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记不得看小说的历史有多久了,只记得那个十五六岁的年纪,怀抱着大本小本的书宝宝独自躲在无人的角落里,自得其乐地畅游在文字的世界里,跟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品尝各种滋味。
我看书的速度属于超慢型,朋友两三小时翻完的书,我大概要看到凌晨,而且非常执着,不看到结局誓不罢休。
看书的时候通常可以忘记吃、忘记喝、忘记睡,甚至忘记自己是否还在地球上(尤其在看到某些跨越时空或者古怪灵异的东西时)。的确,本人看书超投入,加之全身细胞属于
感型,所以倘若你看到我捧着书本做出许多奇怪的表情时,也不要感到诧异,这些都属正常现象。
想起写小说有一部分偶然
。因为几个月前的某一天,忽然发现自己长大了,某些想象中的纯净与美丽离我越来越远,于是渐渐清醒,拒绝长大,而后又无奈地继续长大。如是,便想要通过文字保有某些回忆。
而另一部分则是必然
。我从小就喜欢漫无边际地想象,而且是独自一人。那种全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旁人打搅的感觉是快乐而
足的。我把想象的东西都当成了自己的秘密,久就久之,秘密储存得越来越多,便想要释放一些。而今,很想通过电脑键盘把某些秘密敲击成故事,与另一个空间的你一起分享。