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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跪着死的人
 “阳光”道:“我不想。”

 她居然笑了笑:“但我只知道,你若杀了他,另外有个人一定会陪他死的。”

 班察巴那不能不问:“谁?另外那个人是谁?”

 “是波娃。”

 她淡淡地接着道:“卜鹰要我告诉你,你若杀了小方,波娃也得死,你今天杀了他,波娃绝对活不到明天。”

 班察巴那的金弓在手,羽箭仍在弦,但是他全身都已僵硬,连扣箭的手指都已僵硬。

 他了解卜鹰。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卜鹰。

 卜鹰说出来的话,就像是他出去的箭,卜鹰的话已出口,他的箭还未离弦。

 但是箭已在弦,又怎么能不发?

 忽然间“崩”的一声响,金弓弹起,弓弦竟已被他拉断。

 班察巴那的杀气也已随着断弦而

 “你们果然是好朋友。”他叹息“我从未想到你们竟是这么好的朋友。”

 夜深,更深。

 说完了这句话,班察巴那就慢慢地转过身,走向黑暗。

 无边无际的黑暗,永无尽期的寂寞。

 看着他背影“阳光”也忍不住叹息:“你从未想到他们是这么好的朋友,也许只因为你自己从来没有朋友。”

 班察巴那慢慢地点了点头。

 “也许是的…”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他的身子忽然如弓弦般绷紧,忽然伏卧在地止,用左耳贴地。星光照在他脸上,他脸上出极奇怪的表情。

 他又听见了一些别人听不见的声音。

 “阳光”忍不住悄悄地向:“你听见了什么?”

 “人。”

 “人?”“阳光”又问:“有人来了?”

 “嗯。”

 “是到这里来的?”

 “嗯。”

 “来了多少人?”

 班察巴那没有回答,也用不着再回答,因为这时小方和“阳光”一定也能听到他刚才听见的声音了。

 一阵非常轻的马蹄声,来得极快,眨眼间他们就已能听得很清楚,人马正是往他们这方向来的,来的最少有三四十个人,三四十匹马。

 班察巴那身子已跃起,低声道:“你们跟我来。”

 小方的“赤犬”和“阳光”的马,都躲在干涸的水池旁一棵枯树下。

 班察巴那飞掠过去,轻拍马头,解开马缰,带着两匹马转入另一座比较低矮的沙丘后,忽然将“赤犬”绊倒,用自己的膛,住“赤犬”的头。

 一向荣骛不训的“赤犬”,在他的手下,竟完全没有挣扎反抗之力。

 他出手时已经向“阳光”示意,她立刻也用同样的方法制住了另外一匹马。

 他们用的法子迅速而且确实有效,甚至比子对付女人的方法更有效。

 这时远处的蹄声渐近,然后就可以看见一行人马驰入这个已经干涸了的绿洲。

 一行三十七个人、三十六匹马,最后一个人骑的不是马,是驴子。

 这个人高大而肥胖,骑的却偏偏是匹又瘦又小的驴子。

 驴子虽然瘦小,看来却极矫健,载着这么重的一个人,居然还能赶得上前面三十六匹健马。

 人虽高大肥胖,却没有一点威武雄壮的气概,穿得也很随便,跟在三十六个着鲜衣、鞭快马、佩长刀的骑士后,就像是个杂役跟班!

 奇怪的是,这些骑士们对他的态度却极尊敬,甚至还显得有些畏惧。

 三十六个人偏身下马后,立刻恭恭敬敬地垂手肃立在两旁,连大气都不敢

 这个人骑在驴子上,东张西望地看了半天,才慢地下了鞍,一张红通通的脸,看来又老实又忠厚,脸上还带着种惆的表情,又东张西望看了半天,才向一个鸯肩蜂大汉招了招手,慢地问:“你说的就是这地方?”

 “是。”

 “我记得你好像是说过这地方是个绿洲。”

 “是。”

 “绿洲是不是都有水的?”

 “是。”

 “水在哪里?”这个人叹着气“我怎么连一滴水都看不见?”

