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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风狼,你干什么?”水狼一声惊呼。狼牙怒吼道:“别过来,他被操控了。”

 风狼发出一声然如真正恶狼的咆哮:“死吧,死吧。”展开双手鹰一样的飞了起来在空中盘旋着,攻向狼牙。随着他展开双臂,他身边气流卷动,形成了一股旋风,将他的身体带向天空。

 原来还可以这样利用风!能力的奥秘真是有无限的可能。可以这样操控风的话,就是从喜马拉雅上上跳下来也摔不死。

 风狼利用风的力量,在空中鸟儿一样变幻着方位,狂风卷起了天的落叶,挡住了狼牙的视线,风狼终于扑击下去。这时候只见一道红光冲天而起,火焰将落叶瞬间全部没,焚化成灰。火焰的红色光芒是如此美丽,带着残酷的毁灭将风斩断。

 风狼的身体在空中分为两片左右飞出,摔落在十几米外,而且依然在燃烧。

 狼牙长刀上火焰飞腾到四五米,远远看去就如天降魔神,魄力十足。但是口角鼻腔中涌出的鲜血,腹间被撕裂开来,内脏清晰可见,都说明他被风狼偷袭的这一下伤害非常沉重,如果不立刻治疗,他的生存机会不会太大。

 “队长。”水狼带着哭腔,慌忙的翻开旅行包寻找绷带和药品。

 “快走,水狼快走。雷老虎是不会错过我受伤的机会的。”狼牙大口的气:“我们输了,快走,否则你也走不了了。”

 “我不走,要死大家一起死,你们都死了让我一个人活下去,你怎么可以这么自私?”

 “水狼,要报仇还是你自己一个人生存下去,你都要活着离开这里。死也要死的有价值,如果你留在这里,只会被像狗一样被杀掉毫无用处。走吧,你是我们金狼队唯一的希望了。”

 “可是队长你怎么办?”

 狼牙看着自己口,惨然一笑道:“我要是和你一起走,我们就都走不了了。但是只要我留下,他的主要目标就会是我,而不会追赶你。我是金狼队队长狼牙,他绝对不敢冒让我逃掉治疗伤势的风险。只要我在这里,他就一定会出现。你快走,现在还来得急。不要让我的死白费。”

 水狼虽然不情愿,泪水了她的面孔,但是还是嚎叫一声,转身离去。

 狼牙息几声,将已经出的肠子回身体中,火龙刀在伤口上掠过,他竟然用火焰将伤口烧灼,将裂开的伤口补上。因为疼痛他仰天长啸,圆月之下,就像那走上末路的狼王最后一次向命运愤怒的咆哮。

 看的我牙齿都有些发酸了,和我比起来,这家伙更像是电影里的主角。就是那种悲剧电影,最后主角会在干掉反派或者和反派一起挂掉的电影里面那种衰到极点的主角。可是我好像就是那些电影中的大反派那样的角色。我连忙啐了口唾沫,想什么呢,真是晦气。

 不过他说得是对的,相比水狼,杀掉他才是我最重要的事情。我绝对不敢冒着让他治疗伤势的风险去追击水狼。想想他的瞬间移动和火龙刀,他不死我做梦都安稳不了。

 水狼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狼牙忽然感觉到了我的视线,带有杀意的视线。他抬头看去,我在百米高的悬崖上站立着,就如看着无法逃脱猎物的猛虎,不带任何情感色彩。举起,我扣动了扳机。

 果然不出我所料,狼牙的身体在原地消失了。随即一道夺目的灼热红光在我身体左侧出现,火龙刀以横扫千军的架势斩向我可怜的脖颈。瞬间移动到对手的死角,再配合火龙刀无坚不摧的威力,这可以说是一个没有破绽,完美的战术。

 但是完美永远是理论上的存在,是相对而言。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但是有了同伴人的力量就会以次方的形式加大。破掉狼牙的瞬间移动加火龙刀我只想到一种办法,那就是预先判断出他出现的位置,在他出现的时候由他看不到埋伏的人偷袭,不求伤害,只求令他的火龙刀第一击无法击中。

 说来容易,但是要知道他会使用瞬间移动在身体那边出现可是累死了我不少脑细胞。这要是判断错误,我的可怜的脑袋就要和这具独一无二的身体分家了。后来我选择了这处峭壁,狼牙的瞬间移动必须是视线范围之内,并且十二小时只能使用一次。我从风狼的意识里确定了这一点。

 火龙刀的威力足以将铁甲狼的钢甲体术斩断,那么不论是持续时间还是强度都无法和铁甲狼相比的我,自然无法使用钢甲体对抗,所以他使用瞬间移动,我就要立刻向另一个方向跃出,尽力躲避伤害。

