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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之前是无法确定敌人在那里,令我苦恼,现在是知道了敌人在哪里,却要想如何攻击他令我依然苦恼。这具身体的衰弱,令我几乎不能做出任何事情。按照现在身休的状况,别说直接攻击十公里之外飞翔在天空的老鹰。就是移动到它的下方也困难。

 可是时间已经不允许我等待了,在衰老将我生命夺走之前,我必须将他打下来。心理虽然有着这个想法,可是当我想要举起手,却发现手臂酸软的已经没有力气抬起来了。我才肯定,我的身体已经衰老到不能动,就是我一动不动,五分钟内我也会死。

 死呀,在这个荒凉的地方,在这个我丝毫不喜欢的大地上,没有人陪伴,就这样毫无光彩的死去。虽然遗憾,但是看来,我输给了命运。我看着太阳笑了起来,精神从未像现在这样平静。人说死亡前人的脑海会有很多回忆的东西,回忆着自己一生之中快乐的悲哀的事情。可是我却在这个时候一点都没有回忆,只是觉得口很干,想要柚一烟,却发现在广场上我已经将所有的烟都使用了。苦笑着我无奈的靠在树上自语道:“我呀,要死了。”

 这时候,我的精神却从来没有的清楚,整个天空每一朵云彩的变幻,每一丝风儿的吹动都在我的脑海之中。

 宇宙在乎手,万物存于心。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青城炼气士留下的话语,就像是从脑海的深处跃出的鱼儿在我的意识中跳跃着,在这一刻,我精神最深处的某种东西在呼唤,在和天地宇宙互相呼应。

 在我死亡的时刻,我再次进入了天人合一的境界之中。这一次,我并不是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想要抓住那只鹰。我不能动地话,我想让这个天地为我化作牢笼,抓住那只即将杀死我的鹰。这时候我已经几乎放弃了求生的想法,但走我的尊严让我无法饶恕杀死我的东西居然存在,不能允许如此触犯我的自尊的生命在击败我之后骄傲的把杀我当成自己的功劳。就是死,也要将你拖下地狱。

 我地精神在天地间凝聚,这是我所有地意识在聚集在一点之上,牵引着天地来发我的怒火。我要发出一次攻击,哪怕攻击的代价是我的精神就此烟消云散永不存在。我也一定要让这只死鸟知道。触怒我雷老虎是多么大的错误。

 在我的意识影响下,云层滚动,遮住了阳光。一道撕裂长空地闪电过后,鹰发出一声凄厉地长鸣,浑身闪烁着火焰从天空坠下。而我的意识再次回到了身体,我看着洁白肌健壮没有一丝皱纹的手臂。不敢置信。

 我的身体恢复了。也就是说,我赢了?呵呵,我又惊喜,我又愤怒,这场战斗我应该是输了,可是因为我的不甘心,我居然在死亡的前一秒将败局挽回。我飞快的向着那只死鸟落下的地方奔跑而去。

 当我赶到的时候,我地眼前是一具被闪电烧灼的体无完肤的巨鹰的身体。可是这个头颅,却是人类。人面鹰。还真有这种传说的东西。

 “你赢了。”人面鹰剧烈地咳嗽着,一缕缕黑血不停的从他口中出。“鬼轮提醒过我,你不是一个人可以打倒的,可走我太自信了。真可惜,这次本来是可以杀死你的。”

 “你是谁?”

 “我是谁重要吗?我不会告诉你你要的东西。你也别想从我脑子里读出记忆。对于我们来说。你的精神术没有作用。”

 “我只想知道你的名字,这次战斗是你赢了。你最后失败,不是你的错误。你是我雷老虎这没多年来所见过的最强敌人。朋友,你几乎成功的杀死了我。你有权利有资格留下你存在过的证据”作为我雷老虎的最强敌人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我的话不是虚伪,也不想骗它,我是真心的对于他表示敬意。

 一只鹰,一只鸟儿而已,却将我倒如此绝望的地步,这样的敌人,值得我永远尊重。

 “存在的证据…是呀,我为什么而生,为什么被制造呢,而我的死,也不会有任何人纪念。雷老虎,你真的可以永远记着我的名字?”