 大汉垂下头,额角鼻尖上都已冒出比黄豆还要大的汗珠子,两条腿也好像在发抖,连说话的声音都已经开始发抖。

 “三年前我到这里来过,这里的确是个绿洲,的确有水,想不到现在居然干涸了。”

 “想不到,真是想不到。”

 骑驴的胖子叹了口气,忽然又问这大汉:“最近你身体好不好?”

 “还好。”

 “有没有生过什么病?”

 “没有。”

 骑驴的胖子又叹了口气:“那么我猜你一定也想不到自己会死的。”

 大汉忽然抬起头,脸上本来已充恐惧之极的表情,现在却忽然出了笑容。

 现在他居然还能笑得出,也是件令人绝对想不到的事。

 骑驴的胖子也觉得很意外,忍不住问道:“你觉得很好笑?”

 “我…我…我…”

 大汉还在笑,笑容看来又愉快又神秘,说话的声音却充恐惧,忽然慢慢地跪了下去,跪下去的时候仿佛笑得更愉快。

 他当然也看出了这胖子的杀机,明明怕得要命,居然还能笑得出,明明笑得很愉快,却又偏偏怕得要命。

 一个正常的人绝不会像这样子的,这个人是不是已经被吓疯了?

 他的同伴们都在吃惊地看着他,本来显得很惊讶的脸上,忽然也全都出了笑容,又愉快又神秘的笑容,跟他完全一模一样的笑容。

 然后这三十五个人也全都跪了下去,跪下去的时候也仿佛笑得更愉快。

 骑驴的胖子脸色变了,也变得惊讶而恐惧。

 就在他脸色刚开始变的时候,他脸上忽然也出了笑容,又愉快又神秘的笑容,和另外三十六个人完全一模一样的笑容。

 然后他也跪了下去。

 三十七个人一跪下去就不再动,不但身子保持原来的姿势,脸上也保持着同样的笑容。

 三十六个人一直在笑,就好像同时看到一件令他们愉快极了的事。

 “阳光”忽然握住了小方的手,她的手冰冷而,小方的手也一样。

 看见这三十七个人如此愉快的笑容,他们连一点愉快的感觉都没有,只觉得说不出的诡秘可怖。

 他们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们心里忽然也有了种说不出的恐惧。

 漫漫的长夜还未过去,大地一片黑暗死寂,三十六个人还是动也不动地跪在那里,脸上还是保持着同样的笑容。

 但是现在连他们的笑容看来都不令人愉快了。

 他们笑容已僵硬。

 他们全身上下都已僵硬。

 就在他们跪下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死了,一跪下去就死了。

 他们死的时候,就是他们跪下去的时候,也就是他们笑得最愉快的时候。

 他们死的时候为什么要笑?

 他们为什么要跪着死?

 小方想问班察巴那“阳光”也想问,有很多事都想问。

 在这片神秘而无情的大地上,如果还有一个人能解释这种神秘而可怕的事,这个人无疑就是班察巴那。

 班察巴那却不让他们间。

 他忽然从身上拿出漆黑的乌木瓶,用小指和无名指捏住瓶子,用拇指和食指拔开瓶,从瓶子里倒出一点粉未抹在两匹马的鼻子上。

 本来已渐渐开始要动的马,立刻不再动了。

 他不但不让人出声,也不让马出声。

 沙丘前三十六个人全部死了,死人是什么都听不到的。

 他为什么还不敢出声?

 他怕谁听见?