 但是最关键的是,埋伏的人要有惊人的速度,可以在他挥刀斩到我之前,将他的攻击破坏掉。这样的人选本来非常难找。就是云娜在也不行,狼牙是一副只要能杀了我,根本不在乎自己死亡与否的架势。在埋伏的人攻击的时候,他根本不会闪躲。那样最多我和他同时完蛋,开玩笑,我的命还长着呢,怎么能够死在这里。

 幸好的是,我身边是风驰,是有着常人远远无法比拟速度的战士。我开始对于她的能力是速度还有些不,因为感觉用处不是太大。但是这个时候,我感谢命运给了我一个速度出众的部下。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尤其是武侠小说的时候,总决得那些角色的运气太好了。打伤会被美女救,跳崖就会拣到秘笈灵药,甚至随便碰个乞丐都是洪七公。但是老爹告诉我,运气不好的都已经挂了,不会成为书中角色。就像是买彩票,我们只会看谁中了五百万,谁去关心没有中的那几百万人。

 所以命运如此眷顾我,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总是给我最合适的人选,充分证明了我是新时代的儿,拥有那些传说中主角的最强能力运气,还有他们没有的智慧,我不成功那才叫苍天无眼。

 狼牙比我强,而且强了不止一个档次,可惜的是悲剧的主角永远是成不了大气的。在火龙刀快要砍中我的时候,隐藏在暗处飞驰冲到了他的身边,一脚踢在狼牙的肋部。喀喇声中狼牙的左侧肋骨全断,身体飞出,火龙刀掠过我的肩头。我已经使用了钢甲体术,还是被削去了一块巴掌大的块。

 就差一点,狼牙就摘下了我的脑袋。但是胜负的天平有一点差距就足够了。

 他烧合的伤口全部又裂了开来,原本就受伤的内脏再次经受这样的振,全部错位,鲜血积腔,狼牙艰难的气,就算他是超人,也无法再次做出攻击了。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他***,杀他还真不容易。将我受伤的血管封闭,将肩头的痛觉神经麻痹掉,我坐在狼牙对面不远处。是他的手勾不到的位置。让风驰从下面狼牙他们袋子中拿出来两瓶酒,我打开扔给狼牙。

 “斗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你除了狼牙之外应该还有名字吧?”

 “就叫我狼牙好了,你赢了,让你放过水狼你大概也不会答应吧?”

 我们两个刚才还是你死我活的敌人,但是这时候就像是多年的老友一样的交谈着。“无所谓的,她的能力是制造雾气,和小范围的操控水。这种能力对于我并没有真正威胁。我不是非要杀她,可是我不杀她按照她的性格也会来杀我,我可以不追击她,但是没道理在她攻击我的时候还放她一条生路。那我不就是傻子了,而且也会让手下们觉得我软弱。”

 “你说的是,我们十二人这么多年一起活,一起死也不算是一件坏事。”狼牙这时候反而看的开了。

 “狼牙,虽然水狼是要死,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谈一笔生意。”我最喜欢教父所说的,人都是生意人。只要开出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生意伙伴。我对这句话非常认同,所以我认为马上就要死的,而且是恨我入骨的狼牙,也是可能成为我生意伙伴的。

 毕竟,他有我要的东西,而他,也有希望完成的事情。

 “和你谈,你自杀的话什么生意都可以谈,在我死之前,我想那用不了多久。”狼牙居然这时候还能开玩笑,果然是个坚强的人。

 他喝着酒,由于胃部已经有了裂痕,酒混合着胃从他身体中一点点的渗出,那会很疼,而且会加快他的死亡时间。不过酒是我给的,我没有理由拿回来。

 “我不知道你是个幽默的人,我以前觉得你很变态,大热天穿着那么厚的夹克,一点皮肤都不出来。”

 “我被冰鳞的寒冰掌击中,不能见光,前几天才痊愈。”

 我想起了在四川剧院见过他,结果被我栽赃的两句话,令他被金狼队干掉了。可是百里狼也被他临死前一掌打死了,省了我很多事。

 “我到不知道他那么强,我还以为他是个有两下子的小白脸而已。”

 “他是武术高手,武功练到一定程度,可以和先天种的能力打成类似的效果。”

 “就像金钟罩铁布衫和铁甲狼的钢甲体术。”

 “是的。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我的瞬间移动,我想火龙刀对你并没有大用。虽然我不知道你要用什么方法获得我的能力,但是我不会配合你。没有我的配合,你拿不走我的能力。”

 我鼓掌道:“真聪明,可以领小红花。可是我说了是谈生意,我会给你一个很有惑力的条件。狼牙,你一生效忠于胡文意,现在胡文意死了,你们金狼队也完了,他的三个儿子都是无能之人,只会互相残杀,直到死亡。胡家的势力灭亡已经是不可逆转的必然。那三个废物没有拯救的必要,但是胡文意有一个女儿,被李雪卖到贫穷山区的女儿,你不想让她离苦海吗?我要你的瞬间移动,价钱是我会将胡家小姐从这个恶梦中解放出来。我会送她去国外,不会和胡家一起灭亡。是带着自己的能力一起死,还是用它最后为胡文意做些事情来达成自己忠犬的最后奉献你选择。”

