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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猛男要刮胡子啦
 全身都酸痛的好像要散了架一样。我估计这是我平生最凄惨的一次爱,但是,娘的不得不承认,那感觉非常好。睁开眼睛,并没有看到本应比我更疲倦的猛男同学。舒展了下身体,坐了起来,发现自己并没有全身赤。身上不知何时已经穿上了昨晚被我下的嫁衣,猛男的衣服垫在我的身下,一旁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柔软稻草成枕头的形象摆放在衣服上面。

 身体好酸,刚随便动了几下就觉得拉扯的疼痛不已。不过经过昨天那么烈的战,本来身体应该粘黏糊糊的,可是此刻却觉得清的怪异。眼光扫了下破庙四周,发现在很隐蔽的地方有一点奇怪的水渍。依稀有块的布块丢在地上。起身看了看身下,猛男铺在下面的衣服似乎少了袖子那个部位。

 不知道该快猛男的体贴还是该崇拜他的体力。一晚的爱过后,这个家伙竟然还有力气在我睡着以后帮我净身穿衣服。可是这个家伙现在跑什么地方去了。别和我说怕羞躲起来了。

 克服着左疼右疼的站了起来,发现裙子下面放着慕容秋白送我的玉佩和我娘代我带好的天血神石手链。这才想起来在林家的时候被洗涮身体打扮的时候同时被卸下了这些首饰。看来我还是真没把这些东西放进心里去。

 弯拿起玉佩带在脖子上,红球球的手链带在手腕上。就听有人走进庙宇的声音。扭头一看,正是猛男拿着大包小包的回来了。本来是想说些什么调侃一下猛男的,但是,这斯见到我的瞬间又和小媳妇一样面通红的不好意思起来…到是的我这个厚脸皮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也跟着不好意思起来。我靠,原来脸红也是可以传染的。(真虚伪啊,昨天晚上那么的场景都没见你们两个的人脸红,破瓦片丢过来,靠,那些都是你写的你还敢嘲笑别人。)

 “给你。”猛男别别扭扭的走到我身旁,递给我一个鼓布包。

 “什么啊?”我接过布包,摸起来感觉好像是衣服。唔,气氛是不是有点小尴尬啊。

 “我去外面等你。”猛男兔子一样窜出庙宇,到是叫我觉得有点好笑。昨天到没见他跑的怎么快,该见不该见的都见过了,还怎么怕羞。真…可爱。

 猛男买的衣服是红红的肚兜。藏蓝的外衣,黑色的裙子。全部穿起来,完全和上次买的那套粉红色的衣裙有天差地别的变化,这个颜色这个款式,他在打扮寡妇吗。我虽然不喜欢粉红粉红的衣服,但是黑忽忽的颜色也在我的讨厌之列。猛男这个死家伙的眼光真是叫我无语了。

 整理好自己,走了出去,见猛男正目不转睛的朝着庙门的方向打量,一见我走出来,强硬的把头别向其他方向,假装在远眺着什么地方。虚伪太虚伪了。

 我几步走到他身边,懒的理他,用脚踹了踹猛男。猛男假装才发现我非常假仙的转身面对我傻笑着问我:“哇哈哈哈哈,衣服很漂亮吗。”

 “你是说里面的很漂亮,还是说外面的很漂亮。要不要看我穿红色是什么样子啊。”继续刺着猛男,手抬到领子的位置假装要拉开衣服给他看里面穿着的肚兜,果然这家伙脸又红了,真是太太丢脸了。

 “我们赶路吧,现在出发的话,天黑前还能赶到下个城镇找客栈住下。”猛男不回答我的问题,马上一本正经的转移话题。

 “好。但是我肚子饿了。”现在出发,老子可是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又干了整晚上的体力活。(喂,喂,干体力活的是你吗,我怎么看你整晚上光叫不动了啊。一块砖头拍过来,死一边去,老子叫了一晚上多累你知道吗。)

 “给你。”猛男像是早有准备,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拿来手里热热的,打开是三个白白的大包。我拿过包子的时候,猛男握住我的手,一翻一转,我就又被放在了他的背上。

 “你吃吧,我背着你赶路,在迟怕落前赶不到地方。晚饭最好叫你在客栈吃。”猛男边说边运起轻功赶路。我手中的包子很温暖,猛男的身体也很温暖,暖的我的心也有了丝丝甜蜜。

 吃完包子,腾出来的两个手勾住猛男的脖子,果然两个白皙皙的耳朵又染上了一朵小红云。突然有个想法,猛男这孩子留怎么长不大胡子不会就是为了遮掩他本来很害羞的样子吧。真好奇,他胡子下面到底是什么样的光景。

 “猛男你为什么留怎么长的胡子啊。莫非?”

 “你别猜,男子汉大丈夫留了胡子多么威严,我们家乡的男人胡子越长越找女人喜欢。哇哈哈哈哈”猛男得意的和我哈喇到。

 “是吗,不是因为你脸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的民族,即使是阿拉伯国家的男人也是结婚以后才开始蓄胡子的。我才不相信他的说辞。

 “你看前面有镇子了。我们快点赶去吧。”猛男加紧脚步往前窜。速度很快,我不想没到客栈之前就喝西北风只好闭上嘴巴。

 可是,我们并没有一路奔去城市里的客栈,而是停在了城墙外面的告示牌上。还好这个城市的告示牌离着守城的守卫有些距离。不然可能我们现在会有点小麻烦。告示牌上,那个大概是我的,被画的非常丑的女人和应该是猛男的被画的非常像的男人被通缉了。

 而被通缉的理由非常滑稽,是骗婚,告示上控诉了一个叫王二的大胡子男人勾搭了个叫顾清的不三不四的女人,对林家小姐林晓暖始终弃的可恶行径,并且悬赏了一百两黄金捉拿我们。此时的猛男正愁眉苦脸的看着告示。我则笑着在一旁轻松的踢石子。

 哈哈或许是暖暖小姐憎恨我抢走了“他”的猛男,所以嫉恨我就在告示上丑化了我的样子,这样一来,我到是可以大摇大摆的走进城里了。至于猛男,进城是非常轻松,可是要想住店就有点麻烦了,据说这样的告示不只城门口会贴出一张了,城市里面,尤其是客栈这种地方贴的更是要多。

 “猛男,要不你把胡子刮掉,刮掉了一定没人能认出你是谁。”我非常兴奋的提议到。哈哈哈,多好的机会啊,把胡子下来给大爷看看你小脸吧。(你都做受了,还怎么刁做什么啊。还大爷那你,哎呀别打…什么,对你不好,天啊,我保证我是亲妈啊,谁?是谁丢的鞋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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