 班察巴那不但冷静镇定,而且非常骄傲,对自己总是充信心,对别人一无所惧,大家都承认这世界上已经很少有能够让他害怕的事。

 可是现在他的脸色却变了,看来甚至比小方和“阳光”更害怕。

 因为他知道的事远比他们多。

 他不但知道这些人都中了毒。而且还知道他们中的就是传说中最可怕的“灵”之毒。

 一毒无味,来得无影无形,下毒的人也像魂幽灵般飘忽诡秘、来去无踪。

 从来没有人知道下毒的人是谁,用什么方法下的毒,也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中的毒,等他们知道自己中毒时,毒已无救了。他们的脸已因毒发作而扭曲变形,他们的身子已因肌痉挛而跪下去。

 毒杀他们的“灵”也许还在千里外,也许就在他们附近。

 不管他在哪里,他迟早总会来看看这些死在他毒手下的人,就好像一位名匠大师完成一件精品后,总忍不住要来欣赏自己的杰作,可是从来都没有一个人能活着看到他的真面目,因为他一定要等到他的对象全都死了之后才全来,他总是会安排他们死在一个寂静荒凉、很少有别人会去的地方。

 这个干涸的绿洲本来已很少有人迹,现在这些人都死光了。

 所以“灵”也很快就会来了。

 ——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他究竟是人,还是个幽灵鬼魂?

 班察巴那的心跳已加快。

 他知道如果“灵”发现这里还有活人,这个活人还想再活下去就很难了。

 漫漫的长夜已将过去,被汗透的衣服已被刺骨寒风吹干。

 黑暗的苍穹已变成了一种比黑暗更黑暗的死灰色。

 三十七个跪着死的人还是直地跪在死灰色的苍穹下,等着毒杀他们的“灵”来看他们最后一眼。

 第一个来的却不是灵,是一只鹰。

 食尸鹰。

 鹰在盘旋。

 死灰色的苍穹渐渐发白,渐渐变成了死人眼白一样的颜色。

 盘旋低飞的食尸鹰忽然落下,落在一个跪着死的人身上,用钢锥般的鹰椽啄去了这个人的眼睛。

 这是它的第一口。

 就在它准备继续享受它这顿丰美的早餐时,它的双翅也忽然紧扭曲。

 它不是跪着死的。

 鹰不会跪下,可是鹰也会死。

 “灵”的毒已布了这些死人的每一分血,这只鹰啄食了死人的血,鹰也被毒杀。

 小方只觉得口很闷,闷得连气都透不出,胃部也在收缩,仿佛连苦水都要吐出来。就在这时候,他听见了一声很奇怪的声音。

 他听见一声犬吠。

 犬吠声并不奇怪。在江南软红十丈的城市里,在那些山明水秀的乡村中,犬相闻,他每天都能听见犬吠声,想不去听都很难。

 可是在这种边陲荒寒之地,在这么样一个森寒冷的早上,无论谁都想不至“自己会听见犬吠声的,想不去听都很难。

 可是在这种边陲荒寒之地,在这么样一个森寒冷的早上,无论谁都想不到自己会听见大吠声的,当然更想不到自己会看见一条狗。

 小方看见了一条狗。

 第二个来的也不是“灵”,是一条狗。

 一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

 ,

 天色几乎已经很亮了,已渐渐变成了死人鼻尖上的颜色。

 这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汪汪”地叫着,用一种非常生动活泼可爱的姿态跑了过来,就像是一条非常受宠的小狗,跑进了它主人的闺房。

 它知道它这脾气温柔的主人绝不会责罚它的,所以它看见每样东西都要咬一口,看见主人的绣花鞋也要咬一口。

 只可惜这里不是千金小姐的闺房,这里既没有脾气温柔的大小姐,也没有绣花鞋。

 这里只有死人,死人脚上穿着的是皮靴。

 这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还是一口咬了下去,咬的不是死人脚上的皮靴,咬的是死人的脚踝。

 这条雪白可爱的狮子狗居然在每个死人的脚踝上都咬了一口。

 死人已不会痛了,死人已没有反应。

 “阳光”却有点心痛。

 就像是其他那些十八九岁的女孩子一样,她也很喜欢这种雪白可爱的小狗。

 她不忍看见这么可爱的一条小狗也像那只食尸鹰一样被毒杀。

 她不忍看,又忍不住要看。

 所以她看见了这件怪事。

 这条小狗非但没有被毒杀,反而变得更活泼更好玩更可爱了,就好像刚吃过它的主人亲手递给它的美食,也想用最可爱的样子来回报,来博取它主人的心,所以一直在不停地叫,不停地摇尾巴。