 狼牙没想到我这时候居然用胡家小姐来做为谈生意的条件,他瞪着我,我估计如果目光能杀人,他大概会杀我一百遍。

 “你真卑鄙。”

 “谢谢夸奖,但是我虽然卑鄙,却是个言而有信的人。胡家小姐是做为农妇生一大堆孩子,在贫苦泪水中老去还是可以做一个享受富裕生活现代文明无忧无虑的现代女度过一生,都在你的决定之中。人生真是无奈,被别人的选择决定自己的命运。”

 “你…我怎么知道你会说话算数?”

 “你不需要知道,你只是赌一把,这是个机会。就算是伤痕累累已经绝望,但是不前进就没有机会改变。而且这是公平的赌博,我也没有把握获得你瞬间移动的能力。但是不试试就一点机会都没有。”

 “你赢了。”狼牙彻底的认输了:“你想要怎么做?”

 “不,我们不存在输赢,我们只是做了一笔双赢的生意。不管我能不能得到你的力量,我保证胡家小姐都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我将手放在狼牙的额头上:“现在,放松你的意志,享受宁静的死亡,你的希望,我会记录在我的脑中。相信我,我的精神会合你直接联系,我们之间不存在谎言。”

 片刻后,我收回了手,狼牙永远的闭上了眼睛。虽然是敌人,但是他是个令人感到敬佩的敌人,因此我决定一把火将他的尸体烧掉,避免蛇虫对他尸体的伤害。

 “雷爷,你学会了他的能力了吗?”

 “还没有,至少现在还没有。风驰,把他的尸体烧掉。”我看着夜空,悠然道:“他值得骄傲的死去。”

 “雷爷,你会找到胡家小姐并给于她后半生的幸福吗?”

 “当然,我像是说话不算数的人?”

 风驰还是怀疑的看着我:“真的,总决得你是个怎么说呢,是个坏蛋,恶人,卑鄙的家伙。所以…”

 “所以觉得我是在说谎?天呀,虽然我不介意说谎,但是对于值得尊重的人说的承诺,还是会遵守的。我家老爹说,男人可以不遵守承诺,但是男人对男人的承诺,必须遵守。否则,就不配做陕西人。”

 “雷爷,你父亲是个哲学家吗?”

 我摇头道:“他是个酒鬼,所以别管他说什么了。”

 “那现在我们干什么?去抓那个女孩?”

 “不需要,她已经跑出了我的探测范围。而且,她会来找我的。不需要我再花时间在她身上。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我们回成都。那里,有个对我很有价值的傻丫头,我很担心她出事。”

 “雷爷,那是你的爱人?”

 我哈哈一笑道:“爱人,对一个十三岁的人来说未免太伟大了。她是我可爱的部下,就像你一样。你们都是我珍贵的宝物,损失了我会很心痛的。”

 “你真的是十三岁?不是三十三岁?不是那种附在小孩身上的可怕的恶人的鬼魂?”

 我被飞驰说的笑了起来:“你怎么会这么想?”

 “我不知道,我没有之前的记忆,我也不知到我以前究竟是什么人。对了,你说我以前是警。但是我知道,会有因为环境而天生很无情很诈很冷酷的小鬼,也会有天生很恶的人。但是那种不是你这样的,再恶再冷酷的小鬼,都会感情用事,都喜欢称英雄。但是你不是,你只要胜利。”风驰犹豫了一下才又说道:“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但是我想鬼魂俯身或者魔鬼附身是一个好解释。”

 “那你觉得一个这样的老板怎么样?”

 “不错吧,至少蛮有魅力的。让我跟一个好人的话,还是这样的更和我口味。”

 我笑着走到飞驰身边,手点在她的额头上,飞驰顿时一声惨叫,在地上痛苦的搐着。我蹲下来轻敲着飞驰的脸:“这是风狼的感觉,我复制了一点,相信我,人世间没有比这个更可怕的痛苦了。而我,可以让人永远不能从这种感觉中逃逸。飞驰呀,你是我很重要的部下,也是我的女人,可是呢,你也不能不尊重我。我是你的老板,你的主人,你最好别忘了这件事。陕西话说,女人不打,上房揭瓦。我看我对你太好了,让你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说完我将手放在飞驰的额头上,解除了她的疼痛。“我会给你幸福的生活,荣华富贵权利地位,但是呢,我要你对我忠诚和尊重,这是很公平的。只要你尊重我,听从我的话,不背叛我,你就拥有一切。反过来说呢,如果你背叛我,搞不清楚自己的身份,那么我保证,你会发现死亡是如此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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