 “绝对。”

 “我叫做何若斯,但是他们都叫我太阳之鹰。雷老虎,这次你从我手里逃掉,但是并不代表下次你还能从其他人手里逃掉。在沙拉特,即将还有四张牌的到来,他们一定会杀死你。”但是知果你不死,请记住我的名字,太阳之鹰何若斯。”声音惭渐的低沉下去,这只神秘而强大的鸟儿在我眼前断了气。

 我找了汽油过来,焚烧了它的尸体,这走一个值得尊敬的敌人,我不想它的尸体成为野狗撕咬的对象。我知道了它来自什么组织,塔罗战士代表太阳的战士。“太阳之鹰何若斯,你的名字将会和我雷老虎一起,成为未来的传奇。因为你将是我雷老虎,永远尊敬的敌人。”

 我打电话给阿卜度拉,请他帮助在城市郊区为我了一栋独立的房子。我在房子四周庭院内布置了多重结界阵法,任何人如果没有我的允许进来,都要吃不少的苦头。又让了一辆挂着王家标志的汽车,避免被警察干扰。

 布置完后,我向李雪打电话通知,我要塔罗战士的情报。

 电话中传来李雪颇为无奈的回答:“雷爷,这些年来我为他们花了不少钱,自从刺猬死在塔罗战士之手后,我就一直派人调查这个组织。而且也利用了东厂和新罗百济方面的情报资料。但是塔罗战士这个组织实在是非常严密,这些年下来我们还是一无所获。”

 “这不是我要知道的,我不管花多少钱死多少人,我要关于塔罗战士更多的资料。而且要尽快给我,七天后我要知道结果。”我挂了电话,不再跟李雪废话,怎么去完成我的指令不是我该考虑的事情。身为领柚,我所做的只是下令,下面人就要完成。挑选适合的人去做事,这就是上位者的能力表现。毕竟怎么说,人类最高的权利就是向他人下命令。不能命令人的权利毫无价值。

 晚上,我在网上查着人面鹰的资料。妮菲塔丽走了进来,她身穿透明的灰色短柚花格子上衣,下身是扼地的丽红色长裙,头上箕着橄揽花冠。赤足无遐,脚趾甲涂成鲜的的紫红色,走起路来就像是随风移动的花朵。

 “你这样子很像埃及后。”

 妮菲塔丽跪地道:“这是我族传统服装,明天走满月,是我族祭莫的时间。主人,我在明天需要一个生命的灵魂献给阿奴比斯神。请您允许我在城市中挑选一个猎物。”

 “随你的便,不过现在是关键时候,你做事干净一点,不要被人逮着把柄。”我对于利雅得这座城市的一百五十万居民毫无兴趟,妮菲塔丽别说杀一人,就是杀个几十几百也没有关系。只是如果她被别人知道她的行为,对于阿卜度拉的声望会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这一点请主人您放心,在您的恩赐下,我已经掌握了阿奴比斯神的死亡力量的真正奥秘,绝对不会为您带来任何麻烦。”

 从地上站起来,妮菲塔丽看到了我电脑上显示的人面鹰。“这是加拉女妖,时间的旅行者,主人为什么调查这种生物。”

 我问道:“你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远古时期在尼罗河中,危险的妖。她们会在月圆夜里发出梦幻的光芒,引人到水中,他扪就会溺死人类夺取这个人的生命时间。据说在几千年前,它们的所作所为怒了征服者亚历山大,他命令斯巴达人将加拉女妖全部消灭。之后就再也没有加拉女妖在尼罗河出现过。”

 听完妮菲塔丽的话我觉得和我白天见到的何若斯似乎不太一样。“你是说它们是在月圆之夜夜晚活动,可是它是白天袭击的我们,而且也不像是水妖,更像是山中的精灵。飞的又快,活动范围也大。”

 “主人”是说是它袭击的我们?那就奇怪了,加拉女妖是夜魔,是血女王妮纳诺佩莉的仆人。它们不能在光中出现,阳光会让它们变成石头。据说当年斯巴达人就是在白天潜入它们的住处,将它们抱到太阳之下晒死的。而且据说加拉女妖取人的生命,会让人产生退化,恢复到婴儿时期然后吃掉人类。可没有听说过它们能够让人衰老。”妮菲塔丽想了想继续说道:“不过这都是遥远的传说,传说在历史的时光之中总会失去真实,也许我所知道的已经是错误的信息了。”“不,未必是你的信息错了,也许有其他的原因。”我这时搜到了一篇名为关于尼罗河妖和时间钟摆的文章,而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德雷·司科尔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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