 它已经听见它主人在叫它。

 “小老虎,快快快,让妈妈亲亲你,抱抱你。”

 它是条小狗,不是小老虎,它的“妈妈”也不是狗,是个人。

 是个非常可爱的人,雪白的皮肤,灵活的眼睛,乌黑的头发梳成了十七八小辫子,每辫子都用红丝线结了个蝴蝶结。

 在山明水秀的江南,在春光明媚、鸯飞草长的三月,在西子曾经烷纱的小溪旁,你也许偶然会看见这么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可是在此时此刻此地,无论谁都想不到自己会看见这么样一个人。

 ——她当然不会是“灵”,绝不是。

 ——她是谁?为什么会到这种地方来,而且还带了条小狗来?

 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三十六个人死人跪在那里“阳光”一定会跑过沙丘去间她,从自己的行囊中分给她一碗酸酸甜甜的羊,再间她有没有婆家,愿不愿意跟小方个朋友。

 她这主意很快就被她自己打消了,就算没有死人她也不会跑出去了。

 因为她忽然看见了一个比死人更可怕的人,穿着雪白的衣服,就像是鬼魂般忽然出现在这个梳着十七八小辫子的小姑娘身后。

 其实他绝对不能算是个丑陋的人,高高的身材修长笔,雪白的衣服整洁合身,而且五官也长得非常英俊。

 他甚至比大多数男人都好看得多,但是无论谁看见他都会被吓出一身汗来。

 这个人看来仿佛是透明的,在衣裳外面的地方都是透明的,每一血管每一筋,甚至连每一骨头都能看得很清楚。

 这个人全身上下的皮肤就像是一层水晶。

 “阳光”几乎忍不住要叫了出来,叫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快跑,跑得越快越好。

 她不能不替这个小姑娘担心。

 这个水晶人是不是为了她来的?会怎么样对付她?

 就算他不去动她,等她看见这么样一个人就站在自己背后时,也会被活活吓死的。

 现在她已经看见他了。

 她非但连一点害怕的样子都没有,反而高兴得跳了起来,抱住了他的脖子,在他透明的脸上亲了亲。

 这个水晶人居然也会笑,而且还会说话,声音里居然充柔情。

 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又让人吓了一跳。

 “是不是全部死了?”他轻抚着这小姑娘的柔发柔声问“是不是已经死得干干净净?”

 “当然是全都死了。”小姑娘答道“你要不要叫小老虎再去咬他们一口试试看?”

 她眯着眼笑道:“你不许他们看见今天的太阳,他们怎么能活到太阳升起来的时候?”

 “阳光”忍不住又悄悄握住小方的手,两个人的手都比刚才更冷。

 ——这个“水晶人”就是“灵”

 ——这条小狗刚才去咬那些死人的脚,就是为了要去试试他们是不是已经真的死人,只有死人才不会痛。

 ——一定要等到每个人全都死光“灵”才会出现。

 但是“阳光”还没有死,小方和班察巴那也没有死。

 他们终于活着看到了“灵”的真面目。

 他们还能活多久?

 “灵”很可能已经发现了他们,已经施放出他那无无味无影无形的毒,发在风里,发在空气里,等他们发现自己中毒时,已经跪了下去!

 跪下去死!

 一个人就算要死,也不能跪着死。

 为什么不索出去跟他拼一拼?

 “阳光”几乎忍不住要冲出去了,可是就在这时候,她又看见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三十六个跪在地上的死人中,竟有一个忽然复活了。

 复活了的死人就是那个骑驴的胖子!

 他高大肥胖的身子忽然像是条黄河鲤鱼般凌空跃起,滚出了一柱银光。

 银光一闪,落在那水晶人身上,竟是一面网。

 他的身子在空中一,翻身落在一棵枯树上,提起了这面银网。

 这个水晶人立刻变成了网中的鱼。

 一个人如果真的死了,就绝不会复活,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只能死一次。

 这个胖子当然也不能例外。

 “你有没有想到我还没有死?”他大笑“你有没有想到世上还有你毒不死的人?”

