你们待我已经足够好。可我该要
十二了吧。也总该容许我为五年后打算打算。”
“猫儿。”京昭惊怜,想牵起他的手,他却触电般后退了三步,避开。
“从小,大家都说我懂事。早
。那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也许我不是早
,只不过,是我的年纪,比他们以为的大。”猫腻的声音里,并无多少感情。“那些人从宫中劫持我走时,太后曾对他们说:‘我大晋的皇帝,天生异相,不是那么好找替身的。’所以,他们立刻开始寻找我的替身了,然后,就在离我这么近的地方,方便地,找到了乐乐。”
半年多前,想通了一切的那个晚上,他高烧不退,却浑身冰凉。傅汉卿查不出病因,手忙脚
,只得将他抱在怀里暖着,用冰
巾敷了他的额头,然后用自己的内力,一遍又一遍地疏通他的经脉。不过,那时候,他没有心情感动。他正深深陷入自艾自怜中,想着太后的无情。
心如明镜,当年,如果不是傅汉卿率领雁翎中人将他从宫内救出,他已经是一堆白骨了。一个假皇帝,当然是比一个真皇帝更好的傀儡。就算是没有庄太后的提醒,那些人,迟早也会去寻找一个替身的。但是,那个曾经被他当作娘亲和唯一的依靠的女人,那时候,却还要等不及地,提醒他们。是因为战火将要烧到邯郸,怕
军万一伤害了乐乐吧。所以,就毫不顾惜地,要尽快将他送上死路。用他的尸体,给乐乐垫平踏上王位的道路。她为乐乐考虑,无微不至。而他…她可曾有一丝半点,替他着想?
猫腻,猫腻。庄太后千次万次,亲昵地呼唤过的小名,却原来,是用来暗示他这个假货的身份。
屋漏偏逢连
雨,他高烧不退,水米难进,傅汉卿
不开身去秘密找人帮忙,疲惫之下,还粗心大意
了形迹。
首先发现他们的,却是杀手。
天下的杀手们,始终没有搞清楚,对付傅汉卿,最好的方法应该是闯入房中贴身“
搏”因为傅汉卿很不愿意伤人,那样的话他难免会束手束脚,武功能发挥几成很是问题。可是,大家都知道他武功高强无比,于是总是呼啦啦用暗器招呼,反而每次都给他大显神威的机会。
当傅汉卿大显神威,
进来
屋子的不管是暴雨梨花针还是穿心夺命箭都给他用一
棉被给划拉到一边去的时候,猫腻仍然在怨恨地想,你不过是不希望我这个替身早死。
可是,当傅汉卿在袭击的空隙间回头用手探他的额头,检查他的体温,肩头被身后一支冷箭
中,却浑若未觉,只是松了口气,说:“烧退了”的时候…
(阿汉:“举手,我不是‘浑若’,我是真的‘未觉’啊!”小庚:“…我白感动了?”
阿汉:点头。
小庚:“…我没听见!”)
当他看到那几个并不擅长
斗的雁睫中人,听得傅汉卿报警的雁哨,奋不顾身飞奔来救,血染衣衫时,心里终究还是触动了,他终究还是在几天后,转过了这个弯。
他是个替身。他不是王子。
毕竟跟着傅汉卿和京昭几年了,耳濡目染,人命最重,不分贵
,这个道理,他已经牢记在心。怎么可能一边在那里哀叹自己命
如纸,一边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些人为他
血,为他冒险。那他岂不是将自己这个替身的命,看得太贵重了些。
想通了,并不是说就真的能放得开。知道自己是个替身,他反而分外地想和乐乐争。什么都想争。就是想在真相大白的时候,能够昂首
,理直气壮地说,替身怎么啦?我这个替身,可是比你强!
却又一直倔强地严守了嘴巴,不肯让任何人知道,他其实已经猜出了自己的身份。
可是,今天,一个冲动,他居然不打自招了。
毕竟还是孩子。毕竟是…不成
。
毕竟是想要知道,现在这份宠溺,这份亲情,到底有几分是真。毕竟是想要知道,那个带他见识世界,永远保他平安的懒爹爹,还有那个教他护他,每天半夜都会亲身过来给他掖好被角的娘亲,究竟心里是怎样待他。
京昭皱了皱眉。“猫儿,你觉得,自己就值这么点东西么?还记得第一面见到你,娘说过什么?当时娘既然不在意你当不当皇帝,现在又怎么会在意你替身不替身。娘这样安排,是为了他,也是为了你。这么多年了,你早就是娘的孩子啊…”桌上的珠光宝气,映入猫腻的眼里,漾成一片波动的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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