 他笑得愉快极了,这件事他实在做得很得意。

 但是他的笑就要结束,因为他也看见了一件连他都想不到的事。

 他看见这个小姑娘也在笑。

 刚才她抱着那水晶人亲了又亲,他们之间的关系当然很亲密,现在她的亲人忽然被吊了起来,她应该觉得很吃惊、很愤怒、很难受才对,如果她不敢跟这个胖子拼命,就该赶快逃命的。

 可是她偏偏还在笑,不但在笑,而且还在拍手,不但笑得比谁都开心,拍手也比谁都拍得起劲。

 “好功夫!好本事!”她拍着手笑道“就算你别的本事都不怎么样,装死的本事绝对可以算是天下第一。”

 她又问:“刚才小老虎咬你的时候,你难道一点都不痛?”

 胖子又笑了:“谁说我不痛,我痛得要命。”

 “你怎么能忍得住?”

 “想到这位横行天下,无论谁一听见都会吓一跳的‘灵’,先生马上就要被我用网子吊起来的时候,再痛我都能忍得住了。”

 “有理,非常有理。”小姑娘嫣然一笑,道“胡大掌柜说的话,好像总是有道理的。”

 现在“阳光”才知道这个胖子姓胡,而且是位大掌柜。

 在北方,大掌柜就是大老板,他看来确实也有几分像是位大老板的样子。

 小姑娘忽然叹了口气:“想不到胡大掌柜今天居然说错了一件事。”

 “什么事?”

 “被你用网子吊起来的这个人并不是先生。”小姑娘道“你根本不该把那位人人听见都会吓一跳的‘灵’称为先生的。”

 “我应该称呼什么?”

 “你应该叫一声大小姐。”她又开始笑“最少也应该叫一声大姑娘!”

 胡大掌柜当然要问:“这位大小姐在哪里?”

 “就在这里,就在你面前。”她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就是大小姐,大小姐就是我。”

 胡大掌柜又笑不出了。

 谁也想不到这个头上梳着十六八条辫子,手里抱着条小狗,笑起来好像是你自己外孙女那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是“灵”

 她又抱起了她的小狗。她忽然间这位已经笑不出的大掌柜:“我唱个歌给你听好不好?”

 这个时候她居然要唱歌,她居然真的唱了起来

 “燕北有个三宝堂,

 名气说来响当当。

 三宝堂里有三宝,

 谁见谁遭殃,两眼泪汪汪。

 爹见没有爹,娘见没有娘,谁见谁遭殃,眼泪如米汤。”

 她唱的根本不能算是一首歌,词句更不能算优美,只不过每一句都是事实。

 三宝堂雄踞燕北,名气的确非常响亮。三宝堂中的确有三宝,江湖中人如果遇到这三宝,不遭殃的确实很少。

 等她唱完了,胡大掌柜也为她拍手。

 “你凭良心说,我唱的这支歌好听不好听?”

 “好听。”胡大掌柜笑道:“我保证从来都没有人比你唱得更好听。”

 大小姐吃吃地笑道:“千穿万穿,马不穿。你这么恭维我,我当然也要称赞你两句。”

 “当然、当然。”

 “别人听我称你为大掌柜,一定以为你最多只不过是家小饭馆大掌柜而已。”

 胡大掌柜叹了口气:“我也情愿如此,那些小饭馆的大掌柜,麻烦一定比我小得多。”

 “可惜你偏偏就是三宝堂的大掌柜,想赖都赖不掉。”

 她忽然问:“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三宝堂里究竟有哪三宝?”

 胡大掌柜微笑:“你说呢?”

 大小姐眼珠子直转:“这个会吊人的网子当然是一宝?”

 “当然是的。”

 “听说你还有种叫‘风凰展翅’的暗器,虽然比不上昔年孔雀山庄的孔雀翎,也差不了太多。”大小姐道:“那当然也应该算一宝。”

 “